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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模式选择与农民增收的调查——基于从化市城康村5家专业合作社的实证分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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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序号: 编码: 第十一届“挑战杯”广东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作品申报书 作品名称: 农民专业合作社模式选择与农民增收的调查 --基于从化市城康村5家专业合作社的实证分析 学校全称: 华南农业大学 申报者姓名 (集体名称): 陈丽园 类别: □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 ■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 □科技发明制作A类 □科技发明制作B类 说 明 1.申报者应在认真阅读此说明各项内容后按要求详细填写。 2.申报者在填写申报作品情况时只需根据个人项目或集体项目填写A1或A2表,根据作品类别(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分别填写B1、B2或B3表。所有申报者可根据情况填写C表。 3.表内项目填写时一律用钢笔或打印,字迹要端正、清楚,此申报书可复制。 4.序号、编码由第十一届“挑战杯”广东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组委会填写。 5.学术论文、社会调查报告及所附的有关材料必须是中文(若是外文,请附中文本),请以4号楷体打印在A4纸上(文章版面尺寸14.5×22cm),附于申报书后,论文不超8000字,调查报告不超15000字。 6.作品申报书须按要求由各校竞赛组织协调机构统一寄送。 7.其他参赛事宜请向本校竞赛组织协调机构咨询。 A1.申报者情况(个人项目) 说明:1.必须由申报者本人按要求填写,申报者情况栏内必须填写个人作品的第一作者(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工作者);2.本表中的学籍管理部门签章视为对申报者情况的确认。 姓 名 陈丽园 性别 女 出生年月 1989年7月 申报者情况 学校全称 华南农业大学 专 业 行政管理 现学历 本科 年级 3 学制 4年 入学时间 2008年9月 作品全称 农民专业合作社模式选择与农民增收的调查 ——基于从化市城康村5家专业合作社的实证分析 毕业论文题目 无 通讯地址 广东省华南农业大学校团委 邮政编码 510642 单位电话 020-85283396 常住地通讯地址 广东省华南农业大学启林北区47栋614室 邮政编码 510642 住宅电话 合作者情况 姓 名 性别 年龄 学历 所在单位 资 格 认定 学校学籍管理 部门意见 是否为2011年7月1日前正式注册在校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非在职的各类高等院校中国学生(含专科生、本科生和研究生)。 □是 □否 若是,其学号为: 200830830202 (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院系负责人或导师意见 本作品是否为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 □是 □否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B2.申报作品情况 (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 说明:1.必须由申报者本人填写; 2.本部分中的管理部门签章视为对申报者所填内容的确认。 作品全称 农民专业合作社模式选择与农民增收的调查 ——基于从化市城康村5家专业合作社的实证分析 作品所属 领 域 ( B )A哲学 B经济 C社会 D法律 E教育 F管理 作品撰写的目的和基本思路 本课题以从化城康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例,以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为切入点,对比分析不同类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业产业化进程中所起的作用以及存在的问题,得出纯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的重要意义。然后从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现状着手,分析其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然后从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政府行为两个角度分析找出其解决对策。 作品的科学性、先进性及独特之处 1、视角创新。通过文献综述发现中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不太顺利,农民增收依然是个难题。尽管各种各样类型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中国发展迅速,带动了农业产业化的发展,但是大部分农民并没有真正参与到农产品的收益分配和土地收益分配,农民从合作社中获得的利益大部分也只是劳动报酬和土地租金。因此,文章从此切入展开研究,提出:建立纯农业专业合作社,带动农民增产增收。 2、成果创新。经过对文献的查阅和实地调查研究,发现对纯农民专业合作社这种模式这一方面的研究是比较缺乏的。基于前人研究的不足,本文补充了在农民专业合作社这个领域的研究。 3、真实性强。本文立足实际,基于从化市城康村5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展开了实证研究,研究以价值中立位基础。加之,本人对从化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都有一定的了解,拥有良好的途径去获取资料和相关的信息,并可长期固定地保持对从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联系。所以,本文得出的数据具有真实性。 作品的实际应用价值和现实指导意义 此项目的主要意义在于通过对从化城康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模式进行调查研究,挖掘其存在发展的优势及其需要改善的地方如经营规模、组织运行、融资、政策支持等方面,因此本课题申报具有一定的研究意义。 实际应用价值意义:通过实际的考察,交流,结合专家的意见等总结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服务等模式,发现其潜在的资源,以完善其运行的机制模型,为其他地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提供借鉴的意义。 现实指导意义:针对农民合作社的研究为农民的生产提供一定的指导作用,让其能寻找到适合自己生产地道路,提高他们的收入,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同时符合国家三农建设的方针,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 作 品 摘 要 采用多维访谈方式和实地考察研究方式对广东省从化市的相关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了调查,调查范围主要围绕从化市城康村的5个农民专业合作社。 本文首先从农民组织化与农民增收的理论视觉阐明农村经济合作社组织对农民增收的作用,结合现时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发展现状,提出:只有激活“农民”办的纯农民专业合作社才能激活农村经济,进而为农民增收。但与此同时,经调查研究,纯农民专业合作社因国家政策没有区别对待、相关人员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认识误区等原因,其发展前景不容乐观。在此基础上,通过比较分析,总结其他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经验,指出其发展对策:国家与政府应制定相关的政策、条例或举措来区别对待不同类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各种途径进行教育与宣传,明确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的目的和意义 作品在何时、何地、何种机构举行的会议或报刊上发表登载、所获奖励及评定结果 于2011年3月获得华南农业大学“丁颖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二等奖 请提供对于理解、审查、评价所申报作品,具有参考价值的现有对比数据及作品中资料来源的检索目录 现有对比数据: 从化市城康村农民专业合作社 合作社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资金 社员数目 主营业务 种植面积 组织类型 城康红葱专业合作社 09.10.3 18240 212 红葱种植、销售、加工 100 供销领办型 青绿蔬菜专业合作社 09.6.26 36000 411 蔬菜种植、销售、加工 400 农民自主创办型 青山黄皮专业合作社 10.6.26 30000 88 黄皮种植、销售、加工 180 农民自主创办型 紫棉番薯专业合作社 10.6.6 30000 405 番薯种植、销售、加工 55 农民自主创办型 紫衣花生专业合作社 10.6.7 30000 405 花生种植、销售、加工 165 农民自主创办型 城康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前后相关农产品销售情况对比表 合作社成立前 合作社成立后 农产品名称 销售方式 销售价格(元) 销售总量(斤) 销售收入(元) 销售方式 销售价格(元) 销售总量(斤) 销售收入(元) 红葱 自销 1.5-2 10万 180000 自销和购销 3.5 20000 700000 蔬菜 自销 0.8-1 1660000 1500000 自销和购销 1.5-2 1800000 1620000 黄皮 自销 3 100000 300000 自销和购销 4 100000 400000 番薯 自销 0.8-1 75000 67000 自销和购销 1.5 80000 120000 花生 自销 1.8-2 100000 200000 自销和购销 2.5 120000 300000 城康村劳动力人口结构图表 年龄段(岁) 人口数 外出务工人数 外出务工年收入 外出务工人数占城康人口数的比例 参加合作社人数占合作社总人数的比例 16-24岁 230 110 15000 10% 6.3% 25-30岁 215 150 15000 10% 10.1% 31-40岁 330 200 15000 16% 20% 41-50岁 301 150 15000 15% 33.2% 50以上 400 100 15000 20% 30.4% 资料来源检索目录: [1]赵昌文.农业宏观调控论[M].成都: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1996:144-145 [2]骆慧芳.农村合作组织: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有效途径[J].福建:党政干部论坛,2004年第9期 [3]陈锡文.农民增收需打破制度障碍[N].中国经济时报,2002-10-08 [4]赵凯.中国农业经济合作组织发展研究[M].中国农业出版社,2004:45-46 [5]李瑞芬.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实践与发展[M].中国农业出版社,2004:1 [6]阮成 胡润华 杨超.农民组织化:理论分析与现实困境[N].成都:乡村经济,2009(10) [7]牛若峰.关于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几个基本问题[M].农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1999(11) [8]孔祥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认识、问题及对策[J].农业经济导刊,2004(1) [9]于亚文.增加农民收入与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J].税务与经济,2004(5) 调查方式 □√走访 □√问卷 □√现场采访 □√人员介绍 □√个别交谈 □√亲临实践 □会议 □图片、照片 □书报刊物 □√统计报表 □影视资料 □文件 □集体组织 □√自发□其它 主要调查单位及调查数量 广州 市 从化 县 城郊 镇 城康 村 单位 各农民专业合作社 邮编 510920 姓名 张灿新 电话 13538966735 调查单位 15 个 176 人次 管理部门签章 年 月 日 C.当前国内外同类课题研究水平概述 说明:1.申报者可根据作品类别和情况填写; 2.填写此栏有助于评审。 合作经济起源于欧洲。19世纪40年代,自罗奇代尔公平先锋社诞生以来,合作社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伴随着合作经济实践的发展,国内外学者也开展了对专业合作社的理论研究,研究从合作理论层面逐步转到合作实践层面,理论研究从农业产业组织理论、农业经营制度变迁理论、农业产业化经营理论、农业股份合作理论、农户交易费用理论和农户行为理论为切入点,层层深入研究分析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存在的合理性及其发展的方向性。 我国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研究起步较晚,直到1994年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山西建立,而且随着我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弊端渐露,作为一种新型农民农民经济组织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才逐步成为我国农业经济学界的重要研究对象。 国内学者赵凯认为,在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以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背景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有助于解决小农户与大市场的矛盾,推动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保证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顺利实施和满足多元化组织主体的需求。国内学者主要从农民适应市场、实现农民增收、现行农业经济合作组织的发展趋向以及农民权益代表等方面论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要意义,但却忽视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一种类型“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研究。 在研究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类型时,大部分的专家学者都倾向于研究企业带动型、政府创办型、供销领办型或者农业大户带动型,却忽略了纯农民专业合作社。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的问题,虽然国内学者主要是从政府行为方面研讨了当前应当采取的扶持性措施,但是并没有提出正确对待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思路。事实上,纯农民专业合作社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胜,政府必须要对其进行政策性扶持。 总体而言,国内外学者对合作经济理论的研究取得了丰硕成果,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稳定发展提供了理论保障。但是,现有的关于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研究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尚需进一步完善和充实。 D.推荐者情况及对作品的说明 说明:1.由推荐者本人填写;2.推荐者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是与申报作品相同或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或专业技术人员(教研组 集体推荐亦可);3.推荐者填写此部分,即视为同意推荐;4.推荐者所在单位签章仅被视为对推荐者身份的确认。 推荐者情况 姓 名 易钢 性别 男 年龄 53 职称 教授、研究员 工作单位 华南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通讯地址 华南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邮政编码 510642 单位电话 020-85282158 住宅电话 020-85280870 推荐者所在 单位签章 (签章) 年 月 日 请对申报者申报情况 的真实性作出阐述 本调查报告是作者多次深入实际,在掌握第一手资料的基础上做出的,所述内容符合实际。 请对作品的意义、技术水平、适用范围及推广前景作出您的评价 本研究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例,讨论了专业合作社与农民增收的关系,对新时期新农村建设和解决农民增收问题具有一定的意义。报告应用所学的理论,对现实生活中农民的专业合作社建设进行了初步的分析,对加强农业专业合作社建设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其它说明 推荐者情况 姓 名 张兴杰 性别 男 年龄 48 职称 教授 工作单位 华南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通讯地址 华南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邮政编码 510642 单位电话 020-85283229 住宅电话 020-85253752 推荐者所在 单位签章 (签章) 年 月 日 请对申报者申报情况 的真实性作出阐述 本调查报告是基于对城康5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实证研究基础上得出的,其数据和结论是在价值中立的基础上,运用技术性和工具性的实证研究得出的,因此内容符合实际。 请对作品的意义、技术水平、适用范围及推广前景作出您的评价 该调查报告选题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所设计的问卷调查科学合理,全面反映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现状、问题,所提出的对策建议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对其他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和推广意义。 其它说明 学校组织协调机构确认并盖章 (团委代章) 年 月 日 校主管领导或校主管部门确认盖章 年 月 日 E.大赛组织委员会秘书处资格和形式审查意见 组委会秘书处资格审查意见 审查人(签名) 年 月 日 组委会秘书处形式审查意见 审查人(签名) 年 月 日 组委会秘书处审查结果 □合格 □不合格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F.参赛作品打印处 农民专业合作社模式选择与农民增收的调查 --基于从化市城康村5家专业合作社的实证分析 作者姓名:陈丽园 指导老师:易钢 (华南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广州,510642) 摘要:采用多维访谈方式和实地考察研究方式对广东省从化市的相关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了调查,调查范围主要围绕从化市城康村的5个农民专业合作社。 本文首先从农民组织化与农民增收的理论视觉阐明农村经济合作社组织对农民增收的作用,结合现时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发展现状,提出:只有激活“农民”办的纯农民专业合作社才能激活农村经济,进而为农民增收。但与此同时,经调查研究,纯农民专业合作社因国家政策没有区别对待、相关人员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认识误区等原因,其发展前景不容乐观。在此基础上,通过比较分析,总结其他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经验,指出其发展对策:国家与政府应制定相关的政策、条例或举措来区别对待不同类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各种途径进行教育与宣传,明确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的目的和意义。 关键词: 农民组织化 农民增收 农村经济合作社组织 当前,我国将经济增长的基本立足点放在国内需求上。扩大国内需求,最大潜力在农村;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基础支撑在农业;保障和改善民生,重点难点在农民。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也一直是人们普遍关注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在中国神州大地上,农民不富、农民不稳将是一个非常可怕而敏感的话题。近年来,国家落实“三农”问题上的政策有许多,每年政府的一号文基本都围绕着“三农”问题,国家要为农村老百姓创富的心可为迫切。因此,2007年出台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国家以立法的形式支持农村经济发展,同时各级政府也配套了许多政策和资金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在2010年中国农业农村工作会议上,国家和政府更是明确地提出了: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自《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以来,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新的经济形式在从化得到了迅速发展。截止2010年6月,从化市在工商局注册成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已有80多家,成为从化市农村经济的新亮点。但是,经过调查研究,这些合作社在从化的农村社会经济建设中所起的作用有限,经过细致的分析,发现农民自愿联合组建的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前景有待改善。 一、 农民专业合作社模式选择与农民增收的理论分析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一种互助性经济组织是农民组织化的一种形式。农民组织化是指农民为了更好实现、保护和促进自身的经济利益而联合起来形成各种经济和政治组织的行动和过程,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指农民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分工协作关系;二是指农民作为一个劳动者集团的社会组织化水平,它放反映着农民的社会政治地位、利益和权利。它是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之一。[1] 但是,我国现阶段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低,远不能适应农村市场经济的发展,导致农民增收困难。大量分散和独立生产经营的农户如何实现与大市场的连接,是一个必须解决的现实而迫切的问题。[2] 进入二十世纪90年代下半期,当农户直接面对市场竞争与价格波动的时候,尤其是当农产品市场出现供大于求的状况时,农户家庭经营所固有的局限性便暴露出来。农民增收形势变得相当严峻,甚至出现了下滑趋势。有数据显示,1996年,农民人均年收入增长9%,1997年增长4.6%,此后一直下滑,到2000年时,增长率仅为2.1%。[3] 同时,城乡收入差距不断拉大,城乡经济发展很不平衡(见表1)。在新的条件下,怎样增加农民在农业中的收入就显得十分迫切。实践表明,发展市场农业的一个有效途径就是把农民组织起来参与竞争,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使农民拥有分享农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等环节利润的权利。 表1 1990-2003年我国城乡人均收入差距 年份 城镇居民人均可 支配收入(元) 农村居民人均纯 收入(元) 城乡收入差距 (元) 城乡收入差距指 数(以农村为1) 1990年 1991年 1992年 1993年 1994年 1995年 1996年 1997年 1998年 1999年 2000年 2001年 2002年 2003年 1510 1701 2027 2577 3496 4283 4839 5160 5425 5854 6280 6860 7703 8500 686 709 784 922 1221 1578 1926 2090 2162 2201 2253 2366 2476 2662 824 992 1243 1655 2275 2705 2913 3070 3263 3644 4027 4494 5227 5838 2.20 2.40 2.58 2.80 2.86 2.71 2.51 2.47 2.51 2.65 2.79 2.90 3.11 3.24 资料来源:1991-2002年《中国统计年鉴》,2003、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奥尔森认为,一个社会中的某些利益集团若想对政府的政策施加影响,保护自己的利益,必须采取一定的行动,即所谓的“集体行动”。集体行动要想有效,则需要一个能代表该集团利益的良好的组织进行活动,在这个组织内,集体成员能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调,使之一致对外,从而增强该集体的谈判能力。而且,集体的成员还要有足够的激励,克服“搭便车”的现象。现实生活中,我国人数占优势的农民恰恰是缺乏一个能代表其利益、表达其意愿的组织。农民在进行集体活动时,由于组织程度低,相互沟通与协调比较困难,很难一致对外,其成员又具有强烈的“搭便车”倾向。这样致使农民谈判能力低下,无法有效地维护自身的正当权利,从而造成了农民负担过重。[4] 因此要解决农民负担过重问题,增加农民收入,除了对各级政府机关的行为进行规范,之外,还要建立健全保护农民利益的组织。从农民自身的角度而言,关键是要提高农民的组织程度,建立起一个能真正代表农民利益的组织,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提高农民维护自身利益的能力。 因此,要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特别是近期农民收入低、收入增长缓慢的问题,最终要靠适当的农业合作组织,提高农民组织化的程度。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势头良好,在改变农户市场中的弱势地位,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促进农民增产增收的同时,也推进了农业结构调整,促进了农业科技成果的应用和农民素质的提高,促进了农村信息化建设,推动了市场经济的发展。[5] 但从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试点工作以来,十年过去了。实事求是地说,与我国其他各项事业在这十年中的迅速发展相比,这项工作的进展不能说是较快,也不能说是很顺利。造成这种现象一个直接的原因可能与许多这类合作经济组织没能给农民带来应有的收益有关。 近年来,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发展的过程中,组成了许多“公司+合作社+农户”、“合作社+公司+农户”、“合作社+基地+农户”、“合作社+农业能手+农户”、“供销社+合作社+农户”等类型的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实行“订单农业”。不少农民确实从向这些合作组织出售农产品中得到了略高于市场的价格,从而增加了收入。但仍有不少由于合同价低于市场价、农民不履约;或收购方找到价格更低的货源;或因公司经营不利而不履约,使农民受损失的情形。 有一些得到政策与多方支持的“龙头企业”规模很快扩展,资产迅速膨胀。成因当然是可观的利润。然而参加合作的农民并未能拥有这部分经营成果。有的地方虽然规定有“利润返还”制度,但是在农民或他们代表不能参与公司决策的情况下,利润能否真正返还,返还利润比例有多大等都是个问题。农民说这只能是“良心账”。在这样的合作经济组织中,农民并未获得,或者只能获得很少一点农产品经济收益。问题还在于:农民切实并未得到参与农产品经营收益分配的权利。 加入这类合作经济组织的农民的土地使用权收益也应加以关注和研究。目前的主要偏向是,为了吸引公司和其他外来资金,土地使用权作价往往偏低。而当地权势又往往利用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的权属关系尚有模糊与漏洞,截取土地租让与经营中的大部分收益,使农民在这几方面所得无几。甚至有所谓“一次性买断“,是农民完全失去土地及其附属资产获取应有土地收益的权利和机会。一些政策认为发展农村经济社会就是要解放劳动力,进行劳动力转移;认为把农村的地转移,大量以合法集约,租给农业企业,进行所谓的“基地式”发展,这就是为农民增收。但经细心分析,我们又发现了一个非常可怕的误区,而此误区是由于农村经济缺乏指导性的农业经济组织造成的。这误区是当农村农民土地资金实力雄厚的农业企业长时间兼并后,那么农村的农民就变成了人在农村却无地的新一代“失地农民”。农民赖以活命的土地失去后,如何活命。农民与土地有着一种天然的依存关系,特别是对于生长在中国这个有着悠久历史的农业国的农民更是如此。农民离开了土地就不叫农民了。自农耕文明开始,土地便是中国农民的基本生产资料和安身立命之本,农民的生存、发展都与是否拥有土地以及拥有多少土地紧密联系在一起。农民的命运和利益依存于土地,离不开土地。对于农民而言,土地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有史以来,土地一直是为农民提供基本生计和公共物品的基础。作为一种比较廉价的生产资料,在土地上生产食物要求的其它补充要素很少,少到只要一个受过有限训练的农村劳动力就足够了,就能够为劳动者提供足够的食品。而且土地本身就是一种财富,一种资产,它对丧失劳动能力的老年人或残疾人来说显得尤为重要,因为一旦丧失了劳动能力,他们可以通过出租土地获得必要的租金通常可以是粮食等实物形式以维持基本生活。因此,是否拥有有一定数量的土地对农民来说十分重要,特别是对文化程度相对不高且没有足够的人力资本从事非农工作、挣取非农收入的普通农民而言更为重要。农民拥有了一定量的土地,至少可以为自己生产足够的食物。农民拥有了一定量的土地,如果利用农闲到城镇就业,当外出务工的农民回流到农村后,仍有土地耕种,生活仍然有保障,这可以有效地保护农民免受不利收入冲击的影响。这充分说明了,土地对于农民而言是生存、发展和养老的基础。对于农民来说,失去土地实际上是失去一笔家庭财富,失去最基本的就业岗位,失去一种低成本的生活方式,失去一种低成本的发展方式,失去生存和发展的保障基础。拥有土地承包权的农民,在失去了集就业、养老、最低生活保障为一体的土地后,不仅享受不到土地升值所带来的利益,不能与城市居民获得同样就业机会和社会保障,还要付出转变就业方式、生活方式的成本,其损失的是全方位,成为新的社会弱势群体。农民是有地种才有饭吃,在这些有限的土地里,如何去增加农民收入,如何去组织发挥其积极性,是非常重要的。 不难看出,在我国现行大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中,农民能确实得到的只是生产农产品的劳动报酬;而农产品的经营收益和土地使用权及其土地附属资产的收益都无从过问。 土地是可以升值的,但无论价值如何,其最根本就是让土地的主人可以通过土地去耕耘,去活命,从而农村社会可以稳定。而目前,企业把大量的土地集约后,农民紧依靠那微薄的地租是无法活命的,而城市的生活压力又让原失地农民大部分无法适应城市生活,必然回流农村(此结论是从城康村劳动力人口结构图得出的)。因此,仅靠微薄的租金,要地无地,农民根本上无法生活。但若是其一家利用该土地进行经济种植,且在有效的管理和市场引领下,每亩地力都将在5000——10000元(此数据可以从表4得出)价位实现,三亩地就是15000——30000元,那么这一家人还是可以在农村生活得非常美好的。 表2 城康村劳动力人口结构图 年龄段(岁) 人口数 外出务工人数 外出务工年收入 外出务工人数占城康人口数的比例 参加合作社人数占合作社总人数的比例 16-24岁 230 110 15000 10% 6.3% 25-30岁 215 150 15000 10% 10.1% 31-40岁 330 200 15000 16% 20% 41-50岁 301 150 15000 15% 33.2% 50以上 400 100 15000 20% 30.4% 由此可见,农村要发展,农民要致富,就要靠农民自己办的合作社,也就是真正意义上的纯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办合作社来服务农村,使土地地力提增,从而使农民增收。只有激活“农民”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才能真正激活农村经济,进而为农民增收。激活农民合作社才能全方位激活农村社会:既解决农民就业问题,使农村稳定,也能有效使农村的生产力得到更好的解放。 但是经过对城康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研究得出:目前,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力量相对于企业式、生产大户式的专业合作社是薄弱的,其发展前景不容乐观。有一些纯农民专业合作社例如城康清绿蔬菜专业合作社,是真正能为大部分农民增产增收的,这些合作社应该得到政府的认可和支持,但是碍于政府政策,很多时候在这方面都吃了亏。因此,希望政府能有区别对待不同类型的专业合作社,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能够更加注重社会效益。纯农民专业合作社迫切需要得到扶持,这个扶持不单是国家给的那些资金和政策的扶持,更重要的是要有关职能部门对合作社的重视程度。试想,从化农业经济不是简单的“公司加农户”可以概括的,农村要稳定,只有把农业经济提高,而合作社就可以做这服务的。但是单单一个合作社的力量是有限的,又有很多地域是涉及到一些敏感性的话题,所以需要有关部门的配合和支持。若有关职能部门能够在合作社的成长中给予支持和帮助,那么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就能如虎添翼。农村发展、农民增收,不再是一个难题。 当然,本文只是讲述应如何支持和发展纯农民专业合作社,并不否定其他类型合作社在农村经济的积极作用。下面是从化城康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调查结果。 二、从化城康村发展现状 1、城康村的基本情况 自《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以来,从化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如雨后春笋般涌现,至2010年3月底统计,在从化市工商局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已达82家,涉及水果、蔬菜、花卉、经作、水产、养蜂、加工流通等七大类农业产业。登记的社员有2157人,带动农户15000户,占全市农户总数的16%。城康村坐落在从化市的北部,属于偏远山区,空气清新,环境优美,是从化市著名的“一村一品”红葱种植基地和广州市蔬菜种植专业村。城康村下辖16个社,现有人口500多户2280人,其中从事农业的劳动力约1300人。全村总面积29.4平方公里,其中农田面积1.9平方公里,村民的主要经济收入以种植蔬菜为主。随着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从化迅猛发展,城康村也利用其自身优良的种植条件,结合村内的种植特色和作物品牌优势,审时度势,成立和发展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到2010年6月底,城康村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5家,分别是城康红葱专业合作社、清绿蔬菜专业合作社、青山黄皮专业合作社、紫棉番薯专业合作社和紫衣花生专业合作社,参社人员共有1621人,带动农户500多户,注册资金144240元。从组织领办方式来看,其中农民牵头4家,供销社牵头1家。从合作社的产品覆盖看,专业合作社已涉及蔬菜、水果、经济作物等三种类型。(具体情况见表3) 表3 从化市城康村农民专业合作社 合作社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资金(元) 社员数目 主营业务 种植面积(亩) 组织类型 城康红葱专业合作社 09.10.3 18240 212 红葱种植、销售、加工 600 供销领办型 清绿蔬菜专业合作社 09.6.26 36000 411 蔬菜种植、销售、加工 400 农民自主创办型 青山黄皮专业合作社 10.6.26 30000 88 黄皮种植、销售、加工 180 农民自主创办型 紫棉番薯专业合作社 10.6.6 30000 405 番薯种植、销售、加工 55 农民自主创办型 紫衣花生专业合作社 10.6.7 30000 405 花生种植、销售、加工 165 农民自主创办型 2、城康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主要做法 (1)规范提高,实现质的飞跃。从合作社成立起,城康村将工作重心转向合作社质量的提高上。制定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规划,明确规定了合作社设立登记、章程制定、股金认购、组织结构、民主管理、产品交易和盈余分配等方面的标准。在农产品的管理上采用《无公害蔬菜生产技术规程》进行生产,建立蔬菜生产、加工、销售的质量可追溯制度。健全蔬菜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单单清绿蔬菜专业合作社就有专业蔬菜服务人员35人,农民的标准化生产技术培训普及率90%以上。常年与从化市供销社、从化市农业局、广州市农资公司建立管理体系,对蔬菜产品质量检测把关,邀请相关部门专职人员,常年开展蔬菜产品检测,合格率达到99.2%。严格农资市场农业投入品管理,推进病虫害综合防治措施,减少农药、化肥的使用。合作社正申请无公害农产品基地认定,及绿色食品蔬菜基地认证。目前,城康村5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均达到市县级规范化建设标准。 (2)结合实际,实现良性发展。城康农民专业合作社结合本村的实际,不盲目地跟从其他示范社,从实际出发,制定了许多适合城康自身发展的法子。这五个合作社成立之初即已十分明确地提出先练“内功”:①做技术培训:合作社不断努力,获得农业局的支持,争取资金支持,培训社员达1300人次,使城康的农业能够在现代种植科技的指引下发展,确保蔬菜的高质量。;②做农业产品品质管理:号召村民拒绝使用高毒农药;③创“亚运菜”:通过迎“亚运”,创“亚运菜”的活动,引导村民社员了解农业产品标准;④对城康种植户进行生产情况摸查,此举已将整个村的一年土地的户能,即地力都做了规模地摸查,为科学地制定下一步的种植管理计划作好铺垫。当上述一系列“内功”完成以后,城康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始走出去闯市场了,今年城康农民专业合作社将推行标准化生产和市场营销。为了更好地解决农产品的销售问题,该村的合作社决定了要建造一个“中央厨房”,用以农产品的保鲜、储存;确定了“小区定点配送”计划,合作社以保护价按订单要求对产品进行统一回收、分级、定价销售、定点配送。通过与超市对接,合作社已与家乐福大型超市、乐购超市、果兴蔬菜收购公司等已有直系的业务联系,减少了销售中间环节,实现超市与农户共赢。自合作社成立以来,城康村蔬菜种植由原来的300多亩增加到700多亩,农民增收了120万元(具体情况见表4)。 表4 城康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前后相关农产品销售情况对比 合作社成立前 合作社成立后 农产品名称 销售方式 销售价格(元) 销售总量(斤) 销售收入(元) 销售方式 销售价格(元) 销售总量(斤) 销售收入(元) 红葱 自销 1.5-2 10万 180000 自销和购销 3.5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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