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宾馆六号楼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招标招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 招 标 人: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技术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二八年十一月致:各潜在投标人烟台*招标代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建设单位(招标人)烟台*宾馆的委托,对*宾馆六号楼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施工承包单位。该工程已报项目审批部门批准,且已经在烟台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登记,备案登记号*号。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已经招标人审查同意,且已报烟台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现予以发放。各潜在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
2、相关规定开展各项投标工作。投标文件的内容必须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及规定,对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接受。目 录第一章:投标须知 -3前附表 -3一、招标文件编制依据 -5二、工程说明 -5三、招标文件 -9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10五、投标文件组成 -10六、投标有效期 -11七、投标保证金 -12八、投标文件的签署、装订、密封要求 -12九、投标文件的递交-13十、开标-13十一、开标会程序-14十二、评标-15十三、评标委员会-16十四、中标通知书-16十五、合同的授予与签订-16十六、履约担保-17十七、联系方式-17第二章:合同文件格式及合同主要条款-18
3、一、合同协议书 -18二、通用条款 -18三、专用条款(主要条款) -18四、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24第三章:工程建设标准 -25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规范-25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标准规范 -25第四章:图纸 -26第五章:工程量清单-27第六章:投标文件部分格式-30一、投标函部分 -30二、技术部分- 33三、商务部分 -44第七章:烟台市*宾馆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开标评标定标暂行办法-56第一章 投标须知序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1工程名称2建设地点3建设规模1、结构类型:框架结构;2、建筑面积:总设计面积为11320;3、层数:地上四层。4承包方式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5招标
4、范围以本工程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进行装饰装修施工招标。6质量标准按照国家颁发的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必须达到合格标准。7工期要求自接到开工令150日内竣工。8资金来源计划投资资金来源:政府投资计划投资:约 1800 万元,资金到位率:60%。9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建筑装饰装修设计甲级资质、持有合法营业执照、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10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项目经理要求取得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1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1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13工程计价方式工程量清单综合
5、单价14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从开标之日算起)前附表15标段的划分一个标段16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00元(银行保函、银行汇票、保兑支票、现金支票或第三方保证担保)。17踏勘现场如需要时于2008年 12 月10日17:00前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由招标人统一组织安排。18投标人的替代方案不允许提交替代方案19投标文件份数1份正本,八份副本20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地点:烟台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厅(南大街103号七楼)时间:2008年 12 月 25 日 9 时 00 分21开标地点:烟台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厅(南大街103号七楼)时间:2008年 12 月 25 日 9
6、时 00 分22评标方法及标准烟台市*宾馆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开标评标定标暂行办法(详见第七章)23履约保证金投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10 %24支付担保金招标人提供的支付担保金为合同价款的10 %25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 元 一、招标文件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3、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七部委12号令);5、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6、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二、工程说明:1、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宾馆六号楼装饰装修工程(2)建设地址:烟台市*宾馆院内
7、(3)建设单位:烟台市*宾馆(4)招 标 人:烟台市*宾馆(5)招标代理单位:烟台*招标代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6)建筑面积及概况:总建筑面积为11320。(7)层数:地上四层。(8)结构类型:框架结构。(9)资金来源:政府投资(10)计划投资:约1800万元(11)资金到位率:60%2、招标范围与标段划分:(1) 本工程的招标范围为烟台*宾馆六号楼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2) 投标报价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3) 按一个标段进行招标。3、施工工期:自接到开工令后150日内竣工。4、工程质量标准及技术规范:(1)本工程要求按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
8、1)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的规定,经有关部门核验,质量必须达到合格要求。(2)承包商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施工及验收规范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组织施工,履行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3)承包商在工程施工中,应采用国家推广的新的施工技术和工艺,推广使用节能建筑材料,以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4)工程质量保修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0号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执行,另行签定保修合同。(5)工程施工所用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与国家颁布的材料质量标准。本工程所采用主材要求必须和国宾馆装饰装修标准相符,具体参照*宾馆5#楼所采用主材标准。(投标企业可自行和招标
9、单位联系进行现场踏勘)。各项材料必须具有产品合格证或法定检验部门的检测报告。(6)严格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令)进行生产管理。5、投标人资格要求(1)本工程要求具备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建筑装饰装修设计甲级资质,具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项目经理、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营业执照、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2)本招标工程拒绝联合体投标。(3)本招标工程不准转包和违法分包。非主体工程如需分包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分包内容,认真填写拟分包项目情况表。6、投标资格审查(1)本工程采用资格预审办法。资格预审主要审查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件、财务状况、近三年(以开标时间为准)企业业绩等
10、情况,具体详见招标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资格审查文件中详细列出以下材料:1)企业资料: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三年内在本市承担过工程的外地企业应有烟台市建设主管部门出具时效应在有效期内)、外地企业按照烟建行业20066号文办理外地企业进鲁施工备案登记证、外地企业进烟施工备案登记证(外地企业进鲁、进烟许可)、以往三年内类似工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为准(以报名截止时间为准),其中投资额、规模、技术水平与本工程相类似的)、财务状况(应由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投标申请人对本工程是否分包、不转包的承诺,以上证件原
11、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附在资格审查文件中)。2)项目部人员资料:资格审查文件中详细列表说明拟投入本工程项目部人员岗位分工并介绍其相关业绩,同时提供项目部人员的相关技术岗位证件,项目经理必须提交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技术负责人可提供职称证,项目部其他人员须提供岗位证书(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部所有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养老保险缴费单或综合险,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项目部人员简历表、近三年业绩、有无在建工程情况等相关资料(复印件附在资格审查文件中)。项目部管理人员的相关证件中标后在本项目施工合同期内押存招投标管理部门(本地企业押存电子版,外地企业押存原件)。3)若对专业工程进行分包,应提供分包企业的营
12、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三年内在本市承担过工程的外地企业应由烟台市建设主管部门出具,时效应在有效期内)等材料审查备案,以上须提供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附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招标人拒绝转包、私招滥雇和挂靠投标。4)近三年来(2005年8月至今)具有以下业绩,并能够提供有效证件证明(获奖证书、施工合同或其它证明材料):承担过五星级宾馆装饰装修设计施工的工程业绩;通过独立施工或参与建设并承担类似装饰装修工程,并获得省级以上奖励。5)拟任项目部成员均为本单位正式人员,能够提供合法有效证明:劳动合同、养老保险及相关证书。6)企业资信状
13、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7)企业财务状况,提供开户银行的资金及财务状况证明原件。(2)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及公司(分公司)的其他领导、部门负责人及各部门的管理人员一般不得兼任项目部管理职务(工作),需要派任且能常驻项目部的,投标企业在资格审查时向招标人出具书面说明附任命兼任该项目部管理人员的文件。招标人同意并加盖公章后同资格审查文件一并报监督部门备案。预备中标公示后发出中标通知书予以明确。中标后不到项目现场,资料由他人代签(或更换他人)的从重处理,记入不良行为并公示。(3)投标企业应提供足以证明其项目部组成人员是本企业在职人员(一般提供资格(上岗)证件、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证明等)的证件、材料
14、等原件供资格审查。不能证明其为本公司在职人员,其执业资格有效,可以在其资格等级的执业范围内执业的一切证明信及材料均无效。因拖欠工资被有关部门通报或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的潜在投标人,招标人拒绝其参加投标。潜在投标人在提交资格审查文件时,应列明由潜在投标人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无拖欠的证明材料(原件)。在评标中依据烟政发200539号文规定,以投标人提供的近三年来的获奖项的公布文件、材料的原件(复印件无效)为准,对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和企业业绩、荣誉进行计分。投标人在投标资格预审备案时被发现代替其他投标人或被其他投标人代替填写资格预审文件、代办资格预审手续的,两份或两份以上资格预审资料雷同的,其投
15、标资格无效。(4)招标人(建设单位)在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时,有权拒绝业绩、信誉不好及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对审查通过的企业一视同仁,不串通,不内定,不排序,不分先后。(5)开标前,招投标管理机构察看现场,如发现投标人违法进场开展业务,取消该投标人本次投标资格。(6)预备中标单位应按烟政发2004131号、烟建办2003150号文规定办理工程质量保证担保。外地企业在烟预备中标期间,到工程所在地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管理机构,按工程合同造价的10%缴纳建筑劳务工资保证金或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招标人凭缴纳单据签发中标通知书。如果不能按照规定期限和数额缴纳建筑劳务工资保证金,则预备中标
16、无效,由排序第二名的企业为中标单位。7、踏勘现场(1)招标人初步计划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若投标人认为必要需踏勘现场,应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联系,招标人将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并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2)投标人对现场情况如有疑问,应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8、投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次招标投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
17、用。三、招标文件1、招标文件组成第一章 投标须知第二章 合同文件格式及合同主要条款第三章 工程建设标准第四章 图纸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第六章 投标文件部分格式第七章 烟台市*宾馆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开标评标定标暂行办法其它相关资料及招标文件澄清、补充、修改文件。2、招标文件澄清、补充、修改(1)招标人将在网上公示招标文件、公告,公示时间为5个日历天,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书面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必须认真审阅其中的所有内容,在确认完全正确理解后,编制投标文件,并承担因自身误解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如对招标文件及工程现场情况有任何疑问,
18、应于2008年12 月 8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招标人研究确定后,将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并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同时报招投标管理部门备案。其他形式(电话、口头等)提出、解答一律无效。若投标人未书面提出问题,则视为对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认可。(2)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招标人都可能会对招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补充、修改通知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同时报招投标管理部门备案,其他形式(电话、口头等)一律无效。(3)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澄清、补充、修改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澄清
19、、补充、修改通知中予以明确。澄清、补充、修改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及招标人起约束作用。四、投标文件的编制1、投标文件的文字及计量单位(1)投标文件及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 人民币 。2、投标文件格式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和表格要求填写(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五、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由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三部分组成。1、投标函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授权委托书;(3)投标函;(4)投标担保银行
20、保函(5)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2、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 封面; (2) 总说明 ; (3) 投标总价;(4) 工程量清单总价表;(5) 单项工程费汇总表;(6) 单位工程费汇总表;(7)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8) 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9) 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10)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11) 措施项目费分析表;(12) 主要材料清单报价表;3、 技术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3.1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1)各分部分项工程的主要施工方法(2)工程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主要施工机械进场计划;(3)劳动力安排计划(4)确保工程质量的
21、技术组织措施;(5)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6)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7)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8)施工总平面图;(9)有必要说明的其他内容。3.2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1)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要求列明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核算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的情况;(2)项目经理简历表,业绩、获奖情况介绍;(3)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4)其他辅助说明资料。3.3 拟分包项目名称和分包人情况。六、投标有效期1、本招标工程投标有效期为60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算起),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
22、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返还与不予返还的规定仍然适用。七、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00元(银行保函、银行汇票、保兑支票、现金支票或第三方保证担保)。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为90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算起)。2、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后,发出中标通知书后5日内,应当将投标保证金全额退还未中标
23、的投标人(不计利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人和中标人签定合同后5日内予以返还(不计利息)。3、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后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2)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3)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4)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拒绝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八、投标文件的签署、装订、密封要求1、投标文件封面不得使用硬封皮,否则按评标办法予以扣分。2、投标文件的内容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如有修改,修改处应加盖投标人
24、印章。 3、投标文件应按A4规格装订成册,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4、投标文件投标函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由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内容均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否则“授权委托书”无效。5、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统一密封于同一密封袋中,并在密封袋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印章。九、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人应提交投标文件“正本” 一 份,“副本” 八 份。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08年12月25日9:00时,地点为
25、烟台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厅(烟台市芝罘区南大街103号7楼)。3、投标人如对投标文件有修改、补充,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修改、补充的文件与原投标文件一样,密封、注明后递交于招标人。十、开标1、开标会时间为2008年12月25日9:00时,地点为烟台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厅(烟台市芝罘区南大街103号7楼)。2、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3、标书投送。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投送标书。标书投送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人、通过资格预审备案的项目经理携带授权委托证明、身份证、资格证等有效证件投送
26、标书并参加开标会(授权委托未写姓名、未带身份证有效证件的不得参加标书投送活动)。 3.1 投标企业在参加开标会时须提交的文件:3.1.1 投标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原件。3.1.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人委托书。3.1.3 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3.1.4 参加开标会的项目经理有效证件(资格证或身份证)。3.1.5 拟承担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以上证件如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会时未提供或提供不齐全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3.2 开标时投标人提供的拟承担本工程项目部人员与资格审查备案不一致的,证件漏、缺或不符的,
27、按评标办法规定扣分处理。3.3 标书投送程序:3.3.1 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到达招标文件指定的标书投送地点(一般在交易中心开标厅内)候座(不得在厅外或交易中心其他方位逗留)。3.3.2 监督人员、公证人员、招标人代表到场后,在代理工作人员指导下投标人签到,送交授权委托证明和有关证件,投送标书。(监督人员未到场,标书不得投送)3.3.3 代理工作人员审验标书投送人员的授权委托、有效证件,不一致、不符的,责令退出开标厅。4、审验投标人参加开标会人员身份和投标文件。代理工作人员依据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员的姓名、对照其通过资格预审的项目经理资格证、其他人员的有效证件(身份证、资格证),当众报告验
28、证情况,不一致、不符的人员宣布退场。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3)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及通过资格预审的项目经理未到场;参加开标会的人员未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及有效证件,参加人员少于2人的;参加开标会的人员有效证件、通过资格预审的项目经理验证不一致(更换他人)的。十一、开标会程序详见第七章烟台市*宾馆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开标评标定标暂行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十二、评标有关投标人在投标时予以扣分处理的相关文件、材料原件,应在评标前向招标人和招投标管理部门反映,最迟可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提出无效。所有投诉均
29、应出具证明材料未有证明材料或其材料不能证实的无效。(一)评标程序详见第七章第十五条规定。(二)初步评审详见第七章第十六条规定。(三)详细评审详见第七章第二十条规定。(四)投标文件澄清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补正或澄清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并且补正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补正应以书面形式于评标结束前完成。1、投标文件中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
30、与单价金额不一致,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为有效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只对有效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五)评标办法本次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烟台市*宾馆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开标评标定标暂行办法。(六)代理工作人员通知所有投标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身份证、资格证等有效证件按确定的时间在开标厅参加评标结果公布会。投标人到齐后,在监督人员监督下,公证人员公证下进行签到,验证法人委托人及有效证件与该单位参加开标参加人员是否一致,并当众
31、报告验证情况宣布不一致不符合的人员退场,各投标人员到齐后方可开始公布评标结果。十三、评标委员会详见第七章第六条至第十条规定。十四、中标通知书1、按照省、市有关规定,对预备中标人进行三个工作日的公示。若在公示期内预备中标人被投诉有不符合中标人条件且经查证属实的,或预备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为预备中标人,其它依次类推。如招标人认为递补的预备中标人无法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可以宣布本次招标无效,依法重新组织招标(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发售招标文件、组织投标报名、开标、评标、定标)。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招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预备中标人即被确定为中
32、标人,并办理相关手续。预备中标人未接到中标通知书之前不得进场开展业务,否则,取消本次中标资格。2、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十五、合同的授予与签订1、招标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合格的中标人。2、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3、中标人如不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4、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33、,完成中标项目施工合同内容,不得将中标项目转包或违法分包。十六、履约担保1、合同协议书签署后5天内,中标人应按中标总价的10%的金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银行保函。2、若中标人不能按规定提交履约银行保函,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解除合同,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3、招标人也将在中标人提交履约银行保函的同时,按中标总价的10%的金额向中标人提供同等数额的工程款支付银行保函。十七、联系方式招 标 人:烟台市*宾馆联 系 人: 电话:招标代理单位:烟台*招标代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联 系 人: 电话: 第二章 合同文件格式及合同主要条款本工程合
34、同使用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9年12月24日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 一、合同协议书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内“协议书”格式。二、通用条款(主要条款)本工程合同通用条款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通用条款内容。三、专用条款(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组成执行协议书第6条,解释顺序执行通用条款第2条。3、 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3.1 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不使用其它语言文字。3.2 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
35、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3.3 适用标准、规范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见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三章工程建设技术要求和标准的详细内容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无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无4、 图纸 4.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开工前7日内向承包人提供4套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无特殊保密要求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5、工程师 5.2 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姓名: 职务:项目总监发包人委托的职权:详见委托监理合同或授权委托书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项目总监签发任何付款凭证,均需征得发包人同意,其他详见委托监理合同。5.6 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无8
36、、 发包人工作8.1 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 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根据建设单位通知 (2) 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开工前7日内将水、电等施工管线接至施工现场,并按施工组织设计的消耗量确保用量,通讯由承包方自行解决。水、电、通讯费用由承包方支付。 (3) 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本工程施工现场周围道路畅通,但承包人应遵守当地交通管理部门限制通行的有关规定。(4) 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无 (5) 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开工前办理完施工许可证及本工程施工所
37、需所有证件,并交承包人副本一份。(6) 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开工前5日内发包人以书面形式提供并现场交验,做交验记录。 (7) 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发包人提供图纸后710日内 (8) 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执行通用条款第8.1条第(8)款 (9) 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暂无 8.2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暂无。发包人如将8.1条中的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 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38、:另行协商 (2) 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每月25日提供本月进度报表及下月计划,1式2份,发包人收到后5日内审核完毕,并返还承包人1份。(3) 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承包人应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的要求,自费承担这些工作(如警卫)和提供相应设施(如护板、围栏等),以保护公共安全,并提供方便。发包人在这方面无特殊要求。(4) 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满足发包人要求。费用由承包人提出预算,经发包人同意后支付。 (5) 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声管理等手续:执行通用条款第9.1条第 5款 (6) 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
39、殊要求及费用承担:执行通用条款第9.1条第(6)款 (7) 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执行通用条款第9.1条第(7)款 (8) 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承包人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所需费用由承包人负担。(9) 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另行协商(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 进度计划 10.1 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施工组织设计于开工前,进度计划于签订合同后14天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为承包人提交后5天内确认 10.2 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 无13、 工期延误 13.
40、1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非承包人原因可能出现的特殊情况(四)、质量与验收17、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17.1 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根据相关专业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要求19、 工程试车19.5 试车费用的承担:无(五)、安全施工(六)、合同价款与支付23、 合同价款及调整23.2 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方式确定。24、 工程预付款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开工前七日内预付合同价款总额的10%。25、 工程量确认 25.1 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每月25日,承包人提供当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报表1式2份,工程师收到后5日内进行计量和确认,并返
41、还承包人1份。 26、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承包人每月25日申请当月已完成合格工程的工程量及其价款,经工程师审核后日后,发包人按70的比例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日内承包人提交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竣工资料,发包人(包括工程师、审计部门)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竣工验收资料后56日内审核完毕,审核完毕后28日内支付至结算价的95%,余款(结算价的5%)作为质保金,待竣工验收合格后3年内付清。(七)、材料设备供应27、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27.4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1) 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由
42、发包人承担价差(2) 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按通用条款执行(3) 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 根据具体情况,由发包人和承包人进行协商。(4) 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运到一览表指定地点(5) 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供应数量多于一览表时由发包人运出现场;供应数量少于一览表时由发包人补足。 (6) 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发包人执行通用条款 27.6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拨付工程进度款的同时,扣回发包人所供材料款 28、 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28.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材料设备的采购必须严格按照设计规定和相关标准及投标文件承诺执行。(八)工程变更(九)竣工验收与结算32、 竣工验收32.1 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1)施工中没有设计变更,施工后由承包人在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加盖竣工图章,提交发包人2份。(2)施工中只有零星的少量设计变更,承包人在施工图变更位置注明,并连同经发包人同意的变更签证,加盖竣工图章,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