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广州市接受社会捐赠工作站信息系统软、硬件维护服务(一年期)项目协议
甲方:
乙方:
本协议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 广州市接受社会捐赠工作站信息系统软、硬件维护服务(一年期)项目 软硬件维护服务,乙方接受委托并进行此项工作。双方通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足地体现各自意愿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及采购法有关规定,到达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协议对软、硬件维护服务定义
“软件维护服务”是指乙方根据甲方委托,为甲方提供广州市接受社会捐赠工作站广州市救灾物资仓储管理信息系统(一期)(如下简称仓储管理系统)非数据构造变化原有功能改善性系统保障和技术指导维护支持服务。
“信息化设备维护服务”是指乙方根据甲方委托,为甲方信息化设备提供维护、维修服务,如因设备损坏等需购置零部件,则由甲方另行采购。
第二条 项目内容及服务规定
1、项目内容
开展仓储管理系统维护服务和平常信息化设备维护服务,保障广州市接受社会捐赠工作站(如下称市捐赠站)电子政务信息基础架构及信息系统24小时安全、持续、可靠、有效运行,在服务期内无发生重大责任故障事件,具有应对信息网络安全突发事件能力,防止信息安全和安全保密事故发生。
2、服务规定
对仓储管理系统、信息化设备平常维护。优化网络环境和软、硬件使用,保障网络安全以及提供技术支持和有关培训等,形成规范化、有序化信息网络环境。
(1)仓储管理系统维护服务详细规定
仓储管理系统维护服务详细规定:维护系统正常运作,处理应用软件使用问题,保证系统能顺利进行物资采购、调拨、进出仓、发运、回收、报废等流程管理以及库存管理、记录报表、基础信息、数据互换共享等综合管理。
①维护服务内容:
名称
序号
有关内容
维护规定
广州市救灾物资仓储管理信息系统(一期)
1
系统性能平常维护
包括系统指导操作,因系统缺陷导致多种漏洞修复、因误操作导致数据错误维护等。
2
系统故障检测及排除
1级故障-关键业务中断:立即响应,6小时内到场,24小时内排除故障;2级故障-非关键功能失效或性能下降,但不至于中断业务:半小时响应,12小时内到场或指导处理故障,72小时内排除故障;3级故障-系统可以运行,但出现系统报错或或运行出现问题等:半小时响应,双方协商处理方式和排除故障时间。
3
系统运行状态监控、预警及记录
监控和记录客户端前后台系统各功能模块运行状态、服务器端系统CPU、内存、文献系统、卷、数据库日志等资源使用状况及其他异常状况。
乙方应每月定期对各类问题处理状况进行汇总记录,包括问题所属项目、问题性质、问题处理状况比例等形成客户问题处理记录汇报。此记录汇报由乙方每月向采购方负责人汇报,形成系统运行记录。
4
系统性能优化
通过远程维护系统对信息系统应用软件进行定期杀毒维护,补丁升级,当系统应用软件受到病毒感染或者黑客袭击时及时处理,防止数据库数据丢失或泄露,保证信息系统业务工作正常开展。
数据库数据清理。定期清理运维过程中所产生数据库临时表,从应用系统角度来优化数据库,提高应用系统运行速度。
5
征询服务与专业培训
协助解答采购方提出有关信息系统有关多种业务和技术问题,包括技术征询、指导。
乙方根据根据采购方需要,在现场对采购方技术、业务人员进行系统运行管理、平常维护、操作使用等方面培训。
②维护服务形式:
现场技术服务方式,指应用软件系统出现重大故障导致业务中断时,乙方应派技术人员及时抵达现场,对故障进行分析和处理。
远程维护方式,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活远程访问等方式进行系统故障处理、技术支持、征询服务等工作。
按月巡检,乙方按月到现场对系统进行全面检查、优化系统,同步做好各类系统运行状况记录,对也许出现故障提出处理预案及系统功能改善等方面技术征询工作,提供必要现场指导。此外,乙方根据根据采购方需要,在现场对采购方技术、业务人员进行系统运行管理、平常维护、操作使用等方面培训。
(2)信息化设备维护服务详细规定
信息化设备清单如下:
序号
名称
数量
备注
1
服务器
2
2
防火墙
1
3
路由器
2
4
互换机
2
5
机柜
1
6
台式电脑
21
7
笔记本
8
8
移动终端设备
11
9
打印机
6
10
复印机
1
11
传真机
7
12
扫描仪
2
13
采集器
4
14
投影机
3
15
功放机
1
①网络设备安全维护
网络设备平常运行维护,监控网络设备工作状态,监控重要运行信息,网络链路连通状态,及时处理各类网络设备故障和骨干网络链路故障,建立完整网络设备配置管理文档并及时更新发生变化系统配置。
②安全设备和服务器维护
检测安全设备工作状态和工作性能,监控服务器系统运行状况,查看重要系统参数,并做好记录。维护系统注册表,检查操作系统补丁状况,协助安装操作系统补丁,处理各类操作系统使用问题,对监控记录和系统日志进行分析,及时发现安全漏洞和安全隐患,及时更新系统和升级系统软件。定期对服务器维护数据进行记录、分析,并提供设备配置升级提议。
③局域网维护
对市捐赠站内部局域网进行维护、测试,保证内部网络通讯正常使用。
④电脑及信息化终端设备维护
负责对产生故障电脑及信息化终端设备进行维修,如显卡故障,显示屏故障、连线问题、重装系统等。
当设备配件发生故障时,未过保修期,由乙方联络厂家保修;已过保修期或未能维修完好,经采购方同意,由乙方联络厂家或商家购置配件,并予以更换,其配件费由采购方予以支付。
详细内容:
序号
服务项目
详细内容
每周进行下列安全服务:
1
网络安全设备状态和服务器操作系统状况检测服务
对网络设备和安全设备工作状况进行定期或实时监测,监控和记录客户端前后台系统各功能模块运行状态、服务器端系统CPU、内存、文献系统、卷、数据库日志等资源使用状况及其他异常状况。对各类问题采用有针对性措施以控制和防止故障发生,乙方应每月定期对各类问题处理状况进行汇总记录,包括问题原因、问题性质、问题处理状况比例等形成客户问题处理记录汇报。此记录汇报由乙方每月向采购方负责人汇报,形成系统运行记录。
每月进行下列安全服务:
2
病毒监测、查杀及网络防病毒维护
定期对防病毒产品进行日志检查,在保障合法应用正常运转前提下,对网络病毒、蠕虫、间谍软件、木马后门、刺探扫描、暴力破解等恶意流量能有效检测和阻断。针对已感染系统,进行完整、系统病毒查杀,并保证网络环境安全。
3
终端补丁维护
定期检查和记录终端补丁安装状况,并对没有安装补丁电脑统一安装补丁,并给出每月补丁安装记录报表。
4
日志分析和安全通告服务
定期检查和分析系统日志、安全设备日志和应用服务日志,终端设备维护日志和系统巡检日志,并提供分析汇报。
5
机房巡检服务
定期对市捐赠站机房做强电、弱电、安全巡检,提高机房安全系数,及时发现并处理异常,并提供巡检汇报。
每六个月进行下列安全服务:
序号
服务内容
详细服务事项
6
漏洞扫描
定期对服务范围内服务器、网络设备、安全设备进行全面漏洞扫描,发现系统面临威胁以及存在安全风险,并提交有关过程文档和加固提议。
7
安全检测
定期对服务范围内对网络设备、服务器操作系统、数据库系统、应用软件系统安全方略和安全配置进行检查和测试,从中获得有关信息、发现系统面临威胁以及存在安全性。
8
安全评估和方略优化
定期对服务范围内整体网络系统进行全面、统一系统性安全风险评估,根据安全评估成果对系统方略及网络系统进行优化设计,制定调整系统方略优化、网络拓扑优化、安全域规划与配置、IP规划、VLAN优化等方略,并根据实际状况调整与实行。
9
安全加固
根据操作系统安全评估及漏洞扫描中发现问题,对对服务器、网络设备、数据库系统等安全漏洞进行修补,加强安全配置、安全加固处理。
不定期安全服务
10
安全征询服务
为市捐赠站网络软硬件维护提供有关安全征询以及培训等服务。
应急响应服务
11
服务周期
7*24小时,在半小时内响应。提供7*24小时远程技术热线支持。
服务内容
1级故障-关键业务中断:立即响应,4小时内到场,12小时内恢复中断业务,24小时内排除故障。
2级故障-非关键功能失效或性能下降,但不至于中断业务:1小时响应,12小时内到场,72小时内排除故障。
3级故障-设备可以运行,但出现系统报错:2小时响应,双方协商到场和排除故障时间,尽早排除故障。
针对各类应急故障事件,发生时应进行及时处理,保护关键业务免受重大故障或劫难影响,事后提供安全事件处理汇报。
第三条 服务期限
维护服务时间:1年,即从 月 日起至 月 日止。
第四条 需甲方配合工作
1、甲方有权对乙方在维护服务过程中对乙方工作进行督导。
2、甲方负责仓储管理系统及信息化设备使用系统管理工作,并建立有关制度,为甲方软、硬件正常运行提供保障。
3、甲方在软、硬件使用过程中发现任何异常,应及时与乙方获得联络,并记录目前故障现象,配合乙方做出诊断。
4、甲方应在乙方进行维护与技术支持时,根据乙方规定,指定配合工作员工,提供必要设备。
5、甲方应在乙方服务人员维护与技术支持完毕时,配合检查软、硬件运行与否正常。
6、由于甲方违反以上约定导致软件维护服务无法提供或无法按协议约定期限提供,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条 项目费用及支付方式
1、本项目总费用为人民币 。
2、支付方式:
甲方在本协议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本项目总费用100%,即¥ 元。 3、乙方需提供足额正规发票。
4、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帐号为: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帐 号:
第六条 甲乙双方履行本协议应遵守如下保密义务
1、甲、乙双方均须为本次协议金额保密;
2、甲、乙双方均有责任对仓储管理系统技术保密承担责任。
第七条 本协议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第八条 在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订确认文献(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均为本协议有效构成部分。
第九条 在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项目联络人应承担 组织和协调工作 责任;一方变更项目联络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因未及时告知影响协议履行或导致损失,应承担对应责任。
第十条 双方确定,因发生不可抗力或技术风险,致使本协议履部分或所有无法继续履行,双方互不负任何责任,并可协商解除本协议。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协议产生任何争议,应友好协商、调解处理;协商、调解不成,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协议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协议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二条 双方确定,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应予缴纳一切税费,均由缴税责任方独立承担。
第十三条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正本一式 肆 份,甲、乙双方各执 贰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广州市接受社会捐赠工作站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
协议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 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
协议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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