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厦门市***指挥中心大楼工 程 劳 务 协 议 书
甲方:福建省***工程公司***指挥中心大楼项目部
乙方: 干挂花岗岩幕墙
根据施工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自愿承包 市***指挥中心大楼工程的 所有干挂花岗岩幕墙,预埋件、龙骨架的制安施工任务,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如下合同条款及有关事项,以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承包内容:
按照设计图纸及变更设计要求,及施工规范要求进行施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干挂花岗岩所需预埋件制作、加工、放样、焊接、安装等工作;
2、干挂花岗岩骨架(龙骨)制作、加工、放样、焊接、安装等工作(要求加工成孔可调节型式);
3、除甲方搭设的可利用的外脚手架外,其余施工所需的脚手架由乙方自行按安全操作规程搭设、拆除及清理;
4、场地内的垂直、水平运输;
5、预埋件、龙骨架焊接全过程所需及其他一切辅助材料均包含在内,而且满足石材的安装;对由于预埋件无法满足干挂石材要求,必须按要求进行植筋处理。
6、根据设计要求进行预埋、龙骨架的焊接与安装。
7、干挂花岗岩安装,按设计说明要求进行塞缝、打胶,并按防火分区设计要求进行填塞防火材料。
8、施工过程的产品保护、验收前的清理至验收完成。
二、承包的范围、工程量计算的方式和承包的单价:
1、第一施工段承包的范围:A区、B区、D区。
2、第二施工段承包的范围:C区整体主楼。
3、工程量计算的方式:无论圆柱、线条、墙面,全部按实际的展开面积进行计算。
4、承包的单价:a、第一施工段:A、B、D区综合价为人民币陆拾元整(60.00元/M2);b、第二施工段C区综合价为人民币伍拾陆元整(56.00元/M2)。
三、劳务费的计取:
1、乙方应按总承包工资总价款中扣除3%作为甲方上缴上级劳务管理公司的劳务费。3%的劳务管理费应从每月的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四、乙方应负责的铺助材料及工具:
除甲方提供钢板、各种形钢原材料及按设计要求需镀锌钢材、斗车、照明灯具外,制安所需的机械及一切工机具,辅助材料等一切由乙方自负。其配备必须满足施工需求。(包括:电焊机、电焊条、纸胶带和墙面清洗及保护墙面产品的防护措施材料、氧气、乙炔、加工机床、切断机、切割机、手提切割机、施工现场电线等。)
五、甲方应提供的施工机械及工具、材料:
脚手架用材料、水平运输的斗车;垂直运输塔吊、施工电梯、井架;整幢碘钨灯2盏,每盏配线20M,灯管10条包干使用,待本合同内容施工完成,碘钨灯及电源线归还甲方,损坏或丢失的按采购价赔偿、塞缝的泡沫垫棒、耐侯硅酮密封胶。
六、合同试用期:
乙方进场后施工试用期(从合同签字日期起)为15天。在试用期内乙方的工期、质量、安全及内部管理达不到甲方要求者,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劳务合同,并要求乙方无条件立即退场并不给予决算。
七、工期要求:
乙方必须按甲方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包括月、旬、周的进度计划)的工期如期完成。如甲方项目部对工期合理的调整,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乙方承诺在高峰期人员不少于 150 人并且满足赶工期所需的人员数量及加班要求。否则,甲方将对乙方采取按人头罚款,每人次30元。分部、分项各工序工期由甲方现场项目部与乙方签订工期从合同签订即日起至 完成全部施工内容为准,该分项工程工期提前 壹 天,甲方奖励 元。拖延 壹 天,罚乙方 元。
八、工程质量: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及要求进行制安,国家现行建筑施工规范及甲方的技术交底要求进行施工,并保证本承包工程达到质量经有关部门评定达市优良等级,如经甲方及有关部门验收合格但未达到优良质量要求等级,将扣除乙方工资总额的
20% 作为违约金。如质量达不到合格等级的,乙方返工至合格等级,一切返工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并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同时甲方有权不予办理工程结算,并要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九、施工安全及文明施工:
1、乙方对该承包内容工程施工安全负全部责任。
2、乙方必须从工程进度款中预留20%作为安全生产保证金,也作为安全工伤、事故、死亡事故的处理过程保证金,工程竣工后扣除根据实际发生额后,余额退还,不足的甲方可另从工程款中扣除。
3、如乙方违章操作或违反安全有关规定,给予罚款,从进度款中扣除。
4、(a)乙方应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施工,严禁违章作业,杜绝事故的发生。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佩带和使用个人劳动安全防护用品,并要爱护安全生产设施用具,积极参加安全培训及教育活动,提高安全意识。乙方所有人员必须服从甲方施工及安全管理人员的监督和检查指挥,所聘用特殊工种职工要持有操作证,方可上岗。(b)乙方不得将与施工无关人员带入现场。(c)现场设置的各种安全标志及文明施工标志,各种临边的防护严禁破坏,违者一经发现将处于200元罚款。(d)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制度所造成自己班组或其它班组的人员安全工伤事故,其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乙自行负责。(e)乙方人员使用安全帽、雨天施工雨具由乙方自负费用。乙方必须确保上岗人员佩戴安全帽,高空作业佩带安全带,否则发现每人次罚款50元。从当月进度款中扣除。
5、施工中乙方要严格按照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要求使用和堆放材料,做到工完场清。如发现违反者,除按要求整改外,每次罚款100~1000元,如不按时整改,甲方有权雇用他人完成,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在当月进度款中扣罚。
6、乙方承包任务完成后,必须整理回收材料并按甲方指定的地点堆放,如乙方不做或不能在指定时间按时完成,甲方有权另行派人完成,该费用由乙方负责。
7、乙方必须爱护甲方的成品、半成品,应节约甲方材料,发生浪费损坏行为,甲方有权责令其按原价的2~5倍赔偿。(主要为成品的面板、线条板、圆柱板及线条)
8、乙方经批准领到甲方配备用的机械机具必须试机正常,然后签领用单,使用中须妥善保管,做到专人专管、专人专用,定期免费进行维修、保养,如因乙方使用不当或
保养、保管不好而造成损坏丢失,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按原价1~2倍赔偿。
9、各班组人员统一在甲方指定食堂用饭,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设立食堂, 乙方工人不得在甲方指定安排的宿舍外搭铺住宿,违者每人次罚款100~300元。
10、乙方在甲方指定的生活区范围内,应自己管理好本班组的人员做到宿舍区范围内,卫生整洁,宿舍内不私自乱拉电线、烧电炉及一切高功率电器,违者一经发现将处于没收和罚款。甲方聘用一个专职卫生员负责生活区的卫生,不含宿舍内的卫生,费用由各班组按人员比例分担费用,从当月进度款中扣回。
十、质量要求:
1、外墙龙骨钢构施工时应对钢龙骨在外架上进行均布堆放,并做到钢龙骨上外架进行随时就位安装,不得将不用的材料堆放在外架上,否则按违规情况给予处罚。
2、外墙面板安装前,应对钢骨架进行自检和验收,经项目部负责人同意方可挂面板,面板堆放在外架上应均布,并及时上样就位安装,否则引起的外架变形及安全隐患一切的责任均由乙方负经济及法律责任。
3、乙方领用的各种石材的成品材料,确定在实际施工中需修边,应提前与现场管理人员联系,项目部会及时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解决。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乱开切割机械。
4、钢龙骨焊接的要求:(a)焊缝的质量应符合相关规范标准要求;(b)焊钢龙骨的平整度、垂直度应满足干挂石材的要求,而且应满足符合立面分格要求;(c)焊接钢龙骨时必须先分格后焊接。
5、石材干挂要求:(a)应根据设计图纸进行分格分缝,石材的连接缝处采用Φ10聚乙烯泡沫垫棒填缝,耐侯硅酮石材密封胶进行覆盖;(b)为保证石材表面清洁,石材缝两边应采用20mm宽美纹纸粘贴后方可进行打胶;(c)石材幕墙防雷系统采用Φ10镀锌圆钢与幕墙内龙骨焊接,焊接的长度L≥6D,焊接利用-0.50标高处接地;(e)幕墙防火:本工程在层与层之间的外墙与主体结构空隙处设置一道100mm厚度的防火玻璃棉,分层填实。标高4.8M以下石材水平缝为凹缝,缝为3.5cm,竖向缝为0.6cm,具体做法详见设计图纸。4.8M以上水平及竖缝均为0.6cm。
6、本建筑物为公共建筑,人、车流量大,空鼓的石材脆性大,为防止因碰撞造成
石板材破裂,乙方在施工室外地面1.5m以下的干挂石材幕墙与内墙之间必须浇灌干硬性C35细石砼,石板材的背面应涂3mm厚有机益胶泥。
7、具体的施工做法详见设计说明要求进行施工。
十一、治安及计划生育:
1、班组长要对自己的职工加强组织管理和教育,严格遵守国家的政策、法令和省市有关规定,严格遵守甲方和建设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严禁在工地内打架、斗殴、赌博和外出闹事,违者每人次罚款1000~1500元,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2、严禁携带违法犯罪人员和计划生育外人员进入工地生活区,一经有关部门发现,其后果自负并解除本班组的劳务协议勒令退场。
3、乙方在签订合同时须提供注明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工种的职工花名册一份给甲方,并且提供工人的身份证、计划生育证、办理劳务证、暂住证及上岗证。乙方在施工中强增减人员必须在当天把变动情况向甲方负责任人报告。凡未及时呈报的,每人每次罚款100元,其发生一切意外事故责任由乙方负责。
十二、工程款支付及工程结算:
1、按乙方每月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但乙方必须在每月的5日前上报上月完成的工作量,经现场分管人员及现场主管的审核认定支付进度款)。余下的20%在本合同工程全部完成,经验收达到要求,甲方应在二个月内付清。如乙方在工期、质量及安全等达不到要求,余下的20%将作为乙方赔偿给甲方的损失费。
2、进场的工人必须与甲方签定劳务合同,每月发放工资时必须在甲方劳资员监督下发放,发放时乙方必须如实填写工人的工资金额并发放给工人。工人必须向乙方负责签字盖章并把工资表格送往甲方,以备公司检查。若发生弄虚作假,将追究责任。
3、甲方有权按照乙方提供的人员名单、工资金额代发工资,且不承担任何责任,当代发的工人工资总额超出所完成工程款的80%时,甲方有权拒付超出部份。
4、本承包项目按 实际完成数量乘以分项综合单价进行 结算,结算完后,甲方将在二个月之内,扣除3%作为保修款后,余款全部付清,保修款在保修期(保修期为二年)满后一周内付清。
十三、甲乙双方职责:
(一) 甲方职责:
l、施工前,施工员必须对乙方班组长进行图纸及技术交底,必须对班组工人进行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的教育,并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督促。
2、要提供给乙方必要的施工场地、运输工具、工人食堂、住宿。
3、协同并督促乙方办理当地政府部门规定的各种证件和其他手续(费用由乙方负责)。
(二) 乙方职责:
1、乙方必须采用24小时流水作业进行施工,对垂直材料的运输应选用在下半夜进行作业。对采用24小时流水加班作业,甲方不给予加班补贴,乙方应自行考虑。
2、班组长必须定期对本班组工人进行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教育。
3、乙方要服从甲方统一高度指挥,班组长一定要现场带班作业,严格监督其工人执行施工程序和操作规程,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4、乙方要指派质安员协助班组长对其正在施工的工序和部位进行检查和监督,对已完成的工序和部位要进行自检,发现安全及质量问题要及时向甲方施工负责人报告,并按甲方意见及时进行整改处理。
5、乙方应指派专人配合工程项目部的劳资员、计生员等相关人员的工作,做好本班组的相应的工作,以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6、乙方自行负担进退场费用。
7、由乙方原因所造成的返工、质量、安全等事故,其损失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如预埋不符合要求,不允许敲打主体钢筋,要求请有资质单位进行编制植筋方案,并报有关单位审批后实施,其费用及其试验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并承担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和相应责任;如安装不符合要求,返工或整修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四、其他:
1、本工程合同以外甲方用工,按技术工40元/每工,辅助工25元/每工,予以结算。工日签证由分管人员及工地主管人员、后勤主管三人在两天内签证,结算期限不超过一个月,如超过一个月,甲方有权不予结算。应以甲方统一的签证单填写。否则不与
结算。
2、在施工中应与现场人员、其他班组密切配合。如因乙方不配合、不听指挥造成的返工工程量,乙方应无条件进行返工,如拒不返工,甲方有权调入其它人员进行返工。费用直接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4、工程协议签订生效后,根据施工进度情况,及时组织足够人员进驻现场,配合主体施工过程龙骨架焊接、放线、材料单计算等工作。工程施工过程中,班组长必须驻现场管理。
5、班组生活用电采用安装电表计量,4~9月份每人每月按 度,10~3月份每人每月按 度定量包干,超过的电度数由班组承担,费用从该分项工程款中扣除。
6、班组人员一律凭项目部办理胸卡出入及上岗,经门卫室进出工地,费用由班组承担。
7、班组进退场机具、工具、材料等必须经门卫登记。
十五、其他事项:
1、合同解除:①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擅自停工、窝工或因其他原因致使合同约定的工期根本无法达到的;②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施工质量明显无法达到合格要求,经甲方要求整改却无正当理由拒绝整改的;③合同解除后,乙方应于接到发包人通知后15日内退出工程现场;④合同解除并不解除乙方对已施工部分的工程质量责任和保修责任及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违约责任。
2、违约:承诺配备的项目管理班子必须在指定的日期进场,以保证项目管理机构有效运转。未经甲方同意,乙方项目管理班子主要人员不得更换,更换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根据有关规定及具体情况协商解决。
4、甲方各部门制定的规章制度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希共同遵守执行。
本合同以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该承包工程验收结算清楚自行失效,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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