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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管理控制程序.docx

上传人:二*** 文档编号:5122755 上传时间:2024-10-26 格式:DOCX 页数:11 大小:24.02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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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管理控制程序.docx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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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修 改 记 录文件版本修改日期修改页次修 改 摘 要修改人审核人批准人 注:不足时可另加页。人力资源管理控制程序1.目的 对我院所有从事与质量有关的工作人员进行管理,进行专业技能和相关知识的培训,确保从事影响工程质量工作的人员能满足各自岗位的职责要求,并具有胜任规定岗位的能力。2.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院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的人力资源管理,包括对所有与质量有关人员的经历、教育、技能和经验的考察以及培训的管理。3. 管理职责 3.1 人事劳动部a) 组织编制院各部门、生产单位领导的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并实施考核;b) 负责办理院专业技术、管理人员职称评定;c) 按时编制各类人力资源管理报表;d) 负责

2、编制院年度培训教育计划;e) 审批员工的外培事宜;f) 组织重要的内部培训;g) 考查新进人员的综合素质;h) 监督、考核培训的实施;i) 组织对培训结果进行评价; j) 培训费用审核。k) 按时编制各种培训报表。3.2生产单位a) 组织编制本单位人员的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b) 组织安排对特种作业人员和作业人员的进场教育培训;c) 保持各类人员胜任岗位任职要求;d) 保证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e) 根据上级要求送培本单位员工,制订本部门的培训计划。4. 工作程序 4.1 人力资源调配4.1.1人事劳动部负责编制各部门、生产单位领导的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院长批准。职责与能力要求

3、应明确各岗位工作人员的学历、培训、资格及工作经历和经验等方面的具体要求。4.1.2各单位负责编制本单位人员的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经主管院领导审批后的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应报人事劳动部备案,作为人员招聘、选择和安排的主要依据。4.1.3生产单位应根据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对生产单位人员进行配置。4.1.4 人事劳动部办理相关的人员调配手续。4.2明确培训需求4.2.1人事劳动部应根据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 结合院发展和竞争的需要,明确培训需求,统筹规划培训工作。4.2.2各类人员的培训需求规定如下:管理人员的培训需求:了解质量管理体系基础知识,了解所管辖部门或区域的质量管理过程和活动的特点,了解我院的质

4、量方针和质量目标,以及实现方针和目标所采取的主要控制措施,了解胜任管理工作所需要的管理方法、专业基础知识和标准知识,以及应具备的管理实际经验。生产技术人员培训需求:熟悉业务和专业技术并了解相关的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了解本岗位工作所涉及的产品测试实现过程及特点,掌握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和规程。c) 内审员培训需求:掌握GB/T19000族系列标准知识、审核理论和审核技巧,熟悉各部门产品、过程和活动特点,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内审员培训应邀请外部培训机构或认证咨询机构专家前来授课,培训后进行相应的考试,持内审员证书方可上岗。d) 新进员工培训需求:新进员工,包括聘用人员需符合院岗位职责

5、和任职条件的规定能力才能上岗,需了解院史、院规。e) 转岗人员培训需求:了解新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和相关技能,掌握新岗位工作所依据的程序文件和作业指导文件。关键岗位人员培训需求勘察、设计人员应了解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程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了解勘察、设计过程的基本知识和具体操作,其培训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组织进行;施工人员应了解国家、行业相关施工验收规范、规程基本知识,了解施工工程的注意事项和具体操作要求。其培训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组织进行;安全、质量管理人员应了解产品管理的基础知识和方法,了解统计技术和抽样方法的应用,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特殊工种和持证上岗人员,如电工、电气焊工、观测工、物探工、钻

6、探工、土工实验员、驾驶员、质检员、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等国家规定持证上岗人员,应了解国家对从事特殊工种人员的有关操作规定,在上岗前由所在岗位部门负责人进行培训或到外接受相关的专业培训,并做到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4.3制定培训计划部门可根据需要编制本部门培训计划,于每年元月底报人事劳动部备案。人事劳动部汇总后,根据我院的培训需要编制_年度培训计划,经院长批准并下发到各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未列入院培训计划的,由各部门临时提出培训计划,报院审批后执行。4.4培训方式4.4.1人员培训分层次、分专业、岗位进行。按员工素质不同分为:提高学历培训、扩大专业知识面培训;提高专业技能培训,按培训对象的不同分为

7、:各级行政领导培训、专业管理人员培训、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工人技术等级鉴定培训、新职工岗前培训等。4.4.2培训的形式应根据我院的情况,采取内部培训和外委培训相结合。院暂不具备培训能力和培训资格的专业和岗位实行外委培训,申请部门填写外培训申请表,经院长批准;具备培训资格和能力的由院内部培训,人事劳动部填写内培训申请表,由院长批准后实施。 4.4.3 对计划外的内、外部培训申请部门应填写内(外)培训申请表,报人事劳动部审核,由院长批准后实施。4.4.4培训方法应结合我院点多线长、人员分散、任务不均衡的特点,采取不同的培训方法。外委培训根据办学单位的安排实行全脱产和半脱产培训;内部

8、培训按专业、岗位和工种组织脱产和半脱产培训;也可采取参观现场、专业技术讲座、专项研讨会等方法进行。4.5培训的实施4.5.1培训实施的准备工作a) 培训教材:根据院年度计划,人事劳动部会同有关部门和聘请的教师共同确定培训内容,选用或编制教材。b) 培训教师:根据培训的专业和内容,由人事劳动部委托有关部门或聘请有关专业人员,必要时可聘请高校教师或专家,并备案保存记录。4.5.2培训的具体实施a) 各级行政领导的培训由人事劳动部统一组织实施。b) 专业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由人事劳动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内审员培训应邀请有培训资格的专家前来授课。c) 工人技术等级鉴定培训由人事劳动部会同有

9、关部门组织实施。d)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由人事劳动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经省、市劳动部门培训。e) 新录用职工岗前培训由人事劳动部或生产单位组织实施,新进员工的培训应在正式接纳后一个月内进行。g) 其他人员培训由负责本项目培训的职能部门组织实施。4.6培训的效果评价4.6.1培训的效果要求a) 院统一举办的培训由人事劳动部填写培训结果评价表,记录培训人员、时间、地点、教材、教师、内容和考核(考试)成绩。b) 其他培训结束后,组织培训单位应及时填写培训结果评价表,并将资格证书、成绩单等复印件上报人事部。c)参加外部培训的员工无故缺席,未完成培训计划、无培训合格证且无正当理由者,费用自负。4.6.

10、2培训的效果评价 a) 院人事劳动部根据培训结果评价表要求和所取得的培训合格证及技能等级合格证等对培训结果进行评价,凡需资质证、上岗证的以取得的证件为评价依据,凡需考试或考核的以考试成绩及格和考核合格为评价依据。b) 院人事劳动部可随时对院各部门员工进行现场考核,发现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应及时安排补充培训并考核,或转换工作岗位,使其具备的能力与所从事的工作相适应。c) 每年年底院人事劳动部结合监督检查情况,评估院各项培训工作的完成情况和效果,在管理评审会议上对年度培训工作进行报告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5. 引用文件 5.1文件控制程序5.2质量记录控制程序5.3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5.4 国家和

11、我院的相关规定6. 质量记录 6.1 _年度培训计划QRP04-016.2 内(外)培训申请表QRP04-026.3 培训结果评价表 QRP04-03 年度培训计划填报单位:编号:填报时间: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培训时间培训地点施教单位、人员参加培训人员范围编制:审核:批准:QRP04-01内(外)培训申请表编号:姓名(部门)性别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现学历现从事工作(岗位)培训内容及申请理由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方式施教单位部门意见: 批准人: 年 月 日人事劳动部意见: 审批人: 年 月 日院审批意见:审批人: 年 月 日QRP04-02培训结果评价表 编号: 培训对象主办单位授课时间培训类别地点总课时培训人数授课人培训内容参加培训人员培训结果记录: 年 月 日审核: 年 月 日QRP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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