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合同编号:---2009
预应力专项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
发 包 方:
承 包 方: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由乙方承担 工程项目的后张预应力专项工程的施工,为便于工程顺利进行,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建设单位:
工程规模:
结构形式:
建筑面积、层数、跨度:
1-2 承包方式:
1-3 质量标准:
1-3-1 国家标准《预应力混凝土用钢铰线》(GB5224-2003)
1-3-2 国家标准《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GB/T14370-2000)
1-3-3 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
1-3-4 行业标准《无粘结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T92-93)
1-3-5 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1-4 质量要求:
1-5 专项工程内容:
1-5-1 有粘结:波纹管及固定筋安装、编束、穿筋、安锚具、张拉、孔道灌浆。
1-5-2 无粘结:固定筋安装、编束、穿筋、安锚具、张拉。
1-6 专项工程价款: ¥ 元。
大写:
价款说明:
1-7 结算方式:
1-8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第二条 双方责任
2-1 工作协调:甲方指派 (姓名) (职务)对乙
方现场施工进行协调并对预应力分项工程进度进行指导。
乙方指派 (姓名) (职务)负责预应力分项工程的现场施工。
2-2 施工配合:
2-2-1 甲方为乙方施工提供以下配合,并不再另行计取费用。
2-2-1-2 垂直运输机械配合及张拉脚手架搭设配合。
2-2-1-3 零星钢筋(托架筋)、灌浆水泥(42-5级普通硅酸盐水泥)及材料合格证、复试报告。
2-2-1-4 引至施工作业面的张拉、灌浆用水、电。
2-2-1-5 施工、下料场地及仓库、住宿房间。
2-2-1-6 端头封锚工作(乙方按要求于钢铰线切割后及时用环氧树脂防腐锚具,
甲方按图纸要求用混凝土封锚。
2-2-2 甲方提前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材料进场并于施工组织计划中为乙方隐蔽配合留置施工配合时间。张拉前甲方应提供现场同条件养护混凝土试压强度报告,达到张拉强度要求经监理同意后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乙方按甲方要求及时组织材料进场,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按时组织张拉。
2-2-3 材料检验及费用承担:本工程材料检验的内容为
检验由 负责,费用由 承担。
2-2-4 技术资料的整理及交验:资料以 方名义报验,由 方向驻工地监理报验。甲、乙双方均以书面形式交接施工报验资料,涉及本专项工程的报验资料甲方应及时交给乙方整理、存档。预应力专项工程完工三日内由乙方向甲方提交工程决算 份,若有变更,乙方于收到甲方转发建设单位的变更通知后三早内就变更内容及相应价款向甲方提交变更费用申请,甲方于收到乙方变更费用申请后三日内给予确认,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完工三十日内由乙方整理并向甲方提交竣工资料 套。
2-3 质量验收:乙方施工完成后,甲方应及时予以验收。由于甲方原因未能及时组织验收,预应力混凝土梁(板)底模板拆除后15日甲方未能提供相应机构出具的专项工程质量缺陷证明的,视为已验收合格。甲方不能以此作为拒绝支付乙方工程款的理由,但同时乙方对于其工程质量终身负责的责任和义务不能免除。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由甲方无条件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由此发生的经济损失。
2-4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甲方为乙方提供安全生产所必需的安全设施、安
全防护并有义务于施工前应相关事项向乙方交底,同时根据乙方提交甲方同意的专项施工方案向其他作业班组交底,重点防止 施工中对波纹管和钢铰线造成破损、焊伤,未经乙方许可,任何人不得进入乙方张拉区域,不能拆卸、挪动乙方机械、设备。乙方遵守甲方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严格遵守专项工程操作规程,并承担因自身原因引起的自身安全事故。
2-6 变更工程量及价款的确定:甲、乙双方约定,钢铰线工程量发生变化,按增减的工程量乘以单价增减合同价款。钢铰线以外的其他工程量发生变化,由乙方接到甲方的变更通知后按实际发生的费用向甲方提交费用计算表,经甲方确认后作为支付乙方工程款的依据。
2-7 工程款支付
2-7-1 甲方于合同签定后三日内支付乙方总价 %的计: 元。
2-7-2 甲方于乙方钢铰线穿束完成后三日内,支付乙方总价 %的计:
元。
2-7-3 甲方于乙方钢铰线张拉完成的同时,支付乙方剩余工程款计: 元。
2-7-4 若有变更,变更部分价款随工程进度款一起支付。
2-7-5 由于预应力工程的工序衔接比较紧密,为双方友好合作,不影响工程进度及质量。工程款支付过程中遇有节假日时,乙方通知甲方提前作好支付准备,甲方也可根据自身情况提前支付。甲方支付工程款的行为以遵守合同工程款支付约定和不影响工程进度为原则。
2-7-6 甲方不能按期支付备料款或工程(进度)款,应按拖欠数额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违约金。乙方对由此造成的对工程的影响及损失不承担责任。
第三条 工期顺延条件
3-1 由于不可抗力(如下雨、冰雪、社会停水、停电、灾害、动乱等)造成的施工日期顺延。
3-2 由于建设单位、甲方责任造成的停工。
3-3 由于设计变更而发生的等待时间。
3-4 工作量变化以及甲、乙双方协商认可的其他时间。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1 除上述有关约定外,一方违反合同约定还应承担本合同金额 5 %的违约金。
4-2 除非双方协议终止合同,若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和赔偿责任后仍然继续履行合同。
第五条 争议
争议的解决按以下方式进行:
5-1 双方确有原则性分歧时,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
5-2 协商不成,可向申请方所在当地经济合同仲裁部门申请仲裁或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 其 它
6-1 协议未涉及的问题,执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有关条款及相应解释,合同未尽或不够详尽之处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6-2 本合同附件
6-3 本协议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4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建筑加固预应
力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建行金支营
帐 号: 帐 号:****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定地点: 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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