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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新中国税制的建立和发展
一、新中国税制的建立及其修正(1950~1957年)
(一)1950年统一全国税收,建立社会主义新税制组成:包括15种税。
特点:“多税种,多次征”。
评价:(1)适应了当时我国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状况。
(2)改变了国家财政收入主要依靠农村公粮的局面。
(3)使财政收支接近平衡,通货停止膨胀,物价趋向稳定。
(二)1953年的税制
修正原则:保证税收,简化税制。
措施:实行商品流通税,修订货物税和工商税,取消了特种消费行为税,停征了药材交易税。
二、1958~1978年的税制
(一)1958年的税制改革
1.背景:“一化三改造”基本完成,经济成份基本上是单一的社会主义经济。
2.内容:
(1)实行工商统一税, 目的是简化税制。
(2)统一全国农业税制,原则是稳定负担,增产不增税。
(二)1959年的税制改革做法:“税利合一”即以得代税,取消税收。
(三)1963年的税制改革:
措施:调整工商所得税。
原则:贯彻执行合理负担政策,限制个体经济,巩固集体经济。
(四)1973年的税制改革:
原则:在保持原税负的前提下,合并税种,简化征收办法。
内容:试行工商税
(五)对1958年到1978年税制改革的评价
受左的指导思想影响大,片面强调单一的公有制经济,片面强调简化税制,使税收工作受到很大在破坏。
三、1979年~1993年的税制改革
(一)改革的核心:“利改税”(取消利润,改为税收)
1.利改税:即把原来国有企业向国家上缴利润的方法,改为征税的方法。即取消利润,以税代利。
2.利改税的核心:对国有企业开征所得税。
3.利改税的实施步骤:
(1)对国有企业普遍征收所得税,但对大中型企业的税后利润采取多种形式上交国家,实行税利并存。
(2)由税利并存过渡到完全的以税代利,税后利润全归企业。
4.作用/意义/优点:
(1)有利于国有企业成为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使企业责、权、利紧密结合,推动了生产力的发展。
(2)利改税实际上也是工商税制的一次全面性改革,有利于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多税种,多层次,多环节调节的复税制体系。
(3)使我国税收工作在理论和实践上都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使税收地位上升,机构加强。
5.利改税失误的原因/局限性/问题/缺点。
(1)客观原因:税制改革超前,配套改革没跟上。
(2)主观原因:理论准备不足,主要是利改税的概念不准确,以税代利的依据不充分。
(3)否定了“非税论”,却走向了“税收万能论”的极端。
(二)1979年以来全面税制改革后的税种设置
流转税制(7个) 所得税制(9个) 资源税制(4个) 财产税制(3个) 行为税制(10个)
四、1994年税制的重大改革★
(一)改革的必要性
1.税制改革是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的需要。
2.是加强宏调控的需要,因为税收是宏观调控最重要的手段之一。
3.是整个经济体制配套改革的需要。
4.是处理好国与企分配关系,中央与地方分配关系的需要。
5.是国家规范经济管理,与国际惯例接轨的需要。
(二)改革的指导思想
统一税法,公平税负,简化税制,合理分权,理顺分配关系,保障财政收入,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税制体系。
(三)改革的原则
1.有利于加强中央的宏观调控能力,提高中央财政收入占整个财政收入的比重。
2.有利于发挥税收调节个人收入相差悬殊和地区间经济发展差距过大的作用,促进协调发展,实现共同富裕。
3.体现公平税负,促进平等竞争。
4.体现国家产业政策,促进国民经济整体效益的提高和持续发展。
5.简化、规范税制。
(四)改革的内容
1.所得税改革
(1)企业所得税改革 第一步:统一内资企业所得税。第二步: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
(2)个人所得税改革:建立统一的个人所得税及三税合一。
2.流转税改革目的:建立一个以规范化增值税为核心的,与消费税、营业税互相协调配套的流转税制。
3.其他税种的改革
(1)开征土地增值税
(2)研究开征证券交易税
(3)研究开征遗产税
(4)抓紧改革城市维护建设税
(5)简并税种
4.实施的步骤
(1)将所得税和流转税的改革抓好,抓住大的税种。
(2)逐步进行几个地方税的改革、研究证券交易税的开征。
第五章 流转税制
(一)定义:是以流转额为征税对象的税种的总称,其中流转额包括商品流转额和非商品(服务)流转额。
(二)我国现行流转税制包括的税种: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关税。
(三)流转税要素的设计原则和方法
1.征税范围的选择(有两种)
一般营业税:即把全部商品额都列入征税范围,如营业税。
一般产品税:即只对特定商品的交易额征税,如消费税(我国)。
2.征税环节的选择道道征税:增值税(我国)每一个流转环节都征税。
第六章 增值税
(一)定义:是以法定增值额为征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
(二)特点:只对企业或个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新创造的那部分价值征税,即只对流转额的一部分征税。它主要包括工资,利息,利润,租金和其他属于增值性的费用。
(三)产生的原因:“是为了解决按全值道道征税而出现的重复征税的问题”
(四)各国增值税制度的异同比较
1.实施范围不同
局部实行:即只在局部的流转环节实行
全面实行:即在所有的流转环节实行
2.对固定资产处理方式不同
(1)消费型增值税:课税对象只限于消费资料。
特点:①购入固定资产的已纳税款一次性全扣 ②税基:消费型最小,生产型最大 ③西方国家常用。
(2)收入型增值税:课税对象相当于国民收入。特点:对购入固定资产只扣除折旧部分的已纳税款。
(3)生产型增值税:课税对象相当于国民生产总值。
特点:不允许扣除购入固定资产已纳税款。我国现行增值税为生产型增值税。
3.税率运用多少不同
(1)单一税率
(2)差别税率(我国有的)基本税率17% 高税率(奢侈品) 低税率(必须品,小规模纳税人) 零税率(出口商品)
4.征税方法不同
(1)直接计算法:计算增值额 加法:增值额=工资+利润+税金+租金+其他属于增值项目的数额。减法:增值额=本期销售额-规定扣除的非增值额。计算增值税:增值税=增值额×税率
(2)间接计算法(扣税法)(我国/绝大多数国家)应纳税额=销售额×增值税率-本期购进中已纳税额
(五)作用/优点
1.有利于生产经营结构合理化:
(1)具有道道征税的普遍性,又具有按增值额征税的合理性。从而有利于专业化协作生产的发展。
(2)适应各种生产组织机构的建立
2.有利于扩大国际贸易从来,保护国内产品的生产
(1)实行出口退税,有利于出口的发展。
(2)实行进口增值税,有利于维护国家利益保护国内产品的生产
3.有利于国家普遍,稳定,及时地取得财政收入
(1)普遍:因为增值税实行道道征收
(2)及时:即随销售额的实现而征收
(3)稳定:
①其征税对象为增值额,它不受经济结构变动的影响。
②采用专用发票,从制度上有效地控制了税源。
(六)我国现行增值税的征收制度
1.征税范围:
除农业生产环节和不动产外,对所有销售货物或进口货物都征收增值税,并对工业性及非工业性的加工,修理修配也征收增值税。即只对工商业和修理修配业征税。
2.纳税人:凡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
3.税率:
(1)税率规定
1)设三档税率
①基本税率17%
②低税率13% 限必需品,宣传文教用品,支农产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③零税率只对报关出口的货物。
2)特殊规定:小规模纳税人税率为6%,其中商业小规模纳税人税率为4%具体要求是小规模纳税人指生产企业销售额<100万/年,商业企业销售额<180万/年。小规模纳税人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享受税款抵扣,按规定税率计算税额。
(2)设计原则:①基本保持原税负
②税率尽量简便化
③税率差距小
④税率适用范围按货物品种划定
⑤适用低税率货物少
⑥零税率的运用
4.计税办法-扣税法(间接计算法)
(1)定义:是以企业销售商品全值的应征税金额送去法定扣除项目的已纳税金,作为企业销售商品应纳增值税金。即:应纳增值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其中:当期销项乘客=不含增值税销售额×税率。其中:不含增值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2)决定因素(影响因素):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3)销项税额的具体确定
①销项税额:是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从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它包括收取的一切价外费用,但不包括已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②销售额确定的特殊规定:即当销价不合理时A按同期同类物品的价格确定 B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消费税税额=成本+利润+消费税税额
③起征点的规定A销售货物的起征点为 月销售额600~2000元B销售应税劳务的起征点为 月销售额 200~800元C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 每次(日)营业收入额 50~80元
(4)进项税额的确定
①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②进口完税凭证上注明的税额
③免税农产品扣除税额=买价×10%(视为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1)购进的固定资产
2)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未按规定取得并保存增值税扣税凭证的。
3)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未按规定注明增值税额。
4)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5)用于免税项目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6)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7)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
8)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用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5)小规模纳税人的计税方法确定原则:生产企业和商业企业分别规定年应税销售额在100万元或180万元以下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还必须辅之以定性标准,即由税务机关来审定纳税人会计核算是否健全。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计税方法比较:相同:
①计税依据相同
②进口货物应纳税额计算相一致不同:
①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不享受税款抵扣权
③实行简易征收方法,按征收率计算税额
(6)减免税项目
(7)征收管理
(8)进口货物的计税办法计税价格=到岸价格+进口关税+消费税 进口关税=到岸价格×适用税率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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