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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策略回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半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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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策略回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09年半年度报告 2009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09年8月27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09年8月21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6月30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 §2 基金简介 3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 4 §4 管理人报告 5 §5 托管人报告 8 §6 半年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8 §7 投资组合报告 22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28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28 §10 重大事件揭示 28 §11 备查文件目录 31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大成策略回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大成策略回报股票 交易代码 09000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8年11月26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414,590,378.89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兼顾当期收益;同时,实施积极的分红政策,回报投资者。 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采取趋势投资策略进行总体资产配置;在行业配置、个股投资上分别实施行业轮动投资策略、核心-卫星策略、价值投资策略、买入并持有策略,以期在承担中高风险的前提下获取尽可能高的投资收益;同时,强调收益管理,实施收益管理策略,以期在增长期及时锁定收益,制度性的减少未来可能的下跌风险,增加投资总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80%×沪深300 指数+20%×中信全债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中高风险收益水平的股票型基金品种,其长期平均的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债券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杜鹏 石立平 联系电话 0755-83183388 010-68560675 电子邮箱 dupeng@ shiliping@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5558 95595 传真 0755-83199588 010-68560661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32层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6号光大大厦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32层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6号光大大厦 邮政编码 518040 100045 法定代表人 张树忠 唐双宁 2.4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32层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6号光大大厦 中国光大银行投资与托管业务部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 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32层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09年1月1日-2009年6月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113,157,221.26 本期利润 165,896,475.08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5599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51.41%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62.58%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09年1月1日-2009年6月30日)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4,657,959.24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112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472,266,613.09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139 3.1.3 累计期末指标 报告期(2009年1月1日-2009年6月30日)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63.23%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3.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15.40% 1.16% 11.64% 0.98% 3.76% 0.18% 过去三个月 28.35% 1.46% 20.76% 1.25% 7.59% 0.21% 过去六个月 62.58% 1.75% 56.63% 1.57% 5.95% 0.18%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63.23% 1.59% 55.67% 1.62% 7.56% -0.03%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合同于2008年11月26日生效,截至报告日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2、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截至报告日,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中规定的各项比例。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1999]10号文批准,于1999年4月12日正式成立,是中国证监会批准成立的首批十家基金管理公司之一,注册资本为2亿元人民币,注册地为深圳。目前公司由四家股东组成,分别为中泰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48%)、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5%)、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5%)、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截至2009年6月30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3只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景宏证券投资基金、景福证券投资基金、大成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2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大成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大成债券投资基金、大成蓝筹稳健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精选增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大成财富管理2020生命周期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积极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景阳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策略回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经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周建春先生 本基金基金经理 2008年11月26日 -- 10年 管理工程硕士,曾任职于湖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基金管理部、证券管理总部,从事投资和研究工作;1999年10月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高级研究员、景博证券投资基金经理助理、景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景福证券投资基金经理助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国籍:中国。 注:1、任职日期、离任日期为本基金管理人作出决定之日。 2、证券从业年限的计算标准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大成策略回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基金管理运作中,大成策略回报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投资组合、证券交易行为、信息披露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则和基金合同等规定,本基金没有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没有运用基金财产进行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行为以及进行有损基金投资人利益的关联交易,整体运作合法、合规。本基金将继续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承诺将一如既往地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在规范基金运作和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努力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公平交易制度》和《异常交易监控与报告制度》,公平对待旗下各投资组合,所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以及不同时间窗内(同日内、5日内、10日内)同向、反向交易的交易价格并未发现异常差异。 4.3.2 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根据各基金合同,目前公司旗下未有与本基金投资风格相似的其他基金。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回顾上半年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总体来说国际经济处于探底的过程中,国内经济经历了缓慢复苏并出现加速上升的趋势。对于2008年的全球金融危机,我国政府采取了积极的财政政策和宽松的货币政策,2009年上半年信贷规模持续大幅增长,一季度虽然宏观经济数据好坏参杂,但从很多领先指标显示我国经济最艰难的时候已经过去,底部基本可以确认。PMI指数逐步回升、资源品价格屡创新高、房地产价量齐升、汽车销售稳步增长、全国用电量环比不断向好,第二季度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季度调整后和发电量数据增长超出预期,CPI和PPI处于较低水平,进口大幅回升表明国内需求强劲,这些表明我国经济已经出现强劲复苏,经济处于快速回升的阶段。 由于我们前瞻性判断国内经济由底部走向强劲复苏,因此上半年我们采取积极的心态面对证券市场,坚定看好资本市场的发展。第一季度初本基金处于建仓阶段,我们在尽可能保证本金的安全的基础上,快速提高了股票仓位,并在上半年一直保持较高的股票仓位。在行业配置上,我们重点分析经济复苏过程中,各行业复苏的先后次序和宏观经济的关系,以及不同行业复苏的力度,较好的把握了行业轮动的节奏,特别是金融、地产、食品饮料、有色、航运等行业的投资机会把握较好。在个股选择上,我们认为在经济复苏过程中,最具行业代表性的龙头公司更能反映行业变化,因此重点配置了各行业的龙头企业。同时,随着市场流动性的不断增强,我们也较好的把握了风格指数转换的节奏。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139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62.58%。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56.63%,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表现。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下半年,国际经济在去库存化后将走出底部区域,下半年回升的态势较为确定。国内实体经济在政策的累积下,宏观经济数据和企业盈利环比将开始出现快速增长,总体来看经济回升的力度较大,但是回升的基础尚不稳固,我们预期年底CPI和PPI将逐步转正。对于证券市场而言,当前仍然是一个较佳的投资环境,即经济处于由低通胀低增长阶段向低通胀高增长转变、利率水平较低、支持经济增长和支持证券市场发展的政策环境宽松,因此资产价值明显。如果说上半年市场的上涨主要是估值水平的大幅提高,那么下半年市场上涨更多需要企业利润的增长,随着宏观经济的向好和企业利润回升,我们预期市场仍有一定的上升空间。随着市场的累计涨幅较大,我们也应该看到当前估值水平已经偏高,大小非减持的力度不断加大,证券市场扩容压力也在加大,如果企业盈利的回升不能有效降低当前估值水平,市场也存在一定的风险,我们预期未来市场总体是从合理估值走向非理性的过程,因此在努力获取收益的同时,风险控制也是下一阶段投资的关键。对于估值水平较低、增长稳定和明确的行业以及和出口复苏相关程度较大的行业是下一阶段投资的重点。我们将坚持既定的投资风格,兼顾绝对收益和相对收益,在适当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争取获得较好的收益。 4.6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指导基金估值业务的领导小组为公司估值委员会,公司估值委员会主要负责估值政策和估值程序的制定、修订以及执行情况的监督。估值委员会由股票投资部、研究部、固定收益部、金融工程部、基金运营部、监察稽核部指定人员组成。公司估值委员会的相关成员均具有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估值委员会6名成员中包括两名基金经理。 股票投资部、研究部、固定收益部和金融工程部负责关注相关投资品种的动态,评判基金持有的投资品种是否处于不活跃的交易状态或者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从而确定估值日需要进行估值测算或者调整的投资品种;提出合理的数量分析模型对需要进行估值测算或者调整的投资品种进行公允价值定价与计量;定期对估值政策和程序进行评价,以保证其持续适用;基金运营部负责日常的基金资产的估值业务,执行基金估值政策,并负责与托管行沟通估值调整事项;监察稽核部负责审核估值政策和程序的一致性,监督估值委员会工作流程中的风险控制,并负责估值调整事项的信息披露工作。 本基金的日常估值程序由运营部基金估值核算员执行,并与托管银行的估值结果核对一致。基金估值政策的议定和修改采用集体讨论机制,基金经理作为估值小组成员,对本基金持仓证券的交易情况、信息披露情况保持应有的职业敏感,向估值委员会提供估值参考信息,参与估值政策讨论。对需采用特别估值程序的证券,基金管理人及时启动特别估值程序,由估值委员会讨论议定特别估值方案并与托管行沟通后由基金运营部具体执行。 本基金管理人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截止报告期末未与外部估值定价服务机构签约。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本基金合同中收益分配有关原则的规定: (1)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将获取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红利再投资部分以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 (2)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选择的,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 (3)基金当期收益先弥补上期亏损后,方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 (4)基金当期出现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5)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最多不超过12 次;全年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基金可供分配收益的60%。 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安排报告期内收益分配事项。本报告6.4.11节所述利润分配情况为报告期内对自基金合同生效(2008年11月26日)以来实现的可供分配收益所实施的分配。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2009年上半年,中国光大银行在大成策略回报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相关实施准则、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的规定,依法安全保管了基金的全部资产,对大成策略回报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全面的会计核算和应有的监督,及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同时,按规定如实、独立地向监管机构提交了本基金运作情况报告,没有发生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地履行了作为基金托管人所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2009年上半年,中国光大银行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相关实施准则、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的规定,对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投资运作、信息披露等行为进行了复核、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在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依法对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的“大成策略回报证券投资基金2009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复核,认为报告中相关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 §6 半年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6.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大成策略回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09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09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08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6.4.7.1 33,091,351.87 357,267,691.73 结算备付金 1,291,659.00 - 存出保证金 995,172.94 - 交易性金融资产 6.4.7.2 436,156,935.32 164,767,897.13 其中:股票投资 426,086,935.32 154,602,897.13 债券投资 10,070,000.00 10,165,000.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6.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4.7.4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4,330,215.45 - 应收利息 6.4.7.5 261,341.77 152,124.97 应收股利 158,186.07 - 应收申购款 6,567,165.98 61,720.55 其他资产 6.4.7.6 - - 资产总计 482,852,028.40 522,249,434.3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09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08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6.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48,091,721.93 应付赎回款 8,511,112.65 3,255,927.94 应付管理人报酬 468,599.63 1,209,442.36 应付托管费 78,099.95 201,573.73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6.4.7.7 1,067,005.83 129,226.68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其他负债 6.4.7.8 460,597.25 262,270.93 负债合计 10,585,415.31 53,150,163.57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6.4.7.9 414,590,378.89 467,415,025.35 未分配利润 6.4.7.10 57,676,234.20 1,684,245.46 所有者权益合计 472,266,613.09 469,099,270.8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482,852,028.40 522,249,434.38 注:报告截止日2009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元1.139元,基金份额总额414,590,378.89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大成策略回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 一、收入 172,240,827.10 1.利息收入 378,063.36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6.4.7.11 214,419.52 债券利息收入 163,643.84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18,414,317.11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6.4.7.12 116,170,023.32 债券投资收益 6.4.7.13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收益 6.4.7.14 - 股利收益 6.4.7.15 2,244,293.79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6.4.7.16 52,739,253.82 4.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6.4.7.17 709,192.81 二、费用(以“-”号填列) -6,344,352.02 1.管理人报酬 -2,410,815.57 2.托管费 -401,802.63 3.销售服务费 - 4.交易费用 6.4.7.18 -3,347,352.52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6.其他费用 6.4.7.19 -184,381.3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65,896,475.08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8年11月26日生效,无上年度可比期间(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数据,下同。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大成策略回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467,415,025.35 1,684,245.46 469,099,270.81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165,896,475.08 165,896,475.08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52,824,646.46 -6,431,730.02 -59,256,376.48 其中:1.基金申购款 468,837,894.89 39,251,107.12 508,089,002.01 2.基金赎回款(以“-”号填列) -521,662,541.35 -45,682,837.14 -567,345,378.49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103,472,756.32 -103,472,756.32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414,590,378.89 57,676,234.20 472,266,613.09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大成策略回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1103号《关于核准大成策略回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大成策略回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1,057,807,851.96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08)第180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大成策略回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08年11月26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1,058,010,199.76份,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202,347.80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光大银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大成策略回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交易的股票、权证、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及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的股票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的60%-95%;权证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的0%-3%;债券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的0%-3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的0%-20%;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证券市场或者其他品种或变更权证、资产支持证券等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相应调整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规定。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80%×沪深300 指数+20%×中信全债指数。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基金部通知[2009]4号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试行)》等问题的通知、中国证券业协会于2007年5月15日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大成策略回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如财务报表附注6.4.4所列示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止期间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09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6.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6.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6.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i) 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目前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衍生工具(主要为权证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生金融资产列示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各类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ii) 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各类应付款项等。 6.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于交易日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应当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当收取某项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或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已转移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交易日结转。 6.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衍生工具(主要为权证投资)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i)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ii)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如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以确定公允价值。 (iii)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采用估值技术时,尽可能最大程度使用市场参数,减少使用与本基金特定相关的参数。 6.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依法有权抵销债权债务且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6.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6.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6.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也可按直线法计算。 6.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也可按直线法计算。 6.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分红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未实现部分(包括基金经营活动产生的未实现损益以及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平准金等)为正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已实现部分;若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已实现部分相抵未实现部分后的余额)。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所有者权益转出。 6.4.4.12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a)计量属性 本基金除特别说明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等作为计量属性之外,一般采用历史成本计量。 (b)重要会计估计及其关键假设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股票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i) 对于特殊事项停牌股票,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本基金自成立之日起便采用《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提供的指数收益法对重大影响基金资产净值的特殊事项停牌股票估值,通过停牌股票所处行业的行业指数变动以大致反映市场因素在停牌期间对于停牌股票公允价值的影响。上述指数收益法的关键假设包括所选取行业指数的变动能在重大方面基本反映停牌股票公允价值的变动,停牌股票的发行者在停牌期间的各项变化未对停牌股票公允价值产生重大影响等。 (ii)对于在锁定期内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根据中国证监会基金部通知[2006]3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风险控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低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投资成本,按估值日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高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投资成本,按锁定期内已经过交易天数占锁定期内总交易天数的比例将两者之间差价的一部分确认为估值增值。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7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2号《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a) 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b) 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c)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派发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由上市公司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时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即20%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d) 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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