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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3_T+2732-2023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见证管理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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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ICS03.080.01CCSA1043湖南省地方标准DB 43/T 27322023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见证管理规范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for digital witness of public resource transaction platform2023 - 08 - 10 发布2023 - 11 - 10 实施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 布目次前言II1 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术语和定义14 总体要求15 数字见证内容26 见证结果37 技术和安全保障要求4附录A(规范性) 交易主体行为见证内容5附录B(规范性) 交易信息公开见证内容8附录C(规范

2、性) 交易时限时长见证内容15附录E(资料性) 系统及网络运行见证内容18附录F(规范性) 交易异常情况见证内容19附录D(规范性) 质疑(异议)投诉见证内容17前言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曾胜、黄锋、牛顺生、聂磊、聂淼晶、李灿、袁建

3、明、姚岱、张福新、伍建帮、宋君、王靖、黄维、罗美玲、李永香、高阳、葛萌萌、吕鑫。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见证管理规范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见证管理的总体要求、数字见证内容、见证结果、技术和安全保障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展且已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的进场交易项目的数字见证管理。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GB/T 22240 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

4、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数字见证 digital witness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利用数字见证系统对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项目的交易全过程, 交易活动产生的文件、数据、信息,参与交易的各方主体的行为,交易相关的系统及设施设备的运行情况等进行全面记录、汇总、存储,并对交易异常情况进行监测预警的一种活动。数字见证系统 digital witness system基于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电子服务系统、交易场地智能化、交易大数据等系统中产生的数据, 运用数字技术实现项目交易进度实时可见,交易过程、现场行为实时记录、风险预警、留痕追溯的系统。4 总体要求 数字见证应当遵循客观全面、公开透明、规范

5、安全、留痕可溯的工作原则。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应建立数字见证内部管理制度,应明确职责分工、管理要求。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应配备数字见证系统及交易场地智能化相关硬件设备,能满足各级各类进场项目交易全过程、全要素、全角色见证要求。 数字见证系统与各相关系统的结构关系见图 1,之间的关系如下:数字见证系统数据来源于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电子服务系统、交易大数据系统及交易场地智能化等系统,各系统应按照数据规范要求全量、客观地推送文件、数据、信息至数字见证系统;数字见证系统应对接存储系统,推送见证数据存储,实现见证过程全程留痕、不可篡改;数字见证系统对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推送数字

6、见证报告等见证结果至电子服务系统进行公示。图1 数字见证系统与各相关系统的结构关系5 数字见证内容 通则5.1.1 数字见证应对工程建设、政府采购进场交易项目交易活动进行见证。宜对自然资源、国有资产等进场交易项目交易活动进行见证。5.1.2 数字见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交易主体行为、交易信息公开、交易时限时长、质疑(异议)投诉、系统及网络运行、交易异常情况。5.1.3 数字见证内容应根据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要求及时动态调整。 交易主体行为5.2.1 通过数字见证系统对参与交易的各方主体开展电子交易活动的行为进行记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见证工作人员依托交易场地智能化设备,对参与交易的各方主体

7、在交易场所现场的语言、行为、活动轨迹等进行实时记录。5.2.2 参与交易的各方主体包括:招标人(采购人、出让人、转让人)、中介机构(含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拍卖机构等)、投标人(供应商、意向受让方、竞买人)、评标(评审)专家、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行政监督部门。5.2.3 工程建设、政府采购交易项目交易主体行为见证内容按照附录 A 执行;自然资源、国有资产交易项目参照附录A 执行。 交易信息公开5.3.1 通过数字见证系统对交易文件(公告)公开内容的形式合规性、公开的时间、法定媒介公开情况进行记录。5.3.2 交易文件(公告)包括但不限于:资格预审公告、招标(采购、出让、转让、挂牌)

8、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采购、出让、转让、挂牌)文件、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成交)结果公告的信息公开。5.3.3 工程建设、政府采购交易项目交易信息公开见证内容按照附录 B 执行;自然资源、国有资产交易项目参照附录B 执行。 交易时限时长5.4.1 通过数字见证系统对各类交易活动的时限、时长,以及关键交易环节开展所用时长进行记录。5.4.2 工程建设、政府采购交易项目交易时限时长见证内容按照附录 C 执行;自然资源、国有资产交易项目参照附录C 执行。 质疑(异议)投诉5.5.1 通过数字见证系统对交易主体在交易过程中针对各主体交易行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提出的质疑(异议)、投诉,以及对应的答

9、复情况等进行记录。5.5.2 工程建设、政府采购交易项目质疑(异议)投诉见证内容按照附录 D 执行;自然资源、国有资产交易项目参照附录D 执行。 系统及网络运行5.6.1 通过数字见证系统对电子交易系统、电子服务系统、交易大数据系统等信息化系统运行、相关硬件设施设备、网络环境等进行记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见证工作人员对其他不可预见的、影响项目交易活动正常开展的突发情况进行实时记录。5.6.2 系统及网络运行见证内容参照附录E 执行。 交易异常情况5.7.1 通过数字见证系统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见证工作人员对各类交易活动在交易主体行为、交易信息公开、交易时限时长、质疑(异议)投诉、系

10、统及网络运行等方面出现的异常情况进行监测或 提醒,并进行记录。5.7.2 通过数字见证系统对涉嫌违法违规问题线索的移送、结果反馈等情况进行记录。5.7.3 工程建设、政府采购交易项目交易异常情况见证内容按照附录 F 执行;自然资源、国有资产交易项目参照附录F 执行。6 见证结果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在项目交易工作结束后形成数字见证报告。 数字见证报告应包括项目基本信息、交易过程信息、交易结果信息、交易异常情况信息等,宜加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的电子签名。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应在电子服务系统依法依规及时公开数字见证报告,接受社会监督。如项目交易存在异常情况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机

11、构应及时移送行政监督部门,并根据调查需要配合提供项目见证数据信息,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协同监管、综合监管。7 技术和安全保障要求 系统及设施设备要求7.1.1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应具备交易见证所需的交易场地场所设施,包括音视频、评标区门禁设备、智能语音调度、可视化、行为轨迹采集等满足现场交易见证要求的各类设施设备。宜配备以下设备:音视频设备:高清网络摄像机、高灵敏度拾音器、网络硬盘录像机、高清音视频编码器、可信流媒体管理机等;评标区门禁设备:人脸识别门禁设备等;智能语音调度设备:IP呼叫终端、IP广播音箱、智能呼叫调度管理机等;可视化设备:液晶屏、视频综合平台主机、机柜、控制电脑等;行为轨迹

12、采集设备:智能读卡器、定位卡、定位基站等。7.1.2 应配备满足数字见证系统运行的其它设施设备与网络运行环境。 安全要求7.2.1 数字见证系统应实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保护等级应符合GB/T 22240 的要求。7.2.2 数据接口访问应进行双方身份安全认证,确保接口访问的安全性。 运维要求求,编制安全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安全知识培训、开展应急演练。7.3.2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应建立运行维护机制,明确运维管理职责、日常监测内容、异常情况处理等内容。7.3.1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应建立系统安全管理与应急预案,明确安全管理职责、安全管理要A A附 录 A(规范性)交易主体行为见证内容

13、交易主体行为见证内容见表A.1。表A.1交易主体行为见证内容序号项目类别交易主体线上(通过数字见证系统记录对各方主体电子交易活动的行为)交易场所内(数字见证系统/见证工作人员记录各方主体在交易场所内的行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项目进场受理登记、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资格审查、发布招标公告(澄清补充公 告)及招标文件、开标、专家抽取、评标、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异议及回复、发布中标通知书(如有)、项目复评、保证金收退管理、合同签订(如有)、项目资料归档等交易环节的电子操作行为及时间。开标现场及其他需进入交易场所内且参与交易活动的语言、行为、活动轨迹。投标人

14、在提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提交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开标、评标、异议投诉、合同签订(如有)等交易环节的电子操作行为及时间。1工程建设评标专家在评标环节的电子操作行为及时间。评标封闭区域内评审全过程及进入交易场所监控范围内的所有语言、行为、活动轨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项目进场受理登记、资格预审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资格审查、招标公告(澄清补充公告)及招标文件、开标、专家抽取、评标、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告、中标通知书(如有)、项目复评、保证金收退管理、合同签订(如有)、项目资料归档等交易环节的电子操作行为及时间。开标现场及其他需进入交易场所内且提供服务的语言、行为、活动轨

15、迹。行政监督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项目进场交易过程中的在线监督行为及时间。开标、评标现场及其他需进入交易场所内且与交易项目有关的监督语言、行为、活动轨迹。2政府采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项目进场受理登记、发布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发布更正公告、专家抽取、开标、资格审查、评 审、质疑及答复、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中标(成交)通知书、项目协助答复质疑及复 评、保证金收退管理、合同签订、项目资料归档等交易环节的电子操作行为及时间。开标现场及其他需进入交易场所内且参与交易活动的语言、行为、活动轨迹。3 自然资源国有资产(采用网4 络竞价/ 拍卖方式的)交易主体供应商评审专家公共资源交易平

16、台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行政监督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出让人竞买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行政监督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转让人/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竞买人线上(通过数字见证系统记录对各方主体电子交易活动的行为)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递交保证金、开标、评审、质疑与投诉、合同签订等交易环节的电子操作行为及时间。评审专家在项目评审、协助答复质疑等交易环节的电子操作行为及时间。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在项目进场受理登记、发布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发布更正公告、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专家抽取、开标、评审、质疑及答复、发布中标(成交)通知书、项目协助答复质疑及复评、保证金收退管理、合同签订、项目资料归档

17、等交易环节的电子操作行为及时间。在项目进场交易过程中的在线监督行为及时间。在项目进场受理登记、发布出让公告、发布补充及变更公告、资格审查、签订成交确认书等交易环节的电子操作行为及时间。在提交竞买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网上报价、签订成交确认书等交易环节的电子操作行为及时间。在项目进场受理登记、发布出让公告、发布补充及变更公告、竞买人提交竞买申请、缴纳竞买保证 金、获取报价资格、网上报价、确认最高报价人、公布出让结果、保证金收退管理、签订成交确认 书、项目资料归档等交易环节的电子操作行为及时间。在网上交易过程中的在线监督行为及时间。在项目进场受理登记、发布预披露公告、转让公告(更正/其他公告)及相

18、关文件、审核潜在竞买人资格、组织网络竞价/现场拍卖、成交信息确认、成交信息公示、结果信息公告、保证金收退管理、项目资料归档等交易环节的电子操作行为及时间。在提交资格审查资料、递交投标保证金、竞价、签订成交确认书等交易环节的电子操作行为及时间。交易场所内(数字见证系统/见证工作人员记录各方主体在交易场所内的行为)评审封闭区域内评审全过 程、及进入交易场所监控范围内的所有语言、行为、活动轨迹。开标现场及其他需进入交易场所内且提供服务的语言、行为、活动轨迹。开标、评审现场及其他需进入交易场所内且与交易项目有关的监督语言、行为、活动轨迹。在交易场所内组织自然资源竞买活动时(如现场摇号) 的语言、行为、

19、活动轨迹。拍卖现场语言、行为。号 项目类别交易主体线上(通过数字见证系统记录对各方主体电子交易活动的行为)交易场所内(数字见证系统/见证工作人员记录各方主体在交易场所内的行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项目进场受理登记、预披露公告、转让公告(更正/其他公告)及相关文件、竞价环节、成交信息确认、成交信息公示、结果信息公告、保证金收退管理、项目资料归档等交易环节的电子操作行为及时间。行政监督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交易过程中的在线监督行为及时间。注: 采用招标、采购等方式的国有资产项目交易主体行为见证内容参照本表工程建设、政府采购有关要求执行。B B附 录 B(规范性)交易信息公开见证内容交

20、易信息公开见证内容见表B.1。表B.1交易信息公开见证内容序号项目类别事项交易信息公开情况(通过数字见证系统记录交易文件(公告)公开内容的形式合规性、公开的时间、不同媒介内容的一致性情况等)法定媒介(通过数字见证系统记录公开内容的公开载体)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1、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内容结构与公开内容如下:(1) 招标项目名称、内容、范围、规模、资金来源;(2)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以及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3)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4) 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方式;(5) 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6) 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

21、式的,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7) 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8) 同时在其他媒介发布的情况;(9)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2、公开的时间;3、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与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公开内容的一致性。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1工程建设1、资格预审文件内容结构与公开内容如下:(1) 资格预审公告;(2) 申请人须知;(3) 资格审查办法;(4)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5) 项目建设概况;2、公开的时间。资格预审文件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 台。招标文件1、招标文件内容结构与公开内容如下:(1) 投标邀请书;(2) 投标人须知;(3)

22、 合同主要条款;(4) 投标文件格式;(5) 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应当提供工程量清单;(6) 技术条款;(7) 设计图纸;(8) 评标标准和方法;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 台。项目类别事项交易信息公开情况(通过数字见证系统记录交易文件(公告)公开内容的形式合规性、公开的时间、不同媒介内容的一致性情况等)法定媒介(通过数字见证系统记录公开内容的公开载体)(9)投标辅助材料;2、公开的时间。注:此招标文件内容以工程建设施工类为例,其他类型(如勘察、设计、监理等)招标文件按相关政策文件要求执行。中标候选人公示1、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结构与公开内容如下:(1) 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质量、

23、工期(交货期),以及评标情况(按相关规定应保密的除外);(2) 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含主要参与人员)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3)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4)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5) 提出异议或投诉的渠道和方式;(6)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2、公开的时间;3、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与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公开内容的一致性。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标结果公告1、中标结果公告内容结构与公开内容如下:(1) 招标项目名称;(2) 中标人名称;(3) 中标价;(4) 工期;(5) 项目负责人;(

24、6) 中标内容;2、公开的时间;3、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与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公开内容的一致性。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2政府采购招标公告1、招标公告内容结构与公开内容如下:(1) 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2) 采购项目的名称、预算金额,设定最高限价的,还应当公开最高限价;(3) 采购人的采购需求;(4)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5)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6) 公告期限;(7)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8)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2、公开的时间;3、省(市)政府采购网与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25、公开内容的一致性。省(市)政府采购网;省(市)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项目类别事项交易信息公开情况(通过数字见证系统记录交易文件(公告)公开内容的形式合规性、公开的时间、不同媒介内容的一致性情况等)法定媒介(通过数字见证系统记录公开内容的公开载体)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公告1、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公告内容结构与公开内容如下:(1)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2) 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3)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4)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5) 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文件售价

26、;(6) 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7)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2、公开的时间;3、省(市)政府采购网与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公开内容的一致性。省(市)政府采购网;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 台。单一来源公示1、单一来源公示内容结构与公开内容如下:(1) 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2)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3)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4)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5) 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6) 公示的期限;(7)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的

27、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2、公开的时间;3、省(市)政府采购网与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公开内容的一致性。省(市)政府采购网;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 台。招标文件1、招标文件内容结构与公开内容如下:(1) 投标邀请;(2) 投标人须知(包括投标文件的密封、签署、盖章要求等);(3) 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4) 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要求,以及投标人须提供的证明材料;(5)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投标报价要求和投标保证金交纳、退还方式以及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6)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设定最高限价的,还应当公开最高限价;(7) 采购项目的技术规格、数量、

28、服务标准、验收等要求,包括附件、图纸等;(8)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9) 货物、服务提供的时间、地点、方式;(10) 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省(市)政府采购网;省(市)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项目类别事项交易信息公开情况(通过数字见证系统记录交易文件(公告)公开内容的形式合规性、公开的时间、不同媒介内容的一致性情况等)法定媒介(通过数字见证系统记录公开内容的公开载体)(11) 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投标无效情形;(12) 投标有效期;(13)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14) 采购代理机构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15) 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

29、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等;(16) 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2、公开的时间;3、省(市)政府采购网与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公开内容的一致性。谈判文 件、询价通知书1、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内容结构与公开内容如下:(1) 供应商资格条件;(2) 采购邀请;(3) 采购方式、采购预算、采购需求、采购程序;(4) 价格构成或者报价要求、响应文件编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5) 保证金交纳数额和形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2、公开的时间;3、省(市)政府采购网与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公开内容的一致性。省(市)政府采购网;省(市)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磋商文件1、

30、磋商文件内容结构与公开内容如下:(1) 供应商资格条件;(2) 采购邀请;(3) 采购方式、采购预算、采购需求、采购程序;(4) 政府采购政策要求;(5) 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标准、价格构成或者报价要求;(6) 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保证金交纳数额和形式以及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7) 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8) 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2、公开的时间;3、省(市)政府采购网与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公开内容的一致性。省(市)政府采购网;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 台。中标结果公告1、中标结果公告内容结构与公开内容如下:(1) 采购人及其委托的

31、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2) 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3) 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中标公告期限;省(市)政府采购网;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项目类别事项交易信息公开情况(通过数字见证系统记录交易文件(公告)公开内容的形式合规性、公开的时间、不同媒介内容的一致性情况等)法定媒介(通过数字见证系统记录公开内容的公开载体)(4)评审专家名单;2、公开的时间;3、省(市)政府采购网与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公开内容的一致性。磋商、谈判、询价成交结果公告1、磋商、谈判、询价成交结果公告内容结构与公开内容如下:(1) 采购人

32、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2) 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3) 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4)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5) 磋商小组、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2、公开的时间;3、省(市)政府采购网与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公开内容的一致性。省(市)政府采购网;省(市)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采购信息更正公告1、采购信息更正公告内容结构与公开内容如下:(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及首次公告日期;(3) 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4) 采购项目联系人和电话;2、公开的时间

33、;3、省(市)政府采购网与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公开内容的一致性。省(市)政府采购网;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 台。挂牌出让文件1、挂牌出让文件内容结构与公开内容如下:(1) 出让公告;(2) 竞买须知;(3) 土地使用条件;(4) 竞买申请书;(5) 成交确认书;(6)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文本;2、公开的时间;3、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与市(区、县)自然资源部门门户网站公开内容的一致性。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市(区、县)自然资源部门门户网站。3自然资源出让公告1、挂牌出让公告内容结构与公开内容如下:(1) 出让人的名称和地址;(2) 出让宗地的面积、界址

34、、空间范围、现状、使用年期、用途、规划指标要求;(3) 竞买人的资格要求以及申请取得竞买资格的办法;(4) 索取出让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5) 挂牌时间、地点、挂牌期限、竞价方式等;中国土地市场网;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项目类别事项交易信息公开情况(通过数字见证系统记录交易文件(公告)公开内容的形式合规性、公开的时间、不同媒介内容的一致性情况等)法定媒介(通过数字见证系统记录公开内容的公开载体)(6) 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7) 竞买保证金;(8)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2、公开的时间;3、中国土地市场网、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市(区、县)自然资源部门门户网站公开

35、内容的一致性。市(区、县)自然资源部门门户网站。成交确认书1、成交确认书内容结构与公开内容如下:(1) 出让人和竞得人名称;(2) 出让标的;(3) 成交时间、地点、价款;(4) 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时间、地点等;2、公开的时间。/出让结果公示 1、出让结果公示内容结构与公开内容如下:(1) 出让标的;(2) 竞得人名称;(3) 成交金额;(4) 成交面积;(5) 成交时间;2、公开的时间;3、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与市(区、县)自然资源部门门户网站公开内容的一致性。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市(区、县)自然资源部门门户网站。4国有资产(采用网络竞价/拍卖方式的)

36、预披露公告、转让公告、拍卖公告1、预披露公告、转让公告内容结构与公开内容如下:(1) 标的基本情况;(2) 转让方的基本情况;(3) 转让(增资)行为的决策及批准情况;(4) 参与竞买的资格条件;(5) 转让时间及竞价方式;(6) 交易条件、转让底价;(7) 其他依法需要披露的事项;(8) 拍卖的时间、地点;(9) 拍卖标的;(10) 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地点;(11) 参与竞买应当办理的手续;(12) 需要公告的其他事项;2、公开的时间;3、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与报纸或其他新闻媒介公开内容的一致性。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报纸或其他新闻媒介。成交确认书1、成交确认书内容结

37、构与公开内容如下:(1)转让人/委托人和受让人/买受人名称;/项目类别事项交易信息公开情况(通过数字见证系统记录交易文件(公告)公开内容的形式合规性、公开的时间、不同媒介内容的一致性情况等)法定媒介(通过数字见证系统记录公开内容的公开载体)(2) 标的名称;(3) 成交时间、地点、价款;2、公开的时间。结果公告1、结果公告内容结构公开内容如下:(1) 标的名称;(2) 评估结果;(3) 转让底价;(4) 交易价格;(5) 其他依法需要披露的事项;2、公开的时间;3、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与报纸或其他新闻媒介公开内容的一致性。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报纸或其他新闻媒介。注:

38、采用招标、采购等方式的国有资产项目交易信息公开见证内容参照本表工程建设、政府采购有关要求执行。C C附 录 C(规范性)交易时限时长见证内容交易时限时长见证内容见表C.1。表C.1 交易时限时长见证内容序号项目类别事项见证内容(通过数字见证系统记录各类交易活动设置的时限、时长,以及关键交易环节开展所用时长)资格预审公告及文件发布时间资格预审文件发出之日至资格预审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不少于5日。招标公告及文件发布时间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少于20日。招标文件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资格预审文件澄清修改预留时间招标人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对资格预审文

39、件进行澄清或修改,且澄清或修改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招标文件澄清修改预留时间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且澄清或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1工程建设资格预审文件异议时间潜在投标人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对资格预审文件提出异议;招标人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招标文件异议时间潜在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0日前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招标人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或公示期不少于3日。评标结果异议时间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提出时间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内;招标人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订立合同时间招标人和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订立合同。保证金退还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关键交易环节关键交易环节(如网上开标、投标文件解密、评标等)开展所用时长。招标公告及文件发布时间招标公告期限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竞争性磋商公告及文件发布时间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2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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