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地产包销合同范本3篇(商品房包销合同)下面是我分享的房地产包销合同范本3篇,欢迎参阅。房地产包销合同范本1甲 方:地 址:法定代表人:乙 方:地 址:法定代表人: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就乙方包销甲方开发的 事宜,在平等互利、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第一条 合作方式和范围甲方指定乙方为 项目商品房(共房屋 套,建筑面积共计 平方米)的包销商,销售甲方在 兴建的 项目,该项目系现房(期房),用途为住宅(商铺、写字楼),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 。(包销房屋房号、分户面积及分户
2、平面图详见本协议附件)本协议约定之包销,是指销售代理商与开发商签订包销协议,在约定的期限内承包销售开发商的商品房,按约获取服务费,包销期限届满,由包销商承购未售完商品房的行为。第二条 合作期限本协议约定的包销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除非甲方或乙方严重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再行指定其他代理销售商进行销售,甲方亦不得自行销售上述房屋。第三条 费用负担本项目的营销推广费用包括报纸广告、印制宣传材料、具体销售工作人员的开支及日常支出等由乙方负责支付。第四条 销售方式甲、乙双方约定:本协议所约定的包销房屋的包销基价为人民币 元/平方米。在包销期限内,
3、乙方对协议约定的包销范围内的商品房享有独家销售权、房价确定权,本项目销售超出基价部分的房款收入属于乙方的包销服务费收入。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后3日内,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元做为履约保证金,对本包销协议的履行进行担保。包销期间届满,仍由未售完房屋的,该履约保证金直接转为乙方承购未售完商品房的购房款。第五条 包销服务费及支付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包销服务费。1在与客户正式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获得首期房款后,乙方对该销售合同中指定房地产的包销义务即告完成,即可获得本协议所约定的全部包销服务费。2乙方收取房款,属一次性付款的,在合同签订并收齐房款后,应不迟于3天将基价房款支付甲方;属于银行按揭的,乙方应收齐
4、预付款,扣除包销服务费后在3日内将余款支付甲方。甲方可委派财务工作人员监督乙方的收款行为。因客户对临时买卖合同违约而没收的定金、违约金,由甲乙双方按五五分成。第六条 甲方的责任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甲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银行帐户;()甲方应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对开发建设 项目批准的有关证照(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批准证书和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开工证、商品房验收备案登记表、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销售 项目的商品房销售证书、外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外销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关于代售的项目的所需的有关资料,包括:外形图、平面图、地理位置图、室内设备、建设标准、电器配备
5、、楼层高度、面积、规格、价格、其他费用的估算等;()乙方代理销售该项目所需的收据、销售合同,以实际使用的数量为准;余数全部退给甲方;()甲方正式委托乙方为项目销售(的独家)销售商的委托书,委托乙方与购房客户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上文件和资料,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二天内向乙方交付齐全。甲方保证若客户购买的 的实际情况与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产权不清或房屋质量存在问题,所发生的任何法律风险、赔偿和其他责任均由甲方承担。2、甲方应保证本项目销售享有银行7成20年按揭的政策。3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销售,向乙方交付房屋钥匙、前期文件,并以书面形式明确告知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注意、应避免、应克服的事项。4、包
6、销期间届满如包销房屋仍未售完,则甲方应在5日内与乙方或乙方指定的自然人按包销基价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如乙方提出按揭申请,甲方应予以积极协助。第七条 乙方的责任在合同期内,乙方应做以下工作:(1)制定制定销售计划,安排时间表;(2)按照甲乙双方议定的条件,在包销期内,进行广告宣传、策划;(3)派送宣传资料、售楼书;(4)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销售活动;(5)代理甲方与购房客户沟通、谈判、签署意向书或合同、收受定金、预付款和购房款;(6)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购房方作出任何虚假承诺;(7)鉴于乙方将对房屋进行装修后销售,售后房屋如出现装修质量问题与甲方无关,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8)乙方负责向买受
7、方编写办理产权和银行按揭所需的资料。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金港湾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3乙方收取客户所付款项后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的代售房地产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动。4、包销期间届满如包销房屋仍未售完,则乙方应在5日内由自己或指定的自然人按包销基价与甲方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八条 合同的终止和变更在本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双方应通力协作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财务等事宜。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九条 违约责任1、如乙方在约定
8、时间内没有完成销售,且经甲方书面催告后15日内乙方仍不同意出资将所剩房屋按双方约定包销价格全部收购的,乙方所付保证金以及装修投入费用概不退还;2、如乙方在收到购房款后未能如约将应付款移交甲方,甲方可按应付款万分之五/日的标准向乙方收取逾期付款违约金;3、甲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自行销售房屋或委托他人销售房屋的,按下列办法处理(两者一并执行):(1)自销房屋或委托他人销售房屋全部列入乙方已经完成的包销任务,溢价部分收益归乙方所有。(2)按实际销售面积*500元/平方米的价格向乙方支付违约金。4、任何一方违约解除本协议的,除向对方赔偿实际经济损失外,守约方还可要求违约方一次性赔偿人民币30万元用于预
9、期经济利益损失的赔偿。第十条 其他事项1、本协议约定未尽之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3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争议交 仲裁委员会裁决。甲方: 乙方:签约代表人: 签约代表人: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本协议附件:1、甲、乙双方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2、包销房屋房号、分户面积及分户平面图;3、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复印件。房地产包销合同范本2甲方:上海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乙方:上海“广场”是甲方合法开发建设的高层商住项目,已依法取得
10、开发该项目所需的相应文件及手续(见附件)。甲、乙双方就乙方包销由甲方开发的“广场”商业用房的有关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包销范围:位于上海市浦建路号的“广场”商业用房地下一层,地面三层,共计建筑面积平方米。上述面积为甲方暂测面积,如暂测面积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的面积有差异的,以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下称实际面积)为准。二、双方商定该商业用房的包销价格为一次性包死的固定价格,按建筑面积计算为每平方米元人民币,总金额为元人民币。三、双方商定包销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年月日止。在包销期内,乙方对本协议约定范围内的商业用房享有依法自主销售的权利,同时甲方在此期限内不
11、再自行或委托第三人销售。四、包销房款的支付:五、乙方逾期支付包销房款的:若逾期不超过天,乙方按逾期应付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若逾期超过天的,合同终止,乙方按逾期应付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实际损失超过乙方支付的违约金时,由乙方赔偿损失。合同终止后,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销售本协议约定包销范围内的商业用房。六、包销期内乙方可以甲方名义对外销售包销范围内的商业用房,具体预售或销售合同由具体买受人与甲方签订;包销期满未售出的商业用房,由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包销价格购买并在包销期满后一个月内向乙方付清余款结算完毕。七、甲方的职责和义务:1、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取得广场商业用房项目的预售
12、许可证。2、甲方应当在年月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验收合格的上述商业用房交付乙方使用。但如遇下列材料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协议或变更协议外,甲方可据实予以延期:(1)遭遇不可抗力,且甲方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日内告知乙方的;(2)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县级以上规划、文物、环保等主管部门采取行政措施或遇到重大技术问题而导致开发建设工期延长的,但最长不得超过个月;(3)旧城改造中原有管线作重大改造时,需市政等单位实施而导致开发建设工期延长的。甲方逾期交房的:若逾期不超过日,自本协议第七条第2款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房价款的万分之二点一的违
13、约金,协议继续履行;逾期超过日后,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自乙方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协议第七条第2款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二点一的违约金。3、甲方保证该商业用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甲方原因,造成该商业用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4、甲方交付使用的商业用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见附件)的标准。达不到标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修复以达到标准或赔偿装饰、设备差价。5、甲方应当在该商业用
14、房支付使用的日内,将办理权属(包括契约证、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登记需由甲方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甲方责任,乙方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1)(2)项处理:(1)乙方退房,甲方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日内将乙方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已付房价款的%赔偿乙方损失。(2)乙方不退房,甲方按已付房价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八、乙方的职责和义务:1、乙方应依约按期如数向甲方支付本协议约定的应付款项;2、乙方自行负责商业用房的物业管理并承担相关费用;3、乙方所包销的房屋仅作商业使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业用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协议及
15、其附件另由规定者外,乙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有该商业用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乙方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业用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九、在本协议书有效期限内或之后的任何时间,本协议双方不得向任何与本次合作行为不发生直接关联的第三方泄露任何在本次合作中获悉的有关对方公司的秘密信息和文件资料。十、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协议双方另行补充约定。对本协议所作的补充、修改及修正均需以书面形式进行,一旦达成,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十二、本协议附件为本
16、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三、本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十四、本协议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上海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授权代表:日期:乙方:授权代表:日期:房地产包销合同范本3委托代理方(甲方):地址:代理方(乙方):地址: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本着“精诚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开发经营或拥有的项目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底价包销合作方式1、 合作范围 甲方指2、 定乙方为在(地区)的独家销售代
17、理,3、 销售甲方指4、 定的,5、 由甲方在兴建的项目,6、 该项目为住宅,7、 销售面积共计平方米。二、包销价格 销售基价(本代理项目的均价)由甲乙双方确定为元平方米。三、保证金支付方式及数额:1、代销协议签订后十个工作日以内乙方支付甲方定金人民币万元;2、五证齐全后乙方再支付甲方人民币 万元;四、 代理佣金及支付1乙方的代理佣金为实际销售价格超出销售基价的所有款项,代理佣金由甲方以人民币形式支付。2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佣金: 甲方在正式销售合同签订并获得首期房款后,乙方对该销售合同中指定房地产的代销责任即告完成,以签订商品房购销合同的总金额为依据按月全额结算,并按比例同期返还乙方所
18、交纳的保证金,由甲方在结算后的天内将代理佣金和返还的保证金全部支付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转来的代理佣金后应开具收据;3因客户对临时买卖合同违约而没收的定金和签订商品房购销合同后收取的违约金,由乙方支配。五、合作期限1本合同约定的代理期限为个月,五证齐全后开始计算销售时间;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指定其他代理商。六、 费用负担 本项目的推广费用、销售人员薪金及日常费用由乙方承担。七、 甲方的责任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甲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银行帐户; ()新开发建设项目,甲方应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对开发建设项
19、目批准的五证(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旧有房地产,甲方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关于代售项目的所需的有关资料,包括:外形图、平面图、地理位置图、室内设备、建设标准、电器配备、楼层高度、面积、规格及物管费的估算等; ()乙方代理销售该项目所需的收据、销售合同,以实际使用的数量为准,余数全部退给甲方。以上文件和资料,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 天内向乙方交付齐全。 甲方保证若客户购买的的实际情况与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产权不清,所发生的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负责;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销售,并保证乙方客
20、户所订的房号不发生误打;甲方应按时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各项费用。八、 乙方的责任在合同期内,乙方按照约定的销售计划进行销售,并配合甲方财务人员进行账款的催受事宜;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九、合同的终止和变更1在本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双方应通力协作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本合同一但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应付费用的除外。2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
21、力。十、违约责任1.如甲方不按期向乙方支付应得的代理费或应返还的保证金,则每延迟一天,甲方须向乙方支付 的滞纳金,超过30天则按甲方违约处理,并向乙方补偿相应的损失。2.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经济损失,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3.在签署本合同后至合同期满止,如甲方违约不将该项目交由乙方总代理或中途无故终止合同,则甲方需向乙方双倍返还已经支付的保证金;如乙方违约无故终止合同,则乙方需向甲方赔偿经济损失万元人民币。十一、其他条款甲方派设专职财务人员负责收款,办理银行按揭,乙方全力进行协助;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委托期限结束,代理费在十天内结算,如未能按时结算,该合同继续生效,结清后合同自动终止。3.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修改条款由甲、乙双方共同签定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协商不能解决,约定由该项目所在地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裁定。4.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乙方:法定代表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地址: 地址:邮 政 编 码:邮 政 编 码:联 系 电 话:联 系 电 话:签约时间: 年 月日 签约时间: 年 月日 15 /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