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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送礼品代扣代缴个税的会计处理
在上一篇文章中提到,企业在促销展业中赠送礼品区分不同情况确定是否代扣代缴个人所得说,对于需要代扣代缴个税的礼品赠送,会计处理是怎样的呢?
一、理论处理:
根据不同情况,计入销售费用(如广告宣传)、管理费用(公关支出)等。
例如:某乳业公司(一般纳税人)在母亲节期间,为树立品牌形象,开展了赠送奶粉活动,活动期间共赠送奶粉6 000箱,每箱市场价格为105元,实际成本60元。
会计处理:
(1)结转成本:
借:销售费用 467100
贷:库存商品 36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07100
(2)计提个人所得税,收到款项并交税:
借:其他应收款 12600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12600
借:银行存款 12600
贷:其他应收款 12600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12600
贷:银行存款 12600
实际操作
在实际工作中,赠送礼品的个人所得税,往往不可能向礼品接受者收取,故代缴的个税实际上还是由赠送礼品的单位承担,礼品的价值也就成为税后所得。会计处理的原则是代缴的个税随礼品本身所计入的会计科目入账。
上述例子的会计处理就变成:
(1)结转成本:
借:销售费用 467100
贷:库存商品 36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07 100
(2)计提个人所得税
借:销售费用 12600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2600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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