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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第五章: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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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第五章 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 第一节第一节 故意犯罪停止形态概述故意犯罪停止形态概述 第二节第二节 犯罪既遂形态犯罪既遂形态 第二节第二节 犯罪预备形态犯罪预备形态 第四节第四节 犯罪未遂形态犯罪未遂形态 第五节第五节 犯罪中止形态犯罪中止形态 第一节 故意犯罪停止形态概述 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是指故意犯罪在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是指故意犯罪在其发生、发展和完成的过程及阶段中,因主其发生、发展和完成的过程及阶段中,因主客观原因而停止下来的各种犯罪状态。客观原因而停止下来的各种犯罪状态。一、故意犯罪停止形态的概念一、故意犯罪停止形态的概念33、故意犯罪形态具有结局性和排他性。、故意犯罪形态具有结局性和排他性。o故意犯罪形态都是犯罪的停止形态,具有结故意犯罪形态都是犯罪的停止形态,具有结局性和排他性。局性和排他性。5二、犯罪停止形态的种类犯罪停止形态的种类 (一)单一停止形态和多种停止形态(一)单一停止形态和多种停止形态以犯罪行为在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状态数量为标准,以犯罪行为在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状态数量为标准,分为分为:1.单一停止形态:犯罪一经成立即只有一种形态。单一停止形态:犯罪一经成立即只有一种形态。如过失犯罪和间接故意犯罪是单一形态。如过失犯罪和间接故意犯罪是单一形态。2.多种停止形态:犯罪行为在其发展中,由于自多种停止形态:犯罪行为在其发展中,由于自身的停顿或其他因素的介入,可能出现不同形态身的停顿或其他因素的介入,可能出现不同形态的犯罪。的犯罪。如直接故意犯罪是多种停止形态。如直接故意犯罪是多种停止形态。(二)犯罪的完成形态和犯罪的未完成形态(二)犯罪的完成形态和犯罪的未完成形态直接故意犯罪按其停止下来时是否已完成为标准,分为:1、犯罪的完成形态、犯罪的完成形态 即犯罪的既遂形态,指故意犯罪在其发展过程中未在中途停止下来而得以进行到终点,行为人完成了犯罪的情形。犯罪的未完成形态的形式犯罪的未完成形态的形式 犯罪未遂形态犯罪未遂形态 犯罪预备形态犯罪预备形态 犯罪中止形态犯罪中止形态 并不是任何犯罪都存在犯罪的未完并不是任何犯罪都存在犯罪的未完成形态,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只存在于一成形态,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只存在于一部分部分直接故意直接故意犯罪中。犯罪中。三、犯罪停止形态的范围三、犯罪停止形态的范围141.过失犯罪不存在犯罪的未完成形态。过失犯罪不存在犯罪的未完成形态。2.间接故意犯罪也无犯罪的未完成形态。间接故意犯罪也无犯罪的未完成形态。3.直接故意犯罪并非都存在犯罪的这些停止形直接故意犯罪并非都存在犯罪的这些停止形态。态。15四、犯罪未完成形态负刑事责任的根据四、犯罪未完成形态负刑事责任的根据 行为符合主客观相统一的犯罪构成,行为符合主客观相统一的犯罪构成,是使行为人负刑事责任的法律依据。是使行为人负刑事责任的法律依据。16 虽然犯罪的未完成形态与完成形态在犯罪虽然犯罪的未完成形态与完成形态在犯罪构成的模式上有所不同,但犯罪的未完成形态构成的模式上有所不同,但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建立在具备建立在具备修正的犯罪构成基础上,完成了主的犯罪构成基础上,完成了主观犯罪故意与客观危害行为的有机结合,这就观犯罪故意与客观危害行为的有机结合,这就是我国刑法认定犯罪未完成形态具有应罚性的是我国刑法认定犯罪未完成形态具有应罚性的主要立法精神所在。主要立法精神所在。五、研究犯罪形态的意义五、研究犯罪形态的意义(一)有助于正确地定罪量刑。(一)有助于正确地定罪量刑。(二)有助于科学把握故意犯罪。(二)有助于科学把握故意犯罪。Company LOGO一、犯罪既遂形态的概念一、犯罪既遂形态的概念 犯罪既遂,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犯罪既遂,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已经具备了刑法所规定的某种犯罪构成的已经具备了刑法所规定的某种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全部要件。20Company LOGO(一)犯罪既遂概念辨议(一)犯罪既遂概念辨议l许多国家的刑法典直接规定了犯罪未遂等犯罪未许多国家的刑法典直接规定了犯罪未遂等犯罪未完成形态的概念,但是直接规定犯罪既遂概念的完成形态的概念,但是直接规定犯罪既遂概念的立法例却不多。立法例却不多。21Company LOGOCompany LOGOl这里将犯罪行为未完成和犯罪目的未达到并列为这里将犯罪行为未完成和犯罪目的未达到并列为犯罪未遂的特征,即具备特征之一者为未遂。由犯罪未遂的特征,即具备特征之一者为未遂。由此可以合理地推论:完成犯罪行为或完成犯罪行此可以合理地推论:完成犯罪行为或完成犯罪行为且达到其犯罪目的为既遂。为且达到其犯罪目的为既遂。23Company LOGOl2、既遂的结果说、既遂的结果说l中外刑法理论界都有学者坚持结果说,他们通常中外刑法理论界都有学者坚持结果说,他们通常认为:犯罪既遂是指故意实施犯罪行为,并且造认为:犯罪既遂是指故意实施犯罪行为,并且造成了法律规定的犯罪结果的犯罪形态。成了法律规定的犯罪结果的犯罪形态。l既遂与未遂的区别在于是否发生了犯罪结果,发既遂与未遂的区别在于是否发生了犯罪结果,发生犯罪结果的是犯罪既遂,未发生犯罪结果的是生犯罪结果的是犯罪既遂,未发生犯罪结果的是犯罪未遂。犯罪未遂。24Company LOGOCompany LOGOl4、既遂的构成要件说。、既遂的构成要件说。l这种观点认为,犯罪既遂是指着手实行的犯罪行这种观点认为,犯罪既遂是指着手实行的犯罪行为具备了具体犯罪构成全部要件的情况。为具备了具体犯罪构成全部要件的情况。l认为既遂与未遂区别的标志是犯罪实行行为是否认为既遂与未遂区别的标志是犯罪实行行为是否齐备了具体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齐备的是犯罪齐备了具体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齐备的是犯罪既遂,未能完全齐备的是犯罪未遂。既遂,未能完全齐备的是犯罪未遂。26Company LOGOl既遂的构成要件说又称犯罪构成要件齐备说,是既遂的构成要件说又称犯罪构成要件齐备说,是外国刑法理论界较为通行的观点,在我国刑法学外国刑法理论界较为通行的观点,在我国刑法学界亦居于通说地位。界亦居于通说地位。27Company LOGOl既遂的既遂的“构成要件说构成要件说”在前述四种既遂概念中具在前述四种既遂概念中具有最好的涵容性。有最好的涵容性。l然而,既遂的然而,既遂的“构成要件说构成要件说”与我国刑法第与我国刑法第13条的规定条的规定“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认为是犯罪”却难以协调。却难以协调。28Company LOGOCompany LOGOl既遂既遂“构成要件说构成要件说”在司法实践中也倍显尴尬。在司法实践中也倍显尴尬。l以以1991年我国第一例年我国第一例“安乐死安乐死”案件为例。陕案件为例。陕西省汉中市王某在其母夏某病危,痛苦难耐、濒西省汉中市王某在其母夏某病危,痛苦难耐、濒临死亡的情势下,再三恳求主管医师蒲某为夏注临死亡的情势下,再三恳求主管医师蒲某为夏注射药物,旨在使夏某无痛死去。蒲某在王某再三射药物,旨在使夏某无痛死去。蒲某在王某再三请求的情况下,亲自开处方并指使他人给夏某注请求的情况下,亲自开处方并指使他人给夏某注射了促进死亡的药物(射了促进死亡的药物(100克复方冬眠灵),夏克复方冬眠灵),夏某约某约16小时后死亡。小时后死亡。30Company LOGOl蒲某、王某因此被提起公诉。汉中市人民法院于蒲某、王某因此被提起公诉。汉中市人民法院于1991年作出一审判决认为,二被告行为虽属故年作出一审判决认为,二被告行为虽属故意剥夺公民生命权利的行为,但情节显著轻微,意剥夺公民生命权利的行为,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构成犯罪。汉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危害不大,不构成犯罪。汉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确认了该判决。二审确认了该判决。l就这一案件,人民法院以刑法第就这一案件,人民法院以刑法第13条的条的“但但书书”为法律依据作出无罪判决。然而,以构成要为法律依据作出无罪判决。然而,以构成要件说做故意犯罪停止形态类型的判断时却得到成件说做故意犯罪停止形态类型的判断时却得到成立犯罪既遂的结论,因为二被告的行为在形式上立犯罪既遂的结论,因为二被告的行为在形式上符合故意杀人罪的全部构成要件。符合故意杀人罪的全部构成要件。31Company LOGOl于是,面临一种抉择,或修改现行刑法中的于是,面临一种抉择,或修改现行刑法中的“但但书书”,或重构犯罪既遂概念,二者必居其一。,或重构犯罪既遂概念,二者必居其一。l“但书但书”在我国目前的犯罪结构和司法实践中发在我国目前的犯罪结构和司法实践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不宜轻易动摇。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不宜轻易动摇。32(二)犯罪既遂的特征:(二)犯罪既遂的特征:l1行为人必须具有犯罪的故意;行为人必须具有犯罪的故意;l2行为人已经着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某种行为人已经着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某种犯罪的构成要件的行为;犯罪的构成要件的行为;l3已经具备了刑法总则和分则规定的某种犯已经具备了刑法总则和分则规定的某种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罪构成的全部要件。33二、犯罪既遂的类型二、犯罪既遂的类型1.1.结果犯结果犯2.2.行为犯行为犯3.3.危险犯危险犯4.4.举动犯举动犯34(一)结果犯(一)结果犯 是指不仅要实施犯罪行为,而且要发生法是指不仅要实施犯罪行为,而且要发生法定的危害结果,才构成犯罪既遂的犯罪。定的危害结果,才构成犯罪既遂的犯罪。最典型的是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且把人杀死才构最典型的是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且把人杀死才构成既遂,如果杀而未死,则只能是未遂。成既遂,如果杀而未死,则只能是未遂。常见的必须发生法定结果才既遂的有侵犯财产罪类常见的必须发生法定结果才既遂的有侵犯财产罪类犯罪,如盗窃罪、抢劫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犯罪,如盗窃罪、抢劫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这些犯罪的既遂,一般需要发生对被害人财产控制这些犯罪的既遂,一般需要发生对被害人财产控制的结果。的结果。伤害罪通常要发生轻伤以上的结果才认为既遂。伤害罪通常要发生轻伤以上的结果才认为既遂。(二)行为犯(二)行为犯 行为犯是指以法定的犯罪行为的完成行为犯是指以法定的犯罪行为的完成作为既遂标志的犯罪。作为既遂标志的犯罪。38o这类情况常见的有伪证罪、诬告陷害罪、非这类情况常见的有伪证罪、诬告陷害罪、非法拘禁罪、脱逃罪、强奸罪、贩卖毒品罪等。法拘禁罪、脱逃罪、强奸罪、贩卖毒品罪等。o如脱逃罪,行为人脱逃达到逃离监所的程度如脱逃罪,行为人脱逃达到逃离监所的程度为既遂;在押运途中,逃离监管人员的控制为既遂;在押运途中,逃离监管人员的控制范围的程度为既遂。范围的程度为既遂。39o此外,此外,“持有型持有型”的犯罪通常属于行为犯,的犯罪通常属于行为犯,如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如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非法持有毒品罪,非法持有假币罪。非法持有假币罪。o这些犯罪的既遂没有这些犯罪的既遂没有“结果结果”、“危险危险”这这样的明显标志,因此区别它们既遂、未遂的样的明显标志,因此区别它们既遂、未遂的意义不大。因为犯罪行为完成,或者实行终意义不大。因为犯罪行为完成,或者实行终了,犯罪就告既遂。了,犯罪就告既遂。40o对于某些复合行为,如买卖毒品(买和卖)、对于某些复合行为,如买卖毒品(买和卖)、拐卖妇女、儿童(拐和卖)、绑架(非法拘拐卖妇女、儿童(拐和卖)、绑架(非法拘禁和勒索财物),一般只要其一项行为完成禁和勒索财物),一般只要其一项行为完成就构成既遂。就构成既遂。o如把人质绑架,即使未能索取财物,也构成如把人质绑架,即使未能索取财物,也构成既遂。既遂。41o反之,敲诈勒索罪作为发生结果才既遂的犯反之,敲诈勒索罪作为发生结果才既遂的犯罪,仅有敲诈勒索行为,没有实际获取财物罪,仅有敲诈勒索行为,没有实际获取财物的,不能算既遂。的,不能算既遂。例:甲打电话给某超市要求其向某某银例:甲打电话给某超市要求其向某某银行卡打款行卡打款5万元,声称如不满足条件就在超万元,声称如不满足条件就在超市出售的食品中放毒。但遭勒索的超市没有市出售的食品中放毒。但遭勒索的超市没有打款。警方破案将甲抓获。甲构成敲诈勒索打款。警方破案将甲抓获。甲构成敲诈勒索罪,是未遂犯。罪,是未遂犯。42(三)危险犯(三)危险犯 危险犯是指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足以造成某危险犯是指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足以造成某种危害结果发生的危险状态,虽然尚未造成严种危害结果发生的危险状态,虽然尚未造成严重结果,仍然构成犯罪既遂的犯罪。重结果,仍然构成犯罪既遂的犯罪。43o这主要集中于危害公共安全类犯罪,如刑这主要集中于危害公共安全类犯罪,如刑法第法第114条规定的放火、爆炸、投放危险条规定的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物质罪。o此外,还包括刑法第此外,还包括刑法第116条规定的破坏条规定的破坏交通工具罪,第交通工具罪,第117条规定的破坏交通设施条规定的破坏交通设施罪,第罪,第118条规定的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条规定的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等。易燃易爆设备罪等。44o刑法第刑法第114条: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o第第115条: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45o应当注意,刑法中危险犯的应当注意,刑法中危险犯的“危险危险”是是指指“具体的危险具体的危险”。所谓具体的危险,是指。所谓具体的危险,是指可以验证的现实的危险。可以验证的现实的危险。46o例:在破坏交通工具的场合,行为人把一块石头放例:在破坏交通工具的场合,行为人把一块石头放在铁轨上,意图颠覆火车。在铁轨上,意图颠覆火车。o如果经工程技术人员鉴定,认为假如火车经过时碰如果经工程技术人员鉴定,认为假如火车经过时碰到这块石头肯定会发生重大事故,那么,认为足以到这块石头肯定会发生重大事故,那么,认为足以使交通工具颠覆、毁坏的具体危险出现了,构成破使交通工具颠覆、毁坏的具体危险出现了,构成破坏交通工具罪的既遂。坏交通工具罪的既遂。o如果经工程技术人员鉴定,认为假如火车经过时碰如果经工程技术人员鉴定,认为假如火车经过时碰到这样大小的石块,不会发生倾覆、毁坏的结果,到这样大小的石块,不会发生倾覆、毁坏的结果,那么认为具体的危险并没有出现,不能构成危险犯那么认为具体的危险并没有出现,不能构成危险犯的既遂,可能成立未遂。的既遂,可能成立未遂。47(四)举动犯(四)举动犯 举动犯是指行为人着手实施刑法分则举动犯是指行为人着手实施刑法分则条文规定的某种犯罪行为就构成犯罪既遂条文规定的某种犯罪行为就构成犯罪既遂的犯罪。的犯罪。即行为一经实施就构成犯罪,不存在即行为一经实施就构成犯罪,不存在犯罪未遂。如参加类的犯罪。参加黑社会犯罪未遂。如参加类的犯罪。参加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参加恐怖活动组织,参加间性质的组织,参加恐怖活动组织,参加间谍组织等。谍组织等。48三、既遂犯的刑事责任三、既遂犯的刑事责任 对于既遂犯,直接按照刑法分则对该种对于既遂犯,直接按照刑法分则对该种犯罪的定罪标准和所确定的法定刑适用即可,犯罪的定罪标准和所确定的法定刑适用即可,但要受刑法总则一般量刑原则的指导与约束。但要受刑法总则一般量刑原则的指导与约束。49需要注意的问题需要注意的问题o第一,实行行为实行终了,不一定就是既遂,第一,实行行为实行终了,不一定就是既遂,可能还要经历其它过程,如投毒之后,行为可能还要经历其它过程,如投毒之后,行为终了,但有可能还要借助被害人自己喝下毒终了,但有可能还要借助被害人自己喝下毒药药药性发作药性发作50o第二,注意结果犯、危险犯、行为犯的概念第二,注意结果犯、危险犯、行为犯的概念具有多义性。在学习中应注意以下几点:具有多义性。在学习中应注意以下几点:51o(1)在犯罪构成要件的意义上讲,)在犯罪构成要件的意义上讲,结果犯、危险犯,是指对某种犯罪而结果犯、危险犯,是指对某种犯罪而言,没有结果、危险的,不构成犯罪;言,没有结果、危险的,不构成犯罪;行为犯是指不需要造成结果、危险,行为犯是指不需要造成结果、危险,仅有犯罪行为的,本身也能构成犯罪。仅有犯罪行为的,本身也能构成犯罪。52o(2)在犯罪进展形态意义上讲,)在犯罪进展形态意义上讲,结果犯、危险犯,是指犯罪既遂结果犯、危险犯,是指犯罪既遂的标志,发生了结果、危险的,的标志,发生了结果、危险的,为既遂;没有发生的,则没有既为既遂;没有发生的,则没有既遂;在惩罚未完成罪的场合,对遂;在惩罚未完成罪的场合,对犯罪成立一般没有影响。犯罪成立一般没有影响。53o(3)当法定的结果或者危险是犯罪构成要件)当法定的结果或者危险是犯罪构成要件时,发生了这样的结果、危险,往往也就意味时,发生了这样的结果、危险,往往也就意味着既遂。这时说结果犯或者危险犯,意思是相着既遂。这时说结果犯或者危险犯,意思是相同的。同的。o例如刑法第例如刑法第142条规定:条规定:“生产、销售劣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该条的危害结果是构成要件的结果,同时意味该条的危害结果是构成要件的结果,同时意味着既遂的结果。着既遂的结果。54第三节第三节 犯罪预备犯罪预备 一、犯罪预备形态的概念一、犯罪预备形态的概念 (一)犯罪预备形态的概念(一)犯罪预备形态的概念 犯罪预备:犯罪预备:指行为人为了犯罪,而事先指行为人为了犯罪,而事先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56 犯罪预备形态:犯罪预备形态:是指已经进行犯罪预备,是指已经进行犯罪预备,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着手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着手犯罪实行行为的犯罪停止状态。实行行为的犯罪停止状态。57LOGOYOUR SITE HEREYOUR SITE HERE二、犯罪预备形态的特征二、犯罪预备形态的特征58581.1.为犯罪准备工具。为犯罪准备工具。2.2.为犯罪创造条件。为犯罪创造条件。(一)客观上,行为人已经实施(一)客观上,行为人已经实施 犯罪预备行为犯罪预备行为(1 1)准备犯罪的手段。)准备犯罪的手段。(2 2)为实施犯罪而事先进行调查。)为实施犯罪而事先进行调查。(3 3)清除实施犯罪的障碍,即排除实施犯罪)清除实施犯罪的障碍,即排除实施犯罪 的不利因素。的不利因素。(4 4)拟定犯罪计划。)拟定犯罪计划。(5 5)拉拢共同犯罪人。)拉拢共同犯罪人。(6 6)跟踪或者守候被害人;等等。)跟踪或者守候被害人;等等。为制造犯罪条件的几种形式为制造犯罪条件的几种形式60(二)从主观方面看,行为人的预备活动(二)从主观方面看,行为人的预备活动是是“为了犯罪为了犯罪”这是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的主观基础。这是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的主观基础。61l(三)犯罪预备行为发生了停顿,因而未能着手(三)犯罪预备行为发生了停顿,因而未能着手实行犯罪实行犯罪l这一特征是区别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的显著标志。这一特征是区别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的显著标志。62l(四)犯罪预备行为发生停顿,是由于犯罪人意(四)犯罪预备行为发生停顿,是由于犯罪人意志以外的原因引起的。志以外的原因引起的。l这是区分犯罪预备形态与犯罪预备阶段的犯罪中这是区分犯罪预备形态与犯罪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形态的标志。止形态的标志。63 犯意表示,是指具有犯罪意图的人,通过犯意表示,是指具有犯罪意图的人,通过一定的形式,将自己的犯罪意图表达出来。一定的形式,将自己的犯罪意图表达出来。三、犯意表示与犯罪预备形态三、犯意表示与犯罪预备形态64(一)犯意表示的特征(一)犯意表示的特征(1 1)行为人表示的是真实的犯罪意思。)行为人表示的是真实的犯罪意思。(2 2)行为人将犯罪意思通过一定的行为方式)行为人将犯罪意思通过一定的行为方式 表达出来。表达出来。(3 3)只是单纯的犯罪意图的流露,对社会没有)只是单纯的犯罪意图的流露,对社会没有 实际的危害性。实际的危害性。65(二)犯意表示与犯罪预备的相似之处(二)犯意表示与犯罪预备的相似之处(1 1)二者都发生在行为人尚未着手实施)二者都发生在行为人尚未着手实施 犯罪之前;犯罪之前;(2 2)都反映了行为人的犯罪意图;)都反映了行为人的犯罪意图;(3 3)都还没有造成实际的危害结果。)都还没有造成实际的危害结果。66(三)犯意表示与犯罪预备的区别(三)犯意表示与犯罪预备的区别 1 1.犯意表示,仅仅是犯罪思想的流露,它不可犯意表示,仅仅是犯罪思想的流露,它不可能对社会造成实际的危害;犯罪预备已经为犯罪能对社会造成实际的危害;犯罪预备已经为犯罪准备了工具和条件,对社会存在着实际的威胁。准备了工具和条件,对社会存在着实际的威胁。2.2.犯意表示一般用言词的方式完成;而犯罪预犯意表示一般用言词的方式完成;而犯罪预备大都表现为身体的动作,很少单纯用言词的方备大都表现为身体的动作,很少单纯用言词的方式进行。式进行。67四、预备犯的刑事责任四、预备犯的刑事责任 对于预备犯,对于预备犯,可以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预备犯:是指其行为符合犯罪预备预备犯:是指其行为符合犯罪预备全部特征的犯罪人。全部特征的犯罪人。68案例:抢劫罪犯罪预备还是犯罪既遂案例:抢劫罪犯罪预备还是犯罪既遂o案情案情李某、赵某、杨某三人预谋准备乘第李某、赵某、杨某三人预谋准备乘第二天夜深人静时到某市天桥下抢劫,并详细二天夜深人静时到某市天桥下抢劫,并详细商讨了得手后的逃跑路线。商讨了得手后的逃跑路线。o第二天晚上,三人事先准备好刀具、棍棒,第二天晚上,三人事先准备好刀具、棍棒,来到天桥下伺机作案。由于一直没有目标出来到天桥下伺机作案。由于一直没有目标出现,李某指派杨某到附近烟酒店买烟。现,李某指派杨某到附近烟酒店买烟。69o杨某走后不久,适逢某工厂女职工孙某骑车杨某走后不久,适逢某工厂女职工孙某骑车路过天桥。李某、赵某从旁边窜出将孙某连路过天桥。李某、赵某从旁边窜出将孙某连人带车掀翻在地,对孙某进行殴打,将其钱人带车掀翻在地,对孙某进行殴打,将其钱包内包内600元钱抢走。元钱抢走。o此时,买烟回来的杨某正好看到两人抢劫情此时,买烟回来的杨某正好看到两人抢劫情况。听到李某喊况。听到李某喊“快跑快跑”后,遂与李某、赵后,遂与李某、赵某两人一块逃走。后公安机关将三人抓获。某两人一块逃走。后公安机关将三人抓获。o请问:杨某构成抢劫罪的犯罪预备还是犯罪请问:杨某构成抢劫罪的犯罪预备还是犯罪既遂?既遂?70o杨某的行为构成抢劫罪的犯罪既遂。杨某的行为构成抢劫罪的犯罪既遂。o李某、赵某、杨某三人的行为属于共同犯罪李某、赵某、杨某三人的行为属于共同犯罪当无异议,共同犯罪在理论上实行的是当无异议,共同犯罪在理论上实行的是“部部分行为全部责任分行为全部责任”,即在共同犯罪中,只要,即在共同犯罪中,只要其中的一人造成了一定的损害后果,其他没其中的一人造成了一定的损害后果,其他没有直接造成损害后果的参与者也应该对此承有直接造成损害后果的参与者也应该对此承担一定的责任。担一定的责任。o只要共同行为人中的一人实施犯罪既遂,全只要共同行为人中的一人实施犯罪既遂,全体行为人都要承担犯罪既遂的刑事责任。体行为人都要承担犯罪既遂的刑事责任。71o本案杨某虽然没有参与直接的抢劫行为,但本案杨某虽然没有参与直接的抢劫行为,但是,杨某先前参与抢劫的预谋行为,准备工是,杨某先前参与抢劫的预谋行为,准备工具行为,以及为李某、赵某买烟的行为都会具行为,以及为李某、赵某买烟的行为都会对李某、赵某两人的抢劫行为产生一种精神对李某、赵某两人的抢劫行为产生一种精神上的鼓励作用。上的鼓励作用。72o这种精神上的鼓励作用对于李某、赵某完成这种精神上的鼓励作用对于李某、赵某完成抢劫行为产生了一定作用,因此,杨某与李抢劫行为产生了一定作用,因此,杨某与李某、赵某一样应该承担抢劫罪犯罪既遂的刑某、赵某一样应该承担抢劫罪犯罪既遂的刑事责任。事责任。o当然,鉴于杨某在整个抢劫过程中所起作用当然,鉴于杨某在整个抢劫过程中所起作用相对较小,对其可以认定为从犯,从轻、减相对较小,对其可以认定为从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轻或者免除处罚。73下列哪一种情形,尚不能认为是犯罪(下列哪一种情形,尚不能认为是犯罪()oA.甲打电话邀约其朋友李某一起去实施抢劫。甲打电话邀约其朋友李某一起去实施抢劫。oB.乙向其朋友赵某表示要杀掉仇人陈某。乙向其朋友赵某表示要杀掉仇人陈某。oC.丙为了盗窃张某家财产,毒死了张某家的丙为了盗窃张某家财产,毒死了张某家的看家犬。看家犬。oD.丁为方便对刘某实施抢劫,对刘某的活动丁为方便对刘某实施抢劫,对刘某的活动规律进行跟踪调查。规律进行跟踪调查。74解析:解析:oACD都犯罪的预备行为,属于犯罪预备,都犯罪的预备行为,属于犯罪预备,可以认为构成犯罪;可以认为构成犯罪;B属于犯意流露,不构属于犯意流露,不构成犯罪。成犯罪。75甲前往乙住所杀乙,到达乙居住地附近,发现甲前往乙住所杀乙,到达乙居住地附近,发现周围停有多辆警车,并有警察在活动,感到周围停有多辆警车,并有警察在活动,感到无法下手,遂返回。甲的行为属于(无法下手,遂返回。甲的行为属于()。)。oA.犯罪预备犯罪预备B.犯罪中止犯罪中止oC.犯罪未遂犯罪未遂D.没有犯罪行为没有犯罪行为76解析:解析:o此题是典型的犯罪预备,甲前往乙的住所是此题是典型的犯罪预备,甲前往乙的住所是犯罪的预备行为,由于有警车甲感到无法下犯罪的预备行为,由于有警车甲感到无法下手而没有实行犯罪。手而没有实行犯罪。o警车的存在属于甲意志以外的因素,该因素警车的存在属于甲意志以外的因素,该因素使得其不得不放弃了原来的犯罪计划,故构使得其不得不放弃了原来的犯罪计划,故构成犯罪预备。本题不是犯罪未遂,因为甲还成犯罪预备。本题不是犯罪未遂,因为甲还没有着手实行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没有着手实行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77下列行为中,属于犯罪预备行为的是()。下列行为中,属于犯罪预备行为的是()。oA.提刀在剧院里寻找仇人提刀在剧院里寻找仇人oB.为盗窃财物而进行实地考察为盗窃财物而进行实地考察oC.守候在被害人必经之处意图杀害守候在被害人必经之处意图杀害oD.将毒药投放被害人饭碗中将毒药投放被害人饭碗中78解析:解析:oA、B、C项都是没有实行各自实行行为,即项都是没有实行各自实行行为,即没有实行犯罪构成要件中的行为,所以都属没有实行犯罪构成要件中的行为,所以都属于犯罪预备。于犯罪预备。o而而D项中将毒药投放到被害人的碗中,是实项中将毒药投放到被害人的碗中,是实施了投毒罪的实行行为,故应当排除施了投毒罪的实行行为,故应当排除D项。项。79第四节第四节 犯罪未遂犯罪未遂 一、犯罪未遂的概念和特征一、犯罪未遂的概念和特征 犯罪未遂,是指行为人犯罪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已经着手实行具体具体犯罪构成的实行行为,由于其犯罪构成的实行行为,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完成犯罪的一种犯罪停止形态。而未能完成犯罪的一种犯罪停止形态。81犯罪未遂的特征犯罪未遂的特征(一)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一)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犯罪未遂成立的前提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犯罪未遂成立的前提条件,也是犯罪未遂与犯罪预备区别的主要标志。件,也是犯罪未遂与犯罪预备区别的主要标志。82o所谓所谓“着手着手”,是指犯罪分子开始实行刑法,是指犯罪分子开始实行刑法分则规定的某一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分则规定的某一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从犯罪发展的过程看,着手不是犯罪预备行从犯罪发展的过程看,着手不是犯罪预备行为的结束,而是犯罪实行行为的开始。为的结束,而是犯罪实行行为的开始。83o着手实行犯罪,有两个问题要正确把握:一着手实行犯罪,有两个问题要正确把握:一是正确认定犯罪的着手;二是正确把握犯罪是正确认定犯罪的着手;二是正确把握犯罪实行行为的特征。实行行为的特征。84正确认定犯罪的着手正确认定犯罪的着手o在审判实践中,衡量行为人是否已经在审判实践中,衡量行为人是否已经“着手着手”实行犯罪,一般是从以下方面考虑:实行犯罪,一般是从以下方面考虑:o1、实行行为必须实际接触或者接近犯罪对、实行行为必须实际接触或者接近犯罪对象。象。o例如,携刀埋伏路边伺机行抢的抢劫犯,如例如,携刀埋伏路边伺机行抢的抢劫犯,如果在行为出现之前即被抓获的,不能认为抢果在行为出现之前即被抓获的,不能认为抢劫已经着手,仍应属犯罪预备的行为。劫已经着手,仍应属犯罪预备的行为。85o2、实行行为必须对犯罪的直接客体造成了、实行行为必须对犯罪的直接客体造成了直接威胁,即考察具体行为的现实危险性。直接威胁,即考察具体行为的现实危险性。o否则,即使已经接触或者接近犯罪对象,也否则,即使已经接触或者接近犯罪对象,也不能认为是犯罪着手。不能认为是犯罪着手。o例如,例如,“尾随尾随”行为,对犯罪客体只是一种行为,对犯罪客体只是一种间接的潜在威胁,尚未直接危及犯罪对象的间接的潜在威胁,尚未直接危及犯罪对象的安全。其行为仍然是犯罪预备。安全。其行为仍然是犯罪预备。86o3、实行行为必须能表现其犯罪的意图。、实行行为必须能表现其犯罪的意图。o着手犯罪是以行为人具有犯罪意图为前提的,着手犯罪是以行为人具有犯罪意图为前提的,也就是说,行为人的行为已经明显表露出他也就是说,行为人的行为已经明显表露出他主观上是在追求某种犯罪结果的发生。主观上是在追求某种犯罪结果的发生。o例如,同是擦燃火柴,既可以用于点燃香烟,例如,同是擦燃火柴,既可以用于点燃香烟,也可以用来放火。只有是为了放火而擦燃火也可以用来放火。只有是为了放火而擦燃火柴的行为,才能成为放火罪的着手。柴的行为,才能成为放火罪的着手。87正确把握犯罪实行行为的特征正确把握犯罪实行行为的特征o1、对于我国刑法分则规定的四种实行行为:、对于我国刑法分则规定的四种实行行为:单一实行行为、复合实行行为、择一实行行单一实行行为、复合实行行为、择一实行行为和并列实行行为,开始为和并列实行行为,开始“着手实行着手实行”具有具有不同的含义,应当注意区别。不同的含义,应当注意区别。o如招摇撞骗罪(两个行为:冒充国家机关工如招摇撞骗罪(两个行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诈骗,均已实施才能认定为着手)作人员和诈骗,均已实施才能认定为着手)88o2、以实行行为为基础认定犯罪的着手,必、以实行行为为基础认定犯罪的着手,必须结合个案的具体特点予以具体分析,不得须结合个案的具体特点予以具体分析,不得一概而论。一概而论。o如同样是入室进入犯罪现场的行为,对于盗如同样是入室进入犯罪现场的行为,对于盗窃罪而言可以成立犯罪实行的着手,而对于窃罪而言可以成立犯罪实行的着手,而对于故意杀人罪来说,则不能认为以着手实行犯故意杀人罪来说,则不能认为以着手实行犯罪。罪。89o3、对于间接正犯,即利用无责任能力或者、对于间接正犯,即利用无责任能力或者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人,以及假借无犯罪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人,以及假借无犯罪故意人之手以实现自己犯罪意图的,其犯罪故意人之手以实现自己犯罪意图的,其犯罪实行行为的着手,应为实施利用行为的开始。实行行为的着手,应为实施利用行为的开始。90o下列选项中,哪些可以认定为犯罪未遂的下列选项中,哪些可以认定为犯罪未遂的“着手着手”?A杀人犯甲举刀对准了被害人乙杀人犯甲举刀对准了被害人乙B乙举枪瞄准被害者乙举枪瞄准被害者C丙为杀丁在路口守候等其出现丙为杀丁在路口守候等其出现D戊误将毒药投入不相干人碗中,但又不戊误将毒药投入不相干人碗中,但又不忍心将饭倒掉忍心将饭倒掉91 (二)犯罪未得逞(二)犯罪未得逞 是指犯罪行为没有完全符合刑法分则规定的是指犯罪行为没有完全符合刑法分则规定的特定犯罪构成全部要件。特定犯罪构成全部要件。92 在结果犯中,没有出现法定的危害结果被认在结果犯中,没有出现法定的危害结果被认为是犯罪未得逞;在危险犯中,法定的危险为是犯罪未得逞;在危险犯中,法定的危险状态没有出现也是未得逞;在行为犯中,行状态没有出现也是未得逞;在行为犯中,行为人没有完成法定的犯罪行为,则认为犯罪为人没有完成法定的犯罪行为,则认为犯罪未得逞。未得逞。93o另外,绝不能将犯罪未得逞简单地等同于行另外,绝不能将犯罪未得逞简单地等同于行为人没有达到犯罪目的或没有发生实际危害为人没有达到犯罪目的或没有发生实际危害结果。结果。94(三)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三)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意志以外的原因因 这是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的重要区别。意志这是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的重要区别。意志以外的原因主要包括:行为人以外的客观原以外的原因主要包括:行为人以外的客观原因、行为人自身的客观原因以及行为人主观因、行为人自身的客观原因以及行为人主观认识错误认识错误。951.行为人自身以外的客观原因,如:行为人自身以外的客观原因,如:(1 1)被害人躲避反抗;)被害人躲避反抗;(2 2)第三人阻止、抓获;)第三人阻止、抓获;(3 3)自然力的破坏;)自然力的破坏;(4 4)对象障碍)对象障碍(防盗门打不开防盗门打不开);(5 5)环境条件的影响)环境条件的影响(保安巡逻保安巡逻);2.行为人自身存在的客观原因。如:行为人自身存在的客观原因。如:工具工具缺陷、技术不佳、生理上障碍缺陷、技术不佳、生理上障碍(突发疾病突发疾病)等。等。3.认识错误认识错误对象错误对象错误(误狗为人误狗为人)结果错误结果错误(没死误认为死没死误认为死)现象判断错误现象判断错误(外界无人,行为人认为有人外界无人,行为人认为有人)二、犯罪未遂形态的分类二、犯罪未遂形态的分类(一)以犯罪行为实行的程度为标准(一)以犯罪行为实行的程度为标准 1.1.实行终了的未遂实行终了的未遂 2.2.未实行终了的未遂。未实行终了的未遂。99实行终了的未遂,实行终了的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实施完是指犯罪分子已经实施完毕自认为完成犯罪的全部行为,由于其意志毕自认为完成犯罪的全部行为,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使行为未达到既遂状态。以外的原因,而使行为未达到既遂状态。100未实行终了的未遂,未实行终了的未遂,是指犯罪分子着手实施是指犯罪分子着手实施犯罪行为以后,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使其犯罪行为以后,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使其尚未将自己认为完成犯罪所必须的全部行为尚未将自己认为完成犯罪所必须的全部行为实施完毕,因而未达到既遂状态。实施完毕,因而未达到既遂状态。1011.1.能犯未遂能犯未遂2.2.不能犯未遂。不能犯未遂。(二)以行为实际能否达到既遂为标准(二)以行为实际能否达到既遂为标准 能犯未遂,是指行为人着手实施某一能犯未遂,是指行为人着手实施某一犯罪行为以后,这一行为实际上有可能完犯罪行为以后,这一行为实际上有可能完成犯罪,但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成犯罪,但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使犯罪未达到犯罪的既遂状态。使犯罪未达到犯罪的既遂状态。103 不能犯未遂指行为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在不能犯未遂指行为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在客观上不可能达到既遂。客观上不可能达到既遂。v(1)工具不能犯未遂。)工具不能犯未遂。v(2)对象不能犯未遂。)对象不能犯未遂。104三、未遂犯的刑事责任三、未遂犯的刑事责任 未遂犯:指行为符合犯罪未遂全部特征未遂犯:指行为符合犯罪未遂全部特征的犯罪人。的犯罪人。对于未遂犯,对于未遂犯,可以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减轻处罚。105第五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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