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软件买卖合同甲方(买方):哈尔滨铁路局 段 合同编号:乙方(卖方): 签定地点:哈尔滨市第一条 软件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功能模块和金额: 1. 乙方保证具有出卖软件的著作权。中华人民共和国版权局软件著作权登记证编号为。软著登字第 号。2. 乙方向甲方提供软件系统及完备的技术资料。如有缺少,乙方应免费为甲方补充。3. 软件的价格包括软件的实施、部署、调测、验收、培训、技术服务、质保期保障及税金、其它附加费用,甲方不再因本条本款所述情况支付其它费用。4.甲方有权永久使用本软件。第二条 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哈尔滨铁路局 段。第三条 质量要求:1乙方保证本软件或其授予的权利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
2、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如果甲方因此引起第三方的诉讼,乙方承担一切责任。2. 乙方所提供的软件必须符合国家和铁路总公司有关软件产品方面的规定和软件标准规范。3. 如乙方所交付和许可甲方使用的软件需经国家有关部门登记、备案、审批或许可的,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软件已完成了上述手续。4. 甲方具有乙方所提供的软件的非独占使用权,乙方对自身提供的软件的质量、性能及技术服务负全责。5. 乙方须严格按照甲方提出的各项技术指标和双方商定的时间进行软件的安装、部署、调测和培训。6. 乙方所提供的软件不得含有病毒,不得含有黄色、反动及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内容。第四条 发货及验收:甲方应以明确的软件部署地址,确定两个以上
3、的联系人,以保障软件到达指定地点后有相关人员接货,并填写收货单。乙方部署软件后,甲方进行软件检验,如发现软件的品种、型号、规格和质量不符合约定时,在部署后七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一周内解决,否则甲方对乙方扣除合同额的1%做为违约金。第五条 供货日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乙方将软件部署在甲方指定地点。软件载体(安装盘)由于运输过程中发生的破损等异常情况,由乙方负责更换。第六条 服务要求:1. 乙方在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 天内完成软件的整体实施和培训工作。2. 乙方所提供的软件验收合格、正式投产运营后,乙方对所供软件提供免费售后服务,服务内容包括现场技术支持、远程技术支持、电话技术支
4、持、邮件技术支持、软件升级服务等。3. 乙方所提供的软件验收合格、正式投产运营后,运行中出现故障时,由甲方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后3小时内派技术人员远程检查处理,如远程不能处理故障,乙方须48小时内派技术人员赶到现场检查处理。4.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软件的技术资料及标准安装盘壹套。5. 乙方所提供的软件验收合格、正式投产运营后,甲方如有新的需求,乙方应协助甲方在软件已有功能基础上新增功能的开发工作,以满足实际业务需要,具体方式双方另行协商解决。6. 乙方对甲方提供人员培训,应使甲方人员能独立进行软件的日常操作管理、故障处理和日常维护等工作。7. 质保期两年。第七条 付款及结算方式:乙方销售软件,
5、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全部软件到货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以分期付款方式向乙方支付全款的95%。其余5%为质保金。质保期满没有质量问题,一个月内甲方向乙方无息结清质保金。第八条 违约责任:1. 乙方所提供的软件逾期到货,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价款的0.3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时间超过3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金额10 %的违约金;2. 乙方所提供的软件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或存在质量瑕疵导致使用过程中不符合质量标准和合同目的的,乙方应承担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并承担退货和损失赔偿的违约责任。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在执行合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诉讼。第十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三份、乙方三份,由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后附:软件技术规格配置单。甲方:哈尔滨铁路局 段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