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电气设备技术安全与防火防爆
〔一〕燃烧和爆炸的基本知识
1、燃烧的形成条件:
〔1〕可燃物:不管固体,液体和气体,凡能与空气中氧或其它氧化剂起剧烈反应的物质,一般都是可燃物质,如木材,纸张,汽油,酒精,煤气等。
〔2〕助燃物:凡能帮助和支持燃烧的物质叫助燃物。一般指氧和氧化剂,主要是指空气中的氧。这种氧称为空气氧,在空气中约占21%。可燃物质没有氧参加化合是不会燃烧的。如燃烧1公斤石油就必需要10-12立方米空气。燃烧1公斤木材就必需要4-5立方米空气。当空气供应不够时,燃烧会逐渐减弱,直至熄灭。当空气的含氧量低于14-18%时,就不会发生燃烧。
〔3〕火源:凡能引起可燃物质燃烧的能源都叫火源,如明火,摩擦,冲击,电火花等等。
具备以上三个条件,物质才能燃烧。例如生火炉,只有具备了木材〔可燃物〕,空气〔助燃物〕,火柴〔火源〕三个条件,才能使火炉点燃。
2、爆炸与燃烧的关系
爆炸与燃烧有着密切的关系。凡是发生瞬间的燃烧释放出大量能量,并以很大的压力〔气体或蒸汽〕向四周扩散的现象,都叫做爆炸。
3、危险化学品的几个重要参数
〔1〕闪点:闪点就是可燃液体或固体能放出足量的蒸气并在所用容器内的液体或固体表面处与空气组成可燃混合物的最低温度。可燃液体的闪点随其浓度的变化而变化。如果可然气体挥发速度低,一经燃烧,新的蒸气来不及补充,则此种燃烧一烧即灭,称为闪然。
按照闪点区分易燃品的等级,与化学危险品仓库管理的安全分类和刚制船建造规范的分类是一致的,几闪点在28度以下为一级易燃品,闪电在28~45度为二级易燃品,闪点在45度以上为三级易燃品。
〔2〕燃点:可燃液体在空气中达到某一温度时,接触火源即发生燃烧,假设移去火源依旧能燃烧,这种现象叫着火。能引起着火的最低温度叫做燃点或着火点。自燃,是指可然物质在没有明火作用的状况下发生的燃烧,发生自燃的最低温度叫做自燃温度。
4、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气体〕
涂装作业场所产生爆炸必必需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涂料中所用溶剂或稀释剂为易燃液体,在涂装过程中,存在易燃物质蒸气,或以雾状形式悬浮于空气中;2.上述物质与空气相混合,其混合浓度在爆炸极限范围内;3.存在足以点燃爆炸混合物的火花、电弧或过热能量。
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级原则是按爆炸性物质出现的频度、持续时间和危险程度而划分为不同危险等级的区域。
正常状况下,爆炸性混合气体连续或经常的长时间存在的场所为0级爆炸区域;
正常状况下,有可能积聚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的场所为1级爆炸性危险区域;
不正常状况下,有可能短时间积聚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的场所为2级爆炸性危险区域。
配线方式
爆炸危险区
0
1
2
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配线工程
○
○
○
低压镀锌钢管配线工程
○
○
电缆工程
低压电缆
○
○
高压电缆
△
○
注:○表示适用;△表示尽量避免;表示不适用。
另外在爆炸危险区域配线、电缆工程等都有具体的要求,在制按时必需参照GB50058-1992 相关规定。
本质安全型防爆结构的电气设备,就是安全火花防爆电气设备。在这种防爆结构中.设备的各个电气回路中使用的都是一些很微弱的电压和电流,即使在断开通电中的电感回路时,在断开处会产生火花,或者在间歇接触电容回路或电阻回路时,会产生小火花和电弧.但这些火花或电弧已经完全小到不能成为爆炸性混合气体的点火源,其极限能量无论如何也达不到可燃气体在空气中最适宜浓度下的最小点火能量。所以,安全火花防爆电气设备具有本质安全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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