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形象代言人合同甲方: 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原则,就甲方邀请乙方的指定艺人 身份证号为 (以下统称乙方)为 (简称产品)品牌形象代言人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一、形象代言人工作内容确认1、 乙方同意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1)为甲方拍摄影视广告或MTV片,拍摄次数 次,每次不超过 天。(2)为甲方拍摄平面(静态)照片,拍摄次数 次,每次不超过 天。不少于 胶卷。不少于 辑照片(以一套造型为1辑计算,该造型需在拍摄前15日提供给乙方过目并得到同意方可进行),照片作为中国大陆(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宣传用途,甲方不得直接或间接作公众销售。(3)参加甲方组织的新闻发布会
2、、订货会、经销商大会、公共促销关系活动 次(每次提前30日将具体时间、地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每次一天,每次不超过 个小时。(4)为甲方演唱一首甲方产品概念为核心广告歌曲(由甲方指定),乙方在合同期内拥有演唱权。(5)甲方于拍摄前一周内将 图片资料交付乙方,以便乙方了解代言产品之风格和功能。二、使用期限:根据本合同所制作广告使用期为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12月),期满后甲方或经授权的任何第三人均无权再以任何方式使用本合同项上的广告及相关素材。期满后,甲方可与乙方重新签订协议使用,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有优先签约权。三、使用区域及方式1、使用区域:中国大陆,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2、
3、使用方式:甲方有权在特定时间内在所有媒介以版本编辑形式,在内容上使用该广告及相关的素材。所有媒介包括但不限于:电视,录像,广播,电影,网络,广告牌,海报,印刷品,标贴,推广,传媒,营销、报纸、杂志、户内外灯箱、内外包装、VCD、促销物、纪念品,店头和公共媒体。四、拍摄条件1、电视广告片拍摄:乙方必须保证三个整天的拍摄,每天持续拍摄工作时间不超过 小时(以到现场化妆完毕时至现场拍摄完成时为止,当中包含一个小时的用膳时间)。2、静态照片拍摄:乙方必须保证一个整天的拍摄,持续拍摄工作时间不超过每天 小时(以到现场化妆完毕时至现场拍摄完成时为止,当中包含一个小时的用膳时间)。3、所有的服装及配饰由甲方
4、提供。甲方必须自行组织所有拍摄人员,导演,制片,及所有相关人员,并为广告片和照片拍摄提供风格,艺术指导和定位。双方已就广告片图版和印刷品形式达成公识。为了避免异议,一但从乙方得到取用的乙方照片,甲方可以在任何媒介使用未经更改的乙方照片。获得乙方的允许后,可以对图版和印刷形式作适当的替代和修改。4、拍摄广告和照片期间,发型与化装由乙方私人提供,甲方承担不超过每次5000元的劳务费用。乙方凭票向甲方结算。5、甲方须提供包括乙方艺人在内的 名工作人员的往返机票、住宿。五星级酒店,豪华套房 间,单人间 间。机票,头等舱 张,经济舱 张。五、甲乙双方之义务1、甲方需提供支付乙方于拍摄演出服务期间之服装费
5、用、交通接送,并负责合理膳食。2、合同期内,乙方不得参加或同意参加或允许其他公司同行业产品包括但不限于:3月23日形象代言人示范合同全文为了庆祝今天2010年3月23日博客的累计浏览量超过5000,提供本合同范文。需要类似合同,专利许可合同的,可以和本律师联系msn:song1128 形象代言人合同 甲方:上海泰勒瓦酒类销售有限公司地址: 电话:乙方:模特 ,身份证号: 地址:电话: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自愿原则,就甲方邀请乙方为甲方经销的 (简称产品)*品牌葡萄酒的形象代言人事宜,于上海市浦东新区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陈述和保证: 甲方为某类品牌法国葡萄酒在中国的总经销商,
6、甲方致力于推广葡萄酒文化和推广葡萄酒的销售;希望委托的形象代言人是爱葡萄酒的人士,熟悉葡萄酒的发展历史,愿意了解世界各国葡萄酒的文化,愿意熟悉甲方经销葡萄酒的品质,并向熟人和公众介绍葡萄酒的特征,宣传葡萄酒对生活的益处。 甲方保证所经销的葡萄酒,安全,品质和所宣传的内容一致,不存在虚假宣传的内容。 乙方乐意向熟人和公众介绍甲方经销的葡萄酒的特征,宣传葡萄酒的历史和文化;平时也喜欢喝葡萄酒,胜过白酒、黄酒和啤酒。 乙方保证 第二条,形象代言人的工作内容1、乙方在代言期限:2010 年4 月1 日至2013 年3 月31 日:2、为甲方拍摄影视广告或MTV片或平面照片(以下也简称作品),原则上每3
7、个月拍摄次数不超过2 次,每次不超过2 天,不包括在途时间。 3、始终维护甲方代言人的形象: 乙方在公共场合,在有甲方产品的场合,必须饮用甲方产品,积极维护甲方经销产品的形象。甲方在代言期限内,可以为了宣传产品,以任何恰当的方式编辑、使用、播放、复制、分发上述作品。但甲方不得将上述作品,用作葡萄酒销售无关的用途,如作为乙方的写真集向公众销售。 4、参加甲方组织的新闻发布会、订货会、经销商大会、公共促销关系活动(每次提前30日将具体时间、地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每次不超过两天,每年不超过三次。5、为甲方演唱一首甲方产品概念为核心广告歌曲(由甲方指定),乙方在合同期内拥有演唱权。第三条,代言人的
8、报酬 1、甲方支付乙方的年固定报酬为10万元,如果甲方年销售额超过800万元人民币,则超过部分给予乙方2%的奖励。 2、支付方式。合同期为三年,每三个月为一期,甲方在每期开始的自然月的15日之前支付该期报酬。 3、甲方在每期结束后,将该期的销售情况和市场情况通报乙方。 4、续约。 期满前90天内,甲方可与乙方重新商谈续约条件,如果乙方续约价格上涨超过本条约定报酬的25%的;甲方有权以比本合同价格上涨25%的条件,强制续签两年,即甲方有权在协议到期前30天,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本合同自动延长两年期限。 第四条、使用区域及方式1、使用区域:全世界。2、使用方式:甲方有权在特定时间内在所有媒介以版本
9、编辑形式,在内容上使用上述作品。所有媒介包括但不限于:电视,录像,广播,电影,网络,广告牌,海报,印刷品,标贴,推广,传媒,营销、报纸、杂志、户内外灯箱、内外包装、VCD、促销物、纪念品,店头和公共媒体。第五条,拍摄条件1、电视广告片拍摄:乙方必须保证三个整天的拍摄,每天持续拍摄工作时间不超过 小时(以到现场化妆完毕时至现场拍摄完成时为止,当中包含一个小时的用膳时间)。2、服装由甲方提供,差旅费由甲方承担。甲方拍摄广告使用乙方自购服装的,乙方提供服装发票,甲方给予适当补贴。 3、甲方于拍摄前两周,将广告片剧本或图片、文字资料交付乙方,以便乙方了解代言产品之功能和工作内容。 第六条,版权 1、乙
10、方为甲方拍摄的上述影视广告或照片,以及含有影视和照片的视频作品、宣传册、产品包装,其版权都属于甲方所有,在代言期限内,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代言期结束后,甲方可免费继续使用上述作品两年,两年后,甲方有权在两年内继续有偿使用,支付乙方每年2万元肖像使用费。 2、特例:甲方将上述影视和照片作品,作为商品单独销售的。甲方在代言期内如果将上述作品作为商品单独销售的,必须按照销售收入的10%另外支付乙方肖像使用费。 第七条,其他 1、排它。 乙方在本合同代言期内,不得为其他酒类做代言人或做广告,包括其他品牌的黄酒广告、啤酒经销商大会等。 乙方违反本条款一次,支付甲方相当于两期的报酬作为违约金。 2、提前终止的条件: (1)、甲方逾期支付乙方报酬超过6个月的,乙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 (2)、甲方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必须提前3个月通知乙方或支付乙方3个月的报酬作为解除本合同的违约金。 3、争议 双方如有争议,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本合同的签订地上海市浦东新区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第八条,生效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一式两份,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合同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