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大盂鼎铭文读札.pdf

上传人:自信****多点 文档编号:547460 上传时间:2023-11-27 格式:PDF 页数:7 大小:3.24MB
下载 相关 举报
大盂鼎铭文读札.pdf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大盂鼎铭文读札.pdf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大盂鼎铭文读札.pdf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亲,该文档总共7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185大盂鼎铭文读札古文字研究(34):185191,2022大盂鼎铭文读札吴毅强大盂鼎自清代道光年间出土以来,诸多学者已对其作了深入研究,但对个别文句的理解,学界仍存在不少分歧。笔者在研读大盂鼎时也有一些想法,现就分歧较大的地方简述诸家观点并略陈己见,望学界批评指正。1.古(故)天異临子,灋保先王,匍 有亖(四)方。異,读为翼,佑助之意。诗大雅卷阿“有冯有翼”,郑玄笺:“翼,助也。”临,诗大雅大明“上帝临汝”,临为护视之义(1)。王辉指出:“異典籍通作翼,左传昭公九年:翼戴天子。杜预注:翼,佑也。”临,说文:“监也。”即从天上面看着,监护着(2)。子,于省吾读为“慈”,引 墨子兼爱中:“天临

2、文王慈。”与铭文为同类句子(3)。王辉赞同于先生说,并引 礼记乐记“则易直子谅之心,油然生矣”、韩诗外传 三“子谅”作“慈良”为说(4)。虽然“子、慈”可通,但此处应本字读,“子”指本铭的“王”,即康王。康王回顾周的建国是天命所集,以及文武二王的功绩,因自己勤于祭祀,故得到天的佑助,效灋先王,因此能统治四方。后世“天子”之说,或肇源于此。灋,王国维、于省吾、大系、铭文选 等皆读为“废”,训大。王国维云:“異,读为 翼。灋,读为 废。废,大也。诗小雅:废为残贼。释诂:废,大也。天翼临子,灋保先王者,犹召诰云天迪从子保矣。”(5)于省吾云:“王云诗小雅:废为残贼。释诂:废,大也。”(6)大系 云:

3、“文中两灋字均读为废,唯义有别。上之 灋保先王 乃 大保先王,废,大也。”(7)铭文选 云:“灋、废通用。尔雅释诂:废,大也。”(8)王辉说同(9)。不过也有不同意见,如张亚初即读“灋”为“法”(10)。秦永龙亦读“法”,指出:“所谓 法保,就是排斥(拒绝保佑)无德之人而专一佑助有德之人。下文 勿法朕令 乃是金文恒语,其法字取抵触之义则更明显。勿法朕令就是不得违抗我的命令。长期以来,此灋(法)字不得其解,学者多破读为 废,前者训大,后者训弃,似乎可通,实为不切。”(11)高明译作“故天在辅佑和监临他的儿子,保护着先王。”(12)应是将“灋”训为“辅佑”。笔者认为,灋,本字读即可,为灋则、型灋、

4、效灋之意。目前所见西周金文,“灋”字尚未有通“废”训“大”之辞例,多数皆用于册命金文“勿灋朕命”语境,读为“废”,废弃之意。传世先秦文献,以 尚书 为例,“废”多为“荒废、废弃”之意,亦未有训“大”之例。据 故训汇纂,所谓“废”训“大”的文献,主要为 诗小雅四月“废为残贼”毛传“废,也”,陆德明释文“一本作废,大也”;逸周书官人“华废而诬”朱右曾集训校释;列186古文字研究子杨朱“废虐之主”张湛注;尔雅释诂上;广韵 废韵(13)。下面一一检核这些用例。诗小雅四月:“废为残贼,莫知其尢。”毛传:“废,也。”郑玄笺:“尢,过也。言在位者贪残,为民之害,无自知其行之过者,言大于恶。”陆德明释文:“废

5、,如字。一音发。忕,时世反,下同。又,一本作废,大也。此是王肃义。”孔颖达疏:“由此在位之人惯习为此残贼之行,以害于民,莫有自知其所行为过恶者,故令民皆病。说文 云:,习也。恒为恶行,是惯习之义。定本 废 训为 太,与郑不同。”可见“废为残贼”,毛传原作“废,也”,并非“废,大也”。“废”训“大”,据陆德明之说,为东汉王肃之说,毛传、郑笺及孔疏皆不作此解。毛传“废,也”,阮元校勘记:“废忕也,小字本、相台本同。案:释文:忕,时世反。下文一本作废,大也。此是王肃义。正义云 定本废训为大,与郑不同,标起止云 传废忕,定本当是依王肃申毛也。”又,郑笺“言大于恶”之“大”,阮元校勘记:“闽本、明监本、

6、毛本同,小字本、相台本 大 作,考文 古本同。案:字是也。列女传 引 诗 云:废为残贼,言于恶。可证。六经正误 云:释文 作忕,误。”说明郑笺原应作“言于恶”。毛亨、郑玄、孔颖达、陆德明等对 四月“废为残贼”的解释,皆没有把“废”训为“大”。马瑞辰 毛诗传笺通释:“尔雅释诂:废,大也。郭注引 诗 废为残贼。列子杨朱篇 废虐之主,张湛注:废,大也。说文:,大也。与同字,广雅 玉篇 并云:,大也。与废一声之转,毛传训废为大,知废即之假借也。列女传霍夫人显传引诗:“废为残贼,莫知其尤”,言忕于恶,莫知其为过。则训废为忕,义同郑笺,盖本韩诗 之说。正义言 定本废训为大,与郑不同,是郑本作忕之证。今毛本

7、笺作 言大于恶 者,误也。此诗正义及 左传桓十三年 正义并引 说文 忕,习也,今 说文 作,习也,即忕之变体。春秋公山不狃字子洩,洩亦当为汏之变。古大与世通用,大室即世室也,大子即世子也,大叔即世叔也。从大之字亦通作世,荀子荣辱篇 桥泄者,人之殃也,即骄汏异文;贾子 简泄不可以得士,亦以泄为汏也。忕字盖通作怈,唐人避讳,遂改从曳,犹泄、绁之改作洩、絏也。一切经音义 卷十二曰:习忕又作。卷十三又云:忕又作洩。引 字林 洩,习也,是矣。惟废之训忕,他处少见,仍从毛传、尔雅 训大为允。”(14)马瑞辰已把问题说得很明白。所谓训“大”之“废”,乃“”之通假字。此处“废”应训为“忕”,习也。今本作“”,

8、说文 心部:“,习也。从心,曳声。余制切。”逸周书官人:“华废而诬,巧言令色,皆以无为有者也。”卢文弨云:“大戴无废字。”(15)朱骏声云:“废 当作 ,字之误也。”卢文弨云:“诗 废为残贼,王肃云:废,大也。张湛注列子杨朱篇同此,亦当作大解。”陈逢衡云:“华有虚义。后汉马融传注:华誉,虚誉也。”朱右曾云:“诬,无实也。”(16)从卢文弨、朱骏声的注解可知,逸周书 原本此处可能并非“废”字,朱骏声认为是“”之误,说文 广部:“,广也。从广,侈声。”卢文弨引187大盂鼎铭文读札诗 为说,现经前文的考辨,“废”训“大”之说已失去了理据。列子杨朱“凡此诸阏,废虐之主”,张湛注:“废,大也。”释文 云

9、:“废虐,毁残也。”(17)释文为唐人殷敬顺所纂,宋人陈景元所补(参列子集释例略第7页),已不把“废”训为“大”。尔雅释诂上:废,“大也”。郭璞注引“废为残贼”,即出自上引诗小雅四月。邵晋涵尔雅正义:“废者,墨子非命篇:废以为刑政。”(18)邵晋涵认为墨子这里“废”训为“大”。实则,这种解释是有问题的。孙诒让 墨子间诂:“卢云:废,置也。中篇作发。王云:卢说非也,废读为发,故中篇作发而为刑政,下篇作发而为政乎国。发、废古字通。”(19)可见,“废以为刑政”句中,孙诒让是不认同“废”训为“大”的。关于 尔雅释诂上“废”训为“大”,多数研究者认为,这里的“废”是“”(或作“”)、“佛”的假字。除上

10、引的马瑞辰之说,还有如郝懿行尔雅义疏:“废者,之假音也。说文云:,大也。玉篇 作,又作,同。通作佛。诗 云 佛时仔肩,毛传:佛,大也。孔颖达不知假借之义,故云:佛之为大,其义未闻。”(20)应该说是可信的。又,广雅释诂一:,“大也”,王念孙疏证:“者,说文:,大也。从大,弗声。玉篇 作 。周颂敬之篇 佛时仔肩,毛传云:佛,大也。佛与通。尔雅:绋,也。孙炎以为大索。缁衣:王言如丝,其出如纶;王言如纶,其出如綍。郑注云:言言出弥大。义与同也。尔雅:废,大也。郭璞引 小雅四月篇:废为残贼。废与亦声近义同。”(21)综合上述分析,尔雅“废”训大,“废”应是“、佛”等字的通假字,这些字皆是音近通假关系。

11、说文大部:“,大也。从大;弗声。读若予违汝弼。房密切。”段玉裁注:“此谓矫拂之大。周颂 佛时仔肩,传曰:佛,大也。此谓佛即之叚借也。小雅 废为残贼,毛传一本 废,大也。释诂 云:废,大也。此谓废即之叚借字也 玉篇 作,作。”总之,诗经小雅四月“废为残贼”之“废”,应训为“”(即“忕”),“惯习”之义。后世注家用 尔雅 来证明 四月 废训大,不明 尔雅“废”实为“、佛”等的通假字。即使退一步讲,“废”通“”,可训大,但由“灋”通“废”,再通“”,似乎太过辗转。所以,大盂鼎“灋保先王”之“灋”不能通“废”。灋,刑、则、常之意。周礼天官大宰:“大宰之职,掌建邦之六典,以佐王治邦国:一曰治典,以经邦国

12、,以治官府,以纪万民。”郑玄注:“典,常也、经也、灋也。王谓之礼经,常所秉以治天下也;邦国官府谓之礼灋,常所守以为灋式也。”保,持、守、安之意。尚书胤征:“圣有谟训,明征定保。”孔传:“保,安也。圣人所谋之教训,为世明证,所以定国安家。”咸有一德:“常厥德,保厥位。”孔传:“人能常其德,则安188古文字研究其位。”召诰:“天迪格保,面稽天若。”孔传:“言天道所以至于保安汤者,亦如禹。”尚书中“保”多训“安”。灋保先王,即以先王为灋式,遵循持守先王的治国方略。我认为,这种理解和大盂鼎铭文、以及传世文献是契合的。先看本铭开头一段:隹(唯)九月,王才(在)宗周,令(命)盂,王若曰:“盂,不(丕)显玟

13、(文)王,受天有大令(命),在珷(武)王嗣玟(文)乍(作)邦,(辟)氒(厥)匿(慝),匍有亖(四)方,正氒(厥)民,在雩(于)御事。(嗟)!酉(酒)无敢,有登(烝)祀,无敢(扰)。古(故)天異(翼)临子,灋保先王,匍 有亖(四)方。大盂鼎铭文首先总结文王受天命,武王灭商,治理国家,要戒酒,勤于祭祀。下文提到殷亡的原因在于“酒”。故康王要谨记这一教训,并诰教臣下。唯文王受天命,故天能佑助护视着康王,让其以文王、武王为灋式,来治国安邦。这在文献上有类似说法,尚书康诰:王若曰:“孟侯,朕其弟,小子封。惟乃丕显考文王,克明德慎罚,不敢侮鳏寡,庸庸,祇祇,威威,显民。用肇造我区夏,越我一二邦以修。我西土

14、惟时怙冒,闻于上帝,帝休。天乃大命文王,殪戎殷,诞受厥命,越厥邦厥民,惟时叙。乃寡兄勖,肆汝小子封,在兹东土。”康诰 是周公称成王命,册命康叔为侯。这段话首先回顾文王能够明德慎罚,具体措施是“不敢侮鳏寡,庸庸,祇祇,威威,显民”,孔传解作:“不慢鳏夫寡妇,用可用,敬可敬,刑可刑,明此道以示民。”正因如此,故而能受天命灭商。尚书顾命王曰:“呜呼!疾大渐,惟几。病日臻,既弥留,恐不获誓言嗣,兹予审训命汝。昔君文王、武王,宣重光,奠丽陈教则肄。肄不违,用克达殷,集大命。在后之侗,敬迓天威,嗣守文武大训,无敢昏逾。”顾命是成王临终命群臣相康王所作,亦是回顾文武受命克殷,并要求其后嗣,敬迎天之威命,继守

15、文武之大教,无敢昏乱逾越。与大盂鼎“故天翼临子,灋保先王”可合观。酒诰王若曰:“明大命于妹邦。乃穆考文王,肇国在西土。厥诰毖庶邦庶士越少正、御事,朝夕曰:祀兹酒。惟天降命,肇我民,惟元祀。”孔传:“文王其所告慎众国众士于少正官、御治事吏,朝夕敕之:惟祭祀而用此酒,不常饮。惟天下教命,始令我民知作酒者,惟为祭祀。”此外,从 尚书酒诰“文王诰教小子有正有事,无彝酒”“我西土棐徂邦君、御事、小子,尚克用文王教,不腆于酒。故我至于今克受殷之命”也可看出,文王对“酒”非常重视,亦把“酒”与克殷联系起来,和大盂鼎铭“酉(酒)无敢,有登(烝)祀,无敢(扰)”正相符合。酒诰 亦是周公以成王命诰康叔,按孔传的说

16、法:“康叔监殷民,殷民化纣嗜酒,故以戒酒诰。”综上,顾命 的“嗣守文武大训”,酒诰 的“克用文王教”,与大盂鼎开头一段非常吻合。此外,本铭之“先王”,过去一般认为指文王、武王,但郭沫若认为指成王,说云:“如依旧189大盂鼎铭文读札说为指文武,则辞语犯复,且不得言故。细心读之,自能知其然。”(22)我认为“先王”仍应指康王之前的文王、武王,并非指“成王”。郭沫若认为“故”字是一个考虑因素,很正确。实则,“故”正是对上文提及的文王、武王的照应。时王在册命盂时,仍在强调文武的建国功绩与方略,与前引 康诰 顾命 等有共通之处。自当解为文王、武王,否则前文“故天翼临子”之“子”就无法落实。康王在命盂的时

17、候,也不忘继续回顾他自己要效灋文王之正德,如本铭云:“今我隹(唯)即井(型)(禀)于玟(文)王正德。”可以看作本铭“灋保先王”的最好呼应。2.王曰:“盂,(绍)夹死(司)戎,敏谏罚讼,敏,敏捷、迅疾之意,尚书大禹谟:“后克艰厥后,臣克艰厥臣,政乃乂,黎民敏德。”孔传:“敏,疾也。”谏,原篆作(集成 2837A),王国维释“谏”(23)。于省吾、郭沫若、张亚初、王辉等均隶作“誎”,于省吾读为“敕”,云:“誎、敕通,言对于罚惩讼狱须明敏整饬。”(24)郭沫若亦读为“敕”(25)。王辉云:“誎,通速,及时,迅速,说文:铺旋促也。广雅释言:促也。”(26)该字应释为“谏”。金文如大克鼎(集成2836)

18、“谏辥王家”,谏作,臣谏簋(集成4237)作,人名。或许是认为该字所从的“柬”少了中间两点,实则,细查原拓字形,“柬”右侧之点清晰可辨。有些拓本少了中间两点,应是不同的拓本所致,如集成2837B所收拓本作,即没有中间两点。但我认为这不影响该字释“谏”。本铭前文有“敏朝夕入(谏)”。入谏,于省吾读为“纳谏”(27)。铭文选 译作“要敏快而不懈怠地进献直言”(28)。罚讼,王辉指出为狱讼案件(29)。这些都是正确的意见。番生簋盖(集成4326):“番生不敢弗帅井(型)皇祖考不(丕)(丕)元德,用(申)(恪)大命,甹(屏)王立(位),虔夙夜,尃(敷)求不朁德,用谏四方。”叔夷钟(集成 272)、叔夷

19、镈(集成 285):“余命女(汝)政于朕三军,肃成朕师旟之政德,谏罚朕庶民,左右毋讳。”上引大克鼎“谏辥王家”、番生簋盖“用谏四方”及叔夷钟、镈“谏罚朕庶民”与大盂鼎“敏谏罚讼”意思接近,尤其是叔夷钟、镈,均提到谏与罚。番生簋和叔夷钟、镈皆是册命铭文,番生簋中,“王令(总)嗣公族、卿事(士)、大史寮”,可见其职掌是比较高的。王命番生辅佐自己,“用谏四方”,可能是负责搜集各地的信息,向周王纳谏。叔夷钟中,“女(汝)尃余于艰恤,虔恤不易,左右余一人,余命女(汝)织(职)差正卿,为大事,(总)命于外内之事,中尃盟(明)井(刑),女(汝)台(以)尃戒公家”,由铭文可知,其职掌为“总命于外内之事”,“谏

20、罚朕庶民”,应该是负责纳谏、处理狱讼之事,和大盂鼎中“盂”的职掌也很接近。重臣有纳谏之责,在传世文献中也有相关记载,如:尚书说命上:“朝夕纳诲,以辅台德。若金,用汝作砺;若济巨川,用汝作舟楫;若岁大旱,用汝作霖雨。启乃心,沃朕心。若药190古文字研究弗瞑眩,厥疾弗瘳;若跣弗视地,厥足用伤。惟暨乃僚,罔不同心,以匡乃辟。俾率先王,迪我高后,以康兆民。”孔传:“言当纳谏诲直辞以辅我德。开汝心以沃我心。如服药必瞑眩极,其病乃除。欲其出切言以自警。跣必视地,足乃无害。言欲使为己视听。”尚书说命上:“惟木从绳则正,后从谏则圣。后克圣,臣不命其承,畴敢不祗若王之休命?”孔传:“言木以绳直,君以谏明。君能受

21、谏,则臣不待命,其承意而谏之。言王如此,谁敢不敬顺王之美命而谏者乎?”上引说命上“朝夕纳诲”之“诲”,可读为“谋”,金文中例子较多,如史墙盘(集成10175)“井(型)帅宇(吁)诲(谋)”,王孙遗者钟(集成261)“诲(谋)猷不(丕)飤(饬)”。说命 已将臣下纳谏的道理说得很明白。整句话,铭文选 译作“协理有关兵戎的事务,要审慎处置惩罚和争讼的事”(30)。据近年湖北随州新出曾国金文,进一步明了“盂”为“南公氏”,是周初南宫括的后嗣,与周王室关系密切,受封为重臣也在情理之中(31)。谏官、纳谏在传世文献中也有相关记载,尚书舜典:“命汝作纳言,夙夜出纳朕命,惟允!”孔传:“纳言,喉舌之官。听下言

22、纳于上,受上言宣于下,必以信。”尚书胤征:“先王克谨天戒,臣人克有常宪,百官修辅,厥后惟明明。每岁孟春,遒人以木铎徇于路,官师相规,工执艺事以谏。其或不恭,邦有常刑。”孔传:“百工各执其所治技艺以谏,谏失常。言百官废职,服大刑。”又 周礼地官司徒 有“保氏”,“掌谏王恶”。郑玄注:“谏者,以礼义正之。”又有“司谏”,“掌纠万民之德而劝之,朋友正其行而强之,道艺巡问而观察之,以时书其德行道艺,办其能而可任于国事者。”虽然虞夏时期是否有“纳言”之官可存疑,但尚书的记载或多或少反映了先秦臣下有进谏之责,应设有类似的职官。胤征 这段话,或许可以解释大盂鼎“敏谏罚讼”,叔夷钟、镈“谏罚朕庶民”,“谏罚”

23、为何连用的问题。附记:本文得到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清代民国学者商周金文拓本题跋研究”(21BZS045)资助,特此致谢!(作者单位:四川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注:(1)(8)马承源主编 商周青铜器铭文选(三)第39页,文物出版社1988年。(2)(4)(9)王辉 商周金文 第68页,文物出版社2006年。(3)转引自王辉 商周金文 第68页。案:,墨子间诂 作“屑”,孙诒让引 后汉书马廖传 李注云“屑,顾也”。参 清 孙诒让撰,孙启治点校 墨子间诂 第110页,中华书局2018年。(5)王国维 观堂古金文考释,谢维扬、房鑫亮主编 王国维全集 第11卷第327页,浙江教育出版社、广东教

24、育出191大盂鼎铭文读札版社2010年。(6)于省吾 双剑誃吉金文选 第117页,中华书局2009年。(7)(22)郭沫若 两周金文辞大系图录考释(二),郭沫若全集考古编 第8卷第86页,科学出版社2002年。(10)张亚初编著 殷周金文集成引得 第54页,中华书局2001年。(11)秦永龙 西周金文选注 第31页,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2年。(12)高明 中国古文字学通论 第378页,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13)宗福邦、陈世铙、萧海波主编 故训汇纂 第711页,商务印书馆2003年。(14)清 马瑞辰撰,陈金生点校 毛诗传笺通释 第685686页,中华书局1989年。(15)语出 大

25、戴礼记文王官人,参方向东 大戴礼记汇校集解 第1024页,中华书局2008年。(16)黄怀信、张懋镕、田旭东 逸周书汇校集注 第774页,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17)杨伯峻 列子集释 第234页,中华书局2018年。(18)清 邵晋涵撰,李嘉翼、祝鸿杰点校 尔雅正义 第26页,中华书局2017年。(19)清 孙诒让撰,孙启治点校 墨子间诂 第265页。(20)清 郝懿行撰,王其和、吴庆峰、张金霞点校 尔雅义疏 第12页,中华书局2017年。(21)清 王念孙 广雅疏证 第56页,中华书局1983年。(23)同注(5)第328页。(24)(27)同注(6)第119页。(25)同注(7)第85页。(26)(29)同注(2)第70页。(28)(30)同注(1)第40页。(31)详参小文 新出金文与曾国分封问题(未刊稿)。

展开阅读全文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猜你喜欢                                   自信AI导航自信AI导航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学术论文 > 论文指导/设计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