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设备招标
深圳
电梯安装及改造工程
招 标 文 件
招标文件编号:
招标单位: 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十一月
目 录
投标邀请书---------------------------------------------------------------------------
2
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前附表---------------------------------------------------------------------------------
4
投标人须知---------------------------------------------------------------------------
5
A 说明-------------------------------------------------------------------------------
5
B 招标文件说明-------------------------------------------------------------------
5
C 投标文编写----------------------------------------------------------------
6
D 投标文件递交-------------------------------------------------------------------
8
E 开标评标-------------------------------------------------------------------------
10
F 授予合同-------------------------------------------------------------------------
12
第二部分
合同条款
合同条款----------------------------------------------------
14
第三部分
招标项目要求
招标项目技术及商务---------------------------------------------------------------
20
第四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格式1 投标函----------------------------------------------------------------------
27
格式2 投标报价一览表----------------------------------------------------------
27
格式3 分项报价明细-------------------------------------------------------------
28
格式4 垂直电梯(观光梯)技术要求一览表参数-------------------------------
29
格式5 商务偏离表----------------------------------------------------------------
35
格式6 售后服务-------------------------------------------------------------------
36
格式7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37
投标邀请书
致(投标人全称):
1、 现决定对深圳 有限公司建设的中国 中心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自动扶梯拆除并重新安装、观光梯供货及安装邀请招标,特邀请贵单位参加投标;
2、 资金来源:自筹
3、 招标内容: 自动扶梯拆除并移位安装及调试验收,垂直电梯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
4、 参加投标的单位需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5、 被邀请且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凭本邀请书于2011年11月 日 到招标单位领取标书。
6、 现场考察、标前会议、截标期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须知前附表;
7、 如贵单位同意参加此次采购招标,请于2011年11月 日前传真复函告知我方。如没有收到传真复函则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招标单位: 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时间:2012年1月 25 日
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规 定
1
一、工程名称:
二、建设地点:
三、工程规模: 交易中心裙楼1-2层,建筑面积约2万平,建筑总高12m;翡翠交易中心1-4层,建筑面积约9千平,建筑高度约22m。
2
招标范围:拆除自动扶梯11部,其中9部平层内移位重新安装,剩下2台运至指定地点放置;观光梯2部供货、安装及验收;保护性拆除2部电梯,运至指定地点;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标段1包含自动扶梯拆除移位并重新安装,以及保护性拆除2部电梯;标段2包含观光贯通电梯2部供货、安装及验收。投标人可选全部标段或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报价。
3
资金来源:自筹
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投标保证金数额:免收
履约保函金额:免收
4
发标时间: 2011 年 11 月 日 10:00时
5
标书接收开始时间: 2011 年 11月 日 10:00时
6
投标截止时间: 2011 年 11月 日 12:00时
7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后 60 日内有效。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 一 份,副本 一 份,共 二 份。光盘1份
8
标书答疑采用传真方式,招标人汇总各投标人问题后将答复传真给全部投标人。
9
发标、投标、现场情况介绍会:不召开会议,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招标人提供方便。
10
招标人经办人: 联系电话: 07 88
传真: 0755- 8
投标人须知
A 说 明
1. 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前附表”)第2项所叙述项目的产品及服务采购。
2. 定义
2.1 “招标人”系指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
2.2 “投标人”系指向招标单位提交投标文件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3 “货物”系指卖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招标人提供的设备。
2.4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卖方须承担的运输、售后服务和其它类似的义务。
3. 合格的投标人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投标费用的承担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B 招标文件说明
5. “招标文件”的构成
“招标文件”是用以阐明所需设备及服务的情况,以及招标、投标程序和相应的合同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 投标邀请书;
(2)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3) 合同条款;
(4) 招标项目要求;
(5) 投标文件格式。
6. “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6.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可要求澄清,应在投标截止日4天前按投标邀请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下同)通知到招标方。招标方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
6.2 在投标截止日期前的任何时候,招标单位可主动或依据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修改招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对方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的形式予以确认。
6.3 为了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单位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
6.4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
C 投标文件的编写
7. 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7.1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和招标单位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往来的信件,应以中文书写。
7.2 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国际单位制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
8. “投标文件”的组成
8.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份:
1) 投标函;
2) 投标报价一览表;
3) 分项报价明细表;
4) 垂直电梯技术要求及技术偏离表;
5) 商务偏离表;
6) 售后服务;
7)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8) 其它;
8.2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
9.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按格式1至10)的顺序填写投标文件。
10. 投标报价
10.1 投标报价应为设备、附件、调试、保修等在内的全部价格,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
10.2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所附的“报价表”(格式3)上写明投标货物的单价和投标总价。如果单价与总价有出入,以单价为准。投标人对每种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单位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
10.3 此报价作为招标单位评标标准,但不能限制招标人以其它方式签订合同的权力。
11. 投标人资格的证明文件
投标人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证明文件(格式8),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份。
12. 投标有效期
12.1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按前附表第7项规定。
12.2 特殊情况下,招标方可于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可以拒绝或同意上述要求,但要求与答复均须是书面文件。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招标方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有关退还和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3. 投标保证金
13.1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
13.2 投标人应向招标方提交一笔不少于前附表第3项所规定的投标保证金。
13.3 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
13.4 投标保证金应以转帐或转帐支票的形式提交。
13.5 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3.6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招标方将按“招标文件”规定予以无息退还。
13.7 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招标方将在中标方签订合同后无息退还。
13.8 发生以下情况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开标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投标人提供虚假投标文件或虚假补充文件的;
(3)如果中标方未能做到:
按本须知第27条规定签订合同;或按本须知第28条规定提供履约保证金;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
14.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4.1 投标文件数量按前附表第7项所述,须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14.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须采用70-100克的A4纸。为了便于投标文件保存,需提交一份刻有投标文件的光盘。
14.3 “投标文件”正本须打印,并须经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复印件。
14.4 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如有修改遗漏处,必须由投标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和盖章。
14.5 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D 投标文件的递交
15.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5.1投标文件应密封,正本封面应标明“正本”,副本应封面应标明“副本”。
在包封上均应注明:
(1) 写明投标人名称;
(2) 注明下列识别标志:
招标文件编号;
项目名称;
年 月 日 时 分(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
15.2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第15.1款、第15.2款规定加写标记和密封,招标单位将拒收或者告知投标人,招标单位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15.3 所有投标文件的内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所有投标文件的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密封章。
15.4 投标人应将光盘备份文件单独密封于一信封,在信封上注明“光盘”装入“投标文件”密封袋中。
15.5 “投标文件”需由专人送交。投标人应按15.1-4中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将“投标文件”按照前附表第10项中注明的地址送至招标单位。
15.6 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如需提供实物,应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16. 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以及截止时间
16.1 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与见前附表第10项。
16.2 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按招标方在前附表第7项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至招标单位。
16.3 出现第6.3款因招标文件修改或其他原因推迟投标截止时,则按招标方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
17. 迟交的“投标文件”
招标方将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18.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18.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销,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该修改或撤销的书面通知送达招标单位,该通知须有经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
18.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销的通知应按第14条和第15条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交,并注明“修改投标文件”或“撤销投标”字样。
18.3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
18.4 投标人不得在开标后到投标文件有效期满前撤销投标文件。否则招标方将按13.8条款的规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E 开标评标
19. 开标
19.1开标由招标人主持,招标人按招标人的企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开标。
20. 评标
20.1招标人将只对实质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进行评标。
20.2招标人将按招标人的企业管理的有关规定组成评标委员会,并展开评标工作。
20.3评标办法
a、 第一步:技术标评分
a-1 技术标共计100分,具体评标办法如下:
评比因素
电梯评标权重
自动扶梯评标权重
企业资信
5
30
设备技术参数
50
0
售后服务
20
30
安装技术力量
25
40
合计
100分
100分
a-2 技术标合计得分不满70分者,不再评其商务标。
b、 第二步:商务标评分
商务标共计100分,所有合格投标报价中最低价为S1,得分为100分,其它报价得分Sn=[1-(Sn- S1)/ S1]×100,分值不保底。
c、 第三步:综合评标
c-1 计算综合得分,综合得分=技术标得分*50%+商务标得分*50%
c-2 按得分高低进行排序,得分最高的投标单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次高者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21. 保密
21.1开标以后,直到签订合同协议书为止,凡有关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工作,都应在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有关信息和资料,均不得向投标单位或与上述工作无关人员泄露。
21.2投标单位在上述工作过程中对本公司施加任何影响的行为,都将会导致取消对其投标文件的评定。
22. 投标文件的澄清
22.1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2.2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3. 废标
2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若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将作废标处理。
23.2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23.3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将作废标处理。
23.4投标文件有下述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并按前条规定作废标处理:
1) 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者所提供的投标保证金不符合要求的;
2) 投标文件没有投标企业单位公章也没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印章的;
3) 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
4) 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填写的;
5)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6)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评标委员会根据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
23.5投标人提供企业和个人资质、业绩弄虚作假的,经查实后,按废标处理。
24. 定标
评标和定标将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15个工作日前完成。不能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评标和定标的,招标人将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因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投标人自行负责,招标人不予补偿。
F 授予合同
25. 中标通知
25.1 评标结束15日内,由招标方签发《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25.2 《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重要依据。
25.3 招标人在收到中标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后,向各投标人发出“招标结果通知书”,并退还投标保证金。
26. 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力
招标人在签订合同时,有权对“招标货物一览表”中列明的货物或服务的数量,在法定范围内,依法定程序予以增加或减少。
27 签订合同
27.1 中标方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27.2 “招标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经济合同的依据。
第二部分
合同条款
电梯供货及安装合同
项目名称:深圳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招标人:(以下称:“甲方”) 卖方:(以下称:“乙方”)
名称:深圳 名称:
地址:深圳市 地址:
邮编:518033 邮编:
电话:0755- 8888 电话:
传真:0755-2 0598 传真: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
税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 .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地点:中国深圳市 地点:中国深圳市
基本条款
一、 合同方(见合同首页)
二、 合同范围
1、保护性拆除11台自动扶梯,于平层规定部位安装9台,剩下2台按要求运至指定位置放置(大致在本栋地下室);
2、保护性拆除升降电梯2台,按要求运至指定位置放置;
3、乙方提供2台观光电梯,并提供相应的井道参数、供货、运输、装卸、保险、技术培训、安装调试、验收及申报使用许可证书。
三、 合同价格
3.1 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其中已包括应交的一切税项和一切费用。合同价格的明细如下:
序号
项 目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合价
1
观光电梯
台
2
2
电梯安装调试验收费
台
2
3
拆除电梯
台
2
4
拆除扶梯
台
11
5
扶梯安装调试验收费
台
9
6
其它
合同总金额(人民币)
四、 付款条件
4.1 甲方应当在合同签订后,支付给乙方总价款的百分之十(10%)的预付款,即:
人民币(大写) (小写) 。
4.2 电梯进场开箱验收合格后(此次验收只能按设备清单验收数量,不代表质量),甲方支付给乙方设备(升降电梯)总价款的百分之七十(70%)的货款,即:人民币(大写) (小写) 。
4.3 电梯安装完毕通过验收并取得验收合格证和报告后,甲方支付至电梯货款及安装费总价款的百分之九十五(95%),即:人民币(大写) (小写) 。
4.4 剩余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五(5%)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经甲方确认没有设备质量、安装质量后一次性付清。
4.5 甲方支付乙方各阶段货款时,乙方需提供合同全额发票。
五、 供货、安装期
5.1 供货期:45天(日历天)
5.2 安装期:30天(日历天)
六、 设备质量保证
6.1 乙方保证按照约定标准使用先进的科技和专有技术生产设备。保证提供的设备是全新未使用。
6.2 设备的质量保证期为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的二十四(24)个月。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有缺陷的部件,并保证更换部件为全新未使用过的。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免费向甲方供应并更换一切在正常情况下磨损的设备零件,保证在质保期满前十天内对新安装和移位安装的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维护保养。
6.3 由乙方提供符合长途运输的全新木箱或其他形式的包装,防潮物品箱内提供防潮遮盖物,箱外有明显的起吊及其他标志,如果甲方要求箱外加刷其他标志,应于合同签订时通知乙方,包装物不予回收。
6.4 乙方需向甲方提供下述技术资料:
1、 电梯安装图、构件、机械安装图;
2、 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书;
3、 电气设备及系统原理图、电气设备及系统安装线路图;
4、 安装手册、操作手册、维修保养手册;
5、 制造、安装标准和技术规范
6、 竣工资料,档案馆移交书原件(不需要移交档案馆的将竣工资料移交甲方备案)
乙方需将上述资料在供货时随机交给甲方,操作说明书和竣工资料或档案馆移交书可在调试验收时提交。
6.5 本项目需拆除自动扶梯11台,同层移位安装9台,乙方应采取措施确保电梯拆除后无任何损坏,如有,乙方应负责更换相应新的部件,并确保电梯移位安装后检测合格、运行正常,不能出现异样的响声和不顺畅现象。
6.6 拆除的另两台不需重新安装的自动扶梯及两台升降电梯,乙方应确保其零部件完整,且未被任何损坏,并按甲方要求于指定地点放置。
七、 验货和安装
7.1 甲方以合同及附件中的规格、型号作为验收依据,安装前须经过甲方开箱验货,如发现缺件或质量不合格,及货物与附件表承诺不相符,予以及时补足或更换,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7.2 乙方负责电梯的安装调试工作,包括电梯井道照明安装、牛腿安装、与监控中心的对讲电话安装、配合消防验收等工作。在交付使用前乙方应将产品保管好,甲方予以配合。
7.3 乙方负责申报、办理政府检测部门的检测工作,并取得电梯合格使用许可证,甲方予以配合。
八、 违约和赔偿
8.1 除不可抗力原因外,如果乙方未能按时交付设备,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其支付方法是:每延误一天,违约金为延误部分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三(3‰)。此违约金最高不封顶。如果延误超过二十天,则甲方有权视乙方为单方面解除合同。
8.2 如果乙方违反本合同第6.1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此违约金为本合同总价百分之二十(20%)的违约金。如甲方仍然需要该设备,则该设备视设备的新旧程度进行折价购买。
8.3 如果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供货款,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其支付方法是:每延误一天,违约金为延误部分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三(3‰)。
九、 不可抗力
9.1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卖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卖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它双方商定的事件。
9.2 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所产生的任何结果(包括损失和延期交货)不承担责任。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八小时内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十四天内将事故发生地的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递交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故持续二周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修改本合同的条款。
十、 争议的解决
所有因本合同产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无法协商解决,可直接向深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 其它事项
11.1 本合同为双方之间的完整协议并替代双方先前所有书面或口头的磋商、报价和协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属于本合同组成文件,组成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如果附件与本合同基本销售条款不一致,以本合同基本销售条款为准。
11.2 任何一方地址或联络方式变动,须在该变动发生前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
11.3 井道及机房的图纸是合同的一部分。
十二、 文本和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本合同自双方盖章后生效。
(基本销售条款结束)
第三部分
招标项目要求
招标项目技术及商务要求
一、通则
1、各节标题
本文件为使用方便起见划分为若干条款,阅读使用时应将本规范视作一个整体,各条款的标题仅起提示作用,不是本文件的一部分内容,也不应作解释本规范时考虑因素。
2、技术条件与合同条件一致性
(1)本条件与合同条件的规定和要求是一致的,应互相对照阅读和使用。如果本条件有明显未提到的细节,或在涉及到本条件中任何条款的叙述中没有明显的规定,都应被认为指的是采用业主可以接受的标准和规范。
(2)本条件执行中,某些条文如有不明确之处,其解释权应属于招标方,但须符合合同条件中的相应规定。
3、技术标准和规范
(1)本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要求,并未对一切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除本条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均应符合招标时已颁布的以下中国国家标准:
Ø GB 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Ø GB/T 10058-1997 《电梯技术条件》
Ø GB/T 10059-1997 《电梯试验方法》
Ø GB 10060-1993 《电梯安装验收规范》
Ø GB 50310-2002 《电梯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Ø GB 50182-1993 《电梯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Ø GB 7025-1997 《电梯主参数及轿厢、井道、机房的型式与尺寸》
Ø GB/T 12974-1991 《交流电梯电动机通用技术条件》
Ø GB/T 13435-1992 《电梯曳引机》
Ø JG/T 5072.1-1996 《电梯T型导轨》
Ø JG/T 5072.2-1996 《电梯T型导轨检验规则》
Ø JG/T 5072.3-1996 《电梯对重用空心导轨》
Ø 其它必须遵守的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规范法规等
(2)投标人采用其它标准和规范时,应在投标书中注明是采用何种标准,并应保证设备达到或优于本条件的要求。
4、设备元件的设计、制造
投标者提供的设备元件应根据上述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和制造,并应采用最先进的技术,而且:结构合理、可靠性高、能耗低、无污染、操作保养和维护简便。
5、铭牌和标志
设备及其辅助装置的铭牌、使用指示、警告指示应以中文及易懂的通用符号来表示;应准确无误地表示设备之型号、规格、制造商。
二、招标范围
1、招标内容:
标段1:拆除自动扶梯11台,其中9台同层移位重新安装;拆2台升降电梯,将拆除下来未安装的扶手电梯和升降电梯运输放置在甲方所指定的位置。
标段2:观光贯通电梯2台供货、安装、验收及办理使用许可证,
2、投标人应提供电梯供货、安装、调试、验收、技术培训和二年免费保修、终身售后服务。9台同层移位扶手电梯安装、调试、验收、技术培训和二年免费保修。
三、技术要求
(一)通用要求
1.项目概况
中国珠宝国际交易中心项目位于深圳市南山区桃园路与南山大道交汇处翡翠明珠花园小区内,本次招标拆除自动扶梯11台,其中9台重新安装,拆除2台升降电梯,供货安装观光梯2台。
2.通用要求
2.1 一般原则
2.1.1 所有设备及零部件必须采用标准化产品。
2.1.2 所有设备及零部件和材料必须是全新的,符合有关标准并且有出厂检验及质量合格证明。
2.1.3 设备零部件的制造工艺应符合国家特种设备质量要求,所有安装、布线、调试等工作均要由经过培训持证,并有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完成。
2.2 安全设计
2.2.1 所有设备和装置均应满足相应的安全标准和操作规程,符合安全要求, 保证用户使用安全。
2.2.2 所有电气控制系统应具有故障自动保护的功能,以保证电气设备对人身是安全的。
2.2.3 所有电线、电缆应为阻燃型或低烟幕型的,减少事故的发生或避免发生事故时有害烟幕对人员的伤害。
2.2.4 如果发生停电,可以进行数据保护。
2.2.5 设备零部件之间的联接、与基础墙壁及其它土建构件的联接,均应采用标准紧固件。
3、电梯性能要求详见附件。
五、项目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设备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应具有设备代理证书或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投标人必须自行安装,或授权取得国家相关部门授予合格资质的安装单位安装。
2、投标人应具有提供日常维护和技术支持的能力;投标人必须在深圳市内设有常驻售后服务机构,提供24小时售后服务电话,备有相应的备品备件,提供常驻机构人员配备、办公地址、联系电话。
3、中标方必须提供全新的设备,并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所有设备的产品样本或技术说明书。
4、质保期:二年,(指项目通过竣工验收,正式投入使用后二年)质保期内免费保养;质保期内,因质量问题应免费更换和维修。保修期后,卖方只收取优惠配件费。
5、故障维修响应时间的要求:设备发生故障时,卖方维修人员应在接到用户故障通知后30分钟内赶到故障现场对设备进行修理。
6、供货期要求45天(日历天),指合同生效后中标方将全部货物运抵工地的时间;安装调试工期要求不超过30天。
7、卖方负责设备的运输、装卸、吊运、安装、调试(包括电梯井道照明安装、与监控中心的对讲电话安装、配合消防验收等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卖方负责设备的运输和安装过程中的各类保险。安装调试的水电费用由中标方承担,施工工人的住宿由施工单位自己解决,现场不允许工人住宿。
8、安装地点:中国 国际交易中心项目工地。
9、本工程电梯产品采用“一条龙”服务方式,即中标人对自己生产的电梯设备进行安装调试和保修期内的维修保养负责。投标设备的制造、安装与验收及技术监督部门办证等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10060—93《电梯安装验收规范》中的有关规定。自动扶梯移位安装后应重新办理技术监督部门验收程序。中标人应确保通过安全监督部门合格、发给准用证,电梯扶梯注册费、安装验收检验费、消防(器材)检验等,以上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10、检查:
10.1 中标人提交的文件与已安装完毕的电梯相符;
10.2 对外观部件的制造、安装质量、进行直观检查;
10.3 对于锁紧装置、厅门、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等部件,中标人必须提供鉴定合格证的副本,并将其合格证详细内容与电梯特性进行比较。
11、电梯、自动扶梯拆除
(1)拆除过程应确保设备的完好性,如发生元器件损坏,中标人应承担补件费用,补件应是同厂家同规格产品。
(2)重新安装自动扶梯性能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技术监督部门验收,取得使用证书。
(3)将拆除的升降电梯2台、自动扶梯2台运至地下二层车库指定地点存放。
12、调试及验收:
(1)运行速度和运行加速度、减速度试验。
(2)运行平稳性(振动加速度)测试三个方向振动幅值。
(3)噪声测试(轿厢、自动门机构等)。
(4)平层准确测试。
(5)曳引机的静载、满载、超载试验。
(6)控制系统,信息系统性能测试。
(7)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电流、功率的测试。
(8)各种安全保护设施的检测:
限速器动作性能;缓冲器动作性能;锁紧装置;
厅门、轿门等机电联锁性能;终端限位开关性能;电气安全装置;
安全钳检查和安全钳机械件及开关动作性能;不同电路的绝缘性能;
制动系统;报警装置,通讯装置;
(9)招标人所在地有关监督检验部门要求的所有检测。
六、付款方式:
按合同约定付款。
七、技术资料
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以下技术资料(中文版本),其费用已包括在投标价格之内。
(1)电梯安装图;
(2)电气设备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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