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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5304∕T 019-2023 杞麓鲤增殖放流技术规范(玉溪市).pdf

上传人:曲**** 文档编号:530166 上传时间:2023-11-13 格式:PDF 页数:10 大小:665.65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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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ICS 65.150 CCS B 50 5304 玉溪市地方标准 代替 DG 5304/T 019-DB 5304/T 01920232016 杞麓鲤增殖放流技术规范 2023-11-0 8 发布 2024-02-0 8 实施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 5304/T 0192023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通海县水产工作站提出。本文件由玉溪市农业农村局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通海县水产工作站、玉溪市水产工作站。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春勇、夏黎亮、张四春、蔡成向。附录A、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DB 53

2、04/T 01920231 杞麓鲤增殖放流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杞麓鲤增殖放流的术语和定义、增殖放流主体及基本程序、放流苗种要求、包装运输、放流实施、资料整理等技术要求。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本文件适用于玉溪市江河、湖泊、水库等公共水域杞麓鲤的增殖放流。2规范性引用文件文件。GB 11607 渔业水质标准 GB/T 15805.1 淡水鱼类检疫方法 第一部分 NY 5071 无公害食品 渔用药物使用准则 NY 5072 无公害食品

3、 渔用配合饲料安全限量 SC/T 9102 渔业生态环境监测规范 SC/T 2039 海水鱼类卵、苗种的计数方法(淡水鱼类可参照执行)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增殖放流 增殖放流是指用人工手段在水生生物分布区域放置一定数量的物种,以增加其种群数量,或提高其捕捞渔获量的活动(采用放流、底播、移植等人工方式,向海洋、江河、湖泊、水库等公共水域投放亲本、苗种等活体水生生物的活动)。3.2 充氧袋 充氧袋是指用 PE 塑料薄膜制作而成的、三方密封、一方开口用来运输鱼的塑料袋。3.2 DB 5304/T 01920232 活鱼车 活鱼车是运用生物学、水环境工程学、水产养殖学等原

4、理,与自动控制、高压增氧等多项新技术结合的现代化的活鱼运输工具。活鱼运输车具有运输时间长、运鱼量大、适用范围广、成活率高和受外界气候影响小等优点,是目前进行长途运输的先进工具。4 增殖放流主体及基本程序 4.1 增殖放流主体 增殖放流主体可以是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或个人。4.2 申报与审批 4.2.1 申报 增殖放流应当提前 15 日向当地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好附录 A 上报。4.2.2 申报材料 申报应提供以下材料:增殖放流申请表两份;增殖放流单位身份证明(法人证书或身份证)复印件1 份并加盖公章;供苗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1 份并加盖公章;杞麓鲤物种鉴定报告原件 1

5、 份;杞麓鲤疫病检验报告原件 1 份。4.2.3 审批权限 杞麓鲤的增殖放流由增殖放流单位提出申请,经当地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报市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由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监督实施。4.2.4 审批时限 杞麓鲤增殖放流审批时限为 5 个工作日。4.3 结果统计与上报 杞麓鲤增殖放流单位应在放流完成后的 5 个工作日内将结果上报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整理资料后上报上一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5 放流苗种要求 5.1 苗种来源 增殖放流的杞麓鲤苗种要由县级及其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杞麓鲤驯养繁殖基地、原种、良种场提供。苗种供应单位需持有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D

6、B 5304/T 01920233 5.2 亲本来源 直接用于增殖放流的杞麓鲤亲本由原种场天然水域采集或自繁提供。5.3 苗种培育 增殖放流的杞麓鲤苗种按照有关苗种繁育技术规范进行。其中,水源水质符合 GB 11607 的规定,投喂配合饲料符合 NY 5072 的规定,使用渔药符合 NY 5071 的规定,禁止使用国家、行业颁布的禁用药物。5.4 技术鉴定与检疫 5.4.1 亲本要求 增殖放流亲本应由具有合法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物种鉴定确认。5.4.2 鱼种的质量要求 增殖放流鱼种应由具有合法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物种鉴定确认。且体形正常、鳍条、鳞片完整,体表光滑,体质健壮,游动活泼。5.4.3 放

7、流亲本及鱼种的检疫 增殖放流亲本及鱼种的检疫由有资质的单位按照 GB/T 15805.1 的规定执行。5.5 鱼种锻炼 放流鱼种在放流前必须经过拉网锻炼 2 次3 次,放流当天装袋(车)前在吊箱中关箱 4h 以上。5.6 苗种规格 放流的杞麓鲤规格为体长 5cm 以上。5.7 鱼种计数 计数方法应按 SC/T 2039 的规定执行。6 运输 6.1 充氧袋运输 用无毒塑料制作而成,规格:80cm45cm,方法:采用三层包装,内二层为充氧塑料袋,外层为泡沫箱或纸箱。运输时间 3h 内,体长 5cm8cm 每袋装鱼 2kg 以下,体长 8cm10cm 每袋装鱼 3kg 以下。DB 5304/T 0

8、1920234 6.2 活鱼车运输 杞麓鲤规格达到 10cm 以上时,使用活鱼运输车运输,每立方水体运输 500kg 以下。7 放流实施 7.1 放流水域要求 禁止在种质资源保护区、重要经济鱼类的产卵场等敏感水域进行放流。7.1.1 放流水域水质 水质符合 GB 11607 的规定。7.1.2 放流水域生态环境 生态环境良好,水流畅通,温度、盐度、硬度等水质因子适宜,水生维管束植物茂盛,饵料生物丰富,敌害生物较少。7.2 时间 放流时间为每年的 4 月8 月,选择在晴天上午前进行增殖放流。7.3 地点 放流地点应选择交通便利、易于操作、水质较好、风浪较小和水生维管束植物茂盛的浅水水域进行。7.

9、4 放流管理 增殖放流前,对损害放流鱼种的作业方式进行清理整治。增殖放流后一周内,对增殖放流水域进行巡查,防止非法捕捞放流鱼种。7.4.1“U”型槽放流 此操作方法适宜活鱼车运输方式,距离放流水面超过 2m 时使用“U”型槽放流。“U”型槽技术要求:“U”型槽内壁必须光滑或在放流时在“U”型槽内铺垫一层无毒的塑料薄膜;“U”型槽与地面夹角 1530;包装运输水温与放流水域水温温差应小于2。7.4.2 直接放流 此方法适宜充氧袋运输方式,技术要求:首先把充氧袋放入放流水体浸泡 1015 分钟以上,调节袋内水温,使袋内水温放流水域温一致,然后进行放流;放流时充氧袋尽可能贴近水面,距水面不超过20c

10、m,顺风缓慢放入增殖放流水域。DB 5304/T 01920235 8 资料整理 放流完成后进行资料整理上报,认真填写附录 B。收集整理的资料有:杞麓鲤增殖放流申请审批;表杞麓鲤物种鉴定报告;杞麓鲤疫病检验报告;杞麓鲤增殖放流现场公证书;杞麓鲤增殖放流记录表。DB 5304/T 01920236 附录A (规范性)杞麓鲤增殖放流申报审批表 申报单位 增殖放流目的 负责人 电话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E-mail 放流水域(面积)放流时间 放流品种 放流规格 放流数量 苗种生产单位 繁殖亲本来源及其质量鉴定 放流苗种 质量鉴定 放流苗种检疫 技术部门 鉴定意见 签名 (盖章)年 月 日 县级渔业行

11、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签名 (盖章)年 月 日 注: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在技术鉴定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审批。DB 5304/T 01920237 附录B (规范性)杞麓鲤增殖放流记录表 供苗单位 生产地址 物 种 鉴定情况 物种鉴 定机构 鉴定报告 编 号 鉴 定 日 期 疫 病 检测情况 疫病检 测机构 检测报告 编 号 检 测 日 期 抽样 记录 情况 样本 数量 体长范围 平均体长 体重范围 平均体重 抽样人:计数 情况 计数方式 计数结果 包装数量 计数人:运输 情况 运输时间 驾驶员 车牌号 押运人:放流 情况 放流地点 放流时间 放流代表:公证 情况 公证机构名称 公证书编号 公证人 放流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年 月 日 监管部门(盖章)负责人:(签字)年 月 日 苗种生产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年 月 日 备注:DB 5304/T 01920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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