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十四篇【篇一】党风廉政建设要求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证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根据关于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的暂行办法(苏发20033 号)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一)责任追究对象。局领导班子和各处室负责人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职责的,应当对其实施责任追究。(二)责任追究原则。实施责任追究,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和分级负责的原则,分清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三)责任追究方式。实施责任追究,采取以下方式: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检查;通报批评,进行诫勉教育;组织处理,包括对干部予以调离、免
2、职、降职、责令辞职等;党纪、政纪处分。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四)责任追究办法。1局领导班子违反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由派驻纪检组负责监督并报市纪委、监察局作出相应责任追究。2处室负责人违反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进行诫勉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1)在勤廉公示中,隐瞒、回避重要问题或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整改的,由纪检组提交局党组研究,给予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给予组织处理。(2)对本处室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廉洁从政情况不实施有效监督、检查,对违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的行为不纠正或纠正
3、不力的,致使不正之风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给予处室负责人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3)对本处室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和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问题不及时报告,或者不组织和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查处的,给予处室负责人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4)分管范围内发生重大案件,致使国家、集体资产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处室负责人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造成巨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加重处分。(5)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廉洁从政有关规定,对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利用该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获取非法利益,造成恶劣影响,
4、或者对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法违纪知情不管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6)其他违反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行为,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篇二】党风廉政建设要求 一、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一、加强学习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和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关于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的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及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有关规定,组织党员干部进行学习。二、加强警示教育。定期组织收看反腐倡廉警示片。利用反面教材,对党
5、员干部进行反腐倡廉的警示教育,在思想上筑起一道反腐倡廉的牢固防线。三、加强行为教育。严格规范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行为,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重点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生活圈、社交圈的监督,防止领导干部利用手中的权利谋取私利,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始终做到干干净净为官、明明白白做人,树立为民务实清廉新形象,进一步提高为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四、加强纪律教育。坚决执行“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和张家口市共产党员及公职人员办理婚丧喜庆事宜若干规定(试行),严格按照规矩规则和程序办事,自觉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五、加大查处力度。加大对违法案件的查处
6、力度,决不允许有案不报或有案不查的现象,更不允许打击报复举报人。六、严格公务接待。严格按照公务接待标准进行公务接待,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坚决抵制和纠正超标接待行为,不参加影响执行公务的宴请。七、保障措施。一是强化意识。所有党员应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列入绩效考核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进行检查、考核,并作为年终评比先进的依据。二是完善制度。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针对薄弱环节,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有关规章制度。三是加强监督。党员干部要经常性地对照检查执行廉政建设制度的情况,并作为民主生活会的必谈内容。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或由于工作不负责任而不履行职责造成后果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
7、育、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二、“一岗双责”制度“一岗”就是领导干部的职务所对应的岗位;“双责”就是领导干部既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具体业务工作负责,又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责;既要抓好分管的业务工作,又要以同等的注意力抓好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把反腐倡廉、案件防范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规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同问责,真正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始终保持应有的力度。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班子的决定,切实抓好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推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本制度。第二条一岗双责指领导干部既要管理好队伍,又要抓好业务,即一个岗
8、位两个责任。第三条一岗双责的责任主体(即责任人)为班子成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及副职)和部门主要负责人(正职)。第四条一岗双责责任人的责任,一把手对全办主要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班子成员对分管(联系)业务工作和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部门负责人对部门业务工作和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责任人的责任延伸到八小时以外。第五条责任人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其责任范围内的工作进行督促和检查,重点督查各种制度的落实情况。第六条班子成员每半年向班子汇报一次一岗双责的落实情况,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向分管(联系)领导汇报本部门的一岗双责责任的落实情况。第七条一岗双责责任人要做好谈心谈话工作(详见谈心谈话制度
9、)。第八条责任人督查工作和谈心谈话要有书面记录。第九条一岗双责责任人在督查工作和谈心谈话时发现干部职工存在思想、工作、学习、纪律、家庭、生活等方面的问题,要及时做好工作,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及时向分管(联系)领导或局长汇报。三、党员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精神,制定本制度。1、在职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努力增强党性,从严要求自己,时刻置个人于党组织的监督、管理之中;凡个人重大事项,应主动、自觉、及时地向党组织请示报告。
10、2、在职党员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须向党组织请示报告:(1)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公费修建、装修住房情况;(2)本人在经济实体中应聘兼职情况;(3)配偶、子女招工、参军、调动情况;(4)配偶、子女出国定居及有关情况;(5)在国内各种会议等公务活动和外事活动中,接受馈赠、礼金、礼券和贵重礼物情况;(6)本人操办的婚丧喜庆事宜的办理情况;(7)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私人在国外经商办企业的情况;(8)本人的婚姻变化情况;(9)配偶、子女经营个体、私营工商业或承包租赁国有、集体、工商企业的情况;(10)配偶、子女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11)本人认为有必要及时陈述申请和报告的其他重大事
11、项。3、请示报告要实事求是,不得缩小和扩大事实,不得隐瞒事实真相,一律以书面形式汇报。请示报告的内容,包括事项、理由、办理方式、规模和有关的政策依据,报告人对所报告的事实负全面责任。4、区管领导干部请示报告必须由主要领导审查签署意见后,上报组织和纪检部门;其它党员干部,上报局党组(党总支),对有批复的事项,报告人应在问题处理后将结果写成书面材料汇报。5、对违反重大问题有关请示报告制度者,应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教育、通报批评;构成严重违纪者,移送纪检、监察部门查究。四、公务接待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确保公务活动取得实效,根据宣化区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
12、度。一、接待原则 1、本着“热情周到、从简节约”的原则。2、本着“对等、对口”的原则。二、接待范围 1、上级编办的领导和检查指导工作的人员;2、外省市及兄弟县区编办对口单位到我办进行公务活动的人员;3、其他公务活动需要接待的人员。三、接待程序 1、凡属接待范围内的来客,对口股室或分管局长接到信息后,要明确来客单位、人数、姓名、职务、民族、到达具体时间、目的及活动内容,及时向一把手汇报。2、对公务活动客人的接待,原则上是对口接待、对口陪同,陪同人员轻车简从。3、上述接待办公室具体承办,统一安排,办公室主任把关负责。四、接待标准 1、需要住宿的客人,由办公室根据标准安排房间。接待住宿应当严格执行差
13、旅、会议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定点饭店或者机关内部接待场所安排,执行协议价格。出差人员住宿费应当回本单位报销,参加会议人员住宿费按照会议费管理有关规定执行。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2、接待标准按照上级规定执行,做到不铺张浪费。严格按照宣化区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规定标准安排接待用餐,同时必须填写公务接待任务通知单、公务接待清单。接待对象在 10 人以下,最多 3 人陪同,接待对象在 10 人以上的,陪餐人员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外地客人在我办进行公务活动,无论时间长短,一般只安排一次宴请,其余一律吃自助餐或工作餐,工作餐一般不上烟酒、海鲜、珍稀野生品等。公务接待活动一律禁止公款提供香烟,就餐中一
14、律禁止饮酒。五、接待要求 1、公务接待要严格执行接待标准,按财务制度办理报销手续,不搞超标准接待。2、接待陪同人员根据办公室签发的派餐单(或代金券)到指定的宾馆、饭店安排食宿。3、接待过程中一律不赠送礼品、纪念品。4、在公务接待中自觉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做到热情周到、耐心细致、彬彬有礼、落落大方,出色完成接待任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行。五、“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篇三】党风廉政建设要求 一、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一、加强学习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和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
15、要、关于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的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及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有关规定,组织党员干部进行学习。二、加强警示教育。定期组织收看反腐倡廉警示片。利用反面教材,对党员干部进行反腐倡廉的警示教育,在思想上筑起一道反腐倡廉的牢固防线。三、加强行为教育。严格规范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行为,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重点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生活圈、社交圈的监督,防止领导干部利用手中的权利谋取私利,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始终做到干干净净为官、明明白白做人,树立为民务实清廉新形象,进一步提高为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四、加强纪律教育。坚决执行“不出入私人会所
16、,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和张家口市共产党员及公职人员办理婚丧喜庆事宜若干规定(试行),严格按照规矩规则和程序办事,自觉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五、加大查处力度。加大对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决不允许有案不报或有案不查的现象,更不允许打击报复举报人。六、严格公务接待。严格按照公务接待标准进行公务接待,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坚决抵制和纠正超标接待行为,不参加影响执行公务的宴请。七、保障措施。一是强化意识。所有党员应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列入绩效考核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进行检查、考核,并作为年终评比先进的依据。二是完善制度。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针对薄弱环节,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修订
17、和完善有关规章制度。三是加强监督。党员干部要经常性地对照检查执行廉政建设制度的情况,并作为民主生活会的必谈内容。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或由于工作不负责任而不履行职责造成后果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二、“一岗双责”制度“一岗”就是领导干部的职务所对应的岗位;“双责”就是领导干部既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具体业务工作负责,又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责;既要抓好分管的业务工作,又要以同等的注意力抓好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把反腐倡廉、案件防范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规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同问责,真正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始终
18、保持应有的力度。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班子的决定,切实抓好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推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本制度。第二条一岗双责指领导干部既要管理好队伍,又要抓好业务,即一个岗位两个责任。第三条一岗双责的责任主体(即责任人)为班子成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及副职)和部门主要负责人(正职)。第四条一岗双责责任人的责任,一把手对全办主要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班子成员对分管(联系)业务工作和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部门负责人对部门业务工作和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责任人的责任延伸到八小时以外。第五条责任人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其责任范围内的工作进行督促和检查,重点督查各种制度的
19、落实情况。第六条班子成员每半年向班子汇报一次一岗双责的落实情况,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向分管(联系)领导汇报本部门的一岗双责责任的落实情况。第七条一岗双责责任人要做好谈心谈话工作(详见谈心谈话制度)。第八条责任人督查工作和谈心谈话要有书面记录。第九条一岗双责责任人在督查工作和谈心谈话时发现干部职工存在思想、工作、学习、纪律、家庭、生活等方面的问题,要及时做好工作,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及时向分管(联系)领导或局长汇报。三、党员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
20、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精神,制定本制度。1、在职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努力增强党性,从严要求自己,时刻置个人于党组织的监督、管理之中;凡个人重大事项,应主动、自觉、及时地向党组织请示报告。2、在职党员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须向党组织请示报告:(1)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公费修建、装修住房情况;(2)本人在经济实体中应聘兼职情况;(3)配偶、子女招工、参军、调动情况;(4)配偶、子女出国定居及有关情况;(5)在国内各种会议等公务活动和外事活动中,接受馈赠、礼金、礼券和贵重礼物情况;(6)本人操办的婚丧喜庆事宜的办理情况;(7)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私人在国外经商办企业的情况;(8
21、)本人的婚姻变化情况;(9)配偶、子女经营个体、私营工商业或承包租赁国有、集体、工商企业的情况;(10)配偶、子女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11)本人认为有必要及时陈述申请和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3、请示报告要实事求是,不得缩小和扩大事实,不得隐瞒事实真相,一律以书面形式汇报。请示报告的内容,包括事项、理由、办理方式、规模和有关的政策依据,报告人对所报告的事实负全面责任。4、区管领导干部请示报告必须由主要领导审查签署意见后,上报组织和纪检部门;其它党员干部,上报局党组(党总支),对有批复的事项,报告人应在问题处理后将结果写成书面材料汇报。5、对违反重大问题有关请示报告制度者,应视情节轻重分
22、别予以教育、通报批评;构成严重违纪者,移送纪检、监察部门查究。四、公务接待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确保公务活动取得实效,根据宣化区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一、接待原则 1、本着“热情周到、从简节约”的原则。2、本着“对等、对口”的原则。二、接待范围 1、上级编办的领导和检查指导工作的人员;2、外省市及兄弟县区编办对口单位到我办进行公务活动的人员;3、其他公务活动需要接待的人员。三、接待程序 1、凡属接待范围内的来客,对口股室或分管局长接到信息后,要明确来客单位、人数、姓名、职务、民族、到达具体时间、目的及活动内容,及时向一把手汇报。2、对公务活动客
23、人的接待,原则上是对口接待、对口陪同,陪同人员轻车简从。3、上述接待办公室具体承办,统一安排,办公室主任把关负责。四、接待标准 1、需要住宿的客人,由办公室根据标准安排房间。接待住宿应当严格执行差旅、会议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定点饭店或者机关内部接待场所安排,执行协议价格。出差人员住宿费应当回本单位报销,参加会议人员住宿费按照会议费管理有关规定执行。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2、接待标准按照上级规定执行,做到不铺张浪费。严格按照宣化区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规定标准安排接待用餐,同时必须填写公务接待任务通知单、公务接待清单。接待对象在 10 人以下,最多 3 人陪同,接待对象在 10 人以上的,陪餐人员不得超
24、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外地客人在我办进行公务活动,无论时间长短,一般只安排一次宴请,其余一律吃自助餐或工作餐,工作餐一般不上烟酒、海鲜、珍稀野生品等。公务接待活动一律禁止公款提供香烟,就餐中一律禁止饮酒。五、接待要求 1、公务接待要严格执行接待标准,按财务制度办理报销手续,不搞超标准接待。2、接待陪同人员根据办公室签发的派餐单(或代金券)到指定的宾馆、饭店安排食宿。3、接待过程中一律不赠送礼品、纪念品。4、在公务接待中自觉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做到热情周到、耐心细致、彬彬有礼、落落大方,出色完成接待任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行。五、“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根据中共中央关
25、于加强党的建设几个重大问题的决定规定和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一、主要内容“三重一大”是指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1、重大决策包括:(1)中、长期发展规划的制定和调整;(2)年度总体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目标的制定;(3)年度财务预算、决算的编制和调整;(4)专项资金分配使用;(5)制定和出台涉及全办的规章制度;(6)涉及本办全体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7)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8)上级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及向上 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9)涉及全办的其他重要事项。2、重要干
26、部任免包括:(1)机关及所属人员的调进和调出;(2)推荐科级、副科级领导干部后备人选;(3)市级以上荣誉人选的推荐;(4)对本办干部职工的奖励和对违反党纪政纪的干部 职工的处理意见。3、重大项目安排包括:(1)办公设备(指固定资产)的购置;(2)组织开展大型活动资金的安排意见;(3)设施设备的增加;(4)其他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资金安排。4、大额资金标准:支出金额一个事项一次使用现金在 1 万元以上和下属各单位一次性花费 5000 元以上的,使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购置、考察学习、会议、培训等。二、决策的原则 决策必须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循党的方针政策和党的纪律;必须按照职责和权限进行;
27、必须实行集体讨论决定,充分发扬民主,广泛论证,实行科学决策。三、决策的实施 1、集体决定的事项,由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组织实施,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或拒绝执行。2、领导干部要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带头执行“三重一大”的有关规定,并要求所分管的科室严格执行有关规定。3、凡涉及“三重一大”问题的工作会议、局长办公会,局办公室负责做好会议记录并存档备查。四、决策的程序 1、涉及重大决策问题,应根据具体情况,经局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酝酿,提出初步设想,在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由局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后做出决策。2、重要干部任免,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由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做出任
28、免决定。3、重大项目安排必须由承办或有关部门在充分调查研究或论证的基础上提出方案和报告,经分管领导审阅同意后,提交主任办公会讨论决定。4、大额度资金必须由使用部门拟定支出计划或报告,报分管领导审阅同意后,提交主任办公会讨论决定。5、由主任办公会议决定的事项,要经过与会人员的充分讨论研究后做出决定,会议决定事项由办公室拟定会议纪要并起草相关文件,经主任签发后执行。办公室负责会议记录。【篇四】党风廉政建设要求 一、党委领导班子集体责任的落实情况 一是抓学习。镇党委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学习计划,采取定期集中学习和自主灵活学习相结合的教育方式,强化理想信念和党纪国法教育,认真组
29、织学习中纪委和省、市、县纪委会议精神 12 次,由镇党委书记亲自讲授廉政党课 8 次,组织集体观看警示教育片 10 部,提升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深刻警醒和教育党员干部守住道德底线,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和不正之风。二是抓队伍。镇党委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把这项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考核,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同时,定期召开会议 4 次,专题听取镇纪委关于全镇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汇报 4 次,对作风建设、惠民政策督查、领导干部警示教育等重要工作亲自部署,对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
30、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三是抓制度。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机制,进一步明确分包责任,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包村、包党总支、包部门,并将镇 2016 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一览表分解到有关领导干部及部门,每项工作都明确了责任领导、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同时,镇党委与各领导干部分别签订了年度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14 份,镇所有党员干部签订了党员干部廉政承诺书,做到每项工作有责任领导、有具体责任人。四是抓落实。严格遵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国家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县委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政策法规,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的监督检查。以班子成
31、员和纪委组成选拔任用监督领导小组,从建议人选的资格审查到党委讨论决定,任前公示等全过程,认真监督检查,确保干部选拔使用工作做到公平、公正、透明,有效预防了干部任用工作中不正之风,完善了干部选拔任用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树立了正确的用人导向,形成了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此外,镇党委还积极为镇纪委履行职责提供有利条件,创造良好环境,旗帜鲜明地支持镇纪委查办案件,第一,解决专岗不专职的问题。明确纪委书记方华忠同志只分管纪检、监察工作,专职纪检干部不得兼任与纪检无关的工作,确保纪检干部专职专用。第二,大力推进乡镇纪委规范化建设,配全纪委副书记、纪委委员和专职纪检干部,配备办公办案设备和办案经费
32、。第三,支持纪委独立行使办案职权,确保纪检干部对权力敢监督、善监督,对腐败问题勇于“亮剑”,坚持有腐必反、有案必查,坚决惩处、决不姑息,以反腐倡廉的实实在在成果取信于民。2016 年以来,共查办各类违纪案件 3 起,共处理违纪党员干部 4 人,有力的打击了违法乱纪分子,警示广大党员干部严格自律,廉洁从政。五是抓整改。以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契机,聚焦“四风”问题,开展公务用车、“吃空饷”、公款走访等专项治理活动 6 次。公务接待方面,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接待标准,一律在镇食堂安排就餐,不上烟酒。工作日内严禁饮酒,镇纪委加大查处力度,凡发现工作日内饮酒现象的,从严从重处理
33、。公车私用治理方面。我镇现有公车 2 辆,春节、清明节、五一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期间按规定将公车集中停放,不存在公车私用的现象。精简会议转变会风方面。六是抓督导。成立了督查工作组,由纪委、党政办主要负责人组成,负责督促党委各项工作的实施与落实、领导交办工作的督导、干部职工执行政治及工作纪律的督查等工作。2016年以来,开展机关效能督导检查 6 次,起到了较好的监督警示作用。二、本人“一岗双责”责任落实情况 一是明确职责,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明确党委书记是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镇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做到与经济建设、社会建设及其它重要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每季
34、度主持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认真落实“四个亲自”要求,坚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二是分解责任,严明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班子成员分工,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将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细化分解,靠实廉政责任,明确要求各村、各科室站所做好责任的二次分解,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分解体系,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到位。三是抓好关键环节,助推党风廉政建设。第一,通过群众推荐、民主测评和工作考评,培植树立典型,并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以点带面,号召党员干部向典型看齐,积极营造爱岗
35、敬业、廉洁勤政的工作氛围,保证各项工作增效提速。第二,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增强镇、村及部门干部选拔使用工作的透明度,建立健全干部管理监督机制。第三,抓住村两委班子新上任的敏感时期,进一步强化对村级的监管,着力整治村“两委”干部出现的工作不作为、“三务”不公开、侵占和挪用资金等问题,通过明查暗访、群众举报等途径,加大违纪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为村级开展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四是严于律己,当好廉政表率。作为镇党委书记,我坚持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带头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政准则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严格遵守用车、住房、公务接待等方面有关规定,主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36、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做到艰苦奋斗、克已奉公、廉洁自律。工作生活中经常检查自己的一言一行,时刻严格要求自己,注意检点自己的行为,时常提醒自己要经得起考验、抵得住诱惑,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严格教育和管理配偶、子女和身边的工作人员,他们没有借助本人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较好地塑造了求真务实、勤勉从政、廉洁奉公的形象。一年来,我镇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宣传力度不够,氛围不够浓厚;二是制度落实不够好,存在重制度建设轻落实的现象;三是个别干部和个别部门认识还不到位,抓落实的力度不够。
37、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县纪委的工作部署,以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为目标,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为建设幸福和谐的临江经济重镇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和纪律保障。【篇五】党风廉政建设要求 意见对加强县级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作风建设、能力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比如,明确提出要对纪检监察干部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保证和促进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实施有效监督、依法执纪依法办案、协助党委加强党
38、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维护党内民主和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等方面的能力等,意见还对县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干部资格准入和教育培训等作出了规定。关于县级纪检监察机关经费和装备设施保障 意见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性措施,比如,建立健全县级纪检监察机关经费保障制度,将县级纪检监察机关的人员、公用经费和纪检监察业务费全额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等,并专门配合下发了关于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办公办案装备配置标准和实施办法的通知(中纪发200910 号)。为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增强广大党员
39、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反腐倡廉意识,中央纪委宣教室组织编写了反腐倡廉学习读本(以下简称读本),作为对党员干部进行反腐倡廉教育的基本教材。读本共分十章,以党中央颁布的实施纲要为基本框架,阐述了新的历史条件下反腐倡廉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分析了当前反腐败斗争面临的形势,从教育、制度、监督、改革、惩治、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六个方面,论述了新形势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工作思路和措施,观点鲜明,资料翔实,说理充分,知识性和可读性强,有助于广大党员干部加强对党反腐倡廉理论的认识,进一步提高政策水平和理论修养,增强拒腐防变能力。胡锦涛强调指出:“学习是领导干部增长才干、提高素质的主
40、要途径,是做好各项工作的重要基础。”各级党组织要在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过程中,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认真学习读本。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做到勤奋好学,学以致用,增强廉洁从政的意识,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2009 年 1 月 13 日,胡锦涛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要准确把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重点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坚持反腐倡廉常抓不懈,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推向深入。贺国强代表中央纪律
41、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作了题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工作报告。号召全党同志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胡锦涛同志的讲话,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方针,加强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完成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各项任务提供有力保证。为了学习胡锦涛的重要讲话和中纪委第三次全体会议精神,国家行政学院音像出版社特别邀请权威专家学者,进行了深入系统地分析解读,精心录制而成专题辅导讲座,将成为广大党员干部学习使用的理想辅助教材。【篇六】党风
42、廉政建设要求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及校党委南通大学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实施意见,切实加强图书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明确各级党政组织和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保证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决策的贯彻落实,促进图书馆的改革与发展,对图书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提出如下具体实施办法:一、组织领导 坚持党政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图书馆党政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工作重要内容,和其他各项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二、基本原则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立足教育,加强监督,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
43、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三、责任分工 按照责任内容,图书馆党总支与行政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主要领导负总责,其他分管领导负直接领导责任。具体分工如下:1、图书馆党总支与行政负责全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支书记、图书馆长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全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2、总支书记对总支委员、支部书记、分工会*的党风廉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3、馆长对副馆长、馆内行政及业务机构的主要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4、副馆长协助总支书记、图书馆长履行职责,负责各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对责任范围内工作人员的党风廉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5、各
44、党支部、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本部门全体人员的党风廉政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四、责任内容 图书馆党总支与行政及各支部、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承担的责任主要是:1、重视党风建设,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分解、细化责任目标,并认真组织实施。定期分析研究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状况,检查责任制落实情况,针对存在问题及时提出有效改进措施。2、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央领导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科学发展观等的系统论述、学习党纪政纪、法律法规,开展理想信念、廉洁从政、践行科学发展观、党的作风和纪律等教育活动,着力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
45、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增强政治意识、政权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3、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制定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具体措施,建立和完善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确保权力在监督下行使,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腐败现象。加强对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岗位人员的教育和对关键环节的监督,杜绝商业贿赂行为的发生。4、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坚持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要问题经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决定。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必须事先广泛听取职工意见。5、坚持党务公开、政务公开
46、、馆务公开,扩大并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办事程序,公开办事结果,接受群众监督。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党风廉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6、认真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规范收费行为,杜绝乱收费现象。加强资金管理,实行账目公开,增强资金使用透明度,严禁私设小金库。7、严于律己,廉洁从政,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管好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发现带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告诫,限期改正。8、积极支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履行职责,及时纠正本单位存在的不正之风和党员、干部不廉洁现象。协助查处责任范围内的违法违纪案件。五、责任落实 1、图书馆党总支和行政要把
47、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的主要内容,纳入年度工作目标,与各项工作一起部署,提出具体要求和检查措施。2、图书馆党政每年进行一次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报校纪委。3、图书馆党政领导要把执行廉政责任制情况列入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报告中,支部书记、行政及业务部门主任等要结合个人年终总结,认真检查执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情况。六、责任追究 领导班子与领导干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职责,应对其实施责任追究。有关责任追究的情形参见南通大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篇七】党风廉政建设要求 20XX 年上半年,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州纪委驻州发改委纪检组的监督指导下,州统计局党组
48、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以精准统计为主线,以数据质量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大力开展“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年、智慧统计建设年、干部能力提升年”活动,突出抓好统计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经济普查工作、智慧统计建设、统计分析和调查研究、统计业务培训等五项重点工作,切实提升统计服务经济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为重点推进作风建设,较好地完成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有力地促进了全局的作风和廉政建设。一、强化自觉意识,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局党组通过深入学习*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一系列重要论述,认真贯彻执行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不断强
49、化党组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体责任意识。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组织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一是高度重视,加强研究部署。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与统计业务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做到目标同向、教育同向、工作同抓。以“周五学堂”为载体,组织局党组成员学习和传达了中央、省、州有关文件精神,遵照文件要求,出台了湘西州统计局 20XX 年全州统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制定了相应意见和办法。组织召开了全州统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暨行风建设工作会议,先后 2 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和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强化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根据工
50、作需要,及时调整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局党组书记、局长为落实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修改并完善了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办法,将廉政建设纳入局机关全员全过程绩效考核,加大了考核权重,并与全年绩效考核奖励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受党纪政纪处分或被州委州政府通报批评的取消全年绩效考核奖。三是细化分工,层层压实责任。围绕主体责任落实,制定下发了20XX 年州统计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分解通知,把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制细化为 7 个方面 19 项内容,根据统计中心工作责任分工,对党组书记、局长及其他成员和领导干部主体责任从担当分管职责、带头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