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Q/CSG-YNPG40004-2013
Q/CSG
Q/CSG-YNPG410007-2014
云南电网公司作业标准
云南电网公司 发布
2014-06-01实施
2014-04-01发布
云南电网公司电力生产场所接地、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业务指导书
(2014版)
2
Q/CSG-YNPG410007-2014
目 录
前 言 II
1 业务说明 3
2 适用范围 3
3 引用文件 3
4 术语和定义 3
5 管理要点 4
6 管理要求 4
7 附录 14
附录A(资料性附录)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 14
附录B(资料性附录)人员工作中与设备带电部分的安全距离 14
附录C(资料性附录)在带电线路杆塔上工作与带电导线最小安全距离 14
附录D(规范性附录)变电接地开关合(分)、接地线装拆记录表 14
附录E(规范性附录)线路工作接地线装拆记录表 14
附录F(规范性附录)个人保安线装拆记录表 14
附录G(资料性附录)接地开关管理示意图 14
19
前 言
为进一步规范云南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电力生产场所接地、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的实施,切实保证员工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根据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相关技术规范、规定,结合公司电力生产实际和实践经验,制定本指导书。本指导书发布执行后,原《云南电网公司装设接地线、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围栏)实施细则(试行)》(QG/YW-AJ-02-2009)予以废止。
本指导书由云南电网公司安全监管部提出并归口。
本指导书由云南电网公司企业管理部易志生统一编号。
本指导书起草部门:云南电网公司安全监管部。
本指导书主要起草人:王科鹏、李宏杰、缪良交。
本指导书主要审核人:刘兴明、姜洪东、周丹、孟凡强、王纪渝、宣磊、肖庆初、张毅、陈柏希、谭海波、袁俊、罗明昌、杨伟红、缪雱、李明山、吕剑飞、胡鹏、苏荣奎、张显俊、马永波、黄涛、卯卫斌、杨昌、陈延海、李红昆。
本指导书由薛武批准。
本指导书由云南电网公司安全监管部负责解释。
Q/CSG-YNPG410007-2014
云南电网公司电力生产场所接地、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业务指导书
1 业务说明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电力生产场所接地、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的实施,切实保证员工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根据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相关技术规范、规定,结合公司电力生产实际和实践经验,制定本指导书。
2 适用范围
2.1 本指导书适用于公司系统内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检修、试验及改扩建等工作。
2.2 公司所属电厂电气设备的工作视为变电站工作,应严格按本指导书执行。
2.3 公司系统人员在用户电气设备上从事非电力营销工作参照本指导书并结合用户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3 引用文件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款通过本指导书的引用而成为本指导书的部分条款或内容。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的所有修改单或修订版本均不适应于本指导书。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适用于本指导书。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GB 26859-2011)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GB 26860-201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DL 408-9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DL 409-91)
《云南电网公司配电网电气安全工作规程》(Q/CSG-YNPG-1-10-01-2011)
《云南电网公司电气工作票实施细则》(QB/YW206-01-2008)
《云南电网公司变电站电气操作票实施细则》(QG/YW-SJ-27-2008)
《云南电网公司配电网电气工作票实施细则》(Q/CSG-YNPG-1-11-02-2011)
《云南电网公司配电网电气操作票实施细则》(Q/CSG-YNPG-1-11-01-2012)
4 术语和定义
4.1 公司:云南电网公司的简称。
4.2 公司系统:指与公司有产权关系和管理关系的生产经营单位组合。产权关系包括全资、控股关系。管理关系包括直属、代管关系。
4.3 接地:指装设接地线或合上接地开关。
4.4 标示牌:指在电力安全生产活动中起禁止、警告、指令、提示作用的标志。
4.5 遮栏:指用于设置明显的安全作业区域,隔离危险区域,防止作业人员超越安全作业区、误入危险区域的围栏、绝缘隔板等。围栏包括网状围栏、安全警示带和红色三角小旗围栏绳等。
4.6 个人保安线:指现场已按电气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要求装设完接地线并许可工作后,用于保护作业人员防止感应电伤害且由作业人员自行保管及自装自拆的接地线。个人保安线应由有透明护套的多股软铜线(截面积不应小于16mm2)和专用线夹组成,并有绝缘手柄或绝缘部件。
5 管理要点
5.1 “接地、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作为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之一,各单位领导、管理人员和电气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并应将本指导书的规定纳入到“安规”考试内容范畴。
5.2 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工作许可人、专责监护人和工作班成员应在整个作业过程中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责任,任何人员发现工作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应立即制止,并终止工作。
5.3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严格监督本指导书的贯彻执行,及时纠正和分析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6 管理要求
6.1 变电部分
6.1.1 接地
6.1.1.1 装、拆接地线(或合上、拉开接地开关)不应单人进行。当运行人员装、拆接地线确有困难时,可委托变电或线路检修人员按操作票配合执行装、拆工作,运行人员监护,操作票“操作人、监护人”签名处填写变电站“操作人、监护人”的名字。
6.1.1.2 当验明设备确已无电压后,应立即将检修设备接地并三相短路。电缆及电容器接地前要逐相充分放电(不合接地开关不能打开网门的电容器除外),星形接线电容器的中性点应接地,串联电容器及与整组电容器脱离的电容器应逐个放电,装在绝缘支架上的电容器外壳也应放电。
6.1.1.3 对于可能送电至停电设备(包括配电网的配电设备)的各侧和停电设备可能产生感应电压的都应接地。已装设的接地线发生摆动,其与带电部分的距离不符合安全距离要求时,应采取相应措施。禁止在变电站、开关站、配电站内使用个人保安线。
(1)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设备检修,检修部分若分为几个在电气上不相连接的部分(如分段母线以隔离开关或断路器隔开分成几段),则各段应分别验电接地短路。
(2)变电站全部停电或110kV以下电压等级的设备检修,应将各个可能来电侧和可能残留剩余电荷(如电容器、变压器、电抗器、电缆、油断路器、电容式互感器等设备)的部分接地短路,其余部分可不必每段都接地。
6.1.1.4 接地线、接地开关与检修设备之间不应连有断路器或熔断器。若由于设备原因,接地开关与检修设备之间连有断路器,在接地开关和断路器合上后,应有保证断路器不会分闸的措施。
6.1.1.5 检修母线时,应根据母线的长短和有无感应电压等实际情况确定接地线数量。检修10 m及以下的母线,可以只装设一组接地线。在门型构架的线路侧停电检修,如工作地点与所装接地线或接地开关的距离小于10m,工作地点虽在接地线外侧,也可不另装接地线。
6.1.1.6 在配电装置上,接地线装在该装置导电部分的规定地点,这些地点的油漆必须刮去。所有配电装置的适当地点,均应设有与接地网相连的接地端,接地电阻应合格。接地线采用三相短路式接地线,若使用分相式接地线时,应设置三相合一的接地端或使用已短路连接的接地体。
6.1.1.7 装设接地线时,应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接地线应接触良好,连接可靠。拆除接地线的顺序与此相反。装、拆接地线应戴绝缘手套和使用对应电压等级的绝缘棒,人体不应碰触接地线或未接地的导线(导体),以防止触电。带接地线装拆设备接头时,应采取防止接地线脱落的措施。
6.1.1.8 成套接地线应由有透明护套的多股软铜线和专用线夹组成,接地线截面不应小于25mm2,并应满足装设地点短路电流的要求。接地线应使用专用的线夹固定在导体上,线夹卡口大小应适宜,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或短路。禁止使用其他导线作接地线或短路线。
6.1.1.9 严禁工作人员擅自移动或拆除接地线。高压回路上的工作,需要拆除全部或一部分接地线后始能进行的工作(如测量母线和电缆的绝缘电阻,测量线路参数,检查断路器触头是否同时接触),应征得运行人员的许可(根据调度员指令装设的接地线,应征得调度员的许可),方可拆除接地线。工作完毕后应征得运行人员的许可(根据调度员指令装设的接地线,应征得调度员的许可),立即恢复。拆除全部或一部分接地线的情况主要有:
(1) 拆除一相接地线;
(2) 拆除接地端,保留短路线;
(3) 将接地线全部拆除或拉开接地开关。
6.1.1.10 在10kV线路电缆零序电流互感器、电缆头、出线隔离开关和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线路电压抽取装置(YDR)二次回路上的工作以及线路耦合电容器(OY)、电压抽取装置(YDR)、避雷器、阻波器等工作时,如本侧需要停电作业,对侧线路(及有关支线)应接地。
6.1.1.11 接地开关的管理
(1) 线路侧的接地开关由管辖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以下简称调度员)直接下令操作管理,并在调度操作指令票操作项目中反映。
(2) 线路隔离开关以外,若线路有多组接地开关,线路接地开关均由管辖调度直接下令操作。
(3) 500kV高压并联电抗器的接地开关由调度员直接下令操作。
(4) 除线路侧的接地开关及500kV高压并联电抗器的接地开关外,厂、站内设备(主要包括断路器、母线、主变等)的接地开关由厂站运行值班人员负责操作及管理,调度员许可设备状态变更(运行、热备用、冷备用、检修)。即调度员下令将站内设备操作至冷备用后,经调度员许可设备转检修时,现场运行人员根据工作票内容要求,合上相应的接地开关,将该设备操作至检修状态,待相关工作结束后,现场运行人员应将所合的接地开关拉开,将设备恢复至调度员许可前的状态。调度员不直接下令到接地开关的编号。
(5)厂站变压器中性点接地方式由管辖调度机构确定,调度员只下令厂站的中性点的接地数目,变压器中性点接地开关由厂站值班人员负责操作及管理。
(6) 除调度员直接下令操作的接地开关(或代替线路接地开关功能的线路侧接地线)外,其余一次设备,调度只负责设备状态的变更(运行、热备用、冷备用、检修),现场在向调度汇报设备处于“热备用”及“冷备用”两种状态时,应确实检查该设备已无任何接地安全措施。
接地开关管理示意图见附录G。
6.1.1.12 接地线的管理
(1)每组接地线应有唯一编号,并存放在固定地点。存放位置亦应编号,接地线号码与存放位置号码应一致。接地线编号不分电压等级,编号在各所队(分局)内部不允许重复,编号牌悬挂于接地端。接地线为三相短路式可作为一组编号,编号从“01”起顺序编号;若为分相式则应三相单独编号,编号从“1-1、1-2、1-3” 起顺序编号。
(2)线路隔离开关以外、但属厂站围墙内的停电线路上所装设的接地线由厂站负责操作及管理。线路转检修时,若线路侧无接地开关或接地开关因检修或“合不到位”等原因,而在厂站内线路侧装设的代替线路侧接地开关功能的接地线由管辖调度直接下令操作及管理。
(3)线路隔离开关以内,在厂、站内停电设备(主要包括已处冷备用或检修的断路器、母线、主变等)上装设的接地线由厂站运行值班人员负责操作及管理。即设备停电后,经调度员许可设备转检修时,现场运行人员根据工作票内容要求装设接地线,待相关工作结束后,现场运行人员应将装设的接地线拆除,将设备恢复至调度员许可前的状态。
6.1.1.13 装、拆接地线或合上、拉开接地开关,应填写“变电接地开关合(分)、接地线装拆记录表”(见附录D),交接班时应交接清楚,送电操作前要认真核对记录。“变电接地开关合(分)、接地线装拆记录表”内“装设人”、“监护人”、“拆除人”栏应由本人签名确认。
6.1.2 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
6.1.2.1 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断路器、隔离开关及电压互感器二次空气开关的操作把手上,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示牌。对同时能进行远方和就地操作的隔离开关,则还应在隔离开关就地操作把手上悬挂此项标示牌。
如果线路转检修状态,运行人员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线路上的线路侧隔离开关(断路器)、旁路隔离开关、电压互感器二次空气开关的操作把手上悬挂“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标示牌。其他情况应按调度员的命令执行。
6.1.2.2 对于远方操作的断路器和隔离开关,应在计算机显示屏上的操作处设置“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或“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的标记。
变电站全部停电检修时,应在各个可能来电侧的隔离开关上,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示牌,其余部分可不必悬挂此项标示牌。
6.1.2.3 部分停电的工作,工作人员与未停电设备安全距离不符合附录A规定时,应装设临时遮栏,其与带电部分的距离应符合附录B的规定。临时遮栏不得使用金属遮栏,应使用有一定绝缘性能的材料制成,装设应牢固,并悬挂“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
35kV 及以下设备,如因工作特殊需要,可用与带电部分直接接触的绝缘隔板,绝缘隔板应具有高度的绝缘性能,并在试验周期内且试验合格。
安全距离大于附录A 时,不对临时遮栏的材料作限定。
6.1.2.4 高压开关柜内手车断路器拉出后,隔离带电部位的挡板封闭后禁止开启,若无此挡板时,应临时采用绝缘隔板将触头封隔,并设置“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绝缘隔板应具有高度的绝缘性能,并在试验周期内且试验合格。当临时安全措施无法实施时,应将开关柜内的静触头所连接的母线转为检修状态。
6.1.2.5 在室内高压电气设备上工作,应在工作地点两旁、对面运行设备间隔以及禁止通行的过道装设遮栏,在遮栏上悬挂“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
6.1.2.6 在室外高压电气设备上工作,应在工作地点四周装设遮栏,其出入口要围至临近道路旁边,并设有“从此进出”标示牌。工作地点四周遮栏上悬挂适当数量的“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标示牌必须朝向遮栏里面。若室外大部分设备停电,只有个别地点保留有带电设备而其他设备无触及带电导体的可能时,可以在带电设备四周装设全封闭遮栏,遮栏上悬挂适当数量的“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标示牌必须朝向遮栏外面。
进行改、扩建施工项目时,运行人员应用遮栏将施工区域与相邻带电部分隔离,并悬挂适当数量的“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标示牌应朝向施工区域。遮栏的出入口要围至邻近道路旁边,并设有“从此进出”标示牌。外单位担任工作负责人的工作,运行人员应在工作人员进出施工区域的通道上装设遮栏。
严禁任何人员跨越、穿越遮栏。
6.1.2.7 在工作地点设置“在此工作”标示牌。标示牌应悬挂在停电检修设备的本体或构支架上(不能悬挂时,可放置在工作地点处);工作地点四周装设有遮栏的工作,只需在遮栏内明显位置设置一块标示牌;安装有围网的成组设备(如电容器组),只需在网门上悬挂一块标示牌。以下工作可不悬挂“在此工作”标示牌和装设遮栏:
(1)查找直流接地等不确定工作地点的工作;
(2)小母线安装、搭接及拆除的工作;
(3)工作涉及三个及以上地点,且为依次进行不停电的同一类型的工作(如接地导通测量等工作);
(4)在电缆沟展放电缆的工作;
(5)工作地点为“全站”同类型的工作;
(6)全站停电检修。
6.1.2.8 在室外构架上工作,应在工作地点邻近带电部分的横梁或地线支架上,悬挂“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标示牌应朝向工作地点。在工作人员上下铁架或梯子上,应设置“从此上下”标示牌。在邻近其他可能误登的带电设备架构上,应悬挂“禁止攀登,高压危险”标示牌。
(1)隔离开关一端带电,进行隔离开关辅助接点调整等工作,应在隔离开关支架上悬挂“禁止攀登,高压危险”标示牌;
(2)当其他班组涉及到同一隔离开关设置遮栏或悬挂不同标示牌时,工作许可人应在两联工作票“需补充或调整的安全措施”或“备注栏”内对有调整的遮栏、标示牌注明情况;
(3)在门形架上进行工作,可不装设遮栏,但应在工作地点相邻横梁或地线支架上悬挂“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此项标示牌在运行人员的监护下,由施工、检修单位的人员悬挂。
6.1.2.9 在进行高压试验时,应在试验现场和禁止通行的过道上装设遮栏,遮栏与试验设备高压部分应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向外悬挂“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并派人看守。被试设备两端不在同一点时,另一端还应派人看守。
6.1.2.10 在城区、人口密集区、通行道路上或交通道口施工时,工作场所周围应装设遮栏,并在相应部位装设警示牌。
6.1.2.11 严禁工作人员擅自移动或拆除遮栏、标示牌。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须变动遮栏时,应征得工作许可人的同意,在完成工作后,应立即恢复到原来状态并报告工作许可人。运行人员因工作需要,如进行操作、巡视等,可临时变动遮栏,但必须有监护人在场,通过后,应立即恢复到原来状态。
6.1.2.12 在控制室或保护室进行屏上设备工作时,运行人员应用红布帘、封条、“运行设备”警示牌等将工作设备与相邻运行设备隔开,相邻(前后左右)运行中的屏(柜)应挂红布帘或“运行设备”警示牌。几套保护、自动装置共用一面屏时,当检验其中一套装置时,运行人员应用封条、二次装置安全防护隔离罩、绝缘胶布等将该屏内其它运行装置的面板、连接片、切换开关、二次空气开关及二次接线端子封住;如屏(柜)内同一侧仍保留有运行端子,应将运行端子全部用绝缘胶布粘贴隔离,仅保留检修部分,另一侧全部运行的端子可用红布帘隔离。若仍然有误碰可能时,必须用绝缘胶布粘贴隔离。必要时,由施工、检修单位保护专业人员配合完成。
6.1.2.13 现场运行人员可在停电操作前做好以下标示牌和遮栏的设置:
(1)装设遮栏、红布帘;
(2)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禁止攀登,高压危险”标示牌;
(3)装设“运行设备”标示牌。
6.2 电力线路部分
6.2.1 装设接地线、个人保安线
6.2.1.1 装、拆接地线应在有人监护下进行。
6.2.1.2 线路经验明确无电压后,应立即装设接地线并三相短路,并遵守下列要求:
(1)各工作班组工作地段各端以及可能送电到停电线路工作地段的分支线(包括用户)都应装设接地线。
(2)电缆接地前应逐项充分放电。
(3)不涉及落线、解引流等工作的配合停电线路可以只在工作地点附近装设一组接地线。
(4)作业现场装设的接地线必须全部列入工作票,由施工、检修单位的人员装、拆,工作负责人(小组负责人)具体组织实施及管理。装、拆记录须填写在“线路工作接地线装拆记录表”(见附录E)内,并作为工作负责人所执工作票的附件保存,“装设人”、“监护人”、“拆除人”栏在相关接地线装、拆后由本人签名确认,其它栏由工作负责人(小组负责人)填写。
停电线路装设接地线的位置,工作负责人应结合具体工作和现场实际情况而定,可装设在工作地段起、止杆塔号的前一号杆塔、后一号杆塔,也可装设在工作地段起、止杆塔号的小号侧、大号侧(但应采取措施防止碰落接地线)。工作人员必须在所装设接地线的有效保护范围之内。
6.2.1.3 工作负责人须办理完工作票(含配合停电线路单独办理的工作票)工作许可手续,在工作地段各端装设好接地线或合上接地开关,实施完现场其他所需安全措施后,方可开始工作。
工作地段分多区段工作时,在其中一个作业区段的各端(包括作业区段内的分支线)装设好接地线或合上接地开关,实施完现场其他所需安全措施,得到工作负责人同意后该区段可开始工作。
6.2.1.4 接地线、接地开关与检修设备之间不应连有断路器或熔断器。若由于设备原因,接地开关与检修设备之间连有断路器,在接地开关和断路器合上后,应有保证断路器不会分闸的措施。
6.2.1.5 严禁工作人员擅自变更工作票中指定的接地线位置。以下工作除外:
(1)填用连续停电、多天有效的第一种工作票,收工时若将工作地点的接地线拆除,次日开工前工作负责人必须重新组织验电、装设接地线,方可开始工作。
(2)填用多天有效的第一种工作票,线路(包括配合停电的线路)需“白停晚送”时,需办理工作间断手续。期间收工时须将工作地点的接地线拆除,次日开工前工作负责人必须在得到工作许可人的许可后,重新组织验电、装设接地线,方可开始工作。
(3)多天有效的第一种工作票,工作过程中,工作地点(地段)接地线的装设、拆除须填写在“线路工作接地线装拆记录表”中;若为多小组作业,应分别填写,小组负责人应将执行结果向工作负责人汇报。
6.2.1.6 同杆塔架设的多回线路上装设接地线时,应先装设低压、后装设高压,先装设下层、后装设上层,先装设近侧、后装设远侧。拆除时顺序相反。
6.2.1.7 成套接地线应由有透明护套的多股软铜线和专用线夹组成,接地线截面不应小于25mm2,并应满足装设地点短路电流的要求。接地线应使用专用的线夹固定在接地体和导体上,线夹卡口大小应适宜,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或短路。禁止使用其他导线作接地线或短路线。
6.2.1.8 工作地段有邻近、平行、交叉跨越及同杆塔架设线路,需要接触或接近停电线路的导线工作时,应装设接地线或使用个人保安线。
6.2.1.9 个人保安线应在接触或接近导线前装设,作业结束,人体脱离导线后拆除。严禁用个人保安线代替接地线。
个人保安线由施工、检修单位的人员装、拆,工作负责人(小组负责人)具体组织实施及管理。装、拆记录须填写在“个人保安线装拆记录表”内(见附录F),并作为工作负责人(小组负责人)所执工作票(电力线路分组工作派工单)的附件保存。“装设人”、“监护人”、“拆除人”栏在相关接地线装、拆后由本人签名确认,其它栏由工作负责人(小组负责人)填写。
6.2.1.10 装设接地线、个人保安线时,应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接地线、个人保安线应接触良好、连接可靠。拆接地线、个人保安线的顺序与此相反。装、拆接地线应戴绝缘手套和使用对应电压等级的绝缘棒或专用的绝缘绳,人体不应碰触接地线或未接地的导线。
6.2.1.11 在杆塔或横担接地良好的条件下装设接地线或个人保安线时,接地线或个人保安线可单独或合并后接到杆塔上。杆塔与接地线连接部分应清除油漆,接触良好。
6.2.1.12 在无接地引下线的杆塔上装设接地线时,可采用临时接地体。临时接地体的截面积不应小于190mm2(如ф16圆钢)。临时接地体埋深不应小于0.6m。土壤电阻率较高地区,如岩石、瓦砾、沙土等,应采取增加接地体根数、长度、截面积或埋地深度等措施改善接地电阻。
6.2.1.13 在同杆塔多回路部分线路停电作业装设接地线时,应采取防止接地线摆动的措施,并满足安全距离的要求。
6.2.1.14 凡属线路检修工作人员在厂站围墙外已停电线路上装设的接地线,由现场工作负责人负责实施及管理。即线路停电后,经调度员许可,线路工作负责人根据工作票内容要求装设接地线,待相关工作结束后,现场负责人应将装设的接地线拆除,将设备恢复至调度员许可前的状态,同时汇报调度:“所做的安全措施全部拆除,工作人员全部撤离现场,工作范围具备复电条件”。
6.2.1.15 绝缘架空地线应视为带电体。在绝缘架空地线附近作业时,工作人员与绝缘架空地线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0.4m。若需在绝缘架空地线上作业,应用接地线或个人保安线将其可靠接地或采用等电位方式进行。
若为耐张杆塔,则应在耐张绝缘子串两侧分别装设接地线或个人保安线后方能工作。
6.2.1.16 放紧线、附件安装时的接地要求:
(1)张牵设备应可靠接地,放落和架设过程中的导线亦应接地。牵引机及张力机出线端的牵引绳及导线上应安装接地滑车。
(2)放线跨越不停电线路时,两侧杆塔的放线滑车应接地。
(3)耐张塔挂线前,应用接地线将耐张绝缘子串短接。
(4)附件安装作业区间两端应装设个人保安线。施工的线路上有感应电时,应在作业点两端加装个人保安线。
(5)避雷线附件安装前,应采取接地措施。
6.2.1.17 停电断开引流线前,应先将引流线的两侧接地。导地线更换、牵引、升空或降落等作业时,线路工作地点的接地线无法可靠连接时,应在工作地点前后相邻杆塔上装设接地线。
6.2.1.18 每组接地线、个人保安线应有唯一编号,并存放在固定地点。存放位置亦应编号,接地线号码与存放位置号码应一致。接地线、个人保安线为三相短路式可作为一组编号,若为分相式则应三相单独编号。
6.2.2 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
6.2.2.1 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断路器、隔离开关、负荷开关、跌落式熔断器和电压互感器二次空气开关的操作处,均应悬挂“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或“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对于柱上开关设备,标示牌可装设在开关设备所在杆塔上(但应采取措施防止他人移动)。
6.2.2.2 配电设备部分停电工作,工作人员与未停电设备安全距离不符合附录A规定时,应装设临时遮栏,其与带电部分的距离应符合附录B的规定。临时遮栏应用干燥木材、橡胶或其他坚韧绝缘材料制成,应装设牢固,并悬挂“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35kV 及以下设备,如因工作特殊需要,可用与带电部分直接接触的绝缘隔板,绝缘隔板应具有高度的绝缘性能,并在试验周期内且试验合格。
6.2.2.3 高压耐压试验时在设备周围设遮栏,遮栏上应装设适当数量的“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标示牌朝向遮栏外面。禁止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移动或拆除遮栏和标示牌。
6.2.2.4 在城区、人口密集区、通行道路上或交通道口施工时,工作场所周围应装设遮栏,并在相应部位装设交通警示牌。
7 附录
附录A(资料性附录)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
附录B(资料性附录)人员工作中与设备带电部分的安全距离
附录C(资料性附录)在带电线路杆塔上工作与带电导线最小安全距离
附录D(规范性附录)变电接地开关合(分)、接地线装拆记录表
附录E(规范性附录)线路工作接地线装拆记录表
附录F(规范性附录)个人保安线装拆记录表
附录G(资料性附录)接地开关管理示意图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
电压等级(kV)
安全距离(m)
10及以下
0.70
20、35
1.00
66、110
1.50
220
3.00
500
5.00
附录B
(资料性附录)
人员工作中与设备带电部分的安全距离
电压等级(kV)
安全距离(m)
10及以下
0.35
20、35
0.60
66、110
1.50
220
3.00
500
5.00
附录C
(资料性附录)
在带电线路杆塔上工作与带电导线最小安全距离
电压等级(kV)
安全距离(m)
10及以下
0.70
20、35
1.00
66、110
1.50
220
3.00
500
5.00
Q/CSG-YNPG410007-2014
附录D
(规范性附录)
变电接地开关合(分)、接地线装拆记录表
序号
装设地点
接地线(接地开关)编号
装设(合)时间
装设(合)人
监护人
拆除(分)时间
拆除(分)人
监护人
工作票(或停电申请)编号
备注:“装设地点”项若为接地开关,则填写XX变电站、配电站或开关站的接地开关编号即可;若为接地线,则注明确实地点。
附录E
(规范性附录)
线路工作接地线装拆记录表
工作负责人(小组负责人): 工作票(或电力线路分组工作派工单)编号:
序号
装设地点
接地线编号
装设时间
装设人
监护人
拆除时间
拆除人
监护人
附录F
(规范性附录)
个人保安线装拆记录表
工作负责人(小组负责人): 工作票(或电力线路分组工作派工单)编号:
序号
装设地点
个人保安线编号
装设时间
装设人
监护人
拆除时间
拆除人
监护人
附录G
(资料性附录)
接地开关管理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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