1、汽车抵押合同7篇(车辆抵押合同)下面是我分享的汽车抵押合同7篇,以供参考。汽车抵押合同1贷款方: 借款方: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经协商一致,根据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立此合同,具体内容如下:第一条乙方将自己名下的汽车,牌照号为: ,发动机号为: ,大架号为: ,向甲方作质押。乙方应提供汽车相关文件 已提供文件打 1、机动车登记证书 2、行驶证正副本原件 3、身份证原件 4、身份证复印件 5、车钥匙把 6、保险 7、车船使用税 8、购车发票 9、附加费原件 汽车内一切其它物品乙方已清理干净,质押车辆内乙方未清理物品,一律视作乙方放弃。汽车外观状况 其它第二条 甲乙双方自愿
2、共同认定该车价值: 元。质押汽车已行驶里程数为: 。第三条 乙方向甲方借款 元,大写: 。第四条 借款用途: 。第五条 借款利息、费用:借款叁拾日利息 %;综合费用 。借款同时缴清首期利息、综合费用。第六条 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 时起至 年 月 日 时止。第七条 汽车质押提前还款约定:三天以内按 %收取利息,即 元,十五天以内按 %收取利息,即 元,十五日以上者按100%收取利息。第八条 还款方式:乙方先将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用一次性交给甲方或将现金打进甲方帐户,再提车验车。第九条 保证条款:1、乙方到期不能偿还甲方的借款,甲方有权对质押物进行处理,乙方到期如数偿还了甲方的借款利息、综合
3、费用时,甲方将质押物退还给乙方。2、乙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的规定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于非法活动。 3、乙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偿还甲方的借款本金、利息及综合费用。 4、乙方违约,甲方变卖汽车所得价款超过双方认定价值部分归甲方所有;不足认定价值乙方须向甲方补齐至足以清偿借款本息及综合费用。第十条 违约责任:1、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偿还本息和综合费用、不办理续期手续、不交纳续期利息和综合费用,则甲方有权处理质押车辆,按双方签约时共同认定的价值出售汽车。若甲方暂未出售汽车,甲方享有质押车辆的使用权、收益权。2、甲方在车辆质押期间,可以按每日10公里的车程行驶车辆以维护车辆或移库。在每日
4、10公里行程范围内汽车轻微刮蹭,甲方除负责恢复外,不负责其它赔偿;质押车辆在质押期间出现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及责任人赔偿,且乙方有责任以车主身份负责处理事故,甲方不负责其它任何赔偿。3、甲方在质押期间遗失车辆有关文件,由甲方支付费用,乙方配合补办相关手续,甲方不负担乙方误工等其它损失。4、甲方在质押期间车辆被盗、烧毁、意外损坏,由保险公司赔偿,甲方不负责任何赔偿;没有保险的车辆,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的损失。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甲方: 乙方:年 月 日汽车抵押合同2抵押人: 法定地址: 通讯地址: 委托人: 法定地
5、址: 通讯地址:贷款人、抵押权人: 地址:鉴于委托人委托贷款人发放委托贷款,乙方与丙方于 年 月 日签署了委托贷款委托协议编号: ,借款人 与丙方也于 年 月 日签署了委托贷款合同编号: 。为保障乙方、丙方债权的实现,并作为借款人在委托贷款合同项下提款的一项先决条件,抵押人愿意向乙方的受托人丙方提供抵押担保。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在遵循公平原则的基础上,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遵守。一、本合同项下被抵押担保的主债权为根据委托贷款合同由丙方向借款人提供的 最高限额为 元整的委托贷款,委托贷款到期日为 年 月 日,本合同所称“到期”、“届满”,包括丙方根据乙方书面通知
6、要求而宣布委托贷款提前到期的情形。抵押人在此承认借款人所欠委托贷款本金、利息的有效证据以贷款人按业务操作规定出具的会计凭证为准。二、本合同项下抵押人的抵押担保范围为借款人在委托贷款合同项下全部到期应付而未付委托贷款本金及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律师费、诉讼费及其他相关费用。三、甲方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抵押财产由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清单载明,该清单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四、甲方承诺:甲方向乙方和丙方作出的陈述和保证于签字时作为,并在本合同有效期间持续有效。保证对其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不存在任何影响抵押权实现的其他权利或情形在抵押期间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财产,并负责维修、保养,保
7、证抵押财产的完好无损。乙方和丙方如需对抵押财产的状况进行了解,甲方应给予合作。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将下列抵押物的物权证书文件交丙方保管。对乙方和丙方要求保险的抵押物,如需办理保险,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前办妥抵押财产保险手续并保证到期续保。甲方负责办理本合同项下有关评估、公证、保险、鉴定、登记、运输及保管等事宜并承担全部费用。五、抵押期间,由于甲方及任何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抵押物价值减少,甲方应在抵押物价值减少情况发生后三十天内通知乙方,根据甲乙双方协议向丙方增补与减少价值相当的财产抵押或有效担保。六、在抵押期间,经乙方书面同意,抵押物如发生投保范围内的损失,或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的减少,保险
8、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按第 种方式操作。存入乙方指定账户,抵押期间甲方不得动用。 甲方同意提前归还贷款。七、在抵押期间,甲方出租抵押物应征得乙方同意。八、在抵押期间,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价款应按第 种方式处理。存入乙方指定的账户,抵押期间甲方不得动用。 甲方同意提前归还贷款。九、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和丙方:经营机制发生变化,如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与外商合资等;涉及重大诉讼;抵押物的权利发生争议;破产、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法人住所、电话、法定代表人或高管人员发生变更。甲方有前款的情形应提前三十天通知乙方和丙方;有
9、前款其他情形应在事后七日内通知乙方和丙方。十、甲方违反前述四、五、七、九款约定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十一、如发生依据委托贷款合同的约定提前收回贷款,其合同项下的债权未得到足额清偿,乙方有权委托丙方提前处置抵押物收回贷款本息。十二、委托贷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清偿债务,丙方有权根据乙方的委托代理拍卖、变卖抵押物并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或经甲、乙双方协商以抵押物折价实现抵押权。十三、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任何有关本合同的争议均受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十四、商定的其他事项:十五、本合同自三方当事人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十六、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签约三
10、方各执一份,登记部门一份,各份效力相同;副本数份备查。叁方签署:在签署本合同时,叁方当事人对合同的所有条款均无疑义并对当事人有关权利、义务和责任的条款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抵押人住所: 抵押人: 基本账户开户行: 账 号:电 话: 法定代表人传 真: 邮政编码:委托人住所: 电 话: 传 真:邮政编码:抵押权人住所: 电 话: 传 真:邮政编码:或授权代理人: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抵押权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汽车抵押合同3甲方:身份证号:住址:乙方:身份证号:住址: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抵押合同:一、质抵押当车辆品牌:_型号:_数量:_台。机动
11、车行驶证号码:_发动机号码:_二、抵押金额:人民币_万元整。评估价值人民币_万元整。三、抵押期限: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四、抵押费用:月利率:_月综合费率:_合计:_。五、双方责任:1.质抵押车辆在乙方封存。在抵押期限内,乙方负责该车的安全并不得转让、出租、出售、拆动或损坏。2.质抵押车辆的保险,由甲方到保险公司办理投保手续,保险费用由甲方负担。3.自抵押期满之日起五日内,经双方同意可以续当。逾期不赎当也不续当的,视为绝当。4.绝当物品估价不足5万元的,由乙方自行变卖或者折价处理,损溢自负;绝当物品估价超过5万元的,按有关规定处理,所得收入在乙方扣除当金本息、综合费用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后,剩
12、余部分退还给甲方,不足部分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5.本合同约定:借款人按月交纳利息和综合费用,即每月_日前支付上月利息和当月综合费用。借期在五日内,利息和综合费用按日计算;借期在十日内,利息和综合费用按半个月计算;借期在十日以上,利息和综合费用按整月计算。如借款人未能履行此约定,贷款人有权单方提前终止合同并向借款人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用及违约金。6.本合同所约定的利率和综合费率不受本合同借款期限限制,借款人必须按时交纳利息和综合费用直至借款人清偿完债务为止。7.超期赎当或续当,每日按抵押金额的0.5增收滞纳金。8.随车手续:_,由乙方保存。六、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
13、决。协商不成,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七、当票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八、本合同未尽事项,按国家法律及国家商务部、公安部颁布的典当管理办法执行。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资信守。甲方:_ 乙方:_ 经办人:_ _ 经办人:_ _ _年_月_日汽车抵押合同4抵押人(以下称甲方)抵押权人(以下称乙方)为确保 年 字第 号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自有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甲方用作抵押的财产为(详见抵押财产清单)第二条 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共作价(大写) 万元整,抵押率为 %。实际抵押
14、额为 万元整。第三条 抵押财产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责任如下:1。抵押财产中的 待甲、乙双方封存后,由甲方自行保管。抵押财产中的 由甲方自行保管。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财产,在抵押期内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2。抵押财产中的 由甲方交乙方保管,并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收取抵押价额 %的保管费。乙方应妥善保管抵押财产,不准挪用抵押财产。第四条 抵押财产中的 必须由甲方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存。第五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财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第六条 抵押财产意外毁损的风险承
15、担: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公证、保险、鉴定、登记、运输及保管等费用由甲方承担。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变更主合同条款,应经抵押人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第九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抵押财产不列入破产清算范围,乙方并有权提前处分其抵押财产。第十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抵押财产:1。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约偿还借款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偿还借款本息;2。借款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产;处理抵押财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和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
16、;价款偿还贷款本息还有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第十一条 抵押权的撤销:主合同借款人按期偿还借款本息的,抵押权即自动撤销,由乙方保管的甲方财产和财产保险单应退还给甲方。第十二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1。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第1项的约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毁损,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抵押财产。2。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第2项的约定,由乙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甲方有权用主合同中尚未偿还的借款与被毁损
17、的抵押财产相抵销,并可追索剩余价款。或者要求乙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者要求乙方赔偿其因此而遭受的损失。3。甲方违反第五条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乙方可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原状,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贷款,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总额 %的违约金。4。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5。甲、乙任何一方违反第十二条约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贷款总额 %的违约金,并应赔偿对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6。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抵押人同意,变更主合同条款或转让主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回由乙方保管
18、的抵押物。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第十五条 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第十六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第十七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附:抵押财产清单一式 份。甲方:公章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汽车抵押合同5甲方:_身份证号码:_住址:_联系电话:_乙方:_身份证号码:_住址:_联系电话:_乙方愿意以其所有的车辆就甲、乙双方于_年_月_日签订的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担保。甲、乙双方现就该反担保事宜,经平等、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抵押物乙方提供的抵押车
19、辆的详细情况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单为准。第二条抵押物的抵押价值该抵押车辆账面价值为_元,评估值为_元,现甲、乙双方商定抵押车辆的抵押价值总额为_元。第三条抵押物的清点、登记1、本合同签署前,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核查抵押车辆。抵押期间,该抵押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正本、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正本、车辆购置税收据正本等交由甲方保管。2、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乙方负责到有关车辆管理机关办理抵押车辆登记手续,甲方对此予以协助,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在办妥抵押登记手续之前,甲方有权拒绝为乙方提供担保手续。第四条抵押反担保的范围1、上述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中约定的甲方履行保证义务代乙方偿还的全部款项和自付款
20、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因此支付的其他费用和损失等;2、上述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中约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3、甲方为实现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调查取证费等。第五条乙方的义务1、乙方应将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向当地保险机构投以机动车辆保险,保险受益人为甲方。保险到期时间应在乙方反担保期限届满时间之后。借款展期的乙方应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其保险到期的,乙方应在保险到期前_日内到当地保险机构续保,保险受益人为甲方。甲方有权主动代办保险,保险费由乙方承担。保险项目如下:1、机动车辆损失
21、险;2、机动车辆强制险;3机动车辆座位险;4、第三者责任险;5、盗抢险;6、自燃险。2、在抵押期内抵押车辆发生保险事故,甲方有权将保险赔偿金提存。在借款到期后,如乙方不能按期偿还借款,致使甲方承担担保责任的,甲方有权用保险赔偿金清偿借款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支出的费用,不足清偿的,甲方有权另行向乙方追偿。3、抵押车辆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先行保险的,乙方应到保险机构办理保险受益人变更手续。保险金额小于抵押车辆评估价值的,应补足保险金额。4、本合同项下抵押车辆的保险凭证均交甲方保管。5、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出租、赠与等方式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车辆,也不得对抵押车辆增、拆、改、修。
22、否则,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权利。6、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可继续由乙方使用、保管,并负责保养和保修及年审,其一切费用开支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保证抵押物的安全、完整,要合理使用抵押物,以确保抵押车辆价值不致非正常减少,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7、抵押车辆毁损的,乙方应在五日内将抵押车辆恢复原状,未能恢复原状的,乙方应提供经甲方认可的其他等价财产作为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担保。8、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赠与、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车辆,并不得实施降低抵押车辆价值的任何行为。9、抵押车辆价值减少时,乙方应在三十日内向甲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10、乙方保证对抵押
23、车辆享有所有权。11、抵押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转让抵押车辆所得的价款优先向甲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12、乙方不得隐瞒抵押车辆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设定抵押的任何情况。第六条违约责任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五款约定的,其行为无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车辆之抵押价值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款约定的,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车辆毁损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复原状或重新提供甲方认可的新的抵押物,并可要求其按抵押价值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与责任的,其应按抵押价值总额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第七条抵押权
24、的实现在甲方履行了代偿义务后的_天内未受乙方清偿的,甲方可依照法律规定的形式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后所得的价款仍不足以清偿的,甲方有权就不足部分向乙方继续追偿。第八条义务和责任的连续性本合同项下乙方所有义务和责任不因其财力、地位等状况的改变,或与其他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或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形或变更法定代表人、承办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项下各方当事人发生合并、分立、变更等情形的,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所列义务和责任。第九条通知1、甲方对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乙方地址或传真发送,发送日即视为送达乙方
25、日期。地址:_邮编:_传真:_2、乙方上述地址或传真变更时,应于变更之日起次日内书面通知甲方。3、若乙方提供地址、传真不准确或其变更后未依约通知甲方,致使甲方无法发送传真或发送信件被退回的,则甲方发送通知之日仍视为送达乙方日期。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中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第十一条其他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3、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不论主合同或甲方因主合同与他人签订的其他反担保协议有效与否,本合同仍然有效。甲方:_乙方: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
26、理人: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年_月_日_年_月_日,附件:抵押物清单。汽车抵押合同6甲方: 性别:身份证号:地址:电话:乙方: 性别:身份证号:地址:电话:丙方: 性别:身份证号:地址:电话:甲方因本人及家庭需要,向乙方申请借款,并以自有汽车作为抵押物,经当事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出借并签定本合同内容。第一项 借款事项第一条 借款内容1. 借款总金额:人民币 元,大写 。2. 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天。3. 借款利息:按月息 计算第二条 借款的支付及偿还1. 借款的支付:借款及抵押手续办妥后,乙方将借款金额一次性支 付给甲方现金或转入甲方账户,甲方同时开据借款收
27、到条。2. 借款及利息的偿还:本借款及利息在到期日一次性还清。3. 甲方可以提前还款。4. 担保人责任:本合同规定担保人签字后在甲方不按期还款的情况下具有独立代替借款人偿还所有借款和违约赔偿金的责任和义务,担保期限直至本合同规定款项全部还清为止。第三条 违约责任如果甲方到期不能全额偿还本借款,则从逾期之日起,除按月息 外,对未偿还部分额外加收 /天 的违约金。第二项 抵押事项第四条 甲方承诺和确认抵押资产为其本人所有,在抵押前未将该抵押物转让、抵押、质押、担保及依法保全等,一切手续合法、有效,该资产在抵押前无任何经济纠纷和违法责任,否则甲方自愿承担合同诈骗的全部法律责任。第五条 抵押物事项1.
28、汽车种类及牌号:2.车架号:3. 发动机号:第六条 抵押物的保管1. 抵押物车辆由甲方负责移动到与乙方商定的专业的停车场内放臵保管,停车费用由甲方承担。2. 甲方必须连同与抵押车辆相关的钥匙、机动车登记证书、行车证、购车发票、购臵税、身份证复印件交由乙方保管。第七条 抵押物的处臵1.抵押期间,甲方对抵押车辆做出的任何处臵均无效。2.甲方如不能按时还款,自逾期 天后,乙方则可以变卖抵押物以挽回损失,甲方同时签署逾期变卖委托书。第三项 其它规定第八条 费用的承担1.如果甲方不能按期还款,在争取乙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展期。2.有关抵押、借款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第九条 本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自当事
29、人签字后即刻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乙方、丙方各执一份。甲方:乙方:丙方:年 月 日汽车抵押合同7贷款方借款方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经协商一致,根据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立此合同,具体内容如下:第一条乙方将自己名下的汽车,牌照号为: ,发动机号为: ,大架号为: ,向甲方作质押。乙方应提供汽车相关文件 已提供文件打“”1、机动车登记证书 2、行驶证正副本原件 3、身份证原件 4、身份证复印件 5、车钥匙把 6、保险 7、车船使用税 8、购车发票 9、附加费原件 汽车内一切其它物品乙方已清理干净,质押车辆内乙方未清理物品,一律视作乙方放弃。汽车外观状况其它第二条 甲
30、乙双方自愿共同认定该车价值: 元。质押汽车已行驶里程数为:第三条 乙方向甲方借款 元,大写:第四条 借款用途:第五条 借款利息、费用:借款壹拾日期利息 %;叁拾日利息 %;综合费用 .借款同时缴清首期利息、综合费用。第六条 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第七条 汽车质押提前还款约定:拾天期者当日还款按 %收取利息,即 元,次日者按 %收取利息,即 元。二日以上者按100%收取利息;叁拾日者,三天以内按 %收取利息,即 元,十五天以内按 %收取利息,即 元,十五日以上者按100%收取利息。第八条 还款方式:乙方先将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用一次性交给甲方或将现金打进甲方帐户,再提车验
31、车。第九条 保证条款:1、乙方到期不能偿还甲方的借款,甲方有权对质押物进行处理,乙方到期如数偿还了甲方的借款利息、综合费用时,甲方将质押物退还给乙方。2、乙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的规定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于非法活动。3、乙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偿还乙方的借款本金、利息及综合费用。4、乙方违约,甲方变卖汽车所得价款超过双方认定价值部分归甲方所有;不足认定价值乙方须向甲方补齐至足以清偿借款本息及综合费用。第十条 违约责任1、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偿还本息和综合费用、不办理续期手续、不交纳续期利息和综合费用,则甲方有权处理质押车辆,按双方签约时共同认定的价值出售汽车。若甲方暂未出售汽车,甲
32、方享有质押车辆的使用权、收益权。2、甲方在车辆质押期间,可以按每日10公里的车程行驶车辆以维护车辆或移库。在每日10公里行程范围内汽车轻微刮蹭,甲方除负责恢复外,不负责其它赔偿;质押车辆在质押期间出现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及责任人赔偿,且乙方有责任以车主身份负责处理事故,甲方不负责其它任何赔偿。3、甲方在质押期间遗失车辆有关文件,由甲方支付费用,乙方配合补办相关手续,甲方不负担乙方误工等其它损失。4、甲方在质押期间车辆被盗、烧毁、意外损坏,由保险公司赔偿,甲方不负责任何赔偿;没有保险的车辆,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的损失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甲方乙方日期: 24 / 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