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广东农信后台服务基地建设项目
深基坑工程第三方监测
招标文件
招 标 人:广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招标代理单位: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日 期:2016年2 月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3
第二章 投标须知及前附表 5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6
二、投标须知 9
第三章 合同格式 29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30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及计量支付细则 37
第六章 技术要求 45
第七章 技术资料和图纸 50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投标邀请书
致: [投标人名称]
贵单位已报名参加我单位广东农信后台服务基地建设项目深基坑工程第三方监测公开招标,按本项目资格预审办法,并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公示,你单位被确定为本项目的正式投标人,请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及个人身份证于北京时间2016年 月 日至2016年 月 日,上午9: 30 -11:30 时,下午14 :00 -16 :00时 (节假日除外)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购买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两个工作日内,提交贰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3.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 月 日 时整,提交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本招标项目的开标会将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 室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招标单位:广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地址:广州市黄埔大道西638号广东农信大厦
联系人:曾生、周生 联系电话:6、81635302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3楼
联 系 人:赵工、董工 联系电话:、66341720
传 真: 电子邮箱:
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章 投标须知及前附表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目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2.2.1
工程名称
广东农信后台服务基地建设项目深基坑工程第三方监测
2
2.2.2
建设地点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金融B区B-17、B-18、B-19、B-20地块。
3
2.2.3
工程概况
广东农信后台服务基地项目包含业务大楼、综合楼、信息中心机房、变电站、保安房。总用地面积为32073.9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22万平方米(含地下室面积),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约为14.5万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约为7.5万平方米。具体以施工图为准。广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为信息中心机房、业务大楼、变电站、保安房的建设单位,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综合楼的建设单位。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权委托广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办理招标相关事宜,中标单位需分别与广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及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项目服务合同。广东农信后台服务基地建设项目深基坑工程第三方监测主要对广东农信后台服务基地的基坑及周边环境监测。承包人必须采用深基坑工程自动监测系统并配置足够的工作人员、监测仪器以及其他设备,确保监测数据的真实、及时录入上传。具体监测项目及监测点数量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为准。基坑总面积约2.8万㎡,支护延长约650m,基坑开挖深度约16.5m;基坑安全等级为一级。(详细资料见基坑设计图。)
4
2.2.4
工期
监测服务期从本项深基坑工程开工日起,至深基坑工程完工后并通过分部分项验收(资料全部整理移交完毕),且整个园区土建工程建设至±0.00施工完成止。
5
2.3.1
招标范围和内容
对广东农信后台服务基地建设项目深基坑工程实施第三方监测,并提供相关申报监测技术成果的审批服务,以便为安全施工及工程验收提供依据,具体包括:
(1)基坑工程第三方监测,包括但不限于:①支护结构水平位移观测;②支护结构沉降(含立柱沉降)观测;③基坑周边建筑物、地面沉降、地下管线监测的沉降监测;④支护结构的侧向变形(测斜);⑤土体的侧向变形(测斜);⑥地下水位观测(含观测井建设);⑦锚索应力监测等基坑监测所需的相关监测。
(2)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图纸及相关文件为准。
(3)服务范围除以上工程监测、试验工作外,还包括:
①中标单位必须采用深基坑工程自动监测系统,并配置足够的工作人员、监测仪器以及其他设备,需配合招标人做好信息化管理工作,确保监测数据的真实、及时录入上传。
②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监测工作的协调,申报监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监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
③在进行监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咨询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
6
3.1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7
5.1
踏勘现场
本次招标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本工程投标截止前,各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现场踏勘。
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生、周生 联系电话:6、81635302
8
8.1
投标答疑
招标人不召开招标答疑会。
招标答疑: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和解答的投标人,最迟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7天前(截止至2016年 月 日上午12:00),将要求澄清和解答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并以传真或以电子邮件发送到以下传真或邮箱地址(请写明投标人名称及项目名称)
传真: E-mail:
过期不予接受。投标人在收到书面答复(补遗书)后,应在24小时以内(以发出时间为准)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向招标人确认收到。
9
13.1
报价以及单价和总价计算方式
工程量清单计价。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103万元。
10
15.1
投标有效期
12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1
16.1
投标保证金
贰万元人民币,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启用的基本户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为准:
账户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天润路支行
银行账号:44033333
投标单位须按项目提交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转出,且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详细操作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心公告,咨询电话:28866000-4-0。
12
17.1
投标文件份数
一份正本, 四 份副本(另需提供与投标文件正本相同的未经压缩及加密的电子文件一套)。
13
19.1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收件人:广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提交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室
提交时间:2016年 月 日 时 分至2016年 月 日 时 分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 月 日 时 分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有效授权委托人须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交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文件不被招标人接收。
14
24.1
开标
开标时间:2016年 月 日 时 分正
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室
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有效授权委托人务必准时出席,并须带本人身份证以供招标人审查,否则作弃权处理。
15
28.1
评委会人数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
16
28.6
评标方法及标准
综合评分法
17
32.2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需以银行保函形式递交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
二、投标须知
(一)总则
1、定义
本招标文件使用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规定的意义:
1.1“招标人”(即委托人)指广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1.2“投标人”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当事人。
1.3“承包商”(即受托人)指被招标人接受并与其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当事人。
1.4“招标代理”指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1.5“招标文件”指由招标代理发出的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附件)及澄清补充文件。
1.6“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向招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
1.7“书面函件”指打字或印刷的函件,包括电传、电报和传真。
2、招标说明
2.1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以便能选择有经验、有实力、社会信誉好的监测单位承担深基坑工程第三方监测服务,确保本工程能按期、优质、经济地完成。
2.2工程概况
2.2.1工程名称: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项。
2.2.2建设地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项。
2.2.3工程概况: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项。
2.2.4工期: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项。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2.3.1本招标项目的范围和内容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5项。
3.资金来源
3.1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6项。
4.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4.1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5.踏勘现场
5.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7项所述时间和要求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资料。一旦中标,这种踏勘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踏勘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5.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5.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那些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招标人在投标人及其代表踏勘过程中不负任何责任。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6.投标费用
6.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购买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及其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6.2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其他一切费用,招标人对上述费用均不负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组成
7.1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以及所有按本投标须知第8条发出的招标答疑文件和按本须知第9条发出的澄清或修改: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第二章 投标须知及前附表
第三章 合同格式
第四章 投标格式文件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及计量计价说明
第六章 技术要求
第七章 技术资料和图纸
7.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将有权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文件。
7.3投标人一旦中标,招标文件的内容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双方均有约束力。
8.招标答疑
8.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中有任何疑问,可以书面形式提交或传真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或传真地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要求。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将于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指定的地点和时间对疑问进行答复。
8.2招标答疑文件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答复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收到答疑文件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确认收到。
8.3招标答疑文件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若招标答疑文件与招标文件有矛盾,以最后书面文件形式发出的答疑文件为准。
9.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9.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9.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9.3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对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9.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若通知中没有明确延长时间,即表示投标时间不延长。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 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汉语。
10.2 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 投标书;(见投标文件格式一)
11.2 目录;
11.3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11.4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果授权);(见投标文件格式二)
11.5 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证明资料复印件;
11.6 企业“守合同重信用”证书复印件;
11.7投标人情况介绍(含企业简介、本单位组织架构及人员构成等);
11.8本监测项目组织架构框图、本项目机构人员一览表(见投标文件格式三);人员简历(见投标文件格式四)。
11.9 2013年1月1日至今在独立完成过的类似监测项目一览表。(见投标文件格式五)
11.10实施本项目工作大纲,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技术方案;
2)质量保证措施(投标人确保本项目的监测成果真实性和准确性的监督措施,投标人应对其提供的监测成果负责,若发生弄虚作假行为,投标人承诺的赔偿责任和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办法);
3)工期措施;
4)可提供的服务,包括如何解决监测过程中的问题等;
5)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仪器一览表。【设备仪器如自有,需附发票复印件;如租赁,需附租赁合同关键页(或清单)复印件(租赁合同关键页或清单需清晰反映:租赁设备名称及甲乙双方公章)。】;
6)投标人可提出自己认为本工程监测的重点和难点及合理化建议;
7)需要招标人、设计单位提供的现场工作条件、原始资料,以及其他需要配合的事项;
11.11投标总报价表;
11.12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12.投标文件格式
12.1 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格式文件的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3.投标报价
13.1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9项所规定的方式。
13.2投标人的投标价,应是本须知所述的全部工作内容的投标价,并以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提出的单价或合价为依据。
13.3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技术文件及其他资料,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的工作范围、工作内容、技术成果深度、服务期、人员和工作量等,确定监测工作的方法、设备以及费用等,考虑工作量变化的风险、各种不确定因素,以本企业的优势和承受能力,按照市场价格态势结合自身实力和现场踏勘情况合理报价。
13.4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进行报价所产生的一切风险,投标人应充分预见并承担风险。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踏勘,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一旦中标,这种踏勘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投标文件中得到充分的考虑。
13.5投标人应严格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进行报价,不得增减,并严格按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项目顺序填写单价、合价,不得改动报价顺序。如有改动,由此造成的责任及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3.6投标人认为招标工程量清单没有开列的项目或清单工程量有误时,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提出,经招标人以答疑纪要方式确认后可增列清单项目或修正清单工程量,投标人未提出或未按答疑纪要增列和修正清单工程量则视为该项费用已含在相关项目的综合单价中。
13.7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表示,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13.8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
13.9其他投标报价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
14.投标货币
14.1 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15.投标有效期
15.1 投标有效期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0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5.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6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6.投标保证金
16.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1项所述的人民币金额的投标保证金递交,此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其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应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16.2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可以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16.3未中标的保证金将尽快退还,最迟不超过招标人与中标人签定合同后的5个工作日。
16.4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署合同并按要求提供了履约保证金后予以退还。
16.5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没收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全部或部分投标文件;
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
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
17.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7.1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2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17.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7.3投标文件封面必须有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文件的正、副本均需加盖投标人的骑缝公章。
17.4 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盖校对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私章)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私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17.5投标文件的规格:统一A4印刷本,纸质封面,封面标明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投标时间,右上角打上正本(或副本),使用书式装订,不能使用塑料面或塑料胶条装订。
17.6投标人投标递交印刷的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内容与投标人打印产生的纸质投标文件一致的电子文件光盘一套。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8.投标文件的包封、密封和标记
18.1 投标文件的包封要求:投标单位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包括有效的电子文件)和全部副本分别密封在两个内层包封和一个外层包封中,并在内层包封上正确标明“正本”或“副本”;
18.2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投标人应确保密闭封装、并加盖骑缝公章。
18.3投标文件封面的标记基本要求:
18.3.1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
18.3.2项目名称:广东农信后台服务基地建设项目深基坑工程第三方监测;
18.3.3投标人名称和地址: 。
18.3.4投标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18.4封套上标记格式可参考如下表格:
招标人名称:广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招标人地址:广州市黄埔大道西638号广东农信大厦
项目
投标文件(正/副本)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8.5如果包封上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志,招标人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19.投标文件的提交
19.1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代表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担任。法定代表人应凭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提交投标文件,委托代理人应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提交投标文件。
19.2若出现以下情况,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19.2.1在投标截止期后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投标文件的;
19.2.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标志的;
19.2.3在投标截止期前,法定代表人提交投标文件,未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提交投标文件,未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的;
19.2.4投标文件递交时投标人没有按要求同时提供投标保证金递交凭证复印件的。
19.3 投标截止前,招标人拒绝接收符合条件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可向招标监督机构投诉。
20.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第13项所述的地点、日期和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提交给招标人。
20.2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20.3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家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21.迟交的投标文件
21.1 招标人在本须知第20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22.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2.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8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22.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23. 根据本须知第16条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期与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期内,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五)开标
24.开标
24.1 招标人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24.2 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
24.3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24.4开标程序:
1)开标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
2)宣读投标人名称,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3)开启投标文件,宣读以下内容:a、投标人名称;b、标书密封情况;c、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委托;d、投标保证金;e、项目负责人;f、投标报价等主要内容。
24.5 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投标人在开标记录上签字,以确认对所宣读的内容没有任何异议。
(六)评标
25.评标过程的保密
25.1 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25.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5.3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26.投标文件的澄清
26.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期间,经评标委员会超过五分之一的成员以书面形式提出动议,评标委员会应当书面发出澄清通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出澄清。
26.2 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澄清中的承诺性意思表示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均对投标人有约束力。除评标委员会对评标中发现算术错误进行修正后要求投标人以澄清形式进行的核实和确认外,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超出部分不作为评标委员会评审的依据。
26.3 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专业评审组成员均应当阅读投标人的澄清,但应独立参考澄清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6.4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符合性审查标准予以拒绝,不接受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27.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
27.1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详见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有效投标人少于3家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28.评标办法
28.1评标委员会及其职责
28.1.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
28.1.2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诚信、科学、择优”的原则,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推荐综合得分排序前三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和第三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依法确定中标人。
28.2评标依据
28.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8.2.2七部委第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
28.2.3七部委2003年第30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28.2.4《广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及《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
28.2.5《广东省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若干规定》;
28.2.6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招标文件;
28.2.7省、市各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其他有关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
28.3评标专家守则
28.3.1所有参加评标的专家必须遵守国家、地方政府制定的有关工程招标投标的法则、规定,遵守有关工程招标投标的保密制度;如有违反者,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8.3.2参与评标专家:
1)必须遵守评标纪律、不得泄密;
2)必须公正、不得循私;
3)必须科学、不得草率;
4)必须客观、不得带有成见;
5)必须平等、不得强加于人;
6)必须严谨、不得随意马虎。
28.4评标程序
28.4.1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
28.4.2投标文件综合评审;
28.4.3完成评标报告,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
28.5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28.5.1投标文件中没有任一种列于本办法附表一《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表》中情形的,为有效标书。否则为无效标书,经评标委员会经济标评审组认定后,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如评标委员会经济标评审组成员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审组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审组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28.6评标细则
28.6.1由评委对各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进行审查(见附表一),对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再进行综合评审。有效性审查不进行详细打分,标准只有通过与不通过之分。评委对各投标文件评审时,对每个不通过评审的具体项目须在评标报告中详细说明。如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本次招标失败。
28.6.2综合评审采用百分制评分法,综合评审阶段分为“技术部分”和“经济部分”两部分进行评审。满分为100分,其中技术部分占50分,经济部分占50分。
28.6.3评分细则
28.6.3.1技术部分评审
评委按照综合评分表(见附表二),进行技术部分评审。
28.6.3.2经济部分评审
(1)投标报价算术校核
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进行算术校核,校核后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作为评标价,具体标准如下:
1)若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应以文字表示的数额为准。
2)经算术复核的中标候选人报价与其投标报价不一致时,按就低不就高原则确定其最终报价。
3)当单价与数量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时,若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按就低不就高原则确定修改单价或是合价。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小于合价,以单价为准,修改合价,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大于合价,以合价为准,修改单价。
4)当合价、金额累加错误时,按就低不就高原则,如果累加修正值小于原累加值,则按累加修正值;如果累加修正值大于原累加值,则按原累加值。
5)当投标的单价包干项目的工程量与招标文件要求的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给定的工程量为准,修改合价。
6)按就低不就高原则,当修正后报价小于原报价,总价按修正后报价;当修正后报价大于原报价,总价按原报价,并在签订合同时载明在结算价中扣除修正报价与原报价的差额。
7)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且其投标保证金也将被没收。
(2)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以修正后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参考价(如果经评审有效的投标人等于或少于5名,则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所有投标人修正后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参考价),各投标人修正后的报价与评标参考价相比较,当修正后的报价等于评标参考价时得50分;修正后的报价与评标参考价之差,每上偏1%扣1分,下偏1%扣0.5分,扣至0分为止,投标报价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8.6.4综合评分要求
28.6.4.1评委应严格按照本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议,作出个人评价。
28.6.4.2评委按照个人评议情况对各分项内容进行各自记名打分。
28.6.4.3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为各评委的总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取的算术平均值(分数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28.6.4.4综合总分=技术部分得分+经济部分得分。
28.6.5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在必要时安排投标人对有关细节加以澄清,但这种澄清不应使其它投标人处于不公平的地位。
28.6.6评标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经评定的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名时,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28.7推荐中标候选人
28.7.1以上评审完成后,按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果综合得分相同时,以投标人的经济部分得分高者排前,评标委员会编写评标报告,并全体签字确认,推荐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综合得分名次排序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次高者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如此类推,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
28.7.2若第一中标候选人因自身原因导致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其中标资格,则中标候选人顺序,按综合得分排名先后顺序依次上升替补确定。
28.8审定中标人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递交的评标报告,最终依法审定中标人。但在签订合同前的任何时候,评委、招标人以及其他人员发现投标人在招标过程有弄虚作假行为、虚报资料情况,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附表一
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表
项目名称:广东农信后台服务基地建设项目深基坑工程第三方监测
序号
投标单位
评审内容
1
投标文件所列投标人名称与资格审查不一致的
2
投标文件封面无加盖投标人法定印章的
3
无有效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的,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无有效授权委托证明书的
4
投标文件格式(指格式一投标书)未按规定填写的
5
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6
投标人的总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的
7
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8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
结论
不通过原因说明
注:1. 每一项评审内容没有出现的打“○”,有出现的打“×”。凡出现一个“×”,结论即为“不通过”。
2.如对本表中某种情形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多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审组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3.对结论为“不通过”的投标,要说明原因。
附表二
综 合 评 分 表
项目名称:广东农信后台服务基地建设项目深基坑工程第三方监测
序号
项目
满
分
内容
投标人
1
2
…
一
技术部分
【50】
1.1
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
10
2013年1月1日至今(时间以监测报告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的类似项目业绩,每项得2分,最高得10分。
1.2
参加人员技术水平
17
项目负责人(10分):
(1)2013年1月1日至今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过类似项目,每个项目得2分,最高得6分;
(2)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得4分,不满足不得分。
专业人员(7分):
(1)满足基本要求得3分;不满足得0分;(专业人员基本要求见第六章)
(2)在满足第六章“主要监测人员配置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拟配备人员的数量、资历、职称,各投标申请人之间横向比较:优,得4分;良,得3分;中,得2分;差,不得分。
1.3
设备
技术
10
设备仪器配备齐全,满足基本要求的得3分,否则得0分。
(设备仪器配备基本要求见第六章)
在满足第六章“主要仪器配置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拟配备设备的数量、性能、来源,各投标人之间横向比较:优,得6~7分;良,得3~5分;中,得1~2分;差,不得分。
需按以下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设备仪器如自有,需附发票复印件;如租赁,需附租赁合同关键页(或清单)复印件(租赁合同关键页或清单需清晰反映:租赁设备名称及甲乙双方公章)。)。
1.4
监测
方案
8
优:监测方案详细、具体,内容齐全,监测方法合理可行,能满足本工程提出的所有监测项目,有具体可行的质量、进度确保措施,得7~8分;
良:监测方案较详细、具体,内容较完整,监测方法较合理可行,满足监测要求,有可行的质量、进度确保措施,得5~6分;
中:监测方案基本满足要求,监测方法符合监测要求,得3~4分;
差:监测方案基本内容阐述缺项,监测方法不能满足监测要求,
得0~2分。
1.5
单位资信条件
5
被评为“守合同、重信用”的企业,按连续年份长短排名,连续年份最长的排名第一得5分,第二名得4分,第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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