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套印劳务派遣单位文件红头)(劳务派遣单位名称)延续行政许可基本经营情况报告(示范文本)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我公司于年月日经你局许可,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编号:川人社派)。现因该许可证有效期限即将届满,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关于延续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的规定,将我公司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3年以来的基本经营情况向你局报告如下:一、劳务派遣业务销售收入万元,其中,利润万元。二、共向户用工单位派遣劳动者人,被派遣劳动者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参加工会人。(一)按用工单位性质划分:国有企业户,派遣人;其他内资企业户,派遣人;港澳台资及外资企业户,派遣人;国家机关户,派遣人
2、;事业单位户,派遣人;其他单位户,派遣人。(二)按派遣区域划分:成都市用工单位户,派遣人;成都市外四川省内其他市州用工单位户,派遣人;四川省外用工单位户,派遣人。以上被派遣劳动者都由用工单位安排在临时性、辅助性或替代性工作岗位上工作。三、公司与各用工单位订立了劳务派遣协议,双方均认真履行了各自的法定义务;公司直接或委托用工单位向被派遣劳动者按时足额支付了劳动报酬、并为其按规定缴纳了社会保险费。四、公司未设有子公司、分公司(公司共设有子公司户、分公司户,子公司、分公司名称:,经营地址位于:)。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本公司郑重承诺:以上所报劳务派遣经营情况和数据为公司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3年以来的累计结果,所有情况和数据均客观真实。 (劳务派遣单位名称) (盖章) 年月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