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承包合同书工程名称:发 包 方:承 包 方: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签订地点:工程承包合同发包方: (简称:甲方)承包方:(简称:乙方)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电气安装工程承包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责任,本着施工不影响甲方正常生产、生活安全供电、工程质量高、进度快、投资省的原则,保证工程按质、按量、按期完成,经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 总 则一、工程名称:白山坪矿业公司磨田35KV变电站改造工程二、工程地点:白山坪矿业公司磨田矿内三、工程内容和工作范围:(一)本工程设计中:(二)负责本工程设计中下列项目的施工1、6KV屋内成套
2、配电装置;2、35KV母线及出线间隔;3、主控室控制屏与直流系统;4、全站电缆及配电装置防雷接地(含避雷针防腐);5、上述设备试验、单机调试和联合调试。(三)负责设备选型以及设备、施工材料的采购、运输,并对采购物的技术、质量负责。(四)负责联合调试和调试过程中安装部分的消缺。四、承包方式和工程造价:一、本工程实行单位工程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的承包方式,造价依据为甲方审核的施工图预算及工程质量变更签证二、预结算编制依据:1、安装施工图及图纸会审记录。2、工程取费按2002湖南省统一安装工程基价表和省现行有关计价文件及集团公司有关规定计取。3、工程造价以集团公司审定的决算为准。第二条: 工程
3、期限一、本合同中签订的安装、调试工程,自设备到货后一个月内完工,且具备正常供电运行条件。二、单位工程开工前三天内,乙方向甲方发出书面开工报告单一式四份。三、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顺延期由双方协商确定,并以书面形式明确顺延期限。1、因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不包括风、雨、雪)被迫停工;2、因甲方提出变更计划或变更安装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第三条: 施工准备一、甲方设备到货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随货技术资料复印件1份,以备双方验收使用。二、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施工,负责提供施工电源接线端和水源。乙方应加强用电管理,确保用电安全。三、乙方在开工前应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和熟悉图纸,参加设计单位及
4、有关部门组织的施工图设计交底和会审,并作好三方签署的交底会审纪要,在三天内送有关单位存查。四、乙方必须在单位工程开工前3天编制好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含安全措施)、施工进度计划,材料、设备等进场计划、用电计划,送甲方审核;施工图预算在图纸会审后15天内交甲方审核,甲方应在接到乙方施工图预算后10天内将审核结果交还乙方。第四条: 物质供应一、设备订货由甲乙双方共同定货、运输、卸车、保管由乙方负责,乙方按照甲方指定地点存放设备和材料,设备验收由甲乙双方会同生产厂家共同开箱检查,如发现损坏、缺件或乙方在解体中造成的设备损坏和缺陷,由乙方与设备制造厂家协商处理;所有设备必须经三方验收后才能投入施工。
5、安装备品及专用工具,经双方清点登记,由乙方保管,待工程竣工后全部移交甲方,并编制移交清单存档。二、凡需要合格证明的材料、设备,在进入现场时必须验证,如无证明须经试验合格方可投入安装施工。所有合格证复检证明均需保存好,待工程竣工后一式三份交甲方存档。不合格的材料、设备,严禁安装使用。第五条: 安装与设计变更一、本合同规定的安装及调试等工程项目皆由乙方负责施工,不得转包。二、乙方必须严格按照会审后的施工图、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以及制造厂家图纸、说明书的要求组织施工,并接受甲方派驻现场代表的监督。三、在安装、单机调试过程中,甲、乙双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图纸,如发现设计确有错误和不合理的
6、地方,由双方确定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文件,乙方按修改后的设计进行施工。四、甲方如需要更改设计,必须下达修改通知书和修改图纸,乙方才能实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价时必须另行协商,在取得投资落实证明,技术资料设计图纸齐全时,乙方才能施工。五、乙方必须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凡是隐蔽工程,在隐蔽前,乙方应以书面形式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和质量部门检查,甲乙双方均应当面作好记录并签字。隐蔽工程完工后,乙方仍应书面通知上述单位共同检查合格并办理验收手续后,方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未经检查的隐蔽工程,乙方不得擅自隐蔽,否则返工自负。六、在安装、调试过程中由于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构件、设备倒运,机械
7、二次进场等损坏,均由乙方自行负担。七、如工程中途停工时,乙方对在建工程应施工到安全工序,且不得影响甲方的正常生产、生活供电。第六条: 工程质量与保修一、竣工验收发现有不合格工程时,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时间内处理,直到合格。二、乙方在施工工程中发生质量事故,必须及时报告甲方派驻代表和质监部门。一般质量事故结果交甲方和质监部门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质监、甲方等单位共同研究,并经设计人员、甲方签证后实施。三、出现工程质量问题,甲方以书面或电话通知乙方,乙方应在7天内对其进行整改。由于甲方使用不当,造成出现工程质量问题,可由乙方整改,整改费用由甲方负担。四、工程竣工后,乙方按规定对工程
8、实行保修。保修时间自通过竣工验收后之日起计算,保修期一年。保修期间因甲方使用不当而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负担。第七条: 竣工验收一、工程竣工验收以国家的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设计施工图纸和说明书、电气设备制造厂家图纸和说明书等为依据,在竣工验收时,乙方应在验收前10天内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资料:1、增减变更文件(业务联系通知单)和其他洽商记录。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中间交工验收记录,及有关质监认证所需的技术评定资料。3、设备交接试验报告。4、工程竣工验收后,应将全部竣工资料以及按规定绘制的竣工图移交甲方存档。二、甲乙双方依据国家有关标准设计技术要求等,共同制定工程质量验收项目表,并按该项目表
9、逐项进行验收。三、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前5天,以书面通知甲方届时验收,如甲方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提前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四、工程验收认证后,5天内乙方向甲方交清一切手续,如甲方不能按时接管或乙方不能按时交清,均应向对方偿付违约金。五、在进行竣工验收中,发现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并在双方协定的措施和期限内完成,经验收合格后再移交。六、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后60天内将工程竣工结算书送交甲方审定,甲方收到结算书60天内应审定完毕。第八条: 现场管理与监督一、甲乙双方共同履行本合同中的各项内容,对工程质量、进度施行监督,检查隐蔽工程,办理中间交工工程验收手续及其
10、他事宜。二、乙方有责任教育工人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做到安全施工,防火防盗,杜绝一切事故发生。在施工中因本身管理不善造成的设备损坏、零部件丢失等,均由乙方负责,乙方不得因此影响进度,提高工程造价,施工安全责任及经济损失皆由乙方负责。第九条: 其 它一、本合同一式6份,其中正本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副本4份,甲乙双方各执3份。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在本合同全部工程竣工验收,保修期满,工程款付清后失效。三、本合同条款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补充条款,作为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四、主要设备配置及一次结线图见附件。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签证人:二OO六年十二月八日合同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