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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腐败”治理路径探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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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DOI:10.19299/ki.42-1837/C.2023.08.0142023年第8期 总第214期 观察思考 领导科学论坛THE FORUM OF LEADERSHIP SCIENCE“微腐败”治理路径探微曹静摘要: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反腐高压态势的持续,在以严的主基调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过程中,腐败治理取得卓越成效,但“微腐败”问题仍然大量存在。“微腐败”是“微权力”失控引起的不良作风和微钱财导致的腐败。法律的不完备为“微腐败”的滋生创造空间,落后的风俗文化为“微腐败”的滋生提供温床,价值观扭曲为“微腐败”的蔓延注入催化剂。对“微腐败”进行靶向治理直接关系到政治生态风清气正,关系到保

2、障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关键词:“微腐败”;生成机制;治理路径作者简介:曹静,河南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河南 焦作 454003)。中图分类号:D262.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5103(2023)08-0068-04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提出,“微腐败”也可能成为“大祸害”,它损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1。这一论述表明我们党旗帜鲜明反对“微腐败”行为。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公报指出,要深化拓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持续严惩扶贫和民生领域腐败、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表明反腐工作迈向新阶段。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公报

3、强调,要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凸显出党中央对惩治“微腐败”的坚强决心。为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微腐败”治理要求,各地纪委监委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以“零容忍”的态度深入整治各种“微腐败”行为,基层政治生态持续优化。但不可否认,滋生腐败的土壤目前尚未彻底铲除,经过乔装打扮的“微腐败”以新方式触及我国政治生态的神经末梢,严重腐蚀群众的思想,污染良好的政治风气,若不能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提出整治措施,以抓铁有痕、踏石有印的工作作风严格落实,小腐败终将变为大祸害。因此,深入剖析“微腐败”的形成原因,探讨其治理路径,对于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的战略目标

4、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一、“微腐败”的内涵及特点(一)“微腐败”的内涵相对于宏观层面的统治阶级,权力更多表现在微观层面,是一个渗透人类生活各方面的关系网络2189-193。“微腐败”是指在工作中出现的轻微、隐蔽的腐败现象。“微腐败”与腐败并无本质区别,都指权力异化,其区别在于程度较轻、危害较小、不易被察觉或群众感受并不强烈。“微腐败”通常可理解为干部利用“微权力”为自己或他人谋取金额、数量较少的私利。(二)“微腐败”的特点及危害在权力运行过程,得益于各种包装手段,“微腐败”表现出隐蔽性、迷惑性、微小性、涉及领域广等特点,行为往往被视而不见甚至被合理化。一是隐蔽性强。在透明度不高的组织内,如果领

5、导者对“微腐败”行为持认可或不明确反对态度,甚至参与并维持着“微腐败”的正常运转规则,利用职权为自身谋私利,在某种程度上,“微腐败”就会避影敛迹。如2016年至2019年,广州市荔湾区逢源街何家祠社区党委原书记黄某利用代管社068区“三无”孤寡老人低保金账户的职务便利,分批多次,将共计6.5万多元的低保金转到自己的银行账户,用于偿还个人债务3,这一行为持续三年才被发现,可见其隐蔽性强。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这类“微腐败”是与民争利的行为,令群众深恶痛绝,严重损害党在基层的执政根基,影响基层治理成效。二是迷惑性极大。“微腐败”裹着人情往来的“外衣”,不易与正常社交礼节相区分。通过人情包装,“微权力”对

6、群众思想起到一定程度的麻痹作用,使腐败行为合理化。如一些干部认为逢年过节收点礼品、下基层调查研究接受下级“接待”是人之常情,无伤大雅,这种思想及行为实则为腐败行为的产生埋下隐患。若对这种行为听之任之,基层干部队伍将上行下效,潜规则、不正之风将扩大蔓延,党风政风社风就会每况愈下。三是微小性。相较于“大腐败”而言,“微腐败”似乎微不足道,因为数额极小,当事人对此存在侥幸心理,缺乏警觉。如2018年,时任云南省临沧市永德县某村委会主任郭某以申报低保办公费名义向45户涉及危旧房改造的低保户收取费用,每户50元,共收取2250元4。涉案金额看似微小,实则反映了基层干部滥用手中权力的本质。“微腐败”既是“

7、大贪巨腐”的开端,也是基层党员干部腐蚀堕落的“温床”,对“微腐败”纵容姑息,就会产生“一窗不补,百窗必破”的“破窗效应”。四是涉及领域广。“微腐败”虽“轻微”,却易发多发、量大面广、形式多样,涉及社会生活各个领域。一些公职人员利用工作之便,把为人民服务的权力当作“摇钱树”,在落实惠民政策的过程中存在欺上瞒下、惠民资金“惠官不惠民”、“不跑不送不给办”等问题,致使脱贫攻坚、教育医疗、就业社保,生态环境等领域频频出现“微腐败”行为,如,甘肃省张掖市肃南县某小学校长李某与学校总务主任托某虚列支出,累计套取学生营养餐补助13013元,设立“小金库”3;又如,2015年9月,广西平乐县一村党支部书记卢某

8、在组织实施香猪养殖扶贫项目中,通过编造虚假发放表、截留猪苗等方式,违规获利,收受猪苗出售人“好处费”0.47万元、收受村屯绿化建设项目承包人“好处费”0.7万元5。虽涉案金额不大,但“微腐败”体现的是“小权力”背后的“大任性”。这种行为啃食的是群众的获得感,严重侵害群众利益,严重伤害群众感情。若群众依此来评价党和政府,则会严重影响党和政府在群众心中的形象,降低党和政府的公信力,破坏党群干群关系。因此,坚持不懈整治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实践课题。二、“微腐败”行为的生成机制“微腐败”行为巧隐形、悄侵占,劫公利、济私利,于无形中侵蚀党的执政根基。治理“微腐败”

9、问题需探究其生成机制。(一)法律不完备为“微腐败”的滋生创造空间“微腐败”多因微权力失控、干部纪法观念淡薄、特权思想严重以及权力配置不合理引起,使得“微腐败”有机可乘。法律乃治国之重器,没有法律约束的权力必然导致被滥用。“微腐败”的滋生与现行法治体系的不完善有很大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将三万元作为挪用公款罪的起刑点。因“微腐败”行为涉案金额较小,现行法律制度难以对其进行明确的定罪量刑,使一些领导干部有钻空子的侥幸心理,在利益驱使下,思想上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一步步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二)“圈子”文化为“微腐败”的滋生提供温床腐败在一定程度上可视为一种文化现象。“圈子文化”既是传统社会的交

10、往方式,也是现代生活的一种交际形式。官本位价值观念及中国传统人情文化的影响是“微腐败”行为产生的文化归因。国人常将经营人情关系看作投资,期待日后能以某种方式获得回报,这种人情文化在我国社会扎根深厚,一时难以破除6。随着“圈子文化”向政治领域渗透,这种极具凝聚力和排他性的“小圈子”在人情关系掩护下极易形成利益共同体,为“微腐败”行为的产生提供“温床”。(三)价值观扭曲为“微腐败”的蔓延注入催化剂价值观扭曲是“微腐败”行为产生的催化剂。部分公职人员特权意识严重、党性意识淡薄,将职069责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他们认为“微腐败”行为不易被检察机关觉察,陷入“小微权力”寻租怪圈,用手中的微权力去交

11、换财物或财产性利益,或用手中的微权力压制群众来满足自己的利益。这些腐败行为和不良风气通过“固化”扭曲的价值观驱动着“微腐败”行为的滋生和蔓延。三、“微腐败”的治理路径“微腐败”的主体多是“芝麻小官”,其工作直接面向群众,与群众的工作、生活密切相关,“微腐败”势必产生“破窗效应”,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对党风廉政建设造成阻滞。“微腐败”治理是反腐倡廉征程的“最后一公里”,要多方施策,实现治理效果最大化。(一)加强制度建设,筑牢拒腐防变屏障法制建设是反腐败的根本方式,要加强制度建设,形成一套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和反腐败法律体系,扎牢“不能腐”的笼子,且要增强制度刚性,防止破窗效应,把遵规守纪内化为党

12、员、干部的思想自觉和政治自觉。廉洁既要靠外源性制度约束,也要靠内源性文化自觉,要加强制度建设和廉洁文化建设,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基础性工程,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坚实屏障”。一是丰富廉洁教育内容。首先要加强法制教育。可邀请知名专家给干部上廉洁文化课,让干部通过学习提高法制观念,增强拒腐防变的思想定力,自觉坚守廉洁自律的底线。廉洁教育不能搞“一刀切”,应根据干部的思想状况和岗位要求,按岗施教、因人施教。其次要强化警示教育。反面案例是“最好的教科书”,近年来,各级纪委监委积极整合各类警示教育资源,通过组织“近距离”旁听庭审、开展“对症式”纪法宣讲、制作“案中人”警示教育片等方式,全方位、

13、多层次开展警示教育,持续放大典型案件的警示、震慑效应,推动警示教育靶向施策、常态长效。二是创新廉政教育形式。首先应针对“微腐败”的特点,借助各种媒体的传播优势,实现廉政教育的全覆盖。可通过报刊、电视等传统媒体及微博、微信、抖音短视频等新媒体平台开展全方位、全时段、多角度的廉政教育,使“大节不可失、小节不可纵”的思想深入人心,潜移默化地让领导干部自觉筑牢拒腐防线。其次可采用领导干部读书会、民主生活会等形式,集中进行廉洁教育。可利用考察调研、走访座谈等方式,对干部进行日常廉政教育,让干部守好廉洁底线,做到越轨的事坚决不干、出格的忙坚决不帮、徇私的绿灯坚决不开。最后应打造廉洁教育的区域性品牌,从正面

14、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从反面进行案例警示,剖析“微腐败”典型案例,开展以案明纪、以案说法警示教育,教育党员干部认清“微腐败”的本质和危害,自觉做好政治生态的“护林员”7。(二)加大惩处力度,强化纪律约束反腐必须严纪律。要坚守纪律底线,以纪律为尺,重点检查领导干部的纪律执行情况,紧盯“微权力”,预防“微腐败”,严惩“微腐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一是强化纪律约束。反腐败的核心是制约和监督权力,用立法约束权力,才能使权力规范运行,在法律框架下查处腐败,才能使反腐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针对“微腐败”难以遏制的情况,必须强化纪律约束,一旦发现干部存在“微腐败”行为,就要追究到底,不能让党纪党规成为

15、“一纸空文”,要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抵制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二是加大严查严惩力度。应将反微腐败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加大严查严惩力度。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事项要进行定期普查,对干部作风问题进行常态化督查,对违法违纪违规问题一律重点严查。对于“微腐败”行为坚持露头就打,充分发挥不敢腐的震慑作用。还应完善和规范微腐败责任追究工作,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典型问题通报制度,以问责常态化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严格执行党的纪律。三是利用自媒体的力量制造舆论。要充分发挥舆论的力量,一方面,彰显党和国家猛药去疴、壮士断腕的反腐败决心和勇气;另一方面,要在激浊扬清、扶正祛邪中重塑社会价值观。二

16、者相互融合、相互作用。具体而言,可在媒体上对各种070“微腐败”行为进行披露,警示各级领导干部。针对典型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应广泛开展以案示警、以案促改、以案促教活动,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引导干部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强化不能腐的约束。(三)健全监督机制,拓宽监督渠道加强监督是党的作风建设的内在要求,若权力得不到监督,极易导致权力被滥用。预防“微腐败”应把监督贯穿权力运行全过程,对苗头性,倾向性、隐蔽性问题,及时敲打、及时纠正,引导领导干部扣好廉洁从政的“第一颗扣子”。“微腐败”具有隐蔽性、迷惑性等特点,因此要构建多元监督体系,把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紧密结合,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一是夯实“责任

17、关”,推动管党治党压力全面传导。坚持“主责在党委、关键在压力传导、落实在基层一线”思维,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落实体系。一方面,要严把考核关,探索实施“清单+提示+督导+问责”的工作推进机制,运用约谈、诫勉、述责述廉等多种形式,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另一方面,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主责主业,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充分运用批评教育、警示教育、约谈函询、诫勉谈话等多种方式开展监督执纪,把压力传导到每个“神经末梢”8。二是尊重群众的主体地位,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要畅通线上线下的群众监督渠道,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群众的监督水平,让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得到充分保障。要完善信访制度,一方

18、面,为群众举报领导干部的“微腐败”行为畅通渠道;另一方面,为政府收集民情民意提供途径。对于人民群众反映的“微腐败”问题,应及时启动调查程序,坚决查处领导干部执纪违法、失职失责行为,最大限度地维护群众利益,三是形成良好的舆论监督氛围。舆论监督是社会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建立社会监督常态化机制,打造“互联网+”反腐败工作模式,拓宽群众参与反腐工作的渠道,引导公众理性、有序举报。还应在全社会培育舆论监督的土壤和环境,从制度、法律方面保障舆论监督有法可依,有序引导公民、社会组织参与舆论监督,形成舆论监督的氛围。完善网络舆情的收集、研判、处置机制,对网络舆情进行有效引导、分流和承接,做到迅速行动、果断处理、科学应对,打造功能强大的舆论反腐平台,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参考文献:1习近平.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6年1月12日)N.人民日报,2016-05-03(2).2米歇尔 福柯.必须保卫社会M.钱翰,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3深入整治微腐败EB/OL.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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