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XX 金融公司内控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XX金融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管理,保障公司经营管理的安全性和财务信息的真实性,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实现公司治理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XX金融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是为防范经营风险,保护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促进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实施而制定的各种业务操作程序、管理方法与控制措施的总称。第三条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益及效率;(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四)确保公司
2、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第四条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原则:(一)内部控制涵盖公司内部的各项经济业务、各个部门和各个岗位,并针对业务处理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将内部控制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二)内部控制符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的实际情况,要求全体员工必须遵照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拥有超越内部控制的权力;(三)内部控制保证公司机构、岗位及其职责权限的合理设置和分工,坚持不兼容职务相互分离,确保不同机构和岗位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第二章 公司概况第五条 公司基本情况公司名称: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成立日期: 注册资本: 住所:
3、所属行业:经营范围:主营产品服务: 邮编:电话号码:网站:公司简介:第六条 公司使命、愿景、核心价值观(一)公司使命:(二)公司愿景:(三)公司核心价值观:第七条 战略目标、战略范围公司战略目标:坚持安全、稳健、透明化的经营理念,重视品牌打造,保持资产端优势的同时,寻求更多稳健的资产来源,为投资者提供更专业化的服务,成为行业中的重要平台。公司战略范围:把握优质资产端作为核心竞争力,注重提升用户体验,专注供应链金融,立足广东,服务全国,在合法合规的基础上稳步发展。 第八条 公司架构第三章 公司业务第九条 商业模式及主要产品(一) 商业模式(二) 主要产品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公司不设董事会,
4、设执行董事一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执行董事任期为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第十一条 公司设总经理,由
5、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总经理对执行董事以及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决定;(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股东会、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第十二条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监事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
6、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执行董事不履行本章程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六)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第十三条 内部控制是公司为防范经营风险,保护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促进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实施而制定的各种业务操作程序和管理方法。内部控制具体职责为: 执行董事:全面负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实施和完善,定期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效果评估。总经
7、理:全面落实和推进内部控制制度相关规定的执行;检查公司职能部门制定、实施和完善各自专业系统的风险管理和控制制度的情况。业务:全面负责制定、实施和完善业务控制制度,结合外部环境对公司业务发展方向进行全面检查和效果评估。风控: 全面负责制定、实施和完善风险控制制度,对公司经营项目及对外经营活动进行风险把控、风险评估及有效规避。财务:全面负责制定、实施和完善财务系统和控制制度,检查公司财务风险及有效规避和效果评估。人力资源:全面负责制定、实施和完善人力资源管理控制制度,对公司人事环境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技术: 全面负责制定、实施、完善技术相关控制制度,对公司项目设计研发缺陷情况进行检查、维护、技术分
8、析及效果评估。运营:全面负责制定、实施、完善运营相关控制制度,对公司项目运营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数据分析和效果评估。第十四条 公司不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内部审计职责由法律合规中心兼任。其职责为: (一)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进行检查监督;(二)对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情况迸行检查监督;(三)对公司对外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进行检查监督;(四)对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五)对公司的经济资料及反映财务收支的相关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检查监督;(六)对执行实施公司各项经营目标的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检查及评价;(七)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
9、检查监督;(八)对检查、评估发现的内控控制缺陷及异常情况采用有效程序和方法进行处理。第五章 职能部门第十五条 总裁办作为公司决策层的参谋单位,经营层的执行单位,在企业中承担着承上启下的作用。其主要职责为:(一) 负责公司战略目标、战略规划及经营目标、方针、策略的制定、实施及完善;(二) 制定公司发展策略,建立经营风险管理制度,把控公司项目风险,推动公司金融产品合规化及运营系统的安全和稳定性;(三)根据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布局资产端,把控资产端质量;(四)负责督促、考核和协调各职能部门的工作开展;(五)以创新、开放、以人为本的理念打造富有持续战斗力、专业高效的团队。第十六条 金融中心作为公司的风险控
10、制部门,在公司中承担着业务开展及风险把控的作用,其主要职责为:(一)研发创新合规的金融产品及衍生品;推动公司金融中心的合规管理;(二)对公司的授信管理进行统一规划及管控;搭建适合公司发展的风险控制管理系统,提前预判、识别、规避风险;(三)制定合规方案,推动公司金融产品合规化,缩短公司业务与相关监管部门要求的差距;(四)优化资产端贷前、贷中、贷后风险审核流程,降低项目资金风险及坏账率;(五)负责开拓公司的金融产品市场,制定市场营销方案并组织实施;(六)根据公司产品特点,开发挖掘潜在客户及合作机构,通过商务谈判促进后续合作。第十七条 互联网中心是公司的核心部门,肩负着研制、开发新产品,完善产品功能
11、等任务。其主要职责为:(一)负责公司产品研发设计,项目的系统开发管理,确保系统平稳运营;(二)负责产品数据运营,策划产品营销方案,推动产品交易数额;(三)根据营销策略,开拓营销渠道,促进金融产品广告市场投放,拉动用户投资量;(四)平台品牌建设;维护各媒体机构关系,通过媒体机构宣传公司品牌形象;(五)公司网站、APP、公众号运营管理,维护公司对外品牌形象,增强品牌曝光度。第十八条 客权中心作为公司联系客户的纽带,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后继服务使双方在合作中和谐共赢。其职责为:(一)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并结合市场动态,不断改进升级用户体验系统;(二)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为公司客户提供超五星的用户体验; (
12、三)配合公司项目营销,不断促进新用户及激活老用户投入,提升产品成交交易额。第十九条 法律合规中心是公司统一处理企业法律事务的法律风险机构。其主要职责为:(一)负责法律文书及经济合同设计、起草及审核;(二)为公司项目提供法律支持及供法律意见;(三)负责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为公司获取诸多的高标注册证;(四)负责金融中心的法律培训工作,提升金融中心人员法律知识,增强风险把控能力;(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审核及防范公司项目运营中的法律风险;(六)负责公司内部审计职责。第二十条 综合管理中心为公司的业务发展需求,提供强有力的后端支持,共分为三个模块:(一)财务支持; 1.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为
13、公司提供专业的财务支持及意见;2.搭建适合公司发展的财务管理体系,识别财务风险并合理规避;促进公司财务合规健康发展。(二)人力资源支持:1.为公司重大决策提供人力资源支持与意见;2.根据公司发展需求,建设人才阶梯;组建富有持续战斗力、专业高效的团队;3.搭建人力资源管理相关制度,促进管理规划化。(三)行政支持1.负责公司办公日常管理及对外接待工作;2.搭建企业文化建设,增强员工对公司的归属感;3.协助各部门相关工作运行,提供相应行政支持。 第六章 信息披露管理第二十一条 公司信息披露遵循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信息披露的责任明确到人,确保执行董事能及时知悉公司各类信息并及时、
14、准确、完整地对外披露。(一)公司执行董事是信息披露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二)公司执行董事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经执行董事授权,总经理可以以公司的名义披露信息; (四)公司的信息披露事项由总经理负责。负责协调和组织公司信息披露事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五)为掌握公司日常经营情况,保证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公司相关部门应当及时与总经理沟通反馈日常经营情况,由总经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决定需要具体披露事宜;(六)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它因工作关系接触到应披露信息的工作人员,在信息未正式公开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 (七)当有关尚未披露的信息难以保密,或者已经泄露,公司应当立即将该信息予以披露。第七章 附则第二十二条 公司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业务进行日常核算,并在财务报表细分项目中正确列报。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公司章程、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日后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相抵触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自执行董事审议通过后实施,修订时亦同。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执行董事负责解释。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