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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契札记四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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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读契札记四则古文字研究(34):512,2022读契札记四则李发读书过程中积累了些待思考的问题,现择要拣出四则,稍加整理,以求教于方家。一关于 花东 34“宜丁牝一”中的“丁”(1)曹定云认为花东卜辞中的“丁”是两个人,一个是生者,一个是死者。二者曾见于同一版甚至同一卜辞,即 花东 34,该版第4辞云(释文、标点依曹文):甲辰:宜丁牝一,丁各仄于我,翌于大甲?用。一二曹先生指出:“上引第4辞中的 宜丁牝一 之 丁 因受 宜 祭,是死者;而该辞后面 丁各仄于我 之 各 有 进入 之意,故 丁各仄于我 之 丁 则为生者。”(2)曹先生认为 花东 255“甲寅卜:弜宜丁?一”之“丁”也是死者,理由

2、是“该辞中宜为祭名,丁是被祭祀的对象,自然是死者”。这里凭祭名“宜”置于“丁”前就断定“丁”为死者的逻辑可商,因为文中对于祭名“(御)”的处理态度与此是有别的。文中举了 花东 56之卜辞:“辛丑卜:丁于祖庚至一,羌一人,二牢,至一,祖辛丁,羌一人,二牢?”文中认为该卜辞是占卜主体“子”为“丁”举行“御祭”,目的在于祈求祖庚、祖辛保佑“丁”,祓禳灾祸。显然,文中对祭名“宜”与“御”后的“丁”并未一视同仁。诚然,祭名后的人称有作祭祀对象的情况,如“又(侑)父乙”(合 32721),但“宜”与祭祀对象之间用“于”相接最为常见,目的是用介词“于”为祭祀动词介绍出祭祀对象来(3)。如“宜于兄己”(合 2

3、3472)、“宜羊于兄庚”(合 23502)等。“宜”后省去介词“于”而接祭祀对象的现象鲜有存在,在含“宜”的350余条辞例中似仅一例,如“其宜河燎/弜宜河燎”(爱博 182)。另有一例“宜司杀羌”(合 113正甲),尽管“司”可为女性的身份称谓,但也可为祭祀动词(4),故此例姑且除外。“宜”后通常接牺牲,如“宜惠羊”(合30120)、“沈二牛,宜牢”(合 31005)、“宜大牢”(合 31144)等。“宜”后常用“于”介引地名,如“宜于敦”(合 38178)、“宜于殸(磬)京羌”(合 318)、“宜于义京羌三”(合 388)等。因此,像“宜丁牝一”这样的卜辞还很难就说“丁”一定是“宜”祭的对

4、象。我们认为,“宜”后的“丁”不是“宜”祭的对象宾语,而是为动宾语。喻遂生 甲骨文动词和介词的为动用法指出:“古代汉语中的为动用法,是指动词具有为宾语而动的意思,宾语不是动作的受事,而是动作为之而发的对象或原因。如文嬴请三帅(左传僖公三十三年),意为文嬴为三帅请求;邴夏御齐侯(左传成公二年),意为邴夏为齐侯驾车。”(5)这类传世文献的“为动用法”,一般的古汉语语法书中都有提到,至于甲骨文的“为动用法”,喻6古文字研究先生虽早有专文讨论,但学界还不够重视。除了喻先生文中所举的一些为动用法之外,这里再补充几例:(1)贞:御子渔于父乙,衁羊,。合 713,典宾例中“御”为祭名,“父乙”为祭祀对象,因

5、此,作为人名的“子渔”不大可能也是祭祀对象,而只应该是为动宾语,即为子渔向父乙进行御祭,子渔应该是生者。(2)贞:来甲朕 于 上甲。十月。合 1196,典宾例中“”为祭名,“上甲”为祭祀对象,“朕”为第一人称代词,不是祭祀对象,而是为动宾语,全辞大意是占问到甲日为我向上甲进行祭是否得宜。可见这里祭名后的人称也是生者。(3)贞:祷妇好于父乙。合 2634正,典宾例中“祷”为祭名,“父乙”为祭祀对象,因此,作人名的“妇好”不大可能也是祭祀对象,而应该是为动宾语,即为妇好向父乙行祷祭,妇好自然应该是生者。因此,上揭 花东 34的“宜丁牝一”中的“丁”不能肯定就是死者,与同一辞中另一“丁”应该是同一个

6、人。而且,令人无法理解的是,同一条卜辞中出现的两个丁,会解释成一个是生者,一个是死者。这在语言使用中是不合适的,因为违背了语言表述的明晰性原则。此外,需要补充说明的是,刘源曾将 花东 中旧释为“丁”的“”改释作“方”,读为“祊”,训为庙(6)。改释的理由是“”一般刻写得较大,四角刻写得较方正;“丁”刻写得较小,也更扁狭,有的不太方正,整字略呈五边形,偶有作六边形(第131页)。刘文引述本文所论花东34.4的时候将两个“丁”均释为“方”(第149页)。我们与刘先生的看法略有不同,因涉及的是“方”与“丁”的问题,就不在这里讨论了。二关于 旅博 403的“鼄”旅博 403(续存 下266=合 451

7、)有一条较完整的辞例:“贞:其用竹羌,叀(惠)彡用。”,释文一般作鼄,朱凤瀚改释为“鬳(甗)”之异体,读作“献”(7)。从辞例文意来讲,读作“献”确实有助于理解卜辞,给人以启迪。但该字与“鬳”的写法差别明显,最大的区别是鬳有三个分裆鬲形足,如(合 4827)、(合 863)等(甲骨文字编 新甲骨文编 等字书所收鬳字均为三鬲足,无一例外)。虽然该字与这两例的上部写法相近,但下部显然不同。合452中也有该字,而且两辞的用法相同。村中南364+352(蒋玉斌缀)中也有一字,与该字形近,作,也当系鼄。村中南 整理者对该字及其所在辞例的释文欠安,据李霜洁 殷墟小屯村中村南甲骨刻辞类纂重新整理释文为:“甲

8、戌卜:于来鼄羊百、辛牛百、黄璧五。”用法与该字似有不同。我们认为该字仍当释“鼄”。“鼄”字最早由胡光炜释出,惜未引起重视,后经刘钊申论,这一意见引起了广泛关注(8)。该字的典型写法作(合 19124),本文所讨论之系其省形。从形体上能得证明,与蜘蛛之7读契札记四则形相似;从读音上亦可得补证,因有从、之字,作(史购 333)、(史购 334)等。上揭两字形与(京津 264)构形相同,只不过 京津 264所见字形下部为“鼄”之残形而已。前引刘钊一文谓其为加注了声符的“鼄”,这是非常正确的意见。方稚松也赞同这一意见,但不同意刘钊将其声符、都看作“束”,而谓其为“橐”,赞成陈剑(说花园庄东地甲骨卜辞中

9、的“丁”附:释“速”)所举证古文字中“东、束、橐”等字都与橐囊之物有关,在作偏旁时可通用的意见(9)。方稚松还指出 京津 264的“我鼄”之“鼄”有进献、贡纳义,并认为 合451(即本文前引的 旅博 403)、合 452的均可能释“鼄”,有进献之义。这些看法都是可从的。但是,方稚松说:“这种表示进献、贡纳类含义的鼄究竟该读为何字,甲骨文中的鼄字还有其他哪些含义,这些问题我们现在还未能完全解决,有待今后探索。”方稚松训鼄为进献、贡纳的意见与前举朱凤瀚释鼄为鬳读为献的意见有相通之处,只不过释字有别。董珊曾指出太保玉戈有“用鼄走百人”、朱书玉章有“鼄于丁”,并皆读为“酬”,有酬报义(10)。以下谈谈

10、我们的看法。前已从字的形、音角度锁定该字释作“鼄”,其音当与“朱、束、橐”相近。循着这一思路,我们不难找到与其音近的“属”,它可能是“鼄”的假借。“鼄”为端纽侯部,“属”为章纽屋部,端纽为舌头音,章纽为舌上音,又钱大昕提出“古无舌头舌上之分”,章组字当读为端组,故二者声母发音极近,韵部侯屋对转。此外,“鼄”从朱声,“属(屬)”从蜀声,朱声字与蜀声字可通。如说文“咮”字下段玉裁注:“今人噣、咮、啄三字同音通用。”广雅释亲“、噣、喙,口也”条下王念孙疏证:“咮、注,并与噣同。”又,朱声字与属声字亦可通。方言十一:“蠾蝓者,侏儒语之转。”广雅释训:“蹢,跢跦也。”王念孙指出“蹢、跢跦”与 诗经邶风静

11、女“搔首踟蹰”之“踟蹰”字异而音同。金文中时见以“朱”为声符之字,如“”(集成 2105)、“”(集成 2103)被用为记录厨。此亦证“、跦、蹰”音近可通。因此,从语音上讲,“鼄”读作“属”是有可能的。“属”有“付与”义,如仪礼燕礼:“小臣以巾授矢,稍属。”胡培翚正义引盛氏曰:“属,犹付也。”楚辞九章惜往日:“属贞臣而日娭。”洪兴祖补注:“属,付也。”又 七谏自悲:“属天命而委之咸池。”洪兴祖补注:“属,付也。”吕氏春秋上德“我将属钜子于宋之田襄子”之“属”亦有交付、委付义。“属”也有入义,如书禹贡“泾属渭汭”,孙星衍注疏引马融曰:“属,入也。”“属”还有注义,犹如液体灌注、不绝之意。无论是“

12、付与”还是“注入”,均能够与记事刻辞中龟骨材料的“贡纳”很好地联系起来。因此,从这个角度上讲,读鼄为属,既表示贡纳、交付,也有持续不断交付之意。清华十四告 简23有“(鼄)(贡)饔(餼)”,整理者训“鼄”为进献、贡纳,并将其与卜辞(合 9187等)、金文(琱生尊)联系起来(11),可从。只是“鼄”为何具有进献、贡纳义,并未深究。单育辰读其为“输”,也训为奉献、交纳(12)。侯乃峰则读其为“重”,训为多(13)。从上文举8古文字研究证朱声之字往往与蜀声之字相通的实例与用法来看,我们仍倾向于读为“属”。拙稿草成后,才注意到方稚松已据董珊将记事刻辞中常见的“示(主)”读为“属”(14),主、鼄、属音

13、近可通。张惟捷在台湾发表的论文亦将“鼄”读为“属”(15)。王宁则将记事刻辞的“示(主)”读为“注”或“输”(16),皆取声义皆近之字破读。其实,先秦汉语中,“属”与“注”也是相通的,说文 尾部朱骏声通训定声:“属,假借为注。”例多不赘(17)。说文 口部“噣”字头下,段玉裁注也说朱声、蜀声同部,“咮”亦假借作“注”。因此,我们赞同董、方、张三位先生的意见,并认为读“鼄”为“属”很可能是正确的。三“千迺”与“千”蔡哲茂 缀集 311和303图版作(图1、图2):58607055图1 缀集 31111473864图2 缀集 3039读契札记四则缀集 对上揭两组缀合的释文为:戊申千戎(梏)。一月。

14、戊申千戎东迺自西比于之。缀集 311戊申,王千行于千(苞)行 缀集 303缀集303的释文与考释部分亦将两组缀合联系起来,虽然其所占的事件不一定相同,但均出现了“千”(“”的隶定笔者并不赞同,详后)。缀集 311是将左右首甲拼在一起,左首甲的“千”后一字作(可隶作“”(18),右首甲的“千”后一字作(即“迺”)。左右首甲各有部分残辞,但互有相同的文字,因此,缀集 释文将A、B视为了一组异体,并隶作“”。甲骨文字编 对字专列了字头2361号,未作隶定,收有 合 11473(见 缀集 303)与 合 5860(见 缀集 311)的字形。新甲骨文编(增订本)则在第71页列有字头“”,收入三个字形,两

15、个与 甲骨文字编 所收相同,另一例是 合 864(见 缀集 303)的一个残字,并注曰:“卜辞用为 翌日 之 翌。”缀集 311右首甲的“千迺”与左首甲相对应的似乎是“千”,但由于“迺”与“”字形有别,且左首甲上“东”下有残存的“迺”字,或许这个字才是照应右首甲的“千迺”。如此,则 缀集 311的释文当改为:戊申千迺戎(梏)。一月。/戊申千戎东,迺自西比于之。“千”在此处理解为国族名,与军事活动有关。王子杨对 缀集 303、311有论(19),因文辞较残,辞义还可再酙酌。杨熠看过拙稿后提示笔者缀集311遥缀可疑,原因是左、右首甲卜辞字体大小有别,字数悬殊。若然,正可说明“千迺”与“千”释文当作

16、区分。四“疈(副)”字补释甲骨文中有个释读仍存争议的字,作(合30947)、(屯622)。该字目前仅此两见,由“畐”与“箙()”两个部件构成,一般隶作“”。其所在两版卜辞为同文例,较完整的辞例是:“夒 岳辛丑其有大雨。”因该字未见于 说文 及后世字书,金祥恒据于老的意见读其为“复”,训为再,黄天树从之(20)。陈健则读为“备”,意为完备(21)。连劭名将该字看作“箙”加注“畐”声的异体,读其为“副”(22)。总体上我们赞同连先生的意见,只是我们认为该字当为双声符字。释“副”之说发表虽近二十年,但近年的几本有影响的甲骨文工具书仍未采用,故为连先生的释读意见再作申论如下。第一,“”与“疈(副)”义

17、近。从用法来看,“”连用,置于祭名前的既有可能是祭祀类动词,也有可能是副词,如:“(祼)报/伐”(合190正)、“勿萈(还)先”(合712)、“”(合721反)、“既”(合808 反)、“升伐”(合991 正)、“彡”10古文字研究(合1184)、“”(合15708)等,读“复”训再的意见只是从语音上作出的解释,与训“寻”为“复”有辞义推勘不同,故将“”理解为祭祀类动词亦无不可。另一方面,“疈”为“副”的籀文,说文刀部:“副,判也。从刀,畐声。周礼曰:副辜祭。”段玉裁注:“郑注周礼 作疈,云:疈,疈牲胸也。疈而磔之,谓磔禳及蜡祭。”许氏所谓“副辜祭”,出自 周礼春官大宗伯:“以血祭祭社稷、五祀

18、、五岳,以埋沉祭山林川泽,以疈辜祭四方百物。”可见,“疈”是对四方百物的一种祭祀行为,郑玄认为该祭祀是一种磔禳及蜡祭,这虽与卜辞所见祈雨时的祭祀行为似不吻合,但 周礼 所载与殷墟卜辞本就有些变化,正如上引 大宗伯 所载血祭对象为社稷、五祀、五岳,但在殷墟卜辞中血祭也常用于祖先神,如“衁牛于妣庚”(英1891)等。因此,通俗地讲,“疈”是一种磔牲之祭。第二,从读音上讲,是双声符字。说文畗部谓畐读若伏,段玉裁将其归入第一部。说文 牛部:“犕,易 曰:犕牛乘马。从牛,声。”段注:“辞 今作服。古音声、声同在第一部,故服犕皆扶逼反。以车驾牛马之字当作 犕,作 服 者假借耳。”孙诒让 契文举例最早释出甲

19、骨文的“箙”,并谓箙、声近字通(23)。说文 谓“箙”从竹,服声,段注归入第一部;说文 谓“”从用,茍省,段注亦归入第一部;说文 谓“疈(副)”从刀、畐声,段注归入第一部。因此,与疈(副)音近。第三,“剖开”这一词义是古今常见义,商代甲骨文也不例外。从“剖开”的同源词来看,有剖(掊)、副(疈、)、劈(、薜)诸字(24)。“剖、副、劈”均为滂母,“剖”为之部,“副”为职部,“劈”为锡部,之职对转,职锡旁转,故诸字音近。说文刀部:“剖,判也。”广雅释诂一:“剖,分也。”又 释诂四:“剖,半也。”说文 刀部:“副,判也。”说文 刀部:“劈,破也。”段注:“此字义与副近而不同。今字用劈为副,劈行而副废

20、矣。”这些字均为商代后起字形,商代甲骨文一定有记录“剖开”义的词,记录这个词的字一般认为就是“箙”字,王襄、于省吾、饶宗颐等均主张“箙”当读为“疈(副)”(25)。从累增声符角度考量,双声字“”可能也是记录该词的字。近出西周霸伯(26)铭有字,袁金平读为“副”(27),可惜这一形体没有被后世继承下来;袁文中引述了 清华一程寤 简4“副”作。再从字形演变的规律来看,“疈(副)”字极有可能是“”发生了形体改变的继承者,但这一形体在后世被扬弃了,原因可能是它跟大多数双声符字的命运一样,与汉字主流的“形声”二元结构相悖而被改造成了形声结构“疈”,再省减为“副”。只是很遗憾的是,目前还缺少更多出土文字材

21、料显示这一发展线索,期待有更多相关的文字材料出现。附记:论文草成后先后蒙友生唐英杰、袁伦强、李金晏、喻威、武亚帅、杨熠、李晓晓诸君及雷缙碚先生提出宝贵意见,谨致谢忱!11读契札记四则看校补记:合 565有“丁丑卜,宾贞:翼己卯高妣己眔妣。/贞隹犬寇”,甲骨文字编新甲骨文编 殷墟甲骨文摹释全编 均释为“備”。该字左边部件是“箙”,右边是“勹(伏)”,也是一个双声字,颇疑或当为“”的异体,也可读为“疈(副)”,在这条卜辞中亦作用牲法。2022年5月10日本文引书简称表:爱博:俄罗斯国立爱米塔什博物馆藏殷墟甲骨;村中南:小屯村中村南甲骨;合:甲骨文合集;花东:花园庄东地甲骨;京津:战后京津新获甲骨集

22、;旅博:旅顺博物馆藏甲骨;拼三:甲骨拼合三集;史购:史语所购藏甲骨集;通:卜辞通纂;屯:小屯南地甲骨;续存下:甲骨续存下编;英:英国所藏甲骨集;缀集:甲骨缀合集。(作者单位:西南大学汉语言文献研究所)注:(1)拙稿完成后经友生李金晏和武亚帅提示才注意到郑邦宏早就对此问题做出过解释,本文的观点与郑先生不谋而合,为了引起大家对为动用法的重视,依然不废此文。郑邦宏甲骨语法研究对甲骨学研究的重要性举隅从 花东“宜丁牝一”谈起,汉语史研究集刊 第21辑,巴蜀书社2016年。(2)曹定云论“殷墟花园庄东地甲骨”是小乙时代卜辞从商代的“日名”说起(上),甲骨文与殷商史新8辑第26页,上海古籍出版社2018年

23、。(3)讨论古汉语及甲骨文中介词“于”用法的论著甚夥,可参郭锡良介词“于”的起源和发展(中国语文1997年第2期,收入氏著汉语史论集(增补本)第217232页,商务印书馆2005年)、喻遂生甲骨文介词“于”用法补议 甲骨文动词和介词的为动用法 甲骨文动词介词的为动用法和祭祀对象的认定(分别参见氏著 甲金语言文字研究论集 第7074、8597、98109页,巴蜀书社2002年)。(4)姚萱 殷墟花园庄东地甲骨卜辞的初步研究 第150页,线装书局2006年。(5)喻遂生 甲骨文动词和介词的为动用法,见氏著 甲金语言文字研究论集 第85页。(6)刘源 再谈殷墟花东甲骨卜辞中的“”,甲骨文与殷商史 新

24、1辑,线装书局2009年。(7)朱凤瀚 释“羌”,甲骨文与殷商史 新5辑第17页,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年。(8)刘钊释甲骨文耤、羲、蟺、敖、诸字,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1990 年第2 期,收入氏著古文字考释丛稿,岳麓书社2005年;又见于氏著 古文字构形学(修订本)第241245页,福建人民出版社2011年。(9)方稚松 殷墟甲骨文五种记事刻辞研究 第6264页,线装书局2009年。(10)董珊(网名“战国时代”)的意见参方稚松 甲骨文字考释四则(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网2009年5月1日)文末“学者评论”第1楼,又见于陈鹏宇太保玉戈的出土时地及铭文释读(出土文献第14辑第62页,

25、中西书局2019年)。(11)清华大学出土文献研究与保护中心编,黄德宽主编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拾)第119页,中西书局2020年。(12)ee(单育辰)清华十 四告 初读,简帛网2020年11月21日;单育辰 清华十 四告 释文商榷(待刊稿),引自侯乃峰 清华简 四告 篇字词笺释,见下注。(13)侯乃峰 清华简 四告 篇字词笺释,出土文献综合研究集刊 第13辑第3536页,巴蜀书社2021年。(14)同注(9)第4344页。12古文字研究(15)张惟捷 古文字“鼄”“”“”“”论辨,台北教育大学 北市大语文学报 第9期,2012年。(16)王宁 说“主”、“示”,中国文字 新38期艺文印书馆

26、2012年。(17)宗福邦、陈世铙、萧海波主编 故训汇纂 第628629页“属”字头,商务印书馆2003年。(18)我们赞同将过去释“羽”的字改释为“翼”,参徐宝贵“翼”字的穷尽考察与考释兼论花东卜辞的年代,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 第8辑第4763页,上海古籍出版社2019年。(19)王子杨 甲骨文“(鬱)”的用法,文史 2016年第3辑第55页。(20)金祥恒甲骨文字考释三则释,“中研院”第二届国际汉学会议论文集语言与文字组,1989年;收入金祥恒先生全集 第4册第17251728页,艺文印书馆1990年;又收入宋镇豪、段志洪主编 甲骨文献集成第13册第375页,四川大学出版社2001年。黄天

27、树 甲骨文中的频率副词畐(),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1期;收入 黄天树甲骨学论集 第86页,中华书局2020年。(21)陈健 谈甲骨文的“”,甲骨文与殷商史 新9辑第297302页,上海古籍出版社2019年。(22)连劭名 殷墟卜辞中的“箙”,文物春秋 2002年第1期第26页。(23)于省吾主编 甲骨文字诂林 第2555页,中华书局1996年。(24)王力 同源字典 第102103页,商务印书馆1982年。(25)同注(23)第25562557页。(26)整理者定名该器为“霸伯方簋”,王子杨据该器自铭,建议改称“霸伯”。马超在一篇未刊稿中据陈剑将旁改释为臾字的观点,改释该器自名为。分别见谢尧亭、王金平、杨及耘、李永敏山西翼城大河口西周墓地1017号墓发掘(考古学报2018年第1期),王子杨大河口霸国墓地M1017出土青铜铭文材料的几点认识(中国社会科学院古代史研究所先秦史研究室网2018年3月9日),陈剑甲骨金文用为“遊”之字补说,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 第8辑,马超 霸伯方器自名考释及相关问题(待刊)。(27)袁金平新出霸伯铭考释,原载黄德宽主编纪念甲骨文发现 120 周年:第七届中国文字发展论坛论文集,中国文字博物馆 2019 年;后收入氏著出土文献与古籍新诠第 6375 页,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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