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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何理解“政权分立”?不论是东晋还是十六国,不论是汉人的南朝还是众多少数民族的北朝,都是同样的封建社会政权,没有高下之分、正反之别。《标准》所以不用诸如“国家的分裂”这样的说法,容易使人产生误解,感到西晋政权才是正统所在,西晋灭亡后,国家分裂了,仿佛只有西晋才是国家的唯一代表,这不是今天倡导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的时代所持的态度。《标准》要求学生通过历史学习提高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修养,在这样的问题上尤为注意,况且那样的说法不一定符合历史实际。东晋十六国和南北朝时期政权分立状况的出现,有着深刻的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和民族关系等方面的原因,是国家统一与封建割据两种因素之间的矛盾关系发展的表现。比较而言,是旧的、小规模的、单纯的统一的瓦解,是新的、大规模、更多民族的统一的酝酿的必然过程,从一个角度看分裂因素的各种政治力量,从另一个角度看,又成了新的统一的因素,我们当然不能超越时代替历史立言,在有关天下大乱时代的内容中过早地宣布这些政权为统一势力,也不必过于强调它们的分裂倾向,最好的办法就是《标准》所使用的“政权分立”这样的表述。
二、如何从“民族融合”理解这个时期的民族关系?魏晋南北朝时期是中国古代史上民族关系最为复杂的时期,有残酷的民族仇杀,也有轰轰烈烈的少数民族汉化运动,《标准》以“民族融合”为题,能否概括这个时期的这一特点呢?“融合”有一定的褒奖含义,这个词语本意是融化而合一,是中性的。友好往来可以融合,如和亲或各民族间的友好联姻;战争、仇杀、压迫最后也可导致融合,如中原的汉族统治者曾掳掠鲜卑妇女为妾,鲜卑贵族也曾掳掠汉族妇女,两者都可导致民族融合。另一方面,友好往来不必融合,如南北朝时期曾一度友好往来,各政权间互相通使,但并不一定导致通婚。战争、仇杀、压迫也不必融合,如西晋灭亡,中原士女南迁,北方少数民族政权曾一度实行民族隔离政策等,都不同程度地限制各族的通婚。融合以通婚为最高手段和最后结果,到了南北朝大局比较稳定时,北朝各族通婚逐渐增多,再加上统治者的提倡,民族融合越来越普遍,到了后期,胡汉的差别已经难以辨别清楚。从这个角度看,说南北朝时期民族关系的最大特点是民族融合是十分恰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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