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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50∕T 1486-2023 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技术规范(重庆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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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ICS 35.240CCS L 67DB50重庆市地方标准DB50/T 14862023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技术规范2023-09-18 发布2023-12-18 实施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 布DB50/T 14862023I目次前言.II引言.III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与定义.14基本要求.24.1一般规定.24.2设计要求.24.3建设要求.35市级平台建设要求.45.1平台架构.45.2应用体系.75.3数据体系.115.4基础环境.146区(县)级平台建设要求.166.1平台架构.166.2应用体系.166.3数据体系.216.4基础环境.227管理要求.227.1管理

2、体系.237.2机制建设.237.3评估验收要求.237.4运行维护要求.23参考文献.25DB50/T 14862023II前言本文件按照 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重庆市江北区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提出。本文件由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归口并组织实施。本文件起草单位:重庆市江北区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重庆市江北区智慧城市管理中心)、重庆市市政信息中心、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万州区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重庆信科设

3、计有限公司、中煤科工集团重庆智慧城市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奉节县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重庆数字城市科技有限公司、重庆旦凡科技有限公司、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涪陵区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重庆市人工智能学会、重庆市铜梁区城市管理局、重庆市大足区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曾卿华、郑大海、谭力、易立、刘寓、宋到芾、唐前进、钟宇、毛业进、邓万里、杨展、郭璞、潘晓民、熊炳中、刘江、曹龙汉、刘航、冉丽娜、王亚、蒋廷婷、魏小东、鞠林林、徐琛雨、孙维、高兴友、刘原野、彭超、谭娅、李雪枫、罗书军、徐龑、周雯。DB50/T 14862023III引言为积极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城市管理科学化、精

4、细化、智能化水平的重要指示精神,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工作体系,规范市、区两级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和运行,推动城市运行管理手段、管理模式、管理理念创新,提升城市运行效率和风险防控水平,提高城市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促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制定重庆市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本规范)。本规范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给出的规则起草,根据 CJJ/T 312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技术标准的要求,经广泛调查研究,充分借鉴和吸收了重庆市江北区智慧城管信息化系统建设经验

5、,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内先进标准,结合重庆市渝城管局20216 号文件精神,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行编制,是重庆市智慧城管信息化系统建设的重要依据和参考指导。DB50/T 148620231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技术规范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的基本要求、市级平台建设要求、区(县)级平台建设要求和管理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市级平台和区(县)级平台设计、建设、运行、维护、验收和评价。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6、/T 20157信息技术软件维护GB/T 28181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B/T 28827.1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第 1 部分:通用要求GB/T 30428.1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第 1 部分:单元网格GB/T 30428.2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第 2 部分:管理部件和事件GB/T 30428.3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第 3 部分:地理编码GB/T 30428.6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第 6 部分:验收GB/T 30428.8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第 8 部分:立案、处置和结案GB/T 36625.2智慧城市数据融合第 2 部分:数据编码规范GB/T 39

7、477信息安全技术政务信息共享数据安全技术要求CJ/T 545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数据标准CJJ/T 103城市地理空间框架数据标准CJJ/T 106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技术规范CJJ/T 312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技术标准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urban operation management and services platform以城市运行管理“一网统管”为目标,以城市运行、管理、服务为主要内容,以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5G 移动通信等前沿技术为支撑,具有统筹协调、指挥调度、监测预警、监督考核和综合评价等功能的信息化平台。分为国家、

8、省级和市级三级平台。3.2责任主体subject of liabilitiesDB50/T 148620232因违反城市运行管理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技术规范,而承担管理、处置、执法、监督的权利义务相对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社会组织。智慧城管责任主体主要分为管理、处置、执法、监督四类责任主体。3.3扁平化管理flat management以智慧城市运行管理业务全流程为基础,利用 GIS 图层管理、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优化流程,实现案件自动采集、立案、派遣、核查、结案,减少环节流转时间,细化管理层级,对处置终端进行拓展和延伸,建立自上而下多层级、跨层级的新型管理模式,实现城市运行

9、管理问题的快速响应与高效处置。3.4虚拟私有云virtual private cloud云计算资源通过动态配置形成专用的网络服务,需要使用加密协议、隧道协议和其它安全程序支持。一个虚拟私有云在概念上类似于虚拟专用网(VPN),为弹性云服务器构建隔离的、用户自主配置和管理的虚拟网络环境,提升用户资源的安全性,简化用户的网络部署。4基本要求4.1一般规定4.1.1搭建市、区(县)联动的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构建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工作体系,增强城市运行管理统筹协调能力、为民服务能力,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服务水平,推动实现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4.1.2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宜基于 CIM(城市

10、信息模型)平台,实现对城市建筑和建设存量资产全面数字化、城市空间多层级三维可视化、融合关联数据使可视模型对象化、物联网和大数据结合使对象管理智能化,为城市建设、城市运行管理、公共服务、城市安全、应急指挥等领域应用提供支撑。4.2设计要求4.2.1技术框架建设市、区(县)两级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并通过电子政务外网等交换网络实现与国家平台联网,加强对全市城市运行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监督、综合评价。国家、市、区(县)三级平台逻辑关系如图 1 所示。DB50/T 148620233图 1国家、市、区(县)三级联动平台逻辑关系4.2.2设计原则平台建设应遵循结构化、规范化、模块化、集成化的实现方式

11、,应能适应系统运行、维护和扩展需要,并遵循以下原则:满足系统的可靠性、可维护性要求;满足系统的先进性、兼容性、可扩展性要求;满足系统的经济性、适用性要求。4.3建设要求4.3.1建设内容根据国家、市、区(县)三级平台的目标定位,市、区(县)两级平台建设内容应包括应用体系、数据体系、基础环境和管理体系等。4.3.2应用体系4.3.2.1市级平台市级平台应建设包括业务指导、监督检查、指挥协调、行业应用(市政设施、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城市供节水、城市管理执法)、综合评价、城市运行安全监管、公众服务等 11 个应用系统和 1 个运行维护系统。数据汇聚、数据交换等系统宜纳入城市运行管理大数据平台建设。4

12、.3.2.2区(县)级平台区(县)级平台建设应包括指挥协调、行业应用(市政设施、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城市管理执法)、综合评价、城市运行安全监管、数据汇聚、数据交换等 9 个应用系统和 1 个运行维护系统,其中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公众服务系统共享应用市级平台,指挥协调系统包括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 9 大DB50/T 148620234基础子系统,可深化拓展人员车辆定位管理子系统、移动处置子系统、部件动态更新子系统、视频资源管理子系统、智能视频分析融合子系统、案件智能分析、案件智能派遣、语音智能识别、流程机器人等拓展应用。可根据需求将区(县)级平台架构及功能拓展复用至街镇级。4.3.3数据体系4

13、.3.3.1总体要求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数据建设应符合 GB/T 36625.2、CJ/T 545、CJJ/T 312 相关要求。4.3.3.2市级平台市级平台综合性城市运行管理数据库应包括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地理空间、公共安全视频信息、部件事件监管、行业应用、相关行业、舆情、公众服务、城市运行安全监管、综合评价等数据建设内容。4.3.3.3区(县)级平台区(县)级平台综合性城市运行管理数据库应建立包括地理空间、公共安全视频信息、部件事件监管、行业应用、相关行业、舆情、城市运行安全监管、综合评价等数据建设内容。4.3.4基础环境应建设满足平台运行需求的信息化基础环境,包括网络环境,可扩展的软硬

14、件环境和有效防护的安全环境。5市级平台建设要求5.1平台架构5.1.1平台升级关系通过创新拓展、优化升级、扩容完善等方式,利用现有信息系统平台资源升级搭建市级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两者关系如图 2 所示。DB50/T 148620235图 2市级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升级对应关系图5.1.2技术架构遵循国家和重庆市政务信息化建设总体要求,创新应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4G/5G 等现代信息技术,以智慧城管政务云和大数据平台为基础底座,优化整合、升级完善应用体系建设,完成市级平台技术架构,实现基础设施的集约化、数据资源的共享化、行业管理的智能化、指挥协调的扁平化、公众服务的一体化。平台技术架构如

15、图 3 所示。DB50/T 148620236图 3市级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总体技术架构图5.1.3协作架构5.1.3.1概述市级平台应具备全市城市运行管理的统筹协调、监督指挥等功能,服务于群众对城市运行管理工作的问题诉求、生活需求、参与要求,实现与国家、区(县)级平台的三级联动。市级平台协作架构如图4 所示。DB50/T 148620237图 4市级平台协作架构图5.1.3.2纵向协作纵向协作应符合下列要求:a)全量汇聚区(县)级平台数据资源,实现业务协同、监督检查等联动运行;b)向社会服务单位、平台公司派遣其责任范围内的城市运行管理问题,督促其处置反馈并进行考核评价;c)接受市民咨询投诉、

16、解决公众关切问题,同时提供高效的便民服务;d)接受国家平台的业务指导、任务分派、舆情转办与监督检查等,向国家平台反馈工作情况、报送应急事件并实现数据交换。5.1.3.3横向协作纵向协作应符合下列要求:a)与市级大数据资源中心数据共享;b)与城市运行管理领域市级部门、市级社会服务部门(单位)建立协调机制,推动城市运行管理问题处置、构建城市运行长效管理机制。5.2应用体系DB50/T 1486202385.2.1业务指导系统5.2.1.1概述按权限共用国家平台业务指导系统的数据资源,搭建市级业务指导系统,市、区(县)两级平台共用。业务指导系统应包括政策法规、行业动态、经验交流、知识库等功能模块。5

17、.2.1.2政策法规应具备汇聚、共享和展示城市运行管理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标准规范等功能。5.2.1.3行业动态应具备汇聚、共享和展示地方城市运行管理机构设置、队伍建设、执法保障、信息化工作机制应用、改革进展、专项行动和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等功能。5.2.1.4经验交流应具备共享国家、其它省市和汇聚区(县)推送的城市运行管理经验、做法,以及通过平台向国家平台推送典型案例等功能。5.2.2监督检查系统5.2.2.1概述应构建“统筹布置、按责转办、重点督办、限时反馈”的闭环工作机制。监督检查系统应包括重点工作任务督办、应急管理、联网监督、巡查发现和数据填报等功能模块。5.2.2.2重点

18、工作任务督办应具备指挥派遣、工作反馈和监督通报等功能,具体要求如下:处置国家平台交办重点工作任务并回复督办信息;指挥派遣功能应能向下级平台布置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要求和完成时限;工作反馈功能应能接收下级平台按规定反馈工作进展和落实情况;监督通报功能应能显示工作任务进度、对即将逾期工作任务进行督办、对已逾期工作任务进行通报。5.2.2.3应急管理应包括视频调阅、监测预警、应急跟踪、应急预案管理等功能,宜在城市运行管理问题日常处置的基础上,增加应急处置模式和假日处置模式等功能。具体要求如下:a)视频调阅功能应能调阅市级平台城管移动视频监控数据及其它具备联网条件的视频监控资源,了解城市运行管理领域突发

19、应急事件现场实时情况;b)监测预警功能通过 CIM 基础平台、部件物联、视频监控等系统对全市重大安全风险点位及区域进行实时监测预警;c)应急跟踪功能应能跟踪地方对应急事件的处置过程和处置结果,并可跟踪督办;d)应急预案管理功能:市级平台能够对各区县影响公共安全的城市运行管理问题制定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应急启动级别和响应等级,应急预案包括人员操作预案和设备控制预案。在应急状态下,市级平台能够针对性的发布应急响应指令;e)应急处置模式应能够监测各区(县)影响公共安全的城市运行管理问题,协调相关责任单位;DB50/T 148620239f)假日处置模式应能够在此期间监测城管热点信息,调度假日城管业务各

20、项工作,分析假日城市运行管理情况,发布假日工作报告。5.2.2.4联网监督应具备查看市、区(县)级平台运行情况的功能。5.2.2.5巡查发现应具备查看市、区(县)级平台涉及巡查事项的问题发现、转办和处置情况的功能。5.2.2.6数据填报应具备填报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和城市管理执法等相关数据的功能。5.2.3公众服务系统应以城市运行管理大数据为支撑,建设全市资源统筹、市区共建共用,为群众提供关于城市运行管理的投诉、咨询及建议等服务。具体要求如下:a)统一公众服务应用应包含新闻推送、政务公开、问题投诉、公众活动、公厕引导、停车诱导、网上游园(VR、360 度全景、公园介绍等)、意见建议、志

21、愿者、城市绿植认养等定制化特色服务功能;b)公众服务载体渠道应包含公众服务号、公众类应用程序(APP)等“互联网+”载体、服务热线等,整合城市运行管理相关行业、部门面向公众服务的各类受理平台、热线,实现对非警情类城市运行管理事项的统一受理;c)公众服务系统受理的群众投诉、咨询及建议应通过智慧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进行交办、处置、核查、结案及回访等;d)应能为公众提供水、电、气、热等公共事业便民便企热线服务。5.2.4舆情监测系统5.2.4.1概述应具备城市运行管理相关的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环卫、城管执法、消防安全、施工管理、停车管理、大气污染等舆情采集、舆情督办、舆情分析和舆情报告等功能。5

22、.2.4.2舆情采集应支持动态采集公共网络信息平台和平面媒体涉及城市运行管理相关的舆情信息,并与国家平台转办舆情共同汇入市级平台指挥协调系统交办处置。5.2.4.3舆情督办应支持将监测到的重大负面舆情信息派遣下属区(县)级平台,并能跟踪督办、接收处置结果。5.2.4.4舆情分析应能够分析高发舆情类型、舆情发生区域,及特定时期的舆情趋势,并宜能够有针对性地强化事前预警、事中监督和事后处置。5.2.4.5舆情报告DB50/T 1486202310舆情报告功能应能够按日、月、季和年等周期生成舆情报告。5.2.5指挥协调系统应能够整合集成重庆市城市管理综合监管协调平台业务功能,应包括数字城管九大基础子

23、系统,应包括智能综合分析、运行监测、绩效评价、城管舆情处置等多个业务子系统。健全市级全业务流程,拓展城市运行管理问题纵向监督指挥、横向协同协作和专项统筹协调等能力,基于移动新媒体应用实现管理扁平化和服务全时化,满足城市运行“一网统管”的要求。5.2.6行业应用系统应包括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和城市管理执法等相应信息化应用系统,并符合下列规定:a)市政公用应包括道路、桥梁、隧道、供水、排水、供热、燃气、照明和管廊、停车管理等相应信息化应用系统;b)市容环卫应包括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垃圾分类、清扫保洁、公共厕所、门前三包、环卫设施、城市容貌和户外广告(招牌)等相应信息化应用系统;c)园林绿化

24、应括城市绿地管理、园林规划管理、园林绿化建设、园林绿化管护、城市公园、古树名木以及城市绿线管理等相应信息化应用系统;d)城市管理执法应包括执法队伍及人员管理、执法办案、执法监督、执法公示、执法培训考试、社会主体信用管理等相应信息化应用系统;e)可包括其他相应信息化应用系统,如防涝等。5.2.7城市运行安全监管系统宜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强化数字化、智能化应用,加强城市安全风险辨识和评估,对城市安全风险实现源头管控、过程监测、预报预警、应急处置和综合治理,提高城市安全韧性,保障城市运行安全监管有序。5.2.8综合评价系统5.2.8.1概述应包括评价指标管理、评价任务管理和评价结果生成等功能模块

25、。5.2.8.2评价指标管理应包括对“干净、整洁、有序、安全、群众满意”5 个方面评价的指标类别、指标名称、指标说明、指标权重等评价指标库数据的配置管理等功能模块。5.2.8.3评价任务管理应包括基于评价指标库生成评价任务、分发评价任务、现场评价以及回传评价结果等功能模块。评价维度应囊括图片、视频、文字等。5.2.8.4评价结果生成应包括基于评价指标数据和评价任务完成情况、按规定的评价周期生成评价结果的功能、评价结果可采用文字、图表等可视化表达方式。5.2.9应用维护系统DB50/T 1486202311应实现以下功能:a)具有基础数据资源管理、机构配置、人员配置、权限配置、流程配置、类别配置

26、、查询统计配置、表单配置、系统配置等功能模块;b)平台各子系统统一身份认证与单点登录(Single Sign On,SSO);c)各子系统独立的业务流程、工作表单、功能参数等可视化管理和维护。5.3数据体系5.3.1概述市级平台数据应包括业务指导、监督检查、监测分析、市级平台上报、综合评价和外部汇聚等数据,区县级平台城市基础数据,运行、管理、服务和综合评价等数据,可根据实际需要拓展数据内容。5.3.2数据体系结构数据体系建设应结合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工作需要,构建全域覆盖、全量汇聚的市级平台数据资源池,同时实现与国家、区(县)平台间数据交换。数据体系结构如图 5 所示。图 5 数据体系结构示意图5

27、.3.3综合性城市管理数据库建设DB50/T 14862023125.3.3.1业务指导数据应包括共享国家平台的城市运行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标准规范等数据,城市运行管理体制机制数据,城市运行管理典型案例、专项行动等数据。5.3.3.2监督检查数据应包括国家平台布置的重点工作任务、督办及反馈数据,市级平台向区(县)布置的重点工作任务、督办及反馈数据,及区(县)级平台报送的应急事件记录等数据。5.3.3.3公众诉求数据应包括重庆市 12345 政务服务热线、12319 城市管理服务热线、城市管理公众服务号、公众类应用程序(APP)、门户网站、市长信箱、阳光问政等渠道汇聚的市民咨

28、询投诉和建议类数据。数据内容应包括数据来源、服务分类、交办情况、处理情况、满意度等。5.3.3.4舆情监测数据应包括国家平台转办与市级平台舆情监测服务采集的全市城市运行管理相关的舆情数据。5.3.3.5综合评价数据应包括综合评价指标、评价过程数据及评价结果数据等。5.3.3.6城市运行管理基础数据应包括地理空间数据、城市信息模型和视频监控数据等。具体要求如下:a)地理空间数据应包括地理空间框架、单元网格、评价网格、管理部件、地理编码等,数据应符合 CJJ/T 103、GB/T 30428.1、GB/T 30428.2 和 GB/T 30428.3 等的规定;b)城市信息模型数据应包括时空基础数

29、据、资源调查数据、规划管控数据、工程建设项目数据、公共专题数据和物联感知数据等门类数据并应符合城市信息模型数据加工相关标准的规定;c)视频监控数据应包括整合共享的城市管理部门自建、区(县)城市运行管理相关委办局自建及公安部门统建等公共安全视频资源,并应符合 GB/T 28181 等标准规定。5.3.3.7城市管理部件事件数据应包括现有的全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运行产生的监管问题数据和统计类数据。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的监管问题数据应符合 GB/T 30428.2 的规定。统计类数据应包括区域、部件、网格、部门、人员以及问题来源、问题类别和问题状态等统计数据。5.3.3.8城市管理行业应用数据应包括市

30、政设施、市容环卫、园林绿化、供水节水和城市管理执法等行业数据。具体要求如下:a)市政设施数据应包括道路、桥梁、隧道、停车和照明等市政设施基础数据和运行维护等数据;b)市容环卫数据应包括市容市貌、环境卫生、渣土管理、户外广告等基础数据和运行维护等数据;c)园林绿化数据应包括绿地、公园和古树名木等基础数据和运行维护等数据;d)供水节水数据应包括水厂、供水设施、供水管网、水质监测、供水运行、资源节约、行政审批等数据;e)城市管理执法数据应包括执法机构、执法人员、执法案件和执法案由等数据。5.3.3.9相关行业数据DB50/T 1486202313应包括共享自市级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城市运行管理相关的规划

31、数据、统计数据、行政许可数据、行政处罚数据、工商注册登记、气象数据、人口数据、法人数据和社会信用数据等,应满足城市运行管理服务评价模型数据需求,并优先共享城市运行管理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相关数据。5.3.4城市运行管理专题数据库5.3.4.1便民服务应包括停车(楼)场、公厕、城市公园、过街天桥、地下通道、直饮水点、政策解读、办事指南、垃圾分类指南、行政审批公开等数据。5.3.4.2城市运行安全监管应包括桥梁、道路、水厂、电力、燃气、排水、渣土填埋场、垃圾焚烧厂、化粪池、地下管网、高空广告、违章搭建、交通设施安全监测等基础普查数据,风险点管控、市政设施运行安全监测、房屋建筑安全监测、人员密集区域安全

32、监测、应急处置预案等数据。5.3.4.3外部共享应按照 CJJ/T 312 相关要求,根据城市运行管理数据共享工作需要,抽取外部数据资源需求并分类形成外部共享专题库,应包括横向部门共享库、国家平台共享库、区(县)级平台共享库等。5.3.4.4大数据创新应用应包括城市运行体征、问题预测模型、绩效多维分析等数据。5.3.5数据汇聚与交换系统建设5.3.5.1概述应基于智慧城市运行管理大数据平台与电子政务外网,构建市级平台数据汇聚与交换系统,满足互联网、电子政务外网及视频专网的数据交换需求。5.3.5.2数据汇聚系统基于智慧城市运行管理大数据平台实现区(县)级平台的多元异构数据汇聚,低频更新数据宜采

33、用kettle 等 ETL 工具配置任务定时抽取,高频更新数据宜采用消息中间件订阅推送,已有定制接口的业务系统可直接接入再逐渐规范,依托数据治理系统开展清洗转换、融合处理、集成加载、组织存储与质量管理。宜采用集群技术和负载均衡技术提高系统的整体性能和可靠性。5.3.5.3数据交换系统5.3.5.3.1基于智慧城管大数据平台 WebService、RESTful、API、TCP、RPC、物联网通信协议等多样共享交换能力,完善接口注册、配置管理、安全验证及接口调用与状态监控等功能,满足市级平台与国家平台、市城市大数据资源中心、区(县)级平台间的数据共享交换需要。5.3.5.3.2数据交换系统应统一

34、规范建设。数据共享与交换规则应与国家平台保持一致,避免重复开发,降低数据接口复杂性,有效实现市级平台与国家平台、市城市大数据资源中心、区县级平台间的数据共享交换。5.3.6数据交换机制5.3.6.1一般规定DB50/T 1486202314应符合下列要求:a)数据共享和交换接口数据传输内容应符合本节描述的数据体系各类数据要求;b)数据共享和交换接口应支持超文本传输协议(HTTP)简单对象访问协议(SOAP)和物联网设备数据传输协议等;c)依托电子政务外网,按照数据共享与交换接口标准与上级国家平台、下属区(县)级平台之间应实现双向数据共享和交换;应实现平台与重庆市相关行业的数据共享和交换;d)数

35、据共享和交换接口应具有数据交换和传输并发、数据交换状态实时监控和异常报警功能;e)采用消息中间件保障数据传输的可靠性和完整性。5.3.6.2接口调用流程应符合下列要求:a)接入账号申请,信息应包括平台名称、密钥和接口服务地址等;b)国家平台审核通过后,应提供平台标识、密钥、推送数据约定时段和接口服务地址等配置信息。5.3.6.3接口安全验证应符合下列要求:a)接口服务应为每个调用方生成公钥和私钥,调用方使用公钥应将请求参数加密生成签名,接口服务使用私钥应进行签名验证;b)调用方每次请求接口应附加时间戳,接口服务应根据时间戳检验接口时效性。5.4基础环境5.4.1运行环境5.4.1.1概述平台网

36、络环境应具备综合运用电子政务外网和互联网,横向联通各职能部门,纵向对接上、下级城市运行管理主管部门,按用户权限为社会公众、内部管理人员、平台管理人员、部门操作人员提供服务的功能,为系统提供基于计算机网络的计算能力、存储能力、数据传输能力。平台应使用重庆市电子政务云平台构建智慧城市运行管理虚拟私有云(Virtual Private Cloud)承载平台应用,并应通过高速宽带实现云间连接。智慧城管政务云逻辑结构如图 6 所示,包含互联网区、电子政务外网区两个虚拟数据中心(Virtual Data Center)。图 6智慧城市运行管理政务云逻辑结构图DB50/T 14862023155.4.1.2

37、互联网区互联网区应包括大数据、公共服务、市级应用、行业应用、区(县)级应用 5 个 VPC。应根据平台访问量、吞吐量和存储量预留拓展空间,新增 VPC,以及计算、存储及网络等各类资源。5.4.1.3电子政务外网区电子政务外网区应包括大数据、市级应用、行业应用、区(县)级应用 4 个 VPC,按智慧城市运行管理各系统分类部署运行。根据平台访问量、吞吐量和存储量预留拓展空间。IP 地址应由市电子政务网络主管部门统一规划分配,直接接入重庆市电子政务外网,通过市电子政务外网与国家电子政务外网互通。5.4.2安全环境5.4.2.1安全服务体系按照等保 2.0(三级)保护通用要求、云计算安全扩展要求,平台

38、设置智慧城管政务云互联网区与电子政务外网区安全体系环境,实现如下能力:抗 DDoS、IPS、边界防火墙等通用安全服务;云 WAF、云 Web 扫描、日志审计、态势感知、访问控制等安全服务;安全策略组,在 VM(虚拟机)层面按需租赁主机加固、主机杀毒、网页防篡改、云堡垒机、VPN、补丁服务等安全服务;涉及移动终端、物联平台的安全防护及商用密码应用的,应按照等保 2.0(三级)移动互联安全扩展要求、物联网安全扩展要求进行设计实施。5.4.2.2安全制度体系智慧城管政务云互联网区和电子政务外网区跨区交换,宜通过防火墙(带网闸功能)进行交换,在防火墙上做策略配置,保证两个区域数据交换安全。同时结合云端

39、集约部署、数据共享开放等新形势、新特点,统筹建立完善统一建设管理、统一运行维护等安全管理制度体系。6区(县)级平台建设要求6.1平台架构区(县)级平台基于现有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拓展完善,纵向对接市级平台,横向整合或共享本级城市运行管理领域相关部门数据资源,统筹协调、指挥调度、监督考核、综合评价本级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工作。区(县)级平台应包括业务指导、监督检查、指挥协调、行业应用、综合评价、公众服务、城市运行安全监管、数据汇聚、数据交换、应用维护系统,可结合实际自行增加系统并拓展功能。区(县)级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参考总体架构如图 7 所示。DB50/T 1486202316图 7区(县)平台

40、参考总体架构图6.2应用体系6.2.1业务指导系统市级平台建设,区(县)平台应按权限共用市级平台业务指导系统,区(县)平台应提供基础数据共享接入业务指导系统。6.2.2监督检查系统市级平台建设,区(县)平台应按权限共用市级监督检查系统。6.2.3公众服务系统市级平台建设,区(县)平台应按权限共用市级公众服务系统,区(县)应提供基础数据共享接入公众服务系统,区(县)可结合自身情况增加其它便民服务应用。DB50/T 14862023176.2.4指挥协调系统6.2.4.1概述区(县)级指挥协调系统应具备城市运行管理问题“信息采集、案件建立、任务派遣、任务处理、处理反馈、核查结案、绩效考核”等 7

41、个阶段的全流程闭环管理。实现对城市运行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指挥调度、监督考核和绩效评价。根据案件办理需要,分为一般流程、扁平化流程及溯源流程。6.2.4.2一般流程应按照 GB/T 30428 要求,实现 7 个阶段的全流程闭环管理。一般流程如图 8 所示。图 8案件办理一般流程6.2.4.3扁平化流程紧急突发状态下,可在一般流程的基础上,实现扁平化指挥调度,优先通过智能手段将案件信息直接通知到处置末端,由末端处置人员进行快速处置,案件信息自动补全。扁平化流程如图 9 所示。图 9案件办理扁平化流程DB50/T 14862023186.2.4.4溯源流程疑难问题通过综合全面调查研究,协同多部门

42、开展源头治理。溯源流程包括条件审核、溯源调查、源头治理、效果评估四个步骤。溯源流程如图 10 所示。图 10案件办理溯源流程6.2.4.5指挥协调拓展子系统区(县)可根据城市运行管理服务评价工作要求,积极开展移动办公、领导移动督办、部件动态更新、车辆管理、业务短信推送、视频监控管理、无人机巡查监管等指挥协调拓展子系统建设。6.2.5行业应用系统区(县)行业应用系统应建设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城市管理执法等业务应用系统,并可根据管理服务需求各自拓展深化相应功能。6.2.6城市运行安全监管系统宜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强化数字化、智能化应用,发挥 CIM 基础平台支撑作用。应具备实时监测能

43、力,应包括风险点清单管理、监测预警、风险防控和统计分析等功能模块,并满足下列要求:a)风险点清单管理:应展示风险点危险源分布、风险类型和风险等级;b)监测预警:应具备汇聚各类监测报警信息,进行趋势预测和分析研判等功能。监测预警内容应包括供水、排水、供热、环卫、内涝、管廊、路面塌陷、桥梁、隧道、人员密集场所等,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供水安全运行预测预警模块应具备管网水压负荷模拟分析、管网水龄模拟分析、管网爆管预警分析、停水预警分析等功能;2)排水安全运行预测预警模块应具备管网水力负荷模拟分析、管网溢流预测预警等功能;DB50/T 14862023193)供热安全运行预测预警模块应具备管网漏热预测

44、预警分析和管网爆管预测预警分析等功能;4)环卫设施安全运行预测预警模块应具备中转站空气质量预警分析、环卫车辆轨迹预警分析、环卫人员行为预警分析等功能;5)内涝安全运行预测预警模块应具备城市暴雨内涝实时在线分析、城市暴雨内涝预测预警分析和内涝区域检索分析等功能;6)管廊安全运行预测预警模块应具备管线风险预测预警分析、廊内环境及附属设施预测预警分析、管廊综合预测预警分析和预警信息报告管理等功能;7)路面塌陷安全运行预测预警模块应具备供排水管网引发塌陷预警分析、地质沉降引发塌陷预警分析、道路地质病害引发塌陷预警分析等功能;8)桥梁安全运行预测预警模块应具备静态响应分析、动态响应分析、意外震动分析、交

45、通荷载统计分析等功能;9)隧道安全运行预测预警模块应具备隧道结构变形分析和结构缺陷损伤分析等功能;10)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运行预测预警模块应具备大客流预测预警分析、行人异常行为预测预警、火灾隐患分析、消防设施设备故障预警和消防水系统安全隐患预警分析等功能;11)其余涉及城市运行安全监测预警对象的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建设。c)风险防控:应具备风险防控资源管理、预案管理、风险防控方案生成和次生衍生事件链关联分析等功能;d)统计分析:应具备风险管理、隐患排查治理、巡检巡查状况和安全事故发生情况等信息进行汇总分析等功能;e)城市公共区域的重大安全设施应逐步实现智能化监测全覆盖;监测数据、预警数据应实时传输到

46、城市运行安全监管系统。6.2.7综合评价系统应包括评价指标管理、评价任务管理、实地考察、评价结果生成等功能模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a)评价指标管理模块应具备对指标编码、指标名称、指标描述、分值、评价方式、计算公式、评分方法和检查项等进行配置管理等功能;b)评价任务管理模块应具备评价任务的生成、分发和评价结果的回传等功能;应支持公众满意度回访结果反馈;c)实地考察模块应具备向现场检查人员派发任务、现场检查人员按照任务要求实地检查并通过移动通信手持设备上报检查结果等功能;d)评价结果生成模块应具备基于综合评价数据生成评价结果等功能,评价结果可采用文字和图表等方式呈现,可支持数据批量导出及反查。6.

47、2.8数据汇聚系统6.2.8.1概述应包括数据获取、数据清洗、数据融合以及数据资源目录等功能模块。各区县应按照市级平台数据共享与交换的要求和本级需求,建立区(县)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的数据平台,形成标准数据,通过数据服务实现对于数据的封装和开放,快速、灵活满足上层应用的要求,实现个性化数据和应用的需要。6.2.8.2数据获取模块DB50/T 1486202320应能够通过接口方式实时获取城市运行管理基础数据、城市部件事件监管数据、重点工作任务处置反馈数据等,并能够同步获取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和城市运行管理执法等城市运行管理行业应用数据,共享获取相关行业数据。数据接口应具备通用性和普适性

48、,应支持不同接口的数据对接方式。6.2.8.3数据清洗模块应包括对获取的多源异构数据进行转换、审核、比对校验、去重和纠错等功能。6.2.8.4数据融合模块应包括对清理后的数据信息进行集成、融合,及加载到综合性城市管理数据库的功能。6.2.8.5数据资源目录模块应包括共享信息资源目录编制、目录注册和目录发布等功能。6.2.9数据交换系统6.2.9.1应按照市级平台数据共享与交换的要求和本级需求,开发相应的数据接口,通过接口对接方式上报数据和汇聚共享相关行业数据。接口应具备服务发布、服务订阅、数据交换和接口状态监测等功能。6.2.9.2应建立城市运行管理数据共享机制,建设城市运行管理数据资源中心,

49、推动实现城市运行管理相关行业、系统等互联互通、数据共享、业务协作。6.2.10应用维护系统应根据管理需求,对组织机构、人员权限、业务流程、工作表单、功能参数等事项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应用维护系统应包括机构配置、人员配置、权限配置、流程配置、表单配置、统计配置、系统配置等功能模块。具体要求如下:a)机构、人员和权限配置模块应具备维护与平台运行相关部门、人员和岗位及其权限信息的功能;b)权限配置应具备对不同岗位、层级、身份的用户使用权限进行独立配置;c)流程配置、表单配置模块应具备配置工作业务流程、专项任务发布、各类表单生成的功能;d)统计配置应具备根据实际需求,满足考核模型自定义、统计查询自定义

50、等配置功能,且配置操作应简单,能够满足用户独立完成相关配置工作;e)系统配置宜符合用户使用习惯,具备常见功能调出调入等功能。6.3数据体系6.3.1综合性城市管理数据库建设6.3.1.1概述根据城市运行管理工作要求,汇聚业务指导数据、城市运行管理基础数据、城市管理部件事件数据、城市管理行业应用数据、相关行业数据、公众服务数据、综合评价数据、城市运行安全监管监督数据等,对各类数据进行清洗、校验、抽取、融合,形成综合性城市管理数据库。6.3.1.2业务指导数据应包括各级城市运行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标准规范等数据;城市运行管理机制体制数据、城市运行管理典型案例、经验做法、专项行动等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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