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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籍顾问业绩考核办法
第一条 对会籍顾问的业绩进行考核目的是激励每一位会籍顾问,充分发挥自己的潜能,提高销售量,完成销售目标。
第二条 业绩考核的范围是运营部所有会籍顾问。
第三条 业绩考核的原则是:公平公正,易于理解和操作,完整;奖优罚劣,奖勤罚懒;奖为主,惩为辅。
第四条 考核办法分为两大部分:
(一)月收入方面考核
1、基本工资
2、销售量目标考核
(1)业绩提成
(2)超额提成
(3)超额奖励
3、管理目标考核
业绩奖金
(二)年终分红与晋升奖惩方面考核
注:会籍顾问收入=基本工资+70%(业绩提成+超额提成)+超额奖励+年终分红
第五条 会籍顾问的基本工资:
(一)试用期销售人员工资
1、试用期:一个月—三个月
2、基本工资:1200元/月
3、转正:(1)可提前转正;(2)可顺延转正时间至3个月
4、下岗:试用期从开始至延长期结束,任何时间试用人员均可责令下岗。
说明:试用期间鼓励新进人员提前转正,这也是对新进人员的一种奖励;随时下岗与顺延试用期是一种反向激励,让新进人员也有一定的压力感;试用期间可没有硬性销售指标,但可以规定考核项目,据销售情况可以给予一定的业绩提成奖。
(二)星级销售人员薪资
1、一星级:1500元/月
2、二星级:1600元/月
3、三星级:1700元/月
4、四星级:1800元/月
5、五星级:1900元/月
说明:给销售人员分级的目的是(1)留有薪资提升的空间;(2)级别是能力的体现,增加销售人员的荣誉感;(3)有的销售人员专业水平很高,业绩突出,但不善于管理,只可单兵做战;(4)定级的标准一定要合理、公正,否则会出现负作用。
第六条 销售人员主要以销售量目标完成程度进行考核:
(一)业绩提成
目标完成率在20%(含)以下无提成,20%—40%(含)之间可有1%提成,40%—60%(含)之间可有2%提成,60%—70%(含)之间可有6%提成,70%—80%(含)之间可有7%提成,80%—90%(含)之间可有8%提成,,90%—100%(含)之间可有9%提成。
例:当月销售目标为6万元实际销售42000元,目标完成率70%,业绩为42000元。
提成金额=42000元×6%=2520元
(二)超额提成
1、销售目标完成率100%以上部分,享有11%的提成。
2、例:当月销售目标为6万元实际销售72000元,目标完成率120%,业绩为72000元。
超额提成=(72000元-60000元)×11%=1320元
(三)超额奖励
当日销售业绩达到5000元奖励30元,当日销售业绩达到8000元奖励50元,当日业绩达到1万元奖励80元。
(四)业绩提成和超额提成的总金额的70%发给销售人员,30%留作管理目标考核。
例:销售量目标考核后的提成额为70%×(2520+1320)=2688元
第八条 销售业绩评价销售人员的重要指标,但不是唯一指标,还必须以管理的目标来进行考核,否则,销售人员只顾眼前利益,而忽视了将来的发展。有些销售活动虽不能直接实现销售收入,但对将来的销售工作影响很大,因此有必要以其它指标来进行考核。
(一)管理目标项目与对应考核最高分
1、服从上级领导 10分
2、业绩达成情况 30分
3、市场信息收集与反馈 5分
4、会员档案建立程度 5分
5、外宣完成情况 10分
6、现有会员反馈情况 5分
7、合理化建议 5分
8、客户投诉情况 10分
9、出勤情况 10分
10、业务知识技能 10分
注:管理目标考核总分为100分。
(二)管理目标每月进行考核,得分分为三个档次
1、60分(含)以下 30%全扣
2、60分—80分(含) 50%下发
3、80分—100分 100%全发
例如:销售人员得分为70分,则业绩奖金=50%×2688=1344元
第九条 年终分红与晋升奖惩方面考核。
(一)奖惩架构
1、奖励:
(1)记功
(2)记大功
2、惩罚:
(1)记过
(2)记大过
(3)撤职
(4)开除
3、(1)全年度累计三小功=一大功
(2)全年度累计三小过=一大过
(3)功过相抵:例一功抵一过,一大功抵一大过
(4)全年度累计三大过者解雇
(5)A、记功一次加当月考核3分
B、记大功一次加当月考核9分
C、记过一次扣当月考核3分
D、记大过一次扣当月考核9分
(二)奖励办法
1、提供公司“合理化建议”,而为公司采用,即记功一次。
2、该“合理化建议”一年内使公司获利10万元以上者,再记大功一次,另外再给予重奖。
3、开拓“新地区”、“新客户”,成绩卓著者,记功一次。
4、达成上半年销售目标者,记功一次。
5、达成全年度销售目标者,记功一次。
6、超越年度销售目标20%(含)以上者,记功一次。
7、其他表现优异者,得视贡献程度予以奖励。
(三)惩罚方面
1、挪用公款者,一律开除。公司并循法律途径向保证人追踪。
2、倒卖客户资料者一经发现直接开除。
3、与客户串通沟结者,一经查证属实,一律开除。
4、凡利用公务外出时,无故不执行任务者(含:上班时间不许喝酒),一经查证属实,以旷职处理(按日不发给薪资),并记大过一次。
5、挑拨公司与员工的感情,或泄漏职务机密者,一经查证属实,记大过一次,情况严重者开除。
6、外出活动记录表内容失实三次者,记过一次。
7、涉足职业赌场或与客户赌博者,记大过一次。
8、上半年销售未达销售目标的50%者,记过一次。
9、全年度销售未达销售目标的50%者,记过一次。
10、与员工打架或者与顾客发生口角者,无论对错,记过一次。
11、其它给公司或产品形象造成负面影响者,视影响程度予以惩罚。
(四)奖惩办法的加分或扣分也按月度进行
(五)年度内考核的累计加分:
1、销售目标达成率:
当月达成率100%及以上 加25分
90%-100%(含) 加20分
80%-90%(含) 加15分
70%-80%(含) 加10分
60%-70%(含) 加5分
2、当年内有记功和记过者相应加减分
说明:公司于当年12月核算每一位会籍顾问该年度考核得分;会籍顾问该年度元月—12月考核总分之和为最终年终分红之依据。
(六)销售人员的考核由业务主管评分,业务主管的考核由总经理评审。会籍顾问该年度考核得分将作为发放年终分红,评星级销售人员和晋升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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