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娇子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职 责 类
一、校长职责
全面负责学校后勤财务管理工作,坚持勤俭办学方针,努力改善办学条件,引导后勤人员树立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思想,管理好学校校舍、设备和经费;严厉财经纪律,努力增收节支,对学校财务开支进行审批检查。
二、总务主任职责
在校长领导下,协助校长分管学校后勤财务工作,是学校后勤财务工作重要负责人和责任者。
1、协助校长制定各项后勤管理制度并贯彻执行,制定学校后勤工作计划。
2、负责学校财务管理。遵照勤俭办学原则,尽量地运用好有限经费;审核票据;编制学校经费预算,科学使用经费。
3、负责学校财产管理。根据教学等方面需要,合理添置、使用和保管学校财产,充足发挥其效益。
4、负责学校校园建设和校舍管理。根据学校实际状况,对校园建设进行科学规划,进行校舍建设、使用和维修。搞好绿化、美化,保持校园整洁,为师生发明良好工作、学习环境。
5、负责学校食堂管理工作。
6、搞好学校师生员工生活福利工作,解除师生员工后顾之忧。
7、负责对学校后勤工作人员管理。加强政治思想教育,提高后勤队伍素质,使之树立起服务育人观念。
8、负责学校退休教师工作,组织安排退休教师活动,及时慰问生病老教师和去世教师家眷。
8、有计划地征讨教职工对后勤工作意见,及时向校长汇报工作,常常向校务委员会汇报后勤工作状况,认真听取校务委员会组员意见。
三、出纳员职责
1、统一负责管理学校现金收付工作。严格遵守财政纪律。认真学习并熟悉财务制度,切实按照财务制度和原则办理各项收付报销手续。按照规定,该收收,该付付,受理报销单据,应予严格审查。如发现凭证不实,手续不全,耐心解释,加以拒付。
2、详细负责学校原始凭证报销、搜集、分类、汇总、传递等工作。
3、认真把关,严格审查原始凭证,以合法、真实原始凭证为收入和支付根据,所有支出必须有经办人、证明人、物品验收人等签字,发票要素必须齐全,对不符合制度和规定经济业务,不予报销,未经审核同意不得办理支付。
4、及时登账,及时登记现金及银行日志帐,做到日清月结,及时将财务凭证、资料等转交报账员和县教委核算中心,及时将镇教育管理中心和县教委核算中心资料、规定转交学校校长、分管副校长,不能迟延。
5、妥善保管好现金、支票等,银行日志帐及现金日志账不能出现赤字。不得以白条子抵充现金,也不得坐支现金。
6、严格掌握库存现金限额和现金使用范围,严格空白支票和票据管理,银行印鉴分人保管,保证资金安全。
7、准时发放工资,认真做好多种津贴,奖金等发放工作。
8、做好各项代付款项和水电收付工作,做好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
9、服从学校统一安排,完毕学校交办其他事务。
四、保管员职责
1、树立爱校如家和为教育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思想。
2、负责全校教学用品、办公用品、生活用品、维修材料等物品保管工作。
3、做好物资出库、入库验收登记手续。物资入库一律开箱开包点数、验收质量,逐项入库登记,及时发放办公用品、教材、作业本、生活用品、维修材料、打扫工具、桌凳等,对库存物资要按规定建立帐本,与出纳配合定期盘点对帐,做到账物相符账账相符。
4、物品报损报废,必须得到领导同意。
5、勤俭节省,细心保管,防止积压、挥霍、损坏、被窃,作到物尽其用,使用合理。做好保养工作。
6、常常检查各班课凳桌、门窗、玻璃、黑板及一切公物保管状况,并做好检查登记,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7、做好防盗、防霉、防火等物品安全工作,搞好库房卫生。
8、服从学校统一安排,完毕学校交办其他事务。
制 度 类
一、预算管理制度
1、每年初由学校按财政预算规定和口径编制收支预算,交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同意后组织实行。
2、学校必须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原则,学校应当自求平衡,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3、学校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假如国家有关政策或事业计划以及收入项目有较大调整,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确需调整时,可以报请主管部门调整预算。收入预算调整后,对应调增或者调减支出预算。
4、按照区教育局规定学校用款应于每月末按照年初批复计划申报下月用款计划,严禁超预算开支。
二、收费管理制度
1、 必须严格按文献规定收费,严禁私自扩大收费范围、增长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原则。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严禁任何部门向学校非法收取或者摊派费用。
2.按照成教计〔〕49号规定收取托管费62元/生·期(学生自愿),学校除上述规定外,严禁再向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3、学校可以向自愿在学校就餐学生按照成本收取伙食费,举行食堂严禁以营利为目。学校要加强对伙食费使用和管理,不得挪用、克扣学生伙食费,违者将受重处。学校可拒绝任何单位和个人向学校摊派集中就餐。
4、严禁通过举行各类提高班、补习班、专长班、竞赛班、优质班等方式变相收费。严禁向学生收取“保险费”、“托管费”、“外教费”、“补课费以及与入学挂勾“捐资助学费”,等等。
5、学校必须在每期期末将代收费开支状况向学生如实结算。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坚持“多退少不补”原则。
6、加强学校收费管理,学校按规定向学生收取费用时,必须向每个学生开具合法收据,在收据上注明收费项目及原则;严禁收费不开收据,如学校不开收据,学生有权拒交;收费根据、收费项目、收费原则等状况应按规定进行公告。
三、收入管理制度
1、学校各项收入包括教育经费拨款、事业收入、勤工俭学收入、拨入专款和其他收入等所有纳入学校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2、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和“票款分离”管理规定,收费时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票据。
3、学校各项收费要严格执行边收边缴,先缴后支,审批使用原则。
4、按照区教育局规定学校收取多种费用都由各银行代收,并由银行出具票据存入。学校代收代管各项往来资金,所有进入区结算中心,作为代管资金管理,但应与收费收入分开。严禁坐收坐支,私设小金库,严禁将学校收入户钱直接转学校支出户。
四、支出管理制度
1、学校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开支范围及开支原则,精打细算,厉行节省。
2、加强对支出管理,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替代。
3、按照区教育局规定,学校所有支出实行报账制。出纳员详细负责学校原始凭证报销、搜集、分类、汇总、传递以及资金收支等工作。
4、严格开支审批手续和审批程序。采买用品除教学中必备办公用品外,其他各学科需用物品由该科教师向分管领导申请(填写申请表写清事由)并得到同意后方可购置。领用多种用品要登记、签名,并阐明用途,做好明细。所有支出必须有经办人、证明人、物品验收人等签字,发票要素齐全后交分管签字审批,最终由校长审核同意后方能报销;对不符合制度和规定经济业务,不予报销,未经审核同意不得办理支付。
5、严格控制学校公用经费支出范围。公用经费是指保证中小学正常运转,在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等方面开支费用,包括免杂费补助和财政安排公用经费。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试验实习、文体活动、水电、降温、交通差旅、邮电、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平常维修等。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债务等方面开支。
教师培训费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5%安排,用于教师按照学校年度培训计划参与培训所需差旅费、伙食补助费、资料和住宿费等开支。
6、学校要坚持量入为出,以收定支,严禁超财力支出。各类支出严格执行规定,严格控制接待费、会议费、租车费,凡接待、租车必须请示分管领导同意并经校长同意;严格奖金、津补助发放。
7、除工资发放、政府采购、基建维修支出按规定程序审批外,其他支出凡一次性金额在5000元以上应通过行政会议纪要,凡一次性支出金额在10000元以上应报区教育局同意。
8、学校支出须使用合法票据。
五、现金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国务院颁布<<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在国家规定使用范围内合理使用现金。
2、大额支出1000元以上只能通过银行转账,不得付现金。
3、严格遵守库存现金限额规定。
六、票据管理制度
1、学校设票据管理员,由学校会计兼任。
2、票据管理员要建好领购台帐,及时向教育分中心申请领取票据,用后及时将票据分类汇总后上交。
3、严格票据使用、保管、核销,做到精确无误。
七、资产管理制度
学校固定资产是国家财产,是保证教育、教学工作,满足师生生活所必须物质基础。学校应加强对固定资产使用管理,充足发挥其作用。
1、管理和使用。
(1)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必须贯彻“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管用结合,合理调配,物尽其用”原则,充足发挥固定资产作用。
(2)八大室保管员负责财产台帐、总账、明细帐管理,做好固定资产验收保管、分发、使用、调拨、登记、维修工作,定期检查核算分管财产,随时记录财产变动状况,定期清查盘点,做到帐卡物相符。学校财产由学校统一调配使用,专用设备要专管专用,财产设备使用须有领用、借用、回罢手续。
(3)学校会计协同保管员一道管理学校资产帐务,建立财产物资辅助帐。
(4)各装备人员、班主任、办公室人员、全体教师要管理好各自保管及使用校产。班主任负责教室内学生桌椅、电教设备、讲桌等物品保管;办公室人员负责办公室电脑、办公桌椅、净水机等物品使用,在每学期初对各自负责校产进行登记和检查,保管人员签字确认,期末记录校产损坏状况,对人为损坏物品要进行赔偿。
(5)、学校教职工调离,必须在5日内办理公物和房屋偿还移交手续,经财产保管员签字后,学校行政才可办理调动手续。
(6)凡导致校产损失、被盗等照价赔赏,特殊校产加倍赔赏。
2、资产帐、册
(1)保管员应对固定资产建立财产登记清册,记录所分管财产品名、规格、数量、单价、价值等。
(2)必须做到帐册记录齐全,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3、固定资产减少鉴定、报批
(1)学校固定资产报废、报损和转让,应经学校校长同意。建筑物、宝贵设备报废、报损和转让,要经有关部门同意后予以核销。
(2)固定资产经鉴定不能使用且无使用价值时,应填写固定资产报损单,经学校校长同意方能报损,并作对应帐务处理。
(3)学校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对固定资产盘盈盘亏应当按规定程序及时处理。
(4)保管员要常常清点各室、各位教师保管校产,发现问题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
八、专题资金管理制度
1、严格做到专款专用。
2、严格按专题资金规定用途专题使用,不隐瞒、截留、挪用。
九、食堂财务管理制度
1、学校食堂是为师生服务单位,是学校一部分,其资产属学校所有。
2、食堂由学校统一管理,不以营利为目,应本着学生自愿、为师生服务原则,在保证食品卫生安全前提下,努力减少成本,提高伙食质量,让师生享有质优价廉服务。
3、食堂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按规定设置账目,账目公开清晰,定期向教职工公布。
4、食堂收入必须存入区结算中心帐户,不得坐收坐支,不得以个人存入折子户。
5、食堂大宗物品实行定点采购,采购时食堂负责人、出纳员应当参与,必要时分管行政要参与,供应商必须证件齐全,支出时规定供应商提供发票。
6、食堂保管员必须建好物资帐,定期对库存物资进行盘点,如实反应盈亏;分管领导要常常检查物资保管状况。
7、采购回物资保管员必须开箱开包及时验收入库,出入库必须办理手续。
8、食堂报销票据必须有售货人(要写明售货人姓名、住址)、采购人、验物人签字,分管领导审批,校长审核同意方可付款。
9、与食堂无关支出不得在食堂帐列支。
十、财务公开制度
1、建立民主理财、公开理财、科学理财财务管理机制,健全财经审查小组,定期审查学校财务。
2、实行校长监管、副校长分管、限额以上支出校务委员会决定财务管理制度。
3、学校要定期向财经审查小组和教职工汇报财务收支状况。
十一、内部牵制制度
为了在经济业务处理中查错防弊,以保证会计信息质量和学校财物安全完整,制定学校内部牵制制度。
1、凡波及款项和财物收付、结算及登记每一项经济业务处理过程,必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分工负责。
2、经费报销需有经办人、验收人(或证明人)签字,报分管领导审批,校长审核同意后才能办理。重大经济业务须经行政会研究决定。
3、财务印鉴必须有二人或二人以上分别保管。
4、实行财务公开、民主理财,增强学校财务工作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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