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天津滨海职业学院
龙猫动漫社社团管理章程
龙猫动漫社策划组
2023-10
目录
第一章 总则············································(1)
第二章 业务范围········································(3)
第三章 会员············································(3)
第四章 组织机构········································(5)
第五章 资产管理、实用原则·······························(13)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15)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解决······················(15)
第八章 附则············································(16)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社团名称:
本社团的名称为天津滨海职业学院信息工程系龙猫ACG (A-animation动画制作 C-comic连载动画 G-game动画游戏 )动漫社,是由社团指导教师、社团发起人及学生群体中的动漫爱好者共定名。本社团简称龙猫社,拼音缩写为lmdmst,英文为Totoro Anime Society。
第二条 社团性质:
本社团的性质为信息工程系级下属注册社团,由学院在校同学自愿参与组建的系级非赚钱性学生社团组织,接受天津滨海职业学院院/系团委、纪检中心的统一管理与指导。
第三条 社团宗旨: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校/院团委的规定,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二)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实现学习和生活娱乐两不误,使大家在学习的同时也能及时的了解和结识社会,并学会适应社会;结识生活,学会生活。
(三)全心全意为广大师生服务,培养和提高同学们的创新、勤思、动手、实践、娱乐等能力,使同学们在参与活动的过程中享受艺术、培养能力,展现自我,为同学们表现个性艺术提供一个平台。
(四)培养同学们的自主创新能力和集体协作精神,促进同学、师生之间的交流,繁荣校园文化,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推动学校的素质教育。为学院的繁荣和发展做奉献
第四条 组织原则:
(一)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二)一切活动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和学校各项制度。
(三)遵循党的教育方针,积极配合学院各项工作。
(四)代表广大学生的主线利益,全心全意为全体同学服务。
(五)社团的一切活动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五条 社团精神:
大丈夫、问题ない!(没问题,没关系)。
第六条 社团人员要维护本章程的尊严,社团的一切规章、条例和决定都不得与本章程相抵触,社团的组织机构和成员活动都必须遵照本章程。本社团自觉接受各方监督。
第七条 龙猫动漫社团接受天津滨海职业学院院/系团委的领导和纪检中心的监督管理,接受团委的指导并在团委领导的指引下工作。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八条 本社团的活动范围:
(一)ACG交流会、研讨会,交流动漫知识与心得;
(二)表演ACG相关舞台剧;
(三)发布ACG手绘人物;
(四)举办ACG讲座;
(五)宣传ACG知识;
(六)参与本地漫展以及其他ACG活动;
(七)其他与ACG有关的,符合规定的活动。
第三章 会员
第九条 申请加入本社团的会员,必须具有下列条件:
(一)具有天津滨海职业学院学籍;
(二)认可本社团章程;
(三)需本人提交申请;
(四)具有相关的动漫知识与爱慕动漫的一颗心;
(五)具有较好的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帮忙和团结别人,有集体观念。
第十条 会员入会程序:
(一) 关注龙猫动漫社相关对外平台(Q群、微信公众号、贴吧、微博等)
(二)找到通过考察期并已注册的社团成员;
(三)经由已注册会员进行邀请入会;
(四)向后勤部-人事组提交书面申请;
(五)经由人事组审批通过后方可入会。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社团的决议;
(二)维护本社团的合法权益;
(三)参与社团每次活动;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社团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六)参与会员大会并表决 。
第十二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本社团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与本社团的活动;
(三)获得本社团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社团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六)参与会员大会并表决。
第十三条 会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会籍:
(一)自愿退会者;
(二)违反社团联合会规定,对社团的正常工作不支持;
(三)对于一学期内无端四次不参与本协会的会议或活动的将作自动退会解决;
(四)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社团执行机构会议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四)因毕业或其他因素取消学籍者。
第十四条 会员退会:
会员有退会的自由。若会员规定退会,必须向本协会提出书面申请,并且说明理由,由社团总会审批并作决定是否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五条 社团组织形式为会员大会监督下的核心负责制
第十六条 本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社团执行机构和重要负责人;
(三)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四)审核、通过本社团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
(五)筹备召开社团的会员代表大会;
(六)决定会员的吸取和除名;
(七)决定终止事宜;
(八)监督社团财务管理;
(九)对社团注销和变更等事项做出决定;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七条 会员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负责。会员大会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会员半数以上批准生效;对社团变更、注销和修改章程做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会员三分之二以上批准生效。
第十八条 会员大会每年一届。
第十九条 会员大会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社团开展平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学生社团执行机构是会员大会领导下的学生社团平常事务解决机构。执行机构由学生社团负责人组成。学生社团负责人重要指学生社团会长、副会长及财务负责人,学生社团负责人由学生社团成员通过会员大会选举通过,经学生社团联合会审查后产生。
第二十条 社团执行机构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二)筹备召开会员;
(三)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四)决定会员的吸取和除名;
(五)决定社团下属各部门重要负责人的聘任;
(六)领导本社团各机构开展工作;
(七)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八)聘任指导老师;
(九)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一条 常务理事会
社团常务理事会由会长、社团负责人、各部部长组成,理事会构成社团管理机构,对社团负责。理事长由会长担任,副理事长由社团负责人担任,其余均为成员。
第二十二条 本社团常务理事会成员必须具有以下条件:
(一)精通本社团工作,有一定组织能力;
(二)思想积极上进,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三)工作上积极积极,团结同学,乐于助人,有奉献精神。
第二十三条 社团常务理事会每月召开一到两次次工作例会。社团常务理事会成员必须准时出席并参与组织的各项活动;长期不遵守章程制度者,社团常务理事会有权提请会员大会对其进行免职。社团常务理事会重要决议采用投票或举手表决,社团负责人必须出席会议,并实行三分之二的绝对多数制;平常决议的表决,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并实行一半的简朴多数制
第二十四条 社团的各个职务任期为一年,届时改选。新一届社团负责人、部长由上一届社团的理事会提出候选人,再提交协会全体会员大会进行民主选举产生。
第二十五条 机构的各部门职务可以连任,但不得超过两年;也可以兼任,但不得超过两个。
第二十六条 机构的各个职务中的在职人员,若是不称职,或在职期间因违反了有关的规章制度而受到处分,社团理事会有权将其罢免,并有权任命其他的代理人;若在职人员提出辞职,必须书面填写辞职报告,并交给社团理事会审阅通过,再由社团理事会审批后方可离职。
第二十七条 每年社团将从新会员中招聘若干名各部门的助理。
第二十八条 社团的会长、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及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具有下列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热心学生社团工作,有将社团建议好的意愿;
(三)在校期间未受过学校的处分;
(四)有较强的责任心,对工作认真负责;
(五)团结会员,具有领导能力。
第二十九条 本社团会长、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和各部门负责人任期半年。本社团负责人不兼任其他学生社团的重要负责人。
第三十条 本社团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执行机构会议;
(二)检查会员大会、社团执行机构决议的贯彻情况;
(三)代表本社团签署有关重要文献;
(四)组织、协调、领导协会的全面工作,解决协会平常事务;
第三十一条 本社团负责人均通过民主方法选举产生,特殊情况下也可公开招聘。团委有权对各负责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涉及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等方面),负责人政治方面出现问题,或社团工作出现严重问题,撤消负责人资格由社团重新民主选举。
第三十二条 社团负责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 服从团委、社团联合会、纪检中心的领导;
(二) 协调各分枝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定期召开例会并制定本社团的规章制度、活动计划;
(四)主持办事机构开展平常工作,组织实行年度工作计划;
(五)根据社团规章制度收取管理、使用会费,吸取和处分会员;
(六)培养推荐社团接班人,做好负责人换届选举工作;
(七)协助会长解决其他平常事务;
(八)特殊情况下代替会长负责社团的工作。
(九)加强校内、外之间的社团交流,扩大社团影响,树立社团良好形象;
第三十三条 社团负责人的退出和除名:
(一)学生毕业离校,自动退出社团。
(二)根据本人自愿原则,经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即可退出社团,取消社团负责人资格。
(三)有严重影响社团名誉行为的成员,违反工作制度以及违法乱纪等破坏学院名誉、触犯法律的组织成员立即除名。
(四)不服从组织安排,工作不积极积极的成员,经社团管理机构研究可予以开除。
第三十四条 各部门职责:
(一)负责人:分管社团的其它部门
(二)策划部:
1.文案组
(1) 会议的记录;
(2) 整理工作计划、工作总结;
(3) 记录协会内部的重大事件;
(4) 写新闻稿件;
(5) 协调其它部门工作。
2.策划组
(1)活动策划与修改;
(2)制度起草;
(3) 协调其它部门工作。
(三)后勤部:
1.外交组
(1)代理睬长/负责人开会;
(2)拉赞助、学生兼职联系;
(3)与本/外校社团联谊;
(4) 协调其它部门工作。
2.人事组
(1)会员的招收工作;
(2)会员的管理工作;
(3)人事考核;
(4) 协调其它部门工作。
3.财务组
(1)社团的财务管理;
(1)社团的财务报告与总结;
(3) 协调其它部门工作。
(四)节操部:对新入会员进行考核培训以及协调其它部门工作。
(五)技术部:
1.硬件组
(1)各种硬件设备的管理与使用;
(2)活动图片与视频的采集工作。
(3) 协调其它部门工作。
2.软件组
(1)及时上传消息、新闻;
(2)收集信息;
(3)下载资料;
(4)海报、视频、PPT等;
(5)黑科技研发;
(6) 协调其它部门工作。
(六)COSER部:
1.后勤组
(1)出活动时的人员化妆;
(2)动漫角色扮演服装制作与管理;
(3)手势动作以及舞蹈编排;
(4) 协调其它部门工作。
2.coser组
(1)宅舞练习与活动出演;
(2)动漫角色扮演;
(3)协调其它部门工作。
(七)画师部
1.动漫角色设计;
2.制作手绘原创动漫与人物;
3.制定宣传海报、横幅;
4.协调其它部门工作。
(八)配音部
1.动漫经典歌曲翻唱;
2.动漫、电影等配音;
3.原创音乐编排制作;
4.填词翻唱各类音乐;
5.协调其它部门工作。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五条 财务收入:
(一)社团内收取会费;
(二)协会接受一切机构的合法赞助;
(三)在核准的活动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四)申请学校经费支持 ;
(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六条 财务支出:
(一)社团的财务支出凭发票或者校内有效凭证向财务组报销,单笔支出100元以上须事先通过财务组或者负责人批准;
(二)协会的财务支出应奉行节俭原则,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国产商品或服务;
(三)会员大会召开时,负责人应提交任期内协会的财务清单,待负责人选举完毕后,新负责人应向会员大会提交一年任期内的活动计划和财务预算。
(四)协会财务支出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任务范围,不得在会员中分派。
第三十七条 本社团按照学院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三十八条 本社团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在会员中分派。
第三十九条 本社团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四十条 本社团具有专门的财务小组。自成立之日起收阅财务收支账簿并成立财务小组学生社团的账务收支和管理。财务小组成员变动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四十一条 本社团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天津滨海职业学院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和上级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专项资金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上级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会员公布。
第四十二条 社团实行财务公开化和管理透明化的制度,并定期向上级部门报告情况。
第四十三条 本社团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一经发现,即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四十四条 社团开通官方微博,作为社团的重要无形资产,由会长本人或者授权技术部指定人员管理,微博管理员不得删除其它微博帐号在协会官方微博中的评论,若管理员认为评论内容违法理应删除,应将该评论举报至微博运营商,提请微博运营商删除。社团鼓励会员通过社团官方微博,对社团的工作进行批评、建议和监督。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四十五条 对本社团章程的修改程序,由团委、本社团执行机构或5名以上本社团成员联名提出,由会员大会投票表决。会员大会到会人数超过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且到会会员半数以上批准,修改草案方能通过。通过后的决议报指导教师批准,最后报纪检中心审批备案即可生效。
第四十六条 本社团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上通过后7日内,报团委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解决
第四十七条 本社团完毕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之分立、合并等因素需要注销的,由社团执行机构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八条 本社团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指导教师审查批准。
第四十九条 本社团终止前,须在社团联合会组织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解决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五十条 本社团经纪检中心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既为终止。
第五十一条 本社团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社团联合会的监督下,按照天津滨海职业学院的有关规定解决。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二条 社团成员连续三次或总计五次不参与社团活动者取消其成员资格。
第五十三条 任何个人不得盗用本社团名义开展活动,否则后果自负,社团保存诉诸法律的权利。
第五十四条 成员在会期间不得参与和进行任何有损国家、集体和社团的事情,如有发现,开除出社。
第五十五条 成员在会期间有权参与本社团各项公开活动,并有权知晓本社团的有关信息。
第五十六条 成员在会期间有权向社团主管机构反映社团问题,并督促社团改正。
第五十七条 退会后,成员不得已任何方式以社团的名义从事任何活动,违者后果自负。
第五十二条本章程根据2023年6月校团委颁布的《滨海职业学院社团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制定此章程范本。
第五十三条 本章程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第五十四条 本章程的修改权和最终解释权属于本协会委员会。
第五十五条 本章程经批准后开始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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