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协议编号: 钢筋供货协议工 程 名 称: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一月钢筋供货协议需方:(简称“甲方”) 供方:(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所需钢材供货签订以下采购供应协议,并在履行协议期间,共同遵守以下条款:第一条 本协议涉及的其他文献1.1 协议附件:本协议未涉及的条款和补充条款等。1.2 协议履行中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的补充协议及协议更改协议(若发生)。1.3 甲乙双方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第二条 供应规定2.1 钢筋规格
2、、品种、定尺长度、生产厂家、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及供货时间,按规定填写在供货明细中,并加盖甲乙双方单位协议章。本协议总价款暂估为 * 元。2.2协议中拟定的钢筋品种、生产厂家、定尺长度、若无甲方书面变更文献,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自行更改。2.3 本协议钢材供应时间以供货验收单中当天进场送货验收为准。协议有效期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乙方在三十天内按甲方电话告知规定及时供货,逾期协议剩余量作废,乙方不得继续供货,如乙方出现违约没有准时供应,补偿标准按10.3执行。2.4协议单价为固定附加费。在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整协议附加费。2.5 协议签订数量为计划采购量,进场数量以供货验收单内
3、实收为准。2.6协议中钢筋计量单位采用吨,乙方保证钢筋送货单与协议计量单位一致。2.7如无特殊交通管制情况,甲方规定乙方送货时间尽也许在白天,如乙方送货到工地超过夜里九点甲方可延缓至第二天清早收货验收。2.8乙方属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其他 乙方合用税率 3% 17% 13% 第三条 钢筋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规定3.1 钢筋力学性能、工艺性能、化学成分应符合以下国家标准:3.1.1 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符合 GB1499.22023 标准;3.1.2 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符合 GB1499.12023 标准。3.2 乙方交货须附按3.1款相关标准检查合格的产品质量证明书,凡乙方提供的产品
4、质量证明书及甲方经复试证明不符合此标准的钢筋,均为不合格钢筋。3.3 本协议如涉及进口钢筋,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国家海关出具的该钢筋的商检证明和进口完税证明,同时还必须满足国家标准和陕西省的有关规定。3.4 如乙方供应的钢筋在甲方验收、实验、加工使用过程中出现不合格,甲方在发现不合格后7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应对其不合格钢筋及给甲方导致的损失负责。3.5甲方的现场验收仅作外观质量、数量的验收,不作为乙方所供产品内在质量的验收,乙方所供产品如出现质量问题或检测不合格,乙方负责更换并补偿损失,因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3.6乙方所供钢筋进场后经复试检查,如发生第一次不合格,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
5、项目部做双倍复试实验。如再不合格,钢材无条件退场,同时实验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四条 钢材交付时间、地点、方式4.1该批钢筋供 *工程,甲方需钢材进场时,应提前 2 个工作日天以书面方式(传真或电子邮件)将需用计划提交给乙方。甲方需拟定交货地点、甲方驻工地代表、联系电话、规格数量、具体进场时间等规定,乙方按甲方计划和甲方所规定的时间送货至甲方施工所在地或甲方指定的集中加工地点,并负责卸货、按规定码放。4.2 乙方在发货前告知甲方接货人员,明确到货品种、数量,并派专人到甲方工地交货。因乙方因素导致送货不及时、无货可交或数量局限性,甲方由此所导致的损失所有由乙方承担。4.3 双方在钢材交接的同时办理交
6、接手续,双方在现场对物资验收完毕后,在钢材供货验收单签字确认并盖章作为交接凭证。此验收单上如有甲方验收人员有异议的签署内容,双方应当即协商好。否则,过后结算时将以甲方验收人员签署意见为主,涂改处必须有验收人员签字。4.4交货方式:如无特别说明,乙方负责送货至甲方工地,卸至甲方指定的卸货地点,并承担装、运、卸等费用。乙方在装、运、卸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交通事故以及其他责任自行承担,并承担因此导致的所有损失。4.5乙方提供的XX物资工程实际未使用的部分,由甲方按销售原价退回予乙方,乙方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退回部分款项直接冲减乙方销售物资的应收款。4.6乙方运送费属于: 【一票制】:协议
7、总价中包含货品运至甲方指定地点的运送费用。【二票制】:运送公司需要具有运送资质。第五条 钢筋的运送方式及费用承担5.1 钢筋运送由乙方负责,在本协议规定期间内送达甲方指定地点,运送费用已计入本协议中供货明细内,乙方不得以变更运送方式和路线等任何理由向甲方收取运送费用。5.2 乙方自备装卸钢材所必需的装卸人员及机械,装卸费用由乙方承担。5.3乙方应遵守地方政府关于运送、车辆、交通、环保等方面的法令法规,并承担钢材运送所导致的一切影响和损失(涉及各种违章、肇事、罚款等)。5.4乙方保证乙方人员以及车辆进入本工地现场,应遵守现场的一切保卫、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损坏甲方设备和材料应按原价补偿。乙方的
8、车辆人员进出场、装车、卸车、退场如不服从甲方工作人员指挥所发生的一切意外情况与甲方无关。第六条 钢筋的合理误差及计算方法6.1 如国家对钢筋交货有合理损耗的具体规定,乙方要在协议签订前提供应甲方,由双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协商拟定。6.2线材、盘螺按计重过磅交货。本协议中产品的合理磅差为2(含2)以内,如现场复磅超过2(不含2),则应在甲乙双方人员共同见证下,交由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检测机构再行复磅,以该复磅结果为准。再行复磅所产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第七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及回收7.1 包装按国标“型钢验收、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 GB/T 21012023”执行,费用由乙方承担。7
9、.2 钢筋包装物由乙方供应,乙方不回收包装物。第八条 钢材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8.1 钢材验收标准按本协议第三条第 3.1-3.6 款规定执行。8.2 数量检查采用下面两种方式,以甲方实际验收的数量为准。8.2.1盘条:乙方带电子磅,在交货地点过磅交货,甲方复核确认。 8.2.2直条:甲方检尺,按理论重量计算检查。8.3乙方每次到货必须出具出厂合格证和产品质量证书以及原件产品资料。复印的材质报告文献必须笔迹清楚并加盖乙方公章,材质报告文献应与进场钢材标记相应,质量证明书中的力学性能、工艺性能、化学成分等指标必须符合8.1款验收标准之规定。8.4 钢材规格型号、生产厂家、牌号、定尺长度必
10、须与协议或送货告知单规定一致。8.5 如甲方在验收后的理化实验、加工以及试件实验等过程出现钢材不符合协议规定的技术标准时,甲方应在3.4款规定期间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于告知发出7 日内给甲方书面答复,逾期则被认为已批准甲方告知中的解决意见。8.6进场前甲方安排外观检查,如无甲方告知,乙方应保证线材、盘螺不能拆剪,螺纹钢定尺交货不能拆捆(乙方保证所送螺纹钢的定尺长度公差必须在国家规范允许的范围之内,如超过国家规定范围甲方有权拒绝收货)。第九条双方的责任与义务9.1甲方责任与义务9.1.1甲方委托分公司(或项目部)具体负责本协议的履行,代表甲方履行本协议中需求、签(验)收、结算、支付等协议约
11、定甲方应承担的权利与义务;9.1.2协议签署后,甲方于天(日历日)内向乙方提供本项目使用的钢筋需求计划,以便乙方组织货源。实行供应前,甲方需在每月日前正式向乙方提交书面的月度以及各批次钢筋用量计划和具体供货需求时间,每批次计划实行前天(日历日),甲方传真告知乙方;9.1.3实行供应时,若甲方因故对申报批次计划有变动规定期,应在到货前天(日历日)传真告知乙方,以便确认此批次计划的调整。如该批次计划的钢筋已发货,甲方应积极配合并予以签收,而不应拒收,但甲方仍可就已签收钢筋与乙方协商调换事宜,涉及费用双方协商;9.1.4原则上甲方需求的钢筋乙方应在钢筋需求期限内供应完毕;若因甲方原需求超过该供应期,
12、甲方必须提前天(日历日)以传真方式告知乙方,以便乙方调整供应计划;9.1.5当钢筋的质量不符合规定,或钢筋的供应能力不能满足甲方施工进度需求时,甲方将有权做出如下决定,乙方对此不得存在异议:对已进甲方仓库的不合格钢筋清理出场,解决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重新外购钢筋以保证施工进度的需要,外购部分的到场单价高出乙方供应综合单价部分,从乙方钢筋款中扣出以补偿甲方;若经甲、乙双方采用措施后,仍无法满足协议规定期,则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终止部分或所有协议,乙方必须遵照执行。对甲方导致的损失,甲方保存向乙方索赔的权利。协议违约终止所产生的未结算货品,除不合格品由乙方负责清理出场外,合格材料的结算,由双
13、方另立补充协议予以完善。9.1.6按协议约定进行计量支付。9.2乙方责任与义务:9.2.1乙方所提供的钢材的质量必须符合本协议第2条的技术规定,必须满足甲方现场施工的设计规定和施工规定。所供此批钢材的质量证明文献上的内容必须与实际钢材(炉批号,牌号)相符,保证产品质量达成质检部门检查标准,并符合国家环保规定;钢材捆扎整齐,钢材质量证明文献和送货单(及提货时的过磅单)一并随货同行;不合格品不得用于甲方工程,不合格钢材的检查费由乙方承担;9.2.2当钢材的质量或供应能力不能满足甲方规定期,除按本协议第1条第5项的规定解决外,由此对甲方导致的所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9.2.3按协议规定提供钢材及相关服
14、务,并在钢材到达前按协议规定期限告知甲方;9.2.4乙方应负责提供钢材运至协议规定的交货地点所规定的包装或防护,该包装或防护应足以防止钢材在交货前发生损坏或变质。如有发生损坏或变质,甲方保存向乙方追偿的权利;9.2.5乙方保证本协议所供的钢材是其所有的或有权处分的,是协议所规定的品牌,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所有钢材没有设计、钢材或工艺上的缺陷。乙方保证本协议所交付的钢材免受第三方主张任何权利的义务,否则给甲方导致的损失和产生的费用及相关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补偿和承担;9.2.6在甲方完毕钢材计量并签字前,钢材及其相应的一切风险由乙方负责。9.2.7自甲方完毕钢材计量并签字起,钢材由甲方负责保管,但
15、这并不能免去乙方因钢材质量问题而产生的一切责任。第十条 结算和支付10.1 除甲乙双方另有商定外,协议价款结算在乙方已按协议规定将钢材所有交给甲方,并经甲方验收、检查后证明(含钢筋质量证明书)均符合协议规定后与甲方进行。10.2乙方按甲方规定送货后,甲乙双方根据双方核对确认的每个结算期内的所有钢材送货验收单拿到甲方办理书面结算。甲乙双方实际价款结算以结算单为重要依据,甲方各项目的送货验收单仅作编制结算单的依据。对乙方未按甲方规定送货的,甲方有权不予结算,同时结算时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的违约罚金。10.3付款方式:货款支付为下列第 三 种方式(一)银行承兑汇票 (二)转帐支票或网上银行 (三)保理或
16、银行信用证10.4本协议执行乙方先供货,甲方后付款的方式;钢材价格包含了钢材采购、仓储、运送、装卸、送货落地、税费等一切费用。10.5本协议结算周期为: 。10.6 结算价格:结算价格以供货当天我的钢铁网*市场建筑钢材价格行情中各种规格的单价加上附加费合计(运杂费 * 元/吨 ;半年银行保理*元/吨或半年信用证 *元/吨;基准价:线材、盘螺6.5-10为 * 元/吨、螺纹钢12-32为* 元/吨)为准,附加费合计=基准价(利润+税金)+运杂费+银行保理费,如当月以转账支票方式支付时,则扣除相相应的银行保理费。如以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支付时,则按照中建股份公司中标财务费用标准执行。
17、我的钢铁网*市场建筑钢材价格行情单价以当天最后一次价格为准,若遇节假日时,以放假前一天的我的钢铁网*市场建筑钢材价格行情为准,如星期六或者星期天送货,则以本周星期五网上价格为准。10.7结算价款支付 10.7.1每一结算期内钢材用量经双方确认起 7天(日历日)内,由甲方支付乙方钢材款;每次支付结算钢材货款的 %,余下 %的钢材款三个月内付清。甲方不及时支付超过应结算的所有钢材货款的 %时,乙方有权拒绝供货。10.7.2本协议价格为三个月内支付完货款的价格,超过三个月,每吨加 元/月,如甲方现款支付,每吨下浮 元。10.7.3各期预留的钢材质保金在最后一批钢材供应结束时,经双方最终结算确认后,随
18、最后一批钢材款一并结算付清乙方。质保金按照各期钢材价款的 %予以提留。10.8甲方按约定支付工程款时,乙方必须提供同等额度的发票,如不是国家税务机关提供的正规发票,每发生一次处罚20230元。乙方在结算完毕后应按甲方财务规定,及时提供相应额度的税务增值税发票,所开具的发票甲方名称为: 10.9协议双方一经签订,乙方不得半途更换供方名称和发票,否则甲方有权停止付款,待乙方提供足额真实对口税务(增值税)发票后,甲方再按协议支付货款;如发现乙方提供虚假税务发票,一经查出,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和付款,甲方相关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10.10对结算及付款方式另有约定期,在本协议“其它约定事项”条款内明确列出
19、。10.11钢材款必须汇入乙方提供的如下银行账户:户名: 账号: 开户行: 若以支票、钞票方式支付时,乙方指定的收款负责人为 ,身份证号码: ,职务: ,联系电话: ,办公住址: ,家庭住址: 。乙方委派的收款负责人在收取工程款时必须持加盖乙方公章的法人委托书(原件)和本人的身份证原件(留存复印件)领取,否则甲方有权不予支付。 若乙方在执行本协议期间变更收款负责人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经甲方批准后办理变更手续。10.12资金风险共担10.12.1鉴于目前建筑市场的实际状况,甲方不能保证业主的资金能准时足额到位。在此情况下,乙方郑重承诺,为共同开拓占领市场,在甲方未准时收到业主相应款项情况
20、下,乙方表达理解与宽容,并乐意与甲方一起承担资金压力,乙方也不规定甲方按本协议约定准时足额付款。10.12.2乙方批准甲方按业主实际支付给甲方的比例来支付其进度款,此时也应扣留资料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10.12.3任何缓付、迟付的工程款均不计取利息及违约金。第十一条 协议的变更、生效和终止11.1履行期限的变更如本项目相关的建设工程施工计划变更引起甲乙双方执行本协议期限的变更,免去双方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另立补充协议予以完善。11.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11.3本协议在双方完毕约定内容,货款结算后即告终止。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12.1乙方所交钢筋不符合协议及国家、陕西省的有关规定,导
21、致甲方不能使用的及质量不合格的钢筋,由乙方负责包换、包退,并承担因退货而发生的费用及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12.2 由于甲方因素导致钢筋退货,因退货发生的运送、装卸费用由甲方承担。12.3 违约责任:12.3.1签订协议后乙方不能按协议履约供货(涉及数量、规格、生产厂家、定尺规定、供应时间等协议规定)时,每次违约须向甲方补偿所送钢筋总价(或结算价)10%的违约金。如因乙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不能填补因乙方的违约给甲方导致的所有损失,乙方仍应承担补齐给甲方导致损失的责任。12.3.2甲方需提前2日告知乙方所需钢筋的规格、数量、定尺情况,由于甲方因素导致退货、换货的运费、装卸费由甲方承担。12.3.
22、3乙方每出现一次钢筋复试不合格,以后每次产生的复试实验费用由乙方承担。12.3.4乙方未能按甲方规定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承担协议金额(含增值税)10%的违约金。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假如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以致协议各方不能履行本协议内任务,可即时中止履行或自动延长履行期。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仅限于:战争、自然灾害、防疫限制、禁运。对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任何损失,各方均不负补偿责任。但双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的7日内,将不可抗力的情况以及所导致的损失情况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第十四条 协议争议的解决发生纠纷时应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采用下列第 一 种方式解决:第一种:向 人民
23、法院起诉。 第二种: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十五条 其它14.1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应作为本协议不可或缺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的内容与本协议约定的内容发生冲突的,以补充协议的内容为准。14.2协议份数:14.2.1本协议正本 五 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保存 四 份,乙方保存 一 份。14.2.2本协议副本 零 份:甲方保存 - 份,乙方保存 - 份。14.3双方提供之地址为可邮寄送达之地址,假如变更应及时告知,否则按照协议约定地址投递即视为送达。14.5乙方所有对甲方文献中的签字工作人员,乙方必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如需变更必须立
24、即书面告知甲方,否则视为未作变更,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14.6 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责任,按甲乙双方所签订的环保及安全管理协议书执行。 14.8每次供货时,乙方对甲方需要出示钢筋出库单,上面应包含各规格的吨数、件数、及每件钢筋的支数,假如在进场验收时出现差异,缺一罚十。如属弄虚作假,除补偿甲方损失外,每次罚款2万。14.8甲方所开送货告知单上同一种规格(涉及不同长度)的钢筋,规定为同一钢厂。14.9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与签订协议税率相符并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包含税务机关代开),并按实际提供货品情况,准确填写发票项目。因乙方发票问题(涉及错开、假发票、未及时提交甲方),导致甲方增值税抵扣税额损失的,由乙方全额进行补偿。 附件1 钢材采购明细附件2 物资收料单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邮寄地址: 邮寄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本协议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1 钢材采购明细材料名称规格品牌需求量(吨)到现场综合单价(元/吨)金 额(元)综合单价组成备注出厂价运送费税金及其他普线普线圆钢圆钢圆钢螺纹螺纹螺纹螺纹螺纹螺纹螺纹总额合计: (暂定)人民币 (大写) (¥ .00元)附件2物资收料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