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关于贯彻执行7S管理制度奖罚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集团公司7S管理制度,在园区范围内全面持续开展7S管理活动,充分发挥全体员工参与园区7S管理活动的积极性,进一步提升企业形象,经研究决定在园区实施贯彻执行7S管理制度奖罚细则,以表彰先进,鞭策后进,努力营造清洁、有序、安全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安福园区所有部门及个人。第二章 执 行第三条 园区本着“自主管理、全员参与”的原则,园区成立7S管理小组,由7S管理小组对7S管理机构、标准、有关制度和规定进行宣传,并组织各部门进行学习和培训。第四条 本细则由各部门主管及时传达到位,确保每位员工理解本制度并遵照
2、执行。第五条 园区安保科负责监督执行本细则,并根据7S管理小组工作职责落实到位。第六条 安保科每天对各车间及办公室进行日常检查,并保存每天的检查结果和记录。第七条 各部门要按照7S整改通知的要求,认真、负责、按时完成整改,安保科在规定的整改时间内对整改情况进行验证,并将整改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记录。 第三章 车间及仓库7S管理处罚细则第八条 车间及仓库现场发现有员工随地乱扔垃圾的,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起处当事人罚款10元/次。第九条 成品仓库及检验现场发现有员工随地吐痰的,第一次给予当事人口头警告,第二次起直接处当事人罚款10元/次。第十条 车间及仓库员工必须在指定区域吸烟,烟头必须扔在指
3、定垃圾箱内,不得边吸烟边工作,违者处当事人罚款50元/次。第十一条 成品仓库发现有员工吸烟的,处当事人罚款50元/次。第十二条 车间及仓库现场发现有员工不戴安全帽的或者佩戴安全帽不规范、处当事人罚款50元/次。第十三条 车间及仓库现场发现有员工玩手机(玩游戏、聊天等)的,处当事人罚款20元/次。第十四条 车间及仓库现场发现有员工睡觉的,处当事人罚款100元/次。第十五条 车间及仓库现场发现有员工不穿工作服(工作服必须是公司最新统一发放的样式)的,处当事人罚款50元/次。第十六条 车间及仓库现场发现有员工穿戴不整齐(不系衣扣,袒胸露腹)的,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起处当事人罚款20元/次。第十
4、七条 车间及仓库现场发现有员工穿拖鞋的(如因身体原因等特殊情况除外),处当事人罚款100元/次。第十八条 车间及仓库现场发现有员工下班后不按规定关电器离开的,罚当事人50元/次,找不到当事人的罚当事班长50元/次。第十九条 车间及仓库现场发现侵占安全通道的,经7S管理小组副组长确认后处直接责任人罚款50元/次。第二十条 车间及仓库现场发现有员工不按车辆管理制度停放车辆的,处当事人罚款50元/次。第二十一条 园区内发现有员工随地大小便的,处当事人罚款100元/次。第二十二条 车间及仓库现场发现有员工不穿劳保上班鞋的,处当事人罚款50元/次。第二十三条 车间及仓库现场发现有员工酒后上岗的,处当事人
5、罚款200元/次。第二十四条 车间及仓库现场发现有员工违反制度私自接用电气设备的,处当事人罚款50元/次。第二十五条 车间及仓库现场发现有员工违规操作、歪拉斜吊、或致使设备损坏的,处当事人罚款50元/次。造成工伤事故的视情节加重处罚。第二十六条 非配电房工作人员在配电房逗留的,处当事人罚款50元/次。第二十七条 安保科每天对各班组现场卫生进行巡查,对现场脏、乱、差的班组,当天给予口头警告一次,并下发“7S整改通知”,预期未整改的,每次处罚当班班组长100元/次。第二十八条 车间各班组内有员工违反7S管理制度,直接责任人未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予以制止的,处直接责任人罚款50元/次。第二十九条 当事
6、人收到罚款单后拒绝签字,或对受罚行为未做出纠正的,处当事人每次按规定加倍处罚,并将罚款单上报7S管理小组副组长签字后生效。第三十条 车间及仓库现场发现有员工损坏或挪用7S管理物资(消防器材、垃圾桶、标示牌、花木等),处当事人或相应班组视情节罚款30-100元/次。第三十一条 对不遵守园区7S管理制度、无理取闹、且不配合开展7S管理活动,态度恶劣的,处当事人视情节罚50-200元/次。第三十二条 设备科在各车间指定的区域内存放维修用品,经发现在指定区域外有维修用品的,处设备科当班班组长罚款50元/次。并下发“7S整改通知”,限期未整改的按相应条款处罚。第三十三条 车间及仓库在处理废旧物品过程中,
7、发现有垃圾未分类存放(铁丝、砂轮灰、吊绳、白色垃圾等)的,视情节处当班班组长罚款50-100元/次。第三十四条 车间及仓库发现有员工直接踩白色钢管(经酸洗后的钢管)的,处当事人罚款50元/次。第三十五条 监督人员对现场存在的问题未能及时指出的,经园区负责人发现后未能及时跟进,每月超过2次者罚款100元。第三十六条 各部门负责人经确认后在规定时间内对7S整改通知问题未精心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对直接责任人处罚100元/次,并限期整改,第二次整改不及时或不到位,对直接责任人处罚300元/次,相应管理责任人各处罚200元/次。第四章 办公室7S管理处罚细则第三十七条 办公室发现有员工随地乱扔垃圾的,第
8、一次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起处当事人罚款10元/次。第三十八条 办公室发现有垃圾但不能确认当事人的,处当事主管罚款10元/次。第三十九条 办公室发现有员工在正常上班时间内不穿工作服的(除销售人员外,所有人员必须是园区统一发放的工作服),处当事人罚款50元/次。第四十条 办公室人员进入车间不戴安全帽的,处当事人罚款50元/次,主管以上负责人进入车间不戴安全帽的,处当事主管罚款100元/次。第四十一条 办公室人员已领取了劳保鞋,但在上班时间内未穿劳保鞋的,处当事人罚款50元/次。第四十二条 办公室发现有员工穿戴不整齐的(不系衣扣、袒胸露腹),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起处当事人罚款20元/次。第四十
9、三条 办公室发现有员工下班后不关电脑、空调、电气等离开的,处当事人罚款20元/次。第四十四条 办公室发现有员工违反制度私自接用电气设备的,处当事人罚款50元/次。第四十五条 办公室发现有员工违反7S管理制度,部门主管人员未履行监督职责,包庇纵容的,处当事主管罚款50元/次。第四十六条 办公室人员在收到罚款单后拒绝签字,或对受罚行为未做出纠正的,视情节对当事人加倍处罚。并将罚款单上报7S管理小组副组长签字后生效。第四十七条 办公室人员未到就餐时间或占用上班时间到食堂就餐的,处当事人罚款50元/次。第四十八条 办公室人员不遵守园区7S管理制度、无理取闹、且不配合开展7S管理活动,态度恶劣的,处当事
10、人视情节罚50-200元/次。第四十九条 办公室发现有员工上班时间玩游戏、上淘宝、看电影等与工作无关的事的,处当事人罚款50元/次。第五十条 其他工作纪律部分按办公室工作纪律奖罚条例执行。 第五章 7S工作先进奖励项目设立第五十一条 名额设置:月度先进员工9名;季度先进员工8名;年度先进员工22名;月度先进班组长1名;年度先进班组长3名;特别贡献奖若干名。第五十二条 月度先进员工名额分配:一车间2名;二车间2名;三车间2名;穿孔车间1名;检验车间1名;设备科1名。第五十三条 季度先进员工名额分配:行政部(含污水处理)1名;财务部1名;技术部1名;质量部1名;制造部(含跟单)1名;供应部1名(第
11、四季度不作安排);安保科1名;物流部(含外协)1名。第五十四条 年度先进员工名额分配:行政部(含污水处理)1名;财务部1名;技术部1名;质量部1名;制造部(含跟单)1名;供应部1名;安保科1名;一车间4名;二车间4名;三车间4名;穿孔车间1名;检验车间1名;物流部(含外协)1名。第五十五条 奖金设置:月度先进员工奖励150元/人;季度先进员工奖励200元/人;年度先进员工奖励500元/人;月度先进班组长奖励300元/人;年度先进班组长奖励500元/人;特别贡献奖奖励200-500元/人。第六章 7S工作先进考核细则第五十六条 月度先进员工考核标准:当月准时上、下班,无违反考勤制度的记录(补卡记
12、录),无请假记录,遵守工作纪律;当月无违反7S处罚细则被处罚记录;当月各项工作指标均已完成;自觉、主动遵守相关7S管理制度,在员工之间切实起到模范作用。第五十七条 季度先进员工考核标准:季度内准时上、下班,补卡记录不超过3次,请假不超过2天,遵守工作纪律;季度内无违反7S处罚细则被处罚记录;季度内各项工作指标均已完成;自觉、主动遵守相关7S管理制度,在员工之间切实起到模范作用。第五十八条 年度先进员工考核标准:全年内准时上、下班,补卡记录不超过5次,请假不超过5天,遵守工作纪律;全年内无违反7S处罚细则被处罚记录;全年各项工作指标均已完成;自觉、主动遵守相关7S管理制度,在员工之间切实起到模范
13、作用。第五十九条 月度先进班组长考核标准:月度内班组7S管理工作取得良好成绩;完成月度内各项工作指标;积极组织落实7S检查小组下发的整改通知问题,月度内无违反7S处罚细则规定的整改不力行为;班组长能以身作则自觉、主动遵守相关7S管理制度,在部门员工之间切实起到模范作用。第六十条 年度先进班组长考核标准:全年内班组7S管理工作取得良好成绩;完成全年内各项工作指标;积极组织落实7S检查小组下发的整改通知问题,全年无违反7S处罚细则规定的整改不力行为;班组长能以身作则自觉、主动遵守相关7S管理制度,在部门员工之间切实起到模范作用。第六十一条 特别贡献奖考核标准:对园区7S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7
14、S检查小组采用;对7S管理活动、事故救援、环境保护等事务有突出贡献者。特别贡献奖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选。 第七章 7S工作先进评审程序第六十二条 月度先进员工、季度先进员工、年度先进员工、月度先进班组长、年度先进班组长由部门负责人提名,7S管理执行秘书预审签字,7S管理小组作最终裁定。第六十三条 特别贡献奖由7S管理执行秘书提名,7S管理小组作最终裁定。第六十四条 为确保全体人员得到公平、公正的评定,充分发扬受表彰人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各部门负责人及7S管理小组应采取客观、公正的态度对表现优异的员工进行审核,及时反馈员工意见,保证沟通渠道畅通,促进7S奖励工作的持续推进,从而在园区范围内营造良好的
15、工作氛围。 第八章 附 则第六十五条 为确保本细则的持续适宜性,7S管理小组将根据实际需要定期对制度进行修订,促进园区7S管理工作的持续、有效开展。如涉及到法律问题以国家法律为准。第六十六条 为努力实现7S管理制度实施的公平、透明和公正,各部门和员工如对7S管理措施有不同意见,可及时向7S管理小组提议,由7S管理小组组长或副组长组织核实落实。第六十七条 本制度由园区7S管理小组负责编制,经总经理工作例会通过后实施,制度解释权在园区7S管理小组。第六十八条 各部门主管应积极配合园区7S管理小组开展管理活动,及时反馈员工意见,保证沟通渠道畅通,促进7S管理工作的持续推进。第六十九条 本细则自发文之日起实施,涉及月度奖项的自2014年6月份开始实施,涉及季度奖项的,自7月份开始实施,原7S处罚和奖励有关制度同时作废。精选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