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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341线白银至中川至永登公路一期工程(中川至永登段)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公示本)
I
G341线白银至中川至永登公路一期工程(中川至永登段)
环境影响报告书
(公示本)
建设单位:兰州市交通运输局
编制单位:甘肃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
编制日期:二○一四年十一月
G341线白银至中川至永登公路一期工程(中川至永登段)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公示本)
II
G341线白银至中川至永登公路一期工程(中川至永登段)
工
程
特
性
工程性质 ² 改扩建+新建
投资及
建设期
² 主体工程估算总投资6.3亿元
² 计划建设总工期24个月
建设内容 ² 工程路线全长82.311km,其中现有公路改造路段总计39.2km,其余43.111km路段为新建路段。
线路走向
² 路线起点位于皋兰县黑石川彭家湾,接G341线白银至中川段一级公路
K54+100,顺彭家川沿原有现有Y252公路北上,经袁家窑、三合村、大横
村、甜水井、甘家窑、沙梁铺,至石青村后沿上车路沟向西至甘露池村,跨
S201线(K89+515)后进入秦王川盆地,由东向西布设过上川镇北部和涝池
滩南部后在野猫沟渡槽处(K105+450)接现有X129公路并沿现有公路布设
至K131+450处开始左偏,以3-20m的预应力混凝土箱梁跨越冲沟,沿冲沟
东岸由北向东南布设新线,在K133+903处新建1-16m框架桥下穿兰新铁路,
后沿复兴村东侧由北向南布设至永登县城,接G312线K2226+950处,路线
全长82.311km。
工程标准 ² 项目确定按二级公路标准进行建设,设计速度全线采用60km/h。路基宽度采用12m,行车道宽度为2×3.75m。项目全线路面全铺,路拱横坡度为2%。
土石方
工程特性
² 共动用土石方总量为168.01万m3,其中挖方97.73万m3,填方148.36万
m3,借方65.19万m3,区间调配141542m3,弃方14.56万m。
² 本项目共设取土场7处,弃土场2处,临时堆土场7处。
工程占地 ² 本项目建设总占地143.55hm2,其中永久占地122.07hm2,临时占地21.48hm2。
改建路段
² 本项目涉及两条Y252线和X129线现有道路的改建工程:
² ①Y252线:Y252线改建长度13.45km,涉及区域为彭家湾村、袁家窑村、
三合村;Y252线属于原S201线的路段,后S201线改线绕行秦川镇,现有
公路变为秦川镇城市道路,为三级公路,设计行车速度40km/h,路基宽度
7.5m,路面宽度6m, 为沥青表处路面。
² ②X129线:X129线改建长度25.95km,涉及区域为四泉新村、甘家庄、韩
家井、吕家咀、晁家庄、青羊村、清水村、苏家庄、杨家门和雷家坪上坪。
现有公路为三级公路,路基宽度为7.5m,路面宽度为6.5m,为沥青表处路
面。
环
敏
感
境
特
性
噪声
环境空气 ² 全线共计经过23个居民集中分布区和4所学校;
地面水
² 沿线跨越及邻近的地面水主要为引大入秦工程干支渠
² 水环境功能区划Ⅲ类
² 沿线不涉及地表水水源保护区
地下水
环境风险 ² 沿线不涉及地下水水源保护区
生态环境
社会环境
² 工程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
² 经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工程建设不涉及文物保护单位
² 穿越西部原油成品油管道
² 穿越秦王川供水工程部分管网
² 穿越引大入秦工程干支渠及其他农灌渠道
G341线白银至中川至永登公路一期工程(中川至永登段)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公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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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341线白银至中川至永登公路一期工程(中川至永登段)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公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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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交通运输是国民经济先导性的基础产业,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
完善,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对交通运输条件的要求越来越高。随着国家“西部大开
发”战略的逐步实施,中西部地区各级政府紧紧抓住国家对西部交通建设投资力度加大
这一难得的机遇,加快公路建设步伐,国道主干线、国省道、县际公路及农村公路建设
投资规模不断增大、路网等级显著提高,长期以来制约经济快速发展的交通基本条件得
到了改善,有力地保障和促进了中西部地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快速、健康发展。
甘肃省在全国仍属于经济欠发达省份,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落后。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总体发展水平滞后,自然条件严酷,地处内陆,远离全国经济重心区,交通不便,信息
闭塞。甘肃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任务也非常艰巨,必须紧紧把握未来20年的战略机遇
期,加快发展,缩小同发达地区的差距,赶上全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实现跨越
式发展,全力开创全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局面。甘肃在交通运输上是一个以公路运
输为主的省份,交通运输仍然是国民经济的薄弱环节,突出表现在交通基础设施落后,
运输能力增长不能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因此,国家非常明确的要求,要把交通运
输发展作为影响国民经济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和紧迫性任务,加快发展步伐,尽快改
变交通运输的落后状况。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继续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要坚定不移地
继续加快以公路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在交通发展中长期规划的指导
下,与时俱进,实现新的跨越式发展。
G341线白银至中川至永登公路一期工程(中川至永登段)工程(以下简称拟建项
目),是列入国家六盘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交通建设扶贫规划和甘肃省“十二五”交通运
输发展规划的重点建设项目,是永登至中川机场及兰州新区重要的连接公路,同时也是永
登县与白银市相连接的最便捷通道。
项目路线起点位于彭家湾,接G341线白银至中川至永登(白银至中川段)一级公
路的K54+100处,途经三和村、羊滩圈沟、甜水井、甘家窑、砂梁铺、石青村、上车路
沟、甘露池、上川镇、涝池滩、甘家庄、清水、红沙川,路线终点位于永登县城,接
G312线K2226+950处,路线全长82.311公里。
拟建项目是兰州市交通公路网的重点工程之一,是兰州市永登县、兰州新区乃至整
个甘肃省公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永登县城地区到中川机场以及兰州新区的最便捷
道路,项目的建设对完善区域路网结构、发挥路网整体效益、加快综合运输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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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国家高速及国道的辐射带动功能等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永登县庄浪河流域建筑材
料丰富,项目的建设使永登县直接连通中川机场和兰州新区,为兰州新区建设需要的各
种材料提供交通运输基础保障,对支撑兰州新区建设、加快永登县及项目沿线经济的发
展等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研究项目的实施具有十分重要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项
目的建设迫在眉睫。
2014年3月兰州市交通局委托甘肃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
评价工作,同时委托白银市环境监测站开展了沿线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工作。2014年6
月~8月建设单位协同我院工作人员按《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
28号)的有关要求完成公路工程沿线相关单位及居民公众意见调查工作。2014年6月~7
月我院在兰州晚报及甘肃省环境保护厅网站公开发布环境影响报告公示信息,2014年8
月在甘肃省环境保护厅网站公开发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公示本,进行为期15个
工作日的公示,从环境保护角度广泛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截止2014年
10月,建设的单位已得到当地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对水土保持方案批复、地质灾害评估、
社会稳定评价、土地压覆矿、工程选址文物保护保护调查、规划论证报告及意见、可行
性研究报告评审等相关前期工作。
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中,我院得到了甘肃省环保厅、兰州市环保局、兰州
新区环保局、皋兰县环保局、永登县环保局、白银市环境监测站、兰州市交通局、兰州
市公路局以及沿线各级地方政府、水管部门和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等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
与帮助,在此深表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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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论
1.1项目由来及意义
本项目线路涉及甘肃省兰州市所辖的皋兰县、永登县以及兰州新区。路线全长
82.311km,项目改建线路面属于县乡道,道路等级低,路基宽度窄,路面病害严重,经
多年行车碾压,山体边坡坍塌物淤埋排水边沟,加之通行重型车辆较多,导致现有路基
路面局部路段翻浆、水毁现象比较严重,整体通行能力较差,已不能满足经济发展要求。
因此,对现有公路等级进行提升改造,对于加快评价区公路干线网络建设,促进区域资
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推动该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同时,拟建项目是
兰州市永登县、皋兰县、兰州新区乃至整个甘肃省公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永登县
城地区到中川机场以及兰州新区的最便捷道路,项目的建设对完善区域路网结构、发挥
路网整体效益、加快综合运输体系建设、发挥国家高速及国道的辐射带动功能等具有十
分重要的作用。
1.2评价目的
⑴对拟建项目沿线社会环境、自然环境、生态环境等进行现状调查;分析拟建项目
在设计、选线上的合理性;定性或定量地对拟建项目在施工及运营过程中给沿线地区社
会经济发展、自然环境、生态环境质量所造成影响的范围与程度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价,
从环境保护角度来论证项目建设的可行性,为项目选线的优化提供依据;
⑵为建设单位指明环保责任,提出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保措施,向施工单位提出减
轻环境影响和补偿措施的建议和意见,将工程建设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降到最小程度;
⑶通过广泛的公众参与,避免或减轻项目建设对沿线生态环境、社会环境和生活环
境的影响,实现建设“和谐”“生态”公路的目的;
⑷为各级环境保护部门提供项目环境管理和沿线经济发展规划的科学依据,达到使
经济、交通、环境保护三者协调发展的目的;
⑸从环境角度论述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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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评价依据
1.3.1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
⑵《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年9月1日;
⑶《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6月1日;
⑷《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2000年3月20日;
⑸《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9月1日;
⑹《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
⑺《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年4月1日
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年8月29日;
⑼《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04年8月28日;
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991年6月29日;
⑾《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04年8月28日;
⑿《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1997年1月1日;
⒀《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98年7月1日;
⒁《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7年12月29日;
⒂《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1992年3月1日;
⒃《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1994年12月1日;
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11月29日;
⒅《交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交通部[2003]第5号令;
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
2009.10;
⒇《关于涉及自然保护区的开发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环发
[1997]177号;
(21)《国务院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务院令257号[1998];
(22)《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中发[1997]11号;
(23)《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2000年11月26日;
(2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1993年8月1日;
(25)《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国发[1996]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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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部,2006年2月;
(27)《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国绿色通道建设的通知》,国发[2000]31号;
(28)《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收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共中央[2004]1号;
(29)《关于印发<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的通知》,环发[2011]63号,
2011年6月9日;
(30)《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发[2011]42号,国务
院,2011年12月15日;
(31)《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
(32)《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1998年1月1日;
(33)《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1998年1月1日;
(34)《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1989年7月10日;
(35)《关于西部大开发中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若干意见》,环发[2001]4号;
(36)《关于印发(公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规定)的通知》,水保[2001]12号;
(37)《关于开展交通工程环境监理工作的通知》,交环发[2004]第314号文;
(38)《关于公路、铁路(含轻轨)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环境噪声有关问题的通
知》,环发[2003]94号;
(39)《印发关于在公路建设中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若干意见》,交公路发
[2004]第164号文。
1.3.2地方法规
⑴《甘肃省环境保护条例》,1994年8月3日;
⑵《甘肃省环境自然保护区条例》,1999年9月26日;
⑶《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1997年2月20日;
⑷《甘肃省地面水功能区划(2012-2030年)》,甘政函〔2013〕4号;
⑸《甘肃省河道管理条例》,1993年5月24日;
⑹《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1997年7月1日;
⑺《甘肃省文物保护条例》,2005年12月1日;
⑻《甘肃省实施水土保持办法》,1993年9月29日;
⑼《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1999年9月26日;
⑽《关于执行甘肃省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篇章编审暂行规定的通
知》,甘肃省环境保护厅,甘环开发[2001]98号,2001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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⑾《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十二五”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的通知》,
甘政办发[2011]190号,2011年8月8日;
⑿《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
通知》,甘政发[2011]21号,2011年2月14日;
⒀《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规范全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甘
肃省环境保护厅,甘环监察发[2012]40号;
⒁《甘肃省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办法(试行)》,甘肃省环境保护厅,甘环发[2012]66号;
⒂《甘肃省“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2.7.16;
⒃《甘肃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试行办法》。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甘政
办法[2009]227号,2009年12月3日;
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兰州市水务局,兰
水发[2013]113号;
⒅《甘肃省水利工程设施管理保护条例》;
⒆《兰州新区建设项目交叉穿越、占用(改线)和永久征用引大入秦工程设施管理
办法》,引大入秦管理局,甘引管发[2012]54号;
1.3.3技术标准和文件依据
⑴《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1);
⑵《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
⑶《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T2.3-93);
⑷《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1);
⑸《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
⑹《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11);
⑺《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JTGB03-2006);
⑻《公路环境保护设计规范》(JTJ006-98);
⑼《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SL204-98);
⑽《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SL/T16455-96);
⑾《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
⑿《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⒀《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⒁《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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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⒃《保护农作物的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GB9137-88);
⒄《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⒅《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
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⒇《水土侵蚀分类分级别标准》(SL190-2007);
(21)《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指南(试行)》环办[2012]50号;
(22)《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技术指南》(HJ 2032-2013);
(23)《关于进一步加强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环办[2010]132号;
《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指南(试行)》。
1.3.4项目相关资料及附件
⑴《G341线白银至中川至永登公路一期工程(中川至永登段)环境影响评价委托
书》;
⑵《G341线白银至中川至永登公路一期工程(中川至永登段)可行性研究报告》,
(甘肃通广公路勘察设计有限公司,2014年6月);
⑶《G341线白银至中川至永登公路一期工程(中川至永登段)社会稳定风险分析
报告》(兰州市工程咨询公司,2014年7月);
⑷《G341线白银至中川至永登公路一期工程(中川至永登段)水土保持方案报告
书》(甘肃省科学院地质自然灾害防治研究所,2014年8月);
⑸《G341线白银至中川至永登公路一期工程(中川至永登段)规划论证报告》;
⑹《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兰州市人民政府,2013年4月);
⑺《皋兰县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年)》(皋兰县人民政府、兰州市城乡规划设
计研究院,2013年7月);
⑻《永登县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年)》(永登县人民政府、兰州大学城市规划
设计研究院,2004年11月);
⑼《兰州新区总体规划(2011-2030年)》(兰州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局、中国城市规
划设计研究院、兰州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2011年7月);
⑽《六盘山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兰州市交通扶贫开发规划(2011-2020年)》;
⑾《兰州市省道网规划方案(2013~2030年)》(兰州市交通运输局,2014年5月);
⑿《甘肃省“十二五”交通运输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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⒀《兰州市皋兰县乡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报批稿);
⒁《兰州市永登县乡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报批稿);
⒂《兰州新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编制中);
⒃《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快办理G341线白银至中川至永登公路一期工
程审批前置手续的函》(甘发改交运函〔2014〕55号);
⒄《甘肃省引大入秦工程管理局关于G341线公路一期工程黑石川至永登交叉穿越
引大工程干支渠建筑物征求意见的函》(甘引管函〔2014〕19号);
⒅《兰州铁路局总工程师室关于回复G341线白银至中川至永登公路一期工程与兰
新铁路交叉路径的函》(总技函〔2014〕107号);
⒆《皋兰县规划局关于对G341线白银至中川至永登公路一期工程项目规划选址初
审意见的复函》(皋规函〔2014〕3号);
⒇《永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项目路线选址的复函》;
(21)《兰州新区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征求G341线白银至中川至永登公路一期工程
新区境内路线方案意见的复函》
(22)《中石油西部管道甘肃输油气分公司关于G341线中川至永登公路段跨越永登
成品油支线的意见》;
(23)《甘肃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局关于G341线白银至中川至永登公路一期工程水土
保持方案的批复》(甘水利水保函〔2014〕120号);
(24)《永登县水务局关于白永公路建设涉及秦王川供水工程上川地区管网情况的复
函》;
(25)皋兰县环境保护局、皋兰县水务局关于项目路线是否涉及水源的复函;
(26)《兰州新区环境保护局关于G341线白银至中川至永登公路一期工程项目初审
意见》(新环函〔2014〕103号);
(27)《甘肃省文物局关于G341线中川至永登公里工程涉及文物保护的函》(甘文局
函发〔2014〕47号);
(28)《皋兰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兰州市交通运输局G341线白银至中川至永登公路一
期工程项目建设用地初审的意见》(皋国土资发〔2014〕634号);
(29)《兰州新区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关于征求G341线白银至中川至永登公路一期工
程规划选址初审意见的复函》(新规图函字〔2014〕318号);
(30)《永登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对G341线白银至中川至永登公路一期工程项目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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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址的说明的复函》(永国土资规〔2014〕47号);
(31)《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关于G341线白银至中川至永登公路一期工程(中川至永
登段)压覆矿产资源情况的审查意见》(甘国土储发〔2014〕75号)。
1.4评价内容与指导思想
1.4.1评价内容
⑴通过实地考察,对该项目评价区范围内的自然环境、社会环境进行调查与评述,
对评价区内的环境质量现状及现有污染源进行调查与评价。
⑵结合拟建项目所在地的区域规划、环境质量现状及拟建项目排放污染物对周围环
境影响程度,论述项目选线的环境可行性。
⑶通过工程分析,确定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物种类、强度、排放方式等;并通过环
境影响预测等系统工作,分析并评价该项目在建设期和运营期环境影响的特点以及影响
范围、程度等。
⑷按照国家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结合工程自身特点,针对拟建项目各污染物
的排放情况,提出切实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并进行技术、经济可行性论证,为拟建项
目的初步设计、建设及环境监督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⑸从环境保护角度,对拟建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做出明确、公正的评价结论与建议。
通过上述工作,帮助项目建设单位有效落实各项环保措施,为环境管理提供依据。
1.4.2指导思想
⑴认真贯彻各项环保法律法规,坚持“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的原则,始终贯彻“清
洁生产”的精神和资源“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思想。
⑵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报告书力求做到内容全面、重点突出、评价结果明确
可信,防治对策切实可行。
⑶评价力求遵循“简便、经济、实用、可靠”的原则,评价过程中始终强调实用性,
评价结果最终落实在保护评价区域环境和治理措施上。
1.5环境功能区划
1.5.1环境空气功能区划
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的分类方法,拟
建项目所在区域属于环境空气质量功能二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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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声环境功能区划
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第7.2条,“村庄原则上执行 1类声环
境功能区要求,工业活动较多的村庄以及有交通干线经过的村庄(指执行4类声环境功
能区要求以外的地区)可局部或全部执行 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由于拟建项目设计村庄的区段现状均有道路经过,因此,确定运营期线路两侧距公
路红线35m以内区域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距公路红线35m以外为2类声环境功能
区。
1.5.3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
拟建项目不涉及天然地表水体,设计线路主要穿越引大入秦工程输水渠道,引大入
秦工程总干渠从天祝县境内的天堂寺渠首引水,根据《甘肃省地面水功能区划》
(2012-2030年),引水水源水功能区为大通河青甘缓冲区,属于Ⅲ类水功能区,因此拟
建项目涉及的引大入秦输水渠道也全部属于Ⅲ类水功能区。水功能区划图详见图1.5-1。
1.5.4地下水环境功能区划
根据《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 项目区地下水主要用于集中式生活饮
用水水源及工、农业用水,因此确定其评价区域地下水为Ⅲ类水体。
1.5.5生态环境功能区划
根据《甘肃省生态功能区划》的划分标准,拟建项目属于秦王川灌溉农业与次生盐
渍化防治生态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自然区划图》,评价区属于Ⅲ3甘东黄土山
地区。生态环境功能区划图详见图1.5-2。
1.6评价工作等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有关大气环境、地面水环境、地下水环境、声环
境、生态影响以及环境风险等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划分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
标准-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JTGB03-2006),并结合拟建项目的工程特点,
将本次评价工作各专题评价等级确定如下表1.6-1所示。
表1.6-1 拟建项目环境评价工作等级一览表
序号 环境要素 评价等级
1 生态环境 三级
2 大气环境 三级
3 地面水环境 三级
4 地下水环境 三级
5 声环境 一级
G341线白银至中川至永登公路一期工程(中川至永登段)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公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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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环境风险 对于公路穿越引大入秦工程渠道的路段,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确定为一级;其余路段为二级评价
⑴生态影响评价
拟建项目占地143.55m2(包括永久占地122.07hm2和临时占地21.48hm2),占地面
积属于2~20km2范围;项目路线总长约82.311km,工程长度在50~100km之间;拟建
项目47.6%的路段约39.2km利用现有Y252和X129线拓宽改造,现有道路两侧的生态
环境经过多年的演替基本上已经成熟,拟建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远小于全部新选
线建设的公路项目。项目建设区域属于一般区域。因此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
态影响》(HJ19-2011)中生态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表(详见表1.6-2)。
表1.6-2 生态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表
影响区域生态敏感性
工程占地(水域)范围
面积≥20km2
或长度≥100km
面积 2km2~20km2
或长度50km~100km
面积≤2km2
或长度≤50km
特殊生态敏感区 一级 一级 一级
重要生态敏感区 一级 二级 三级
一般区域 二级 三级 三级
由上表可知,拟建项目环境生态评价工作等级确定为三级。
⑵大气环境评价
拟建项目施工期主要大气污染物为施工扬尘、机械设备和燃料燃烧产生的SO2和沥
青烟等物质;运营期主要大气污染物为汽车尾气,属于公路交通线性排放源,根据对拟
建项目建成后最大通行能力情况下汽车尾气中的NOx排放量进行计算,其最大地面浓度
占标率Pmax值远小于10%。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中的
相关规定,及第5.3.2.3.5条之规定:“对于以城市快速路、主干路等城市道路为主的新
建、扩建项目,应考虑交通线源对道路两侧的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评价等级应不低于
二级。”拟建项目没有穿越城镇建成区,同时道路等级为二级路,因此大气环境影响评
价等级确定为三级。
⑶地面水评价
拟建项目沿线不涉及河流,主要穿越引大入秦工程输水渠道。项目在施工期的废水
主要包括砂石骨料冲洗废水、混凝土拌和废水、汽车保养与机修废水以及施工人员的生
活污水,产量相对较少、水质结构简单,含危险性废物很少,要求沉淀处理后回用;运
营期废水主要来行车间的滴漏废水、收费站和养护工区产生的污水,污水排放量远小于
200m3/d,污水水质简单,要求处理后用于绿化浇撒。综上所述,拟建项目产生的废水
对沿线渠道水质造成影响很小。因此,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
G341线白银至中川至永登公路一期工程(中川至永登段)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公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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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T2.3-93)中的相关标准,地面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确定为三级。地面水环境影响评价
分级判据情况详见表1.6-3。
表1.6-3 地面水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判据表
建设项目污水排放量
m3/d
建设项目污水水质的复
杂程度
三级
地面水域规模(大小规
模)
地面水水质要求(水质类
别)
<1000
≥200
复杂 大、中 Ⅰ~Ⅳ 小 Ⅰ~Ⅴ
中等 大、中 Ⅰ~Ⅳ 小 Ⅰ~Ⅴ
简单 中、小 Ⅰ~Ⅳ
⑷地下水环境评价
拟建项目属《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1)规定的Ⅱ类建设
项目。拟建项目全线没有隧道,同时不取用地下水;引起的地下水水位变化区域范围为
“小-中”;项目区500m范围内没有集中式饮用地下水水源地等敏感地区,地下水环境敏
感程度为“不敏感”;项目建设造成的环境水文地质问题大小为“弱”;根据《环境影响评
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1)中表6的Ⅱ类建设项目评价工作等级分级的规
定,确定本项目地下水环境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具体等级分级和等级判定情况见表
1.6-4、表1.6-5。
表1.6-4 Ⅱ类建设项目评价工作等级分级
评价等
级
建设项目供水(或排
水、注水)规模
建设项目引起的
地下水水位变化
区域范围
建设项目场地的
地下水环境
敏感程度
建设项目造成的
环境水文地质
问题大小
一级
小-大 小-大 敏感 弱-强
中等 中等 较敏感 强 大 较敏感 中等-强
大
大 较敏感 弱-强 不敏感 强
中 较敏感 中等-强
小 较敏感 强
二级 除了一级和三级以外的其它组合
三级 小-中 小-中 较敏感-不敏感 弱-中
表1.6-5 拟建项目地下水评价工作等级判定
判定条件 供水(或排水、注水)规模 地下水水位变化区域范围 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 环境水文地质问题大小
拟建项目 - 500m 无分散居民饮用水源 不会对地面产生沉降等问题
特征 小 小 不敏感 弱
判定结果 三级
⑸声环境评价
拟建项目在施工期噪声来源有混凝土搅拌机、挖掘机、压路机以及运输车辆等施工
G341线白银至中川至永登公路一期工程(中川至永登段)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公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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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噪声源强在65~105dB(A)之间,以点源为主,为临时噪声源,随着施工期的结
束而消除;运营期主要为交通噪声。拟建项目涉及区域声环境功能区主要为2类地区,
项目建设完成后受交通噪声影响,部分新建路段噪声级有显著增高(增高量大于5dBA)。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中的相关规定,声环境影响评价工
作等级确定为一级。
⑹风险评价
拟建项目在施工期风险主要存在于施工过程中造成的意外事故、山体滑坡、塌方等
灾害性事故;运营期主要风险存在方面为交通事故、交通运输过程中装载有毒有害、易
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车辆装置的损坏造成的泄漏与扩散,以及自然灾害造成的危险事故。
该项目风险事故涉及的均为非重大危险源,拟建项目是线性工程,途径引大入秦工程输
水渠道路段和兰州新区输水渠道等路段属环境敏感区,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
术导则》(HJ/T169-2004)中的相关规定,该项目未穿越环境敏感区的路段环境风险评价
工作等级确定为二级;对于公路穿越引大入秦输水渠道的路段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确
定为一级。
1.7评价范围
结合拟建项目本身特点及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本次评价范围确定如下表1.7-1,
评价范围图详见图1.7-1。
表1.7-1 拟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评价内容 评 价 范 围
社会环境 沿线受工程直接和间接影响的沿线乡镇、村庄
生态环境 公路沿线两侧各500m范围内的生态环境;取、弃土场、施工营地以及物料运输沿线附近500m范围内的生态环境
空气环境 公路中心两侧各200m范围以内
地面水环境 公路中心线两侧各200m范围内的引大入秦供水渠道
地下水环境 公路中心线两侧200m以内区域
声环境 公路中心线两侧各200m范围以内
环境风险 整条公路及距公路中心线两侧各200m范围
1.8评价标准
1.8.1环境质量标准
⑴环境空气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见表
G341线白银至中川至永登公路一期工程(中川至永登段)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公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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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
表1.8-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单位:mg/m3
序号 污染物项目 平均时间 浓度限值 一级 二级
1 SO2
年平均 0.02 0.06
24小时平均 0.05 0.15
1小时平均 0.15 0.50
2 NO2
年平均 0.04 0.08
24小时平均 0.08 0.12
1小时平均 0.12 0.24
3 CO 24小时平均 4.00 4.00 1小时平均 10.0 10.0
4 PM10 年平均 0.04 0.10 24小时平均 0.05 0.15
5 TSP 年平均 0.08 0.20 24小时平均 0.12 0.30
⑵声环境
拟建项目运营期线路两侧距公路红线35m以内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4a类标准;距公路红线35m以外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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