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毕业论文题 目:电子商务环境下相关税收问题的探讨院 系: 继续教育学院 姓 名: 胡志强 学历层次: 专 科 专 业: 电 子 商 务 学 号: 指导老师: 赵秋荣 完成日期: 2015年11月30日 电子商务环境下相关税收问题的探讨摘 要网络时代的到来,为世界经济带来了广阔的发展空间。电子商务的出现,更是为全球经济带来了无限商机。电子商务作为社会经济一种新的重要活动方式,给税收带来机遇的同时,也给税收带来了挑战。本论文在系统分析电子商务对税收的影响的基础上,对几个典型的电子商务征税方案进行了评析,并介绍了国际上对电子商务税收的主张,然后对我国电子商务税收的基础对策(包括短期和长期对策)提出了
2、前瞻性的建议,最后在电子商务税收信息化对策中设计了一套新型的,能有效监管电子商务的税收管理系统模式。关键词:电子商务 税收问题 税收理论 税收管理措施目 录一前言1二电子商务概论22.1电子商务的基本概念22.2电子商务的一般性特点及优点22.3电子商务的发展现状22.3.1国际上电子商务的发展现状22.3.2中国电子商务的发展现状3三电子商务引发的税收问题43.1电子商务引发税收问题的原因43.2电子商务引发的税收问题43.2.2征管失控,税收流失严重43.2.3稽查难度加大43.2.4互联网为纳税人避税提供了高科技手段53.2.6容易陷入国家税收管辖权的冲突中53.2.7国际互联网上的跨国
3、交易加大了征管信息获取的难度5四电子商务税收对策64.1电子商务税制的调整64.1.1电子商务增值税64.1.2增值税的电子发票64.1.3迫使国际避税地改变其税制64.2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具体办法 64.2.1完善税收立法,建立专门的网络商贸税务登记制度64.2.2完善现行的税务征管和税务稽查方法74.2.3启用电子发票,完善网上申报制度74.2.4加快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构筑信息共享网络74.2.5加快征管软件开发,搭建网络税务平台74.2.6加强国际间的税收协调,防范电子商务国际避税84.2.7加强税务人员培训,提高税务人员的计算机操作管理水平84.3电子商务国际税收相关制度的安排 84
4、.3.1对常设机构概念的再思考84.3.2防范国际避税的制度8五结论11谢辞12参考文献13一 前言随着经济全球化,网络经济应运而生。电子商务是网络经济的组成部分,在相当程度上改变了人们传统的生活方式,并且也触及了现行的法律(包括税收法律)制度、体制等社会规范。因而,世界各个国家和组织都在关注网络经济的发展,并适时研究、制定、完善本国和国际的经济贸易法则,以适应网络经济发展的需要,促进经济全球化。现行的税收制度是建立在传统的生产、贸易方式的基础之上并与之相对应的。而电子商务的出现,使现行的税收制度的部分规定不适用或不完全适用于电子商务,而且涉及到了国际税收关系和国内财政收入等一系列有关税制和税
5、收征管的问题。电子商务税收问题作为一个新的理论问题,目前还没有形成系统化的电子商务税收理论和政策。本论文计划从对电子商务的定义、发展现状及电子商务与税收相关的各种性质的分析切入,进一步探讨电子商务这一新生经济形态给税收带来的种种问题,如:政府税款大量流失,税收负担不公平,税务管理、稽查难题重重,国际税收问题难于处理,国际避税加剧等。再通过对传统税收理论及原则的重新审视、研究创新和突破,从而形成系统性,与现实性相结合的适用于电子商务税收的理论和对策。我们创造出可以传输数字信息流的网络通信技术,也就一定能够找到管理、控制这些信息流的方法与措施。网络通信技术的发展为税收征管提供了先进的技术手段,也带
6、来了现代管理技术。目前,在电子商务国际立法(包括税收法规)的进程中,国际立法先于各国国内立法,而且在欧美等发达国家居主导地位,对此我们应当提高重视程度,密切关注各国对电子商务税收的制定和修改。我们还应通过各种渠道、广泛收集各国研究电子商务税收的文件和资料,紧紧跟踪各国动态、掌握国际电子商务立法的进程和趋势,这些举措都有助于我国对电子商务税收政策的研究。总而言之,要想定制出适应我国电子商务的税收政策,就应该有正确的思路和原则作指导,并且要时刻关注电子商务的发展,不断调查电子商务的技术特征,总结电子商务可能带来的税制和税收征管问题,还应该加强各个相关部门的协作,加强对电子商务税收政策的研究等工作。
7、二 电子商务概论2.1电子商务的基本概念电子商务,Electronic Commerce,一般是一种新型的商业运营模式。它指在世界各地广泛的商业贸易活动中,在因特网开放的网络环境下,基于浏览器/服务器应用方式,买卖双方不需要见面就能进行各种商贸活动,比如消费者的网上购物、商户之间的网上交易和在线电子支付以及各种商务活动、交易活动、金融活动和相关的综合服务活动。SSL和SET是电子商务最为常见的安全机制。电子商务可以划分为广义的电子商务和狭义的电子商务两种。广义的电子商务定义为,使用各种电子工具从事商务或活动的一切行为。电子工具包括从初级的电报、电话、广播、电视、传真到计算机、计算机网络,到NI
8、I(国家信息基础结构信息高速公路)、GII(全球信息基础结构)和Internet等现代系统。而商务活动是从泛商品(实物与非实物,商品与非商品化的生产要素等等)的需求活动到泛商品的合理、合法的消费除去典型的生产过程后的所有活动。狭义电子商务定义为,主要利用Internet从事商务或活动。电子商务是在技术、经济高度发达的现代社会里,掌握信息技术和商务规则的人,系统化地运用电子工具,高效率、低成本地从事以商品交换为中心的各种活动的总称。2.2电子商务的特点及对经济的作用因为互联网具有的开放性、全球性、低成本、高效率的特点,电子商务又是基于因特网这一平台实现的,所以互联网的特点也就成为了电子商务的内在
9、特征,这些优势特点使得电子商务超越了作为一种新的贸易形式所具有的价值。电子商务改变了传统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模式,也会影响到整个经济社会的结构和运行。电子商务的这些优越性是传统媒介手段根本无法超越的。电子商务对经济的作用可以分为直接作用和间接作用两个部分。电子商务的直接作用有:第一,极度节约了商务活动成本;第二,极大的提高了商务效率;第三,有利于进行商务(经济)宏观调控、中观调节和微观调整,可以将政府、市场和企业乃至个人连接起来,既为政府服务又为企业和个人服务。电子商务间接作用有:第一,促进整个国民经济和世界经济高效化、协调化和节约化;第二,带动一大批新兴产(事)业的发展;第三,保护环境
10、,有利于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电子商务对社会经济的影响远远超过商务的本身,除了上述这些影响外,它还将对就业、法律制度以及文化教育等带来巨大的影响。电子商务会将人类真正带入信息社会。2.3电子商务的发展现状2.3.1国际上电子商务的发展现状美国是电子商务的发展最早的国家,始于80年代,到1995年,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电子商务模式已经逐渐成熟。为打破传统的国际商务模式,美国凭借着高度发展的信息技术优势,竭力推动全球电子商务。美国政府在1997年7月,正式公布了“全球电子商务政策框架”。在之后的一年中全球电子商务交易额为1020亿美元。事实上,电子商务的发展,在美国和西欧一直受到极大的重视。英国政
11、府对电子商务的发展也及其关注。英国政府计划在本世纪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将使用电子商务的交易比例提升为西方七国之首。1999年,英国政府鼓励人们学会上网,在网络建设上花费了20亿英磅。到2002年,英国中央政府的所有的采购信息都将以电子形式发布与接收,企业要与政府做生意,必须采用网上交易。发达国家对电子商务发展的关注与举措反映出他们都想抢占电子商务市场制高点的战略目标。目前多数美国领先的电子商务公司正在调整亚洲的资源配备,准备迎接即将到来的电于商务发展高潮。2.3.2中国电子商务的发展现状我国经过“十五”的发展,不仅对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环境有了一定的改善,而且在法律法规、政策、信用等电子商务环境建
12、设的各个方面也采取了积极措施。近几年,我国制定出一些互联网管理条例,在建立统一的电子商务标准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有效探索,加大了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建设的力度。从总体上看,我国电子商务在经历了初步探索和调整后,逐步入了务实发展的轨道,为今后的快速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我国电子商务逐步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应用初见成效可以用以下数据表明:2005年,全国企业采用网上采购商品和服务的总额为16889亿,占采购总额的比重约8.5,企业网上销售商品和服务总额为9095亿,占主营业务的收入比重近2。采用电子商务进行交易的企业中又以中小企业较为突出。面向消费者的电子商务模式不断创新,基于网络的数字化产品与服务不断涌现,
13、丰富了人民群众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据统计,网上零售总额约占全社会零售总额2。我国的电子商务也在逐步的渗透到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随着网络经济文化的日渐成熟,面向消费者的电子商务服务范围也在不断地拓宽,数字化商品和网上消费服务模式也日渐丰富。电子商务不断促进传统企业管理和组织变革,也将社会分工进一步细化。网络的发展为传统企业带来新的发展空间:在线交易、电子认证、在线支付等在线服务业飞速发展,移动商务应用模式日趋活跃,开始推动经济社会活动向集约化、高效率、高效益、可持续方向发展。三 电子商务引发的税收问题3.1电子商务引发税收问题的原因目前,随着电子商务在商务界的普及,越来越多的企业搬迁于互联网
14、上,通过网络进行贸易,其结果一方面使传统贸易方式的交易量有所减少,也造成现行税收的盲区;另一方面虽然电子商务已经日益普及,但是我们的税务部门并没有就此制定专门的法律法规,造成“网络空间”上的“征税盲区”,使本应征收的税收流失严重。计算机加密技术的开发也增大了税务机关获取所需信息的难度。由于基于计算机网络平台上的电子商务对于交易的安全性有严格的要求,所以计算机的加密技术也就不断的被开发,有了这些加密技术做保障,纳税人可以对自己商业财务方面的信息实施保护。这样,税务机关也就难以获取纳税人的财务资料,因此税收征管工作受到制约,税务审计工作也变得越来越复杂。假如税务机关对电子商务进行全程监控,又会导致
15、保护个人隐私和获取必要信息之间矛盾冲突的产生。我国现行的税收征管法规定,税收的征收管理建立在发票、账簿等纸制凭据的基础之上,而电子商务是发生在网络空间的虚拟世界里。在电子商务中,凭证、帐册和报表都可以以电子形式填制,而且能够地被修改并采用电子加密技术。这使得无纸无形化交易的电子商务逃脱了税收监控之外,令税务机关难以获取充分的税收征管信息,从而导致税务部门难以对企业的交易的实际状况追查,造成了税收征管的新盲区。3.2电子商务引发的税收问题3.2.1电子商务引发了对税收原则的争论税收原则是制定相关税收政策的基本依据和衡量其合理性的基本准则。对电子商务是否征税,如何征税,各国意见未能达成共识。美国坚
16、持对电子商务免税,1998年美国颁布了互联网免税法案。与美国的免税主张相反,许多国家认为应当对电子商务进行征税,只是在是否开设新的税种问题上存在不同意见。加拿大税收专家阿瑟科德尔针对电子商务的特点构思了一种被称为“比特税”(即对电子信息按其流量征税)的方案。但大多数人并不认可这种方案,理由是比特税不加区别地对所有数字信息征税不符合税收原则的公平原则,而欧盟、OECD作为反对者都认为不需开征新的税种,而只要在原有税种的基础上,按照税收中性原则修改相应的税收条款就可适应电子商务税收的要求。3.2.2征管失控,税收流失严重网上贸易发展迅速,网上交易量越来越大,电子商务的必然导致传统贸易方式的交易量减
17、少。而目前税务机关还来不及研究与之相应的征税对策,更没有系统的法律法规来约束企业的网上贸易行为,由此造成了税收征管的真空和缺位,使本应征收的税款流失掉了。另外,由于在线企业可以在网上直接进行交易,也不必通过中介机构,这使传统的代扣代缴税款无法进行。据国家税务总局的保守估计,1998年网上交易就造成我国税收流失13亿元,并以每年40的速度增长。3.2.3稽查难度加大传统的税务征收管理都是通过对账簿等财务资料的审查来进行的,而电子商务则是通过无纸化操作达成的交易,帐簿资料都能在计算机上以电子形式进行填制,而电子凭证很容易修改且不会留下什么修改痕迹。这样以来税收审计稽查就失去了最直接的纸质凭据。另外
18、,计算机加密技术使纳税人可以用超级密码和用户名双重保护来隐藏有关信息,这也使税务机关收集必要的资料变得十分困难。3.2.4互联网为纳税人避税提供了高科技手段国际互联网实现了企业经营全球性,为企业争得了更大的利润空间的同时,也成了企业避税的温床。建立在互联网之上的电子邮件、可视会议等能使企业实时进行沟通,通过互联网将产品的设计、生产、销售等分布在世界各地是容易的,所以,很容易在避税地建立公司。此外,加密技术已经广泛应用到电子银行,这使定价变得更为灵活、隐蔽,也对税收管辖权的“选择”更加方便。3.2.5导致税务处理的混乱电子商务中的许多贸易对象被转化为“数字化资讯”在国际互联网中传送,使得税务机关
19、很难确定一项收入所得为哪种所得。因为所得的种类关系到税务征收的处理,所以收入所得种类的难以确定导致了税务处理的混乱。网上交易发生在虚拟的、数字化的网络中,所以,要想把收入来源和具体地点相联系几乎是不可能的,确定纳税人也变得相当困难。3.2.6容易陷入国家税收管辖权的冲突中国际税收的核心是国家税收管辖权,目前大多数国家都同时行使来源地税收管辖权和居民或公民税收管辖权,国际重复课税通常以双边税收协定的方式来免除。然而,在电子商务中,这两种税收管辖权都面临着严峻的挑战。首先,网上贸易的发展弱化了来源地税收管辖权。国外企业利用国际互联网在一国开展贸易活动时,常常只需装有事先核准软件的智能服务器就可以买
20、卖数字化产品,服务器的营业行为很难被分类和统计,商品被谁买卖也很难认定。其次,居民或公民税收管辖权也受到了严重的冲击。随着电子商务的出现,一个企业的管理控制中心可能存在于多个国家,也可能不存在于任何国家。在这种情况下,税务机关将难以根据属人原则对企业征收所得税,居民税收管辖权也显得形同虚设。3.2.7国际互联网上的跨国交易加大了征管信息获取的难度跨国交易是国际互联网潜力最大的领域之一,而任意一个跨国交易企业都希望将交易成本降低到与国内交易相当的程度,而金融服务是满足其愿望的必要条件。为鼓励电子商务的发展,国际互联网开始提供在某些避税地区开设的联机银行以提供完全的“税收保护”。而税务机关的信息来
21、源主要是银行,税务机关通过查阅银行帐目得到纳税人的有关信息,判断其申报的情况是否属实。联机银行在客观上为税收起到了监督的作用,同时对于潜在的逃税者有一种威慑作用。然而如果信息源变为设在他国的联机银行,这种监督制约机制就会大打折扣,逃避税收也就可能成为现实。四 电子商务税收对策4.1电子商务税制的调整4.1.1电子商务增值税统一增值税是税制和谐的一个标志。所以,欧盟从成立起就着手统一各成员国的增值税。欧盟于2003年7月1日起在15个成员国内开征电子商务增值税,并规定电子商务的课税权归产品劳务的消费国,即非欧盟居民企业也要向欧盟缴纳增值税。欧盟的电子商务增值税是一项史无前例的创举,它的意义不仅在
22、于维护了欧盟居民公司的利益,更重要的是它使整个欧盟税制更趋于和谐、一致,且这种和谐、一致将可能被其他国家效仿。4.1.2增值税的电子发票在欧盟,税制一体化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扩大增值税电子发票的使用。增值税发票是增值税的重要的组成部分,它直接关系到采购方的进项税额抵扣。传统商务时代,税务当局和纳税人都得花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处理、保管堆积如山的纸发票。随电子商务的发展,欧盟决定在各成员国内实行统一的电子发票制度。这种统一的电子发票有着统一的格式和内容,将彻底地改变欧盟各国现行的各不相同的发票制度,同时也把征纳双方从繁重的纸发票中解放出来。4.1.3迫使国际避税地改变其税制全球税制趋向和谐的另一体
23、现是以欧盟和OECD为代表的组织正引导、逼迫国际避税地改变税制,最终消灭国际避税地。电子商务出现后,利用国际避税地避税变得极其容易、极其隐蔽,在国际避税地设立的电子商务企业成百成千倍地增长,国际避税地正成为电子商务企业的避税乐园。目前,OECD正在推行一项迫使国际避税地税制趋同于国际一般税制的运动。最近,OECD公布了35个国家和地区为国际避税地。这些国家和地区如不采取积极措施来改变它们的税制,OECD将对它们进行经济制裁。OECD的威胁很有效,公布的这35个国际避税地中的很多国家和地区都开始着手按照OECD的要求修改税法。因此,国际避税地将会大大地减少。4.2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具体办法现行税
24、收征管方式不适应或不完全适应电子商务,从根本上反映为原有税收征管法内容的落后性。因此,要解决电子商务发展给税收征管工作带来的问题,必须结合现有的经济形势,进一步调整和完善现行税收征管法的内容,以加强税收征收和管理。4.2.1完善税收立法,建立专门的网络商贸税务登记制度在完善现行税法的过程中,针对电子商务对税收征管提出的挑战,应该重点补充有关适用网络贸易纳税的税法条文,要求从事电子商务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在办理网络交易手续之后,必须到主管税务机关填写电子商务纳税登记表,办理电子商务的税务登记。通过明确网络贸易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和应纳税额等资料申报和资料保管制度,加强对电子商务
25、活动的税收法制约束。4.2.2完善现行的税务征管和税务稽查方法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广泛应用,单一的渠道很难充分获得电子商务信息,所以经济管理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变得越来越重要。因此,税务征收和稽查也应当借助于技术监控、技术管理和技术信息沟通,加强税务机关与相关部门的密切合作,尤其是加强税务机关与银行金融机构的协调配合,通过扩大银行的责任义务,赋予税务机关对银行资金流向的查询权和知情权,形成税务监督银行,银行监督账户的合作模式,共同监控整个社会资金流向的作用,实现对电子商务税源实施有效监控,防止税源流失,控制避税和打击各种违法违规的偷逃税款行为。4.2.3启用电子发票,完善网上申报制度电子商务发票,是以
26、一连串电子记录方式表现的纸质发票的电子映像。电子发票的启用使纳税人可以在线领购、开具、传递,并实现在线纳税申报,也让税务机关可以对企业的经营情况进行在线监控,克服税收征管的滞后性和被动性。为保证电子发票的合法使用和网上申报的及时性与准确性,启用电子发票必须要有一整套的技术规则与之相配套。一是税务机关应对企业申领发票的有关项目进行预先填写,以防止电子发票被转移使用。二是税务机关对企业申领的电子发票添加防伪标识,使企业开具完毕的发票只能以“只读”方式打开阅读,防止对开具完毕的发票进行修改。三是企业填写完毕的发票必须经过税务机关备份后才能传递给交易进行正常交易。4.2.4加快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构筑
27、信息共享网络从电子商务的发展来看,要解决电子商务税收问题,必须加快实现税收征管的电子化,提高电子税收征管的技术,并且要形成覆盖全国税务系统的计算机广域网。要逐步实现税务机关与相关部门以及企业的网上连接,形成开放型的税务信息化网络体系。要加强与财政、金融、外汇、外贸、统计、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管理、海关、公安等部门和行业的协调配合,共同研究电子商务运行规则及应对电子商务税收问题的法律法规,并通过强大的管理信息网络实现电子商务信息共享。4.2.5加快征管软件开发,搭建网络税务平台因为电子商务要实现电子化征税的技术性要求是非常高的,所以要开发智能征税软件,必须要有专门的技术力量集中研制。征管软
28、件的功能应该有:能自动识别通过电子商务交易的商品或服务,确定其税种、税目、税率,税额,并自动将税款划入税务机关指定的账户。征税软件要加装在提供电子商务活动的网络服务器上,使所有提供电子商务的网络服务商必须在网上贸易活动中达成交易、签署电子交易合同前只有点击纳税按钮才能实现交易。对于直接使用电子货币支付交易款项的,点击纳税按钮后则自动计算税款并划入指定的账户。当然,除了研制开发智能征税软件之外,建立一套基于网络税务平台的征管制度也是必须的。如建立综合性的电子商务税务认证中心,是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中心任务,有了这个综合性的认证中心,税务机关可以对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证号、发票真实性、是否按期申报、是否
29、偷逃税收等一切涉税情况进行实时的在线核查,从而避免税收征管的盲目性。4.2.6加强国际间的税收协调,防范电子商务国际避税电子商务的流动性和隐匿性是非常强的,这就降低了税务系统获取电子商务交易信息的能力,带来更多国际税收的技术避税问题。互联网的全球化对各国的税收协调和管理已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国税务机关还需加强同外国税务机关互换税收情报和相互协助监控,详细了解纳税人的境内、境外信息。这些都离不开国际间的税收协调。各国的税务机关和相关部门应不断加强税收信息交流,在国际间开展广泛的电子商务监督与合作。4.2.7加强税务人员培训,提高税务人员的计算机操作管理水平在科技高速发展的今天,税务人员要想承担
30、起税收征管职责,就应该不断学习电子商务活动与发展的新技术、新知识,特别是必须熟悉计算机网络技术发展在商贸领域的应用。只有这样,才能加强税收征管和监督检查,才能适应新时期税收征管、税务稽查工作的需要。4.3电子商务国际税收相关制度的安排4.3.1对常设机构概念的再思考1997年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颁布的关于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范本(以下简称经合范本)第五条规定,“常设机构”是“一个企业进行其全部或部分营业的固定营业场所”,具体包括管理场所、分支机构、办事处、工厂、车间、开采自然资源的场所以及持续时间达到一定长度的建筑工地,但不包括专为企业进行“准备性质和辅助性质活动”而设的固定营业场所。常设机构的定
31、义具有以下特征:一是企业必须在收入来源国拥有固定的、在时空上具有一定持续性的场所,二是该场所用于开展实质性的经营活动。截至2003年年底,中国已经与包括世界上所有发达国家在内的81个国家签署了对所得和财产避免双重征税和偷漏税的协定。按照常设机构的定义,在通过电子商务进行的跨国交易中,商品或服务的提供方(以下简称为供应商)在收入来源国将不存在常设机构,因而也就无需向收入来源国纳税。其原因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分析:首先,电子商务的跨国交易通常是通过供应商设在国外某个服务器上的网站来进行的。一般情况下,存放供应商网页的服务器只用于发布商品交易信息,而不是用于在线签署合同,符合“准备性质”和“辅助性
32、质”的例外性要求,不能构成常设机构。其次,就算网站的功能齐全,能够自动完成所有的交易,符合常设机构定义中“从事营业活动”的要求,但是网站是由电子数据构成的,可以轻易的修改和转移,并不属于传统意义上的物理存在,因此并不形成在收入来源国的物理存在,也不构成常设机构。4.3.2防范国际避税的制度国际避税造成资金在国际间的不正常流动,又对很多国家的财政收入产生消极影响,使本应属于国家的财政收入转化为避税者的额外收益,并造成收入的不公正分配。因此,基于经济的理由,许多国家都采取各种对策对国际避税加以防范,甚至对某些避税活动采取强硬措施,努力实施国际反避税。怎样才能有效地防止国际避税的发生,已经成为国际税
33、收中的一个重要问题。我国反避税的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加强征收管理,严格税收管理制度。在目前,我国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第一,普遍实行纳税申报制度。征税工作的启动环节是纳税人自行如实申报。在我国普遍实行纳税申报,凡是纳税义务人均应于纳税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年度所得税申报表。第二,加强调查审计。税务机关在接到企业报送的业务往来情况年度申报表的两个月内,要专门派熟悉涉外税收政策、具有企业财务管理经验的人员对企业进销商品的价格、成本费用、销售劳务收入、盈亏等方面进行分析,确定审计方式、审计目标、审计重点等,视企业的申报情况而定。如审定企业有避税行为,还应选择适当的方法进行调
34、整。第三,明确企业举证责任。我国税法规定,税务机关在审计、调查企业经济业务时,有权要求企业提供有关资料。第四,实行以纳税人积极主动交税的征税方式。除了实行纳税人主动缴纳税款方式以外,由有关单位扣缴也是反逃避税的一种有效的方式。2.积极进行反避税合作,加强税收情报交流。第一,国内反避税合作。因为反避税要涉及到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部门,所以很多企业就利用社会经济生活各个部门的不协调来进行避税。为了从各方面减少税收漏洞,维护税法制度,保护国家利益不受损失,这就要求各种经济管理部门,如海关、商检、工商、外汇等部门相互协作,经常加强信息交流,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第二,国际反避税合作。在信息交换方面,在税收
35、协定范本和联合国范本的引导下,大多数税收协定都设有信息交换的条款,欧盟实施了互助的指令,征收管理的跨国协作不断发展和加强。我国与其他国家的税收协定中,也都有情报交换的条款,我国税务总局发布了税收情报交换规程,对实施税收情报交换作出了明确规定。第三,提高会计师事务所在反避税工作中的作用。要想发挥会计师事务所的作用,首先,要在税法中有明确的反避税条款或法规,使会计师查账时有法可依。其次,制定会计师事务所法规,明确其在反避税中的义务。此外,为使会计师事务所都能够负责的履行反避税义务,还可由税务部门公布各会计师事务所履行反避税义务的情况。第四,提高税务征管人员的素质。再完善的税法,再具体的反避税措施,
36、也需要训练有素、经验丰富的税务人员的贯彻执行。提高税务人员的素质应做的工作:一是提高税务人员对反避税工作的认识;二是严把税务人员质量关,提高招收税务人员的标准;三要加强税务人员的培训,使税务人员不仅要懂得税法知识,还要熟悉财务、国际贸易、国际金融等必要知识;四是建立合理的奖惩制度,强化对税务人员的激励。第五,强化税收立法,制定各类反避税条款。从税法建设来看,我国在反避税法律法规、管理制度、操作程序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完善。虽然我国也制订了一些反避税的法律条款,但这些规定对电子商务活动来讲,仍显不足。我国应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使反避税工作进一步法律化、规范化,以打击避税行为,最大限度地维护国家利益。
37、3.税收管辖权的协调。所谓税收管辖权是指一国政府对一定的人或对象征税的权力。税收管辖权是一个国家税收主权的体现,由于世界各国规定的确定税收管辖权的标准不同,统一税收管辖权也变得困难起来。这主要体现在消费者在不同国家拥有的网络商业中心采购时。并且在处理相关问题的过程中,极易造成重复征税或偷漏税的现象发生。从电子商务净进口国的立场出发,我国在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立法中应该坚持收入来源地税收管辖权优先的原则,维护我国税收主权和税收利益。五 结论电子商务从某种意义上代表着未来贸易方式的发展方向,对未来的经济发展和经济结构的变革产生极为深远的影响。而电子商务本身具有的技术特征和衍生特点打破了传统的税收理论和
38、实践,引发了一系列税收问题。美国作为世界上电子商务最为发达的国家,从维护本国经济利益的角度考虑坚持对电子商务免税。欧盟并不坚持对电子商务进行免税,发布了电子商务增值税方案。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在电子商务背景下深入研究常设机构来解决电子商务税收问题。此外,英国、德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日本、新加坡等国也相继开始研究电子商务税收问题。我国对电子商务引发的税收问题也给予了高度的重视,但对该问题的研究还没有深入研究。但研究电子商务引发的税收问题及相关税收理论、税收原则、政策、法规和税务管理措施的制定以及国际税收问题的妥善处理已势在必行。谢 辞从论文的开题、资料的收集和整理,一直到最终的论文,
39、经过了大概四个月的时间,在此论文完稿之际,特向我的导师以及在学习期间所有帮助过我的老师和同学表示衷心的感谢!在几个月与我的导师赵秋荣的接触中,老师睿智的思想,平易近人的师德风范无一不是我学习的榜样。在我的论文写作期间,x老师不仅在学术思想上给予多方面的指导,更主要的是在研究问题的视角以及研究问题的方法上,给予我莫大的指教。同时,文章的写作过程中参阅了大量的书报文献,在此,谨对所有这些著作和文章的作者表示衷心的谢意!在几年的大学生活中,是学校给了我舒适的学习环境,让我学到了许多的知识。其次,我要感谢实习单位的各位师傅的帮助,是他们在我遇到困难时去帮助我、支持我,让我能够及时的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为
40、将来走向工作岗位带来很大帮助。最后,再次深深的向尊敬的系领导、亲爱的老师、可爱的同学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谢意,谢谢你们!参考文献1 A. Barua .J. Pinnell .J. Shutter Measuring Internet economy”An exploratory paper Working paper,University of Texas” Austin .July 2007,45-542 A.Barua and A.B. Whinston. “Measuring the Internet economy Cisco Systems -University of Texas r
41、eport “Oct 2006,75-803 Allan Afuah.Christo pher LTucci.互联网商务模式与战略.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40-504 王琴基于网络的商务中介产业与优势定位上海管理科学,2005年第6期,25-295 付丽苹美国和印度电子商务税收政策比较及借鉴现代商业,2007年06期,51-566 寇琳琳 电子商务背景下的税收流失与对策辽宁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7年第19卷第4期,121-1327 吴红.电子商务发展模式探讨.内蒙古科技与经济出版社,2006年,201-2208 王擎税务局盯住网上拍卖经营者以新作旧为偷税中华工商时报,2004年第4卷第3期,60-659 李德明,周舟.电子商务与现行税收制度的影响及对策.合肥工业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3年第8期,134-14710 华伦.雷奇(美).电子市场-电子商务的成功策略清华大学出版,2005年,101-15311 王烷尘主编.信息技术与电子政务信息时代的电子政府.(第1版),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年,87-9311 李绍平,孙健主编.”电子商务增值税的征管问题研究”,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年11月,60-6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