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浙江新和成特种材料有限公司
10000吨/年高温尼龙(PPA)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浙江环科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Zhejiang Huanke Environment Consultancy Co., Ltd.
国环评证:甲字第2003号
二○一四年十月
浙江新和成特种材料有限公司10000吨/年高温尼龙PPA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目 录
1 项目概况 2
1.1 项目建设背景及建设地点 2
1.2 项目基本情况 2
1.3 建设项目与审批原则及要求的相符性 5
2 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状况 - 13 -
2.1 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现状 - 13 -
2.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 13 -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 15 -
3.1 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 15 -
3.2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 17 -
3.3 主要环境影响分析结果 - 18 -
3.4 主要污染治理措施 - 18 -
3.5 环境风险分析 - 21 -
3.6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 21 -
3.7 建设项目防护距离内的搬迁所涉及的单位、居民情况 - 21 -
3.8 环境监测计划及环境管理制度 - 22 -
4 公众参与 - 26 -
4.1 环保公示情况 错误!未定义书签。
4.2 公众调查情况 - 26 -
4.3 公众调查小结 - 26 -
5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 28 -
6 联系方式 - 29 -
I
浙江环科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杭州市天目山路111号
1 项目概况
1.1 项目建设背景及建设地点
浙江新和成特种材料有限公司为新和成下属的全资子公司,位于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新和成上虞工业园西面地块,目前负责建设和运营30000吨/年纤维级聚苯硫醚(PPS)及20000吨/年复合聚苯硫醚(PPS)新材料建设项目。
随着科技的进步,国外开发了一系列耐高温聚酰胺工程塑料代替汽车上的金属部件以及应用在电子电器上,耐高温聚酰胺工程塑料市场需求持续增长,用量逐年增加。随着国内汽车、电气电子等行业的快速发展,我国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汽车产销国和电气电子产品最大的生产国,对高性能半芳香族聚酰胺热塑性树脂的要求和需求日益提高。国际和国内耐高温尼龙的市场需求是巨大的。目前,耐高温聚酰胺工程塑料的生产技术被少数著名的跨国公司控制,其生产和销售也被这些公司垄断。
我国聚酰胺工程塑料起步较晚、发展缓慢,尽管近年来得到较快发展,但整体产能仍然偏低,竞争力偏弱。与国外大企业相比,我国聚酰胺工程塑料生产规模小、技术落后、产品档次不高、品种牌号不全,难以满足国内需求,每年都需要大量进口,在耐高温聚酰胺工程塑料方面表现的尤其突出。因此,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能够稳定规模化生产耐高温聚酰胺的工艺技术是十分必要的。
目前新和成借鉴聚苯硫醚项目成功的经验,通过与浙江大学强强联合,高温尼龙项目已经从工艺、装备上突破,形成自己专有技术,试生产产品得到了客户的认可,从性能和成本上都具备与国际生产企业竞争的能力,技术比较成熟,达到规模化生产的要求。因此,新和成特种材料拟在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新和成上虞工业园内的新和成特种材料现有厂区已征地块实施10000吨/年高温尼龙(PPA)项目,该项目产品市场前景广阔,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抗风险能力强,盈利能力强,同时也能极大地促进国内工程塑料产业的发展。
1.2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浙江新和成特种材料有限公司10000吨/年高温尼龙(PPA)项目
(2)项目性质:技改
(3)建设地点: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和成上虞工业园内的新和成特种材料现有厂区已征土地。
(4)项目规模和产品方案:建设项目产品方案见表6.1-1,产品主要技术指标见表1.2-2。
表1.2-1 建设项目产品方案一览表
序号
产品名称
年产量(t/a)
备注
一期
二、三期
合计
1
高温尼龙
1000
9000
10000
二、三期根据市场实际需求分期或合并建设实施
表1.2-2 高温尼龙(PPA)产品主要技术指标
玻璃化转变温度
80-140℃
熔点
≥290℃
特性粘度
≥0.7dL/g
灰分
≤0.5%
密度
1.20~1.50 g/cm3
熔体剪切速率
10~1000 Pa.s
外观
本色颗粒
(5)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3.3亿元。
(6)劳动定员及生产班制:本项目新增劳动总定员150人,生产人员按四班三运转制,行政管理人员为一班制(常白班)。
(7)生产装置运行时间:生产装置年运行300天,7200小时。
(8)建设进度:本项目一次规划、分三期实施,预计2014年底建成投产一期、2017年全部建成投产。
(9)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组成情况具体见表1.2-3。
表1.2-3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情况一览表
序号
主项名称
主要内容
与现有设施依托关系
一
主体工程
1.1
产品方案
高温尼龙10000t/a
单独建设
1.2
化学反应
聚合反应
1.3
主要生产原料
二元羧酸、己二胺
1.4
溶剂
水
1.5
生产车间
聚合车间(565车间)生产高温尼龙
二
公用工程
2.1
给排水系统
给水
给水:上虞区(市)水厂到园区有Φ800、Φ500、Φ400三条供水管线,日供水能力60000吨。新和成特种材料厂区已从园区市政自来水管接入一根管径DN150自来水引入管,供水水压大于0.25Mpa。本项目自来水用量约4.1万吨/年,直接利用企业现有的给水管网引一根DN100供水管道进入车间即可满足本项目供水需求。
依托新和成特种材料现有给水设施
排水
排水:实施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污污分流。本项目废水经收集后,送至新和成上虞工业园现有污水站一期(已扩容改造),经物化+生化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进入上虞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最终排放杭州湾海域。后期清洁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附近内河。
污水站设施依托新和成上虞工业园现有污水站一期(已扩容改造)处理设施
2.2
循环冷却水系统
本项目循环用水量为300m3/h ,水温为32℃-37℃,水温差5℃,湿球温度28℃。新建循环水装置提供,采取循环冷却水水质保证措施。
单独建设
2.3
纯水制备
新和成特种材料厂区已建成一套过滤+离子交换树脂+反渗透纯水制备装置,制备规模826t/d,本项目纯水用量4.02t/d,可以依托该纯水制备装置提供纯水。
依托新和成特种材料现有纯水制备设施
2.4
供电系统
目前新和成上虞工业园内已建设有新和成35kv变电所一座,本项目电源由该35kv变提供10kv供电,供电有可靠保证。
依托新和成上虞工业园内现有供电设施。
2.5
供热系统
蒸汽
本项目所需蒸汽由区域集中供热设施浙江春晖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供给。来自供热管网的蒸汽经减温减压后成为0.7MPa (低压蒸汽)饱和蒸汽后供车间使用。
依托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现有集中供热设施
导热油炉
预聚合反应需要300℃高温热源,区域集中供热蒸汽无法满足生产工艺要求,因此需自行提供热源。本项目一期工程配套建设1台120kW电加热导热油炉,二、三期工程配套建设1台600kW电加热导热油炉。
单独建设
(一期:120KW电导热油炉,二三期:600KW电导热油炉)
2.6
空压制氮
本项目压缩空气需要量480Nm3/h,压力0.6MPa,压力露点-23℃,残油量0.01ppm,需连续供气。本项目氮气需要量240Nm3/h,压力0.6MPa,氮气纯度99.99%,需连续供气。在新和成特种材料现有厂区已建成的动力车间内配套新增空压制氮设备,通过管道提供车间所需压缩空气、仪表空气及氮气。
新和成特种材料已建成动力车间,本项目在已建成的动力车间配套新增空压制氮设备为本项目提供压缩空气及氮气。
2.7
贮运系统
原辅料及成品的运输主要采用公路汽车运输。根据物料特性及储存要求,配套建设原料仓库、液体原料储罐和成品仓库等设施。
单独建设
三
环保工程
3.1
生产车间工艺废气处理设施
车间预处理设施
预聚合反应出馏液冷凝尾气、预聚合出料气固分离尾气、预聚体及成品干燥尾气和预聚体再聚合尾气车间水喷淋塔。
单独建设
末端处理设施
生产工艺废气经车间水喷淋预处理后,经管道输送至新和成特种材料现有厂区已建成的热媒炉焚烧处理后高空排放。
废气输送管道单独建设,焚烧依托新和成特种材料现有厂区已建热媒炉。
3.2
废水处理设施
综合处理
本项目生产工艺含胺冷凝水,对于在预聚合过程中产生的进行回收套用,其他废水与水环泵废水、废气吸收废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等低浓度废水一起收集后,送至新和成上虞工业园现有污水站一期(已扩容改造),经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进入上虞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废水量较小,废水处理依托新和成上虞工业园现有污水站一期(已扩容改造)处理设施。
3.3
固废处置
危险废物
在预聚体进一步聚合时会产生少量无法回收使用的废料、沾染化学品的废包装,由新和成上虞工业园内的新和成药业已建危废焚烧炉焚烧处理。
依托新和成上虞工业园内的新和成药业已建危废焚烧炉设施。
有害废物
污水处理生化污泥。
新和成上虞工业园内所有污水处理生化污泥统一处置,依托园区内的春晖热电焚烧处置。
一般废物
不沾染危化品的原料外包装。
出售综合利用。
1.3 建设项目与审批原则及要求的相符性
1、建设项目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要求
根据《上虞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2011年修编)》,本项目拟建场地属杭州湾上虞工业园区(现名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工业建设生态环境功能小区(I3-10682D01),属于优化准入区。本项目属于高分子材料化工产业,属于该生态功能小区重点产业。根据该生态功能区要求,本项目的实施有利于调整企业产品结构,提升现有生产水平;有利于企业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完善新和成特种材料产业链,推进企业的循环经济、清洁生产和节能减排。
因此,本项目选址完全符合上虞市生态功能区划的要求。
2、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项目工艺废水、其他低浓度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及生产区初期雨水一并收集进入新和成上虞工业园现有污水站一期(已扩容改造)。新和成上虞工业园现有污水站一期通过深化分析源头废水难生化降解成份,针对采取有效预处理措施,扩容工艺对难生物降解的高浓度工艺废水增加Fenton氧化及混凝物化处理工艺,提高废水可生化性;改进好氧曝气系统,提高曝气效率,提高能源利用率,防止局部曝气不均影响微生物生长,以满足纳管标准的要求。
本项目废水基本没有难降解物质,且不含盐分,可生化性较好,综合废水CODcr和NH3-N浓度均在新和成上虞工业园现有污水站一期(已扩容改造)进水设计参数范围内,因此可以保证废水达标纳管排放。
本项目废气采用了分类收集、分类处理措施,产生的VOCs种类单一,己二胺废气首先经车间充分冷凝,然后不凝尾气采用水喷淋+热媒炉焚烧处理;固体拆包、投料粉尘经微负压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预计可实现废气达标排放。
本项目高温尼龙废料和沾有化学品的废包装由同属新和成下属子公司、位于新和成上虞工业园的新和成药业现有危废焚烧炉焚烧处置;外包装袋出售综合利用;污水处理生化污泥经稳定化预处理后,委托春晖热电焚烧处置。本项目各类固体废物采用综合利用、焚烧处置以及委托处置,实现零排放。
综上所述,本项目“三废”经处理后均可做到达标排放,符合达标排放原则。
3、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本项目废水经新和成上虞工业园现有污水站一期设施处理后纳入上虞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排放杭州湾海域,新增废水污染物CODcr排放量0.82t/a、NH3-N排放量0.12t/a;本项目工艺生产新增废气污染物VOCs排放量0.018t/a、工业粉尘排放量0.409t/a。
根据《关于印发<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的通知》(环发[2012]130号),“新建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工业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的项目,实行污染物排放减量替代,实现增产减污;对于重点控制区和大气环境质量超标城市,新建项目实行区域内现役源2倍削减量替代;一般控制区实行1.5倍削减量替代。”
根据《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方案》(浙环发[2013]54号):按照《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要求,探索建立VOCs排放总量控制制度。环杭州湾地区(除舟山)及温州、台州、金华和衢州新建项目的VOCs排放量与现役源VOCs排放量的替代比不低于1: 2,这些地区的改、扩建项目以及舟山和丽水的新建项目的VOCs替代比不低于1:1.5。
本项目属于精细化工行业,位于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在企业内部削减替代调剂,因此新增废水污染物CODcr和NH3-N排放总量替代比例为1:1;本项目性质为改扩建,因此新增废气污染物工业粉尘替代比例为1:2、VOCs替代比例为1:1.5。
本项目新增废水污染物CODcr和NH3-N排放总量、新增废气污染物VOCs和工业粉尘排放总量按照相关替代比例,分别在同属新和成下属子公司、位于新和成上虞工业园的新和成药业和新和成生物化工内部通过“以新带老“削减替代平衡解决。
因此,本项目符合总量控制原则。
4、环境功能区达标情况
经过近年来大范围的环境整治,目前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环境质量现状有了明显好转,但地表水水质仍不容乐观,主要表现在现状不达标。从工业园区整治验收监测来看,H2S、氨、臭气等指标与原先相比已经有明显好转,环境空气恶臭污染明显减轻,说明环境污染整治已经取得成效。本次拟建项目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及初期雨水全部进管,只有后期清洁雨水排入附近内河,因此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轻微;废气特征污染因子种类单一,排放量少,且毒性较轻,经适宜的收集和处理措施后排放,经预测不会明显影响周围(尤其是敏感点)环境质量,声环境的影响则更小,故能够维持现有环境质量,因此符合环境功能区达标原则。
5、清洁生产要求的符合性
本项目采用二元胺与二元酸为起始原料,经过成盐、预聚、出料干燥、熔融缩聚、造粒包装等过程,得到高温尼龙产品,工艺技术由企业自主开发,工艺路线先进,产品得率高,反应条件温和,易于操作,产品质量达国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
本项目产品和工艺技术先进,具有明显的成本优势,环保技术和装备处于行业领先水平,已经达到目前国内和国际先进水平;产品万元产值废水低于国内化工行业水平;符合浙江省产业集聚区产业准入先进制造业准入约束性指标要求;生产过程中采用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措施,因此清洁生产水平是较高的。
因此,本项目符合清洁生产原则。
6、规划环评要求的符合性
本项目高温尼龙(PPA)产品地位和工艺技术先进,环保技术和装备处于行业领先水平,已经达到目前国内和国际先进水平,选址符合该区域发展要求。对照“新材料(非金属)”准入约束性指标要求,本项目各项指标符合先进制造业准入约束性指标要求。
本项目在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符合各项规划要求,符合土地资源、水资源、热力资源和大气资源承载力范围内,本项目建设与园区总体规划是符合的,与规划环评结论也是一致的。
7、现有项目环保要求的符合性
浙江新和成特种材料有限公司现有项目均严格执行环评及“三同时”制度,与主体工程配套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基本按照其环评及其批复实施,因此现有项目是符合环保要求的。
目前浙江新和成特种材料有限公司现有PPS项目一期已建成试运行,并且进入阶段性竣工验收程序,PPS项目二期、三期在建(实际未建),因此没有开展化工行业整治提升。
因此,现有项目是符合环保要求的。
8、化工石化类及其他存在有毒有害物质的建设项目风险防范措施的符合性
本项目涉及的物料中己二胺属于III(中度危害),碱性腐蚀品。综合来看,总体上项目存在毒性风险。根据调查分析,本项目无重大危险源,该项目的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二级。
根据预测计算,当己二胺发生泄漏事故时,嗅觉阈影响范围在1,913.4米半径范围内,环境质量影响范围2,151.3米半径范围内。在事故情况下(F稳定度、静风条件下)雀嘴村、前庄村附近浓度超过环境质量标准和嗅觉阈浓度,事故情况下需做好紧急疏散。F稳定度、小风条件下,各敏感点影响较小,不会造成超标影响。
当贮罐发生事故时最大废水量约为600m3,当车间发生事故时最大废水量为425m3,公司建有容积900 m3储罐围堰、建有容积4500m3的事故应急池,可以满足事故废水暂存的需要。
按照《关于印发<浙江省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的要求,企业已编制事故应急预案并通过评审备案,要求针对本项目及时更新,配备满足要求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设施,定期开展演练,进一步降低事故发生概率及可能造成危害。
因此综上所述,本项目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9、公众参与要求的符合性
通过此次的公众参与调查可以看出,被调查团体单位和被调查个人普遍对该建设项目有所了解,认为本项目的建设有利于促进地方的经济发展,100%被调查单位、100%个人表示支持本项目建设,无被调查个人反对本项目建设。
本次环评于2014年4月1日~4月16日、2014年4月28日~5月17日在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盖北镇人民政府、崧厦镇人民政府、前庄村、雀嘴村、世海村、兴海村村委会的公告栏上进行第一次、第二次公示,公示期间环评单位及当地环保局未接到村民和有关单位的来电、来函,公示照片及相应证明见附图7和8、附件8。
10、建设项目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的要求
本项目拟建地属于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该园区主要用于发展以染料、颜料为特色的精细化工、各类医药中间体、原料药等产业。因此,本项目的建设完全符合上虞市城市总体规划和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
根据《环杭州湾产业带发展规划》,我省鼓励精细化工、医药原料药等产业向杭州湾上虞工业园(现名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集聚,因此从省委省政府主持的产业带规划看,本项目建设用地也符合产业带规划。
本项目所在地块为三类工业用地,地表水环境属于Ⅲ类水质多功能区,近岸海域属于四类环境功能区,环境空气属于二类区,声环境属于3类区。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环境功能区规划、符合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11、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环境保护文件的要求
(1)《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和浙政发[2013]59号)
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中的鼓励类,也属于浙江省、绍兴市“十二五”规划重点发展项目。本项目采用集中供热;对挥发性有机物采用洗涤和焚烧、对工业粉尘采用布袋除尘等有效的污染治理措施。严格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废气污染物VOCs按照比例1:1.5、工业粉尘按照比例1:2,在企业内部通过”以新带老”污染源削减替代平衡解决。因此,本项目符合《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和《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浙政发[2013]59号)。
(2)《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方案》(浙环发[2013]54号)
本项目对挥发性有机物采用洗涤、焚烧等有效的污染治理措施,其中己二胺废气洗涤+焚烧处理去除率达到99%。本项目VOCs排放总量执行控制制度。本项目属于技改项目,新增VOCs排放量与现役源VOCs排放量的替代比例为1:1.5。因此,本项目符合《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方案》(浙环发[2013]54号)。
12、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的要求
半芳香族聚酰胺工程塑料具有耐高温、力学性能优异、不易吸水、加工灵活方便等特点,在电子电气和汽车等领域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随着国内汽车、电气电子等行业的快速发展,我国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汽车产销国和电气电子产品最大的生产国,对高性能半芳香族聚酰胺热塑性树脂的要求和需求日益提高。国际耐高温聚酰胺工程塑料的市场需求持续增长,用量逐年增加。
但是目前耐高温聚酰胺工程塑料的生产技术被少数著名的跨国公司控制,其生产和销售也被这些公司垄断。我国虽然现已成为全球最大的聚酰胺纤维消费国,但是聚酰胺工程塑料生产规模小、技术落后、产品档次不高、品种牌号不全,难以满足国内需求,每年都需要大量进口,在耐高温聚酰胺工程塑料方面表现的尤其突出。
浙江新和成特种材料有限公司10000吨/年高温尼龙(PPA)项目的实施不仅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而且更重要的是能解决高温尼龙产品被国外企业垄断或封锁的现象,带动浙江乃至全国相关上下游产业的发展,比如电子电气行业、先进装备制造业、高端纺织产业的发展,同时项目的实施也能极大的促进国内工程塑料产业的发展。
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中的鼓励类,也属于浙江省、绍兴市“十二五”规划重点发展项目。本项目不属于《浙江省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指导目录(2012年本)》,符合《浙江省化工行业生产管理规范指导意见》(浙经信医化[2011]759号)、符合《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十二五时期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深化整治促进提升的指导意见》(浙政发[2011]107号)、符合《关于环保优化发展促进经济转型的意见》(浙环发[2012]31号)、符合《浙江省化工行业整治提升方案》(浙环发[2012]60号)。上虞区经贸局以虞园区投资 [2014]16号文出具了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
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
13、《浙江省化工行业整治提升方案》符合性分析
本报告对照浙环发〔2012〕60号文《关于印发浙江省印染造纸制革化工等行业整治提升方案的通知》中“浙江省化工行业整治提升方案”内容,对本项目进行了符合性分析。根据分析结果可知,本项目基本符合该文件要求。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各项环保审批原则。尤其是在产业政策、总体规划和环境功能区等方面,本项目的选址建设具有较大的优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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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状况
2.1 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现状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2014年3~4月监测期间:各测点SO2、NO2小时浓度,SO2、NO2和PM10日均浓度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6-2012)中的二级标准,其中SO2、NO2小时浓度和日均浓度占标率均较低,PM10日均浓度指标率相对较高。
2014年4月监测期间:本项目所在地周边的新和成药业厂界四周恶臭<10,满足一类控制区10的标准。
由监测数据可知,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常规污染因子和特征污染因子均满足相应功能区及限值的要求,评价区域内的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良好。
(2)水环境质量现状
2014年3~4月监测期间,本项目拟建地附近内河水质不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其中DO为Ⅳ类、CODMn为Ⅳ类、CODcr为Ⅴ类、氨氮和总磷劣Ⅴ类、石油类为Ⅴ类、挥发酚为Ⅴ类。分析原因,主要为园区内河位于地表水系末端,受区域农业面源以及化工区冷却水排放的影响,现状水质较差。历年来,园区加大化工行业污染整治,扎实推进清污分流及雨水排放口智能化建设工作,地表水环境质量逐渐有所好转。
2014年4月监测期间,地下水各测点的溶解性总固体、高锰酸钾指数出现超标,水质为Ⅴ类,其他指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Ⅲ类标准。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不佳,主要可能与地表水径流有关。
(3)声环境质量现状
2014年4月厂界噪声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拟建地厂区四周厂界昼夜间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3类标准限值。
(4)土壤环境质量现状
2014年3月土壤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拟建地监测点位的各监测因子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二级标准要求,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2.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1)地表水环境
本项目废水经收集预处理后送上虞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处理达标后尾水排入杭州湾海域。本项目废水量在区域集中污水处理厂纳污能力范围之内,故上虞污水处理厂排污口——杭州湾海域不作评价。本项目清洁雨水就近排内河, 本次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为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内本项目周围主要内河水系(直塘河、中心河)。
(2)地下水环境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1),本项目地下水评价范围为以拟建厂址为中心,20km2范围。
(3)环境空气
根据项目拟建地周围环境状况和气象条件,结合评价导则,确定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以生产区域为中心,东西长5km,南北宽5km,5km×5km范围。
(4)声环境
厂界外200m范围内。
(5)风险评价
以厂址为中心,3km半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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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天目山路111号 浙江环科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3.1 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1)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表3.1-1 建设项目废气污染物排放源强
序号
污染物名称
排放量(kg/a)
生产车间
公用工程
小计
一期
二期
三期
1
己二胺
2.02
8.00
8.00
/
18.02
2
粉尘
47.5
180.58
180.58
/
408.66
表3.1-2 建设项目废水污染源强产生情况
类别
名称
废水量
污染物浓度(mg/l)
t/d
t/a
CODcr
TN
氨氮
生产废水
一期工程
2.01/13.46
599.14
7102
1453
二期工程
4.94/35.50
1482.21
10192
2254
三期工程
4.94/35.50
1482.21
10192
2254
小计
11.89/42.96
3563.55
9672
2119
公用工程
生活污水
12.75
3825.00
350
50
35
初期雨水
2.70
810.00
200
小计
27.34/58.41*
8198.55
4387
944
16
注:*废水日产生量为日均产生量/日最大产生量;
表3.1-3 本项目废水污染物产生—削减—排放情况*
类别
产生量
(t/a)
削减量(t/a)
纳管量*
(t/a)
削减量(t/a)
排放量
(t/a)**
(车间预处理+
厂区污水站)
(上虞污水处理厂)
废水量
8198.55
0
8198.55
0
8198.55
CODcr
35.97
31.87
4.10
3.28
0.82
NH3-N***
/
/
0.29
/
0.12
注:*纳管排放量以CODcr≤500mg/L、NH3-N≤35mg/L计算。**环境排放量以CODcr≤100mg/l、NH3-N≤15mg/l计算。***本项目只有生活污水直接产生NH3-N;生产废水含TN,在后续污水站生化处理过程中转化为NH3-N;因此NH3-N产生量、企业污水站和区域集中污水处理厂削减量不计算。
表3.1-4 建设项目固废分析结果汇总
类别
固体废物
名 称
产生工序
形态
主要
成分
属性
废物
代码
产生量
(t/a)
去向
生产车间
高温尼龙废料
进一步聚合工段(开停车等非正常工况)
固体
变质高温尼龙、杂质
危险废物
HW13
261-036-13
13.67
企业自行焚烧
公用工程
污水处理生化污泥
污水处理站
固体
生物质
有害废物
8.0
委托春晖热电焚烧处置
生活垃圾
办公楼
固体
/
一般固废
--
22.5
环卫清运,春晖热电焚烧处置
废包装
生产车间
固体
外包装
一般固废
--
0.5
综合利用(出售)
固体
沾有化学品的包装物
危险废物
HW49
900-041-49
0.2
企业自行焚烧
工业固废合计
危险废物
焚烧处置
13.87
一般废物
综合利用
0.5
有害废物(污水处理生化污泥)
委托焚烧
处置
8.0
小计
22.37
生活垃圾
22.5
合计
44.87
表3.1-5 本项目实施后新和成特种材料全厂污染源强汇总
污染物
现有
项目
本项目
本项目实施后全厂
本 项 目
实施前后
增 减 量
排放量
产生量
削减量
排放量
排放量
废气
NMP (t/a)
64.9
64.9
0
H2S (t/a)
0.64
0.64
0
对二氯苯(t/a)
4.8
4.8
0
粉尘(t/a)
0.9
6.86
6.45
0.41
1.31
+0.41
SO2 (t/a)
89.7
89.7
0
烟尘(t/a)
18.2
18.2
0
NOx (t/a)
125.8
125.8
0
己二胺(t/a)
1.402
1.384
0.018
0.018
+0.018
合计
VOCs(t/a)
69.7
1.402
1.384
0.018
69.718
+0.018
无机废气(t/a)
216.14
0
0
0
216.14
0
粉(烟)尘(t/a)
19.10
6.86
6.45
0.41
19.51
+0.41
合计(t/a)
304.94
8.262
7.834
0.428
305.368
+0.428
废水**
水量(万t/a)
35.62
0.82
0
0.82
36.44
0.82
CODcr(t/a)
纳管量
178.10
35.97
31.87(3.28)*
4.10
182.20
+4.10
排环境量
35.62
0.82
36.44
+0.82
NH3-N(t/a)
纳管量
12.46
/
/
0.29
12.75
+0.29
排环境量
5.34
0.12
5.46
+0.12
工业固***
危险废物
企业自行焚烧(t/a)
1044.3
13.87
0
13.87
1058.17
+13.87
一般废物
综合利用
9300
0.5
0
0.5
9300.5
+0.5
污水处理生化污泥(有害废物)
春晖焚烧(t/a)
1332
8
0
8
1340
+8
合计(t/a)
11676.3
22.37
0
22.37
11698.67
+22.37
注:*()内集中污水处理厂削减量。**按照废水量进行控制,纳管量按照达标排放原则予以核定,上虞污水处理厂出水标准已提标至CODcr≤100mg/l、NH3-N≤15mg/l。***固废均为产生量,妥善处置实现零排放。
3.2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根据现场踏勘,项目所在区域无文物古迹、古树名木等保护对象,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基本情况见表3.2-1。
(1)水环境: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内河。
(2)环境空气: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周边居民。
(3)声环境:厂界外200米范围内。
表3.2-1 环境保护目标及敏感因素
保护对象名称
方位
距新和成特种材料厂界距离/项目区域(km)
人口
保护级别
备注
兴海村
东南
约2.6/约2.8
约3500
环境空气二级
大气保护目标
世海村
东南偏南
约2.1/约2.3
约2500
前庄村
南
约1.4/约1.7
约1100
雀嘴村
南
约1.4/约1.7
约5400
直塘河
西
紧邻
/
维持现状
地表水环境
中心河
南
紧邻
/
维持现状
厂界外200米范围内
四周
/
/
声环境3类
声环境
- 17 -
浙江环科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杭州市天目山路111号
3.3 主要环境影响分析结果
3.3.1 环境空气
①正常工况下,本项目排放己二胺对最大落地浓度点,小时浓度贡献最大值为0.64ug/m3,占标准的63.91%;日均浓度贡献最大值为0.17ug/m3,占标准的16.69%;本项目己二胺排放各敏感点己二胺小时贡献浓度、日均贡献浓度能达到相应标准要求;世海村(占标率最大的敏感点) 世海村小时贡献浓度0.14ug/m3、占标准的14%,日均贡献浓度0.018ug/m3、占标准的1.84 %。
②非正常工况下,本项目排放己二胺敏感点未出现超标现象,最大占标率为23.65%(世海村);区域最大浓度点未超过环境质量标准,占标率为98.91 %,占标率较高,接近限值废气处理系统非正常工况下的排放对环境有一定影响。
3.3.2 水环境
本项目工艺废水与其他低浓度废水(真空系统废水、废气处理废水、生活污水、生产区初期雨水等低浓度废水)一并收集排入新和成上虞工业园现有污水站一期(已扩容改造)处理,出水水质达到纳管标准后进入上虞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最终尾水排放杭州湾海域。上虞污水处理厂二期处理规模22.5万吨/日,已建成投入运行,目前实际处理水量约为12万吨/日,尚有较大处理余量。本项目最终纳管排放的废水量仅为27.34t/d(8198.6t/a),可以被其接纳,因此本项目废水纳管排放是可行的。
3.3.3 声环境
预测结果表明:本项目实施后,噪声源对各厂界的噪声贡献值不大,各厂界昼夜噪声贡献值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另外,厂址周围无声环境敏感点(最近敏感点位于厂址1400m以外),因此本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轻。
3.3.4 固废
只要严格执行本环评提出的各项固废处置措施,本项目固废均能得到有效处置,实现零排放,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3.4 主要污染治理措施
项目主要污染治理措施见表3.4-1。
表3.4-1 主要污染防治措施一览表
分类
类别
对策措施说明
废气
合成车间
PPA
合成
(1)预聚合反应器、预聚体出料、一次干燥、缩聚反应器尾气中有己二胺废气夹带,经冷凝后,不凝尾气收集采用水喷淋,然后经管道送至热媒炉焚烧处理烟囱排放;干燥尾气间歇排放,与其他工艺不凝尾气合并后经水喷淋预处理后送热媒炉焚烧处理。
(2)己二胺废气经水喷淋+焚烧处理,去除率可到达99%。
固体拆包、投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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