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份合作协议书甲方:何红育 身份证号:乙方:殷萍 身份证号:丙方:蒋蓬 身份证号:鉴于以上三方已于2016年10月28日设立江阴贝勒中医诊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勒公司),贝勒公司注册资本为101万,其中甲方持股比例为75%,乙方持股比例为10%,丙方为15%,丙方为贝勒公司法定代表人,现为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经三方平等友好协商,本着互利共赢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以供三方信守。一、 三方约定股份合作经营期限不少于 年,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退出合作经营,合作经营期限届满后可续期经营。 二、三方约定:贝勒公司首期出资额为50万元,甲乙丙三方按照持股比例认缴出资,第一期投资
2、为启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开支,包括租赁等支出,如有剩余作为公司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协议三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上述出资额汇入指定的银行:账户名: 开户行: 账号: 如第一期投资额不能满足公司经营及发展所需,则三方同意按其所占股份比例继续追加后期投资。实际出资后,由公司签发书面出资证明。 三、 在股份合作期间,三方共同出资,共同经营,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享盈利,分担亏损,各合伙人应通力配合,互相信任和支持,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经营主体利益的活动。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1)分红的时间:每年 3 月底分取上一年利润。2)分红的数额为:上个年
3、度剩余利润的 %,甲乙双方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四、未经全体股东同意,禁止任何股东私自以公司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该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股东所有,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赔偿责任。禁止各股东自营及以直接或间接方式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相同及相似或有竞争关系的业务。五、股份合作期间,各股东的出资为公司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或收回。各股东之间应加强沟通和联系,每月对经营账目进行结算确认。各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对公司决策享有表决权,公司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发展方向、发展战略、经营方针,年度生产经营计划、重大资本运营管理、重大资产(产权)管理事项、重要管理制度)需要出资比例过半数有表决权的股东同意方可实施。
4、六、甲乙丙三方一致确认:1、贝勒公司与江阴市澄南唯因健康养生馆(个体户,业主为甲方,以下简称养生馆)系独立的经营主体,业务和财产区分,各自独立核算。贝勒公司租赁养生馆的场所开展经营活动,双方另行签订租赁协议,由贝勒公司按期支付租赁费用,租赁协议中并列明租赁财产明细清单,交租赁合同双方确认。2、贝勒公司与养生馆之间在经营过程中因居间介绍业务所产生的报酬或费用,由双方按照约定的方式确认并结算,由双方按期提成或支付。七、违约责任1、任何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的,须在 7日内补足,由此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各守约投资方承担赔偿责任。2、除上述出资违约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使公司利益
5、遭受损失的,须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 八、协议的解除或终止1、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1)公司因客观原因无法存续的;(2)经营体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3)经营体被依法宣告破产;(4)股东一致同意解散公司的。2、本协议解除后:(1)三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2)若清算后有剩余,三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3)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九、其他1、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三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甲乙丙三方内部权利义务的,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书约定为准。3、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各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甲方(签名): 年 月 日乙方(签名): 年 月 日丙方(签名): 年 月 日最新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