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竞战队转让协议 电竞战队转让协议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授权代表: 电话: 地址: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人: 电话: 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将其所有的*战队及战队附属的所有权益转让予乙方之事宜,经平等协商达成本协议,条款如下: 一、合同主体 1.甲方系本合同项下战队的合法所有人,拥有战队全部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到联盟注册登记权利、参加英雄联盟电子竞技LDL华北赛区2018年夏季联赛的权利等。甲方有权转让该等权益,且该等转让已经甲方公司内部股东会决议等必要的程序。 2.合同双方已知悉并理解,本合同实际受让方是拟设立的电
2、子竞技相关的公司(以下简称“电竞公司”)。由于该电竞公司处于筹备阶段尚未实际设立,因此各方同意,由上海甲乙丙有限公司代表电竞公司签订本协议。电竞公司设立完成后,本协议项下乙方的权利义务应归属于电竞公司。为使本协议权利义务归属于电竞公司,甲方同意上海甲乙丙有限公司转让或以其他形式转移本协议权利义务予电竞公司,并给予必要的配合。 二、合同目的 乙方受让本合同项下战队的目的:使乙方有资格参加英雄联盟电子竞技LDL*赛区201*年夏季联赛,该等资格可获得联盟的官方认可。 三、合同标的 1.甲方同意将其拥有的*战队及附属的所有权益均转让予乙方,乙方受让该战队后有权将战队更名,且以更名后的战队名称在联盟注
3、册,获得联盟官方认可的参赛名额和资格。 2.标的物交付:_年_月_日前甲、乙双方到英雄联盟电子竞技赛事的官方联盟办理转让登记、备案等手续,使乙方获得联盟认可的资格资质。另外,其他权益(如有)也应于该日期前转移至乙方。 3.本协议签订后,甲方确保乙方享有以下条款约定的所有资质及权益: (1)转让前战队名称:*(联盟注册战队名称),转让后乙方可更改战队名称,但乙方享有的*战队的相关权益不受影响。 (2)参赛资格/等级:有资格参加英雄联盟电子竞技LDL2018年夏季联赛;乙方获得联盟官方注册及书面认可。 (3)如战队有任何附属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获得冠名、赞助等,该等权益应一并转让予乙方。 四、款项及
4、支付方式: 1.转让价款:(大写)人民币万元整,(小写)¥元 2.支付方式: 乙方应于转让完成且乙方战队名额经联盟官方认可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余款,即(大写)人民币元整(小写)¥元。 3.如果乙方要求甲方开具等额有效的增值税发票的,甲方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支付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税费、手续费等)均由乙方承担。在乙方向甲方付清开具发票的所有费用后,甲方应依据乙方指示开具发票,发票抬头可由乙方自行决定。 4.甲方指定的收款账户 账户名称: 账号: 开户行: 五、保证 1.甲方转让的战队符合本协议约定,无任何权利瑕疵,无任何第三方对战队提出任何权利主张。 2.甲方承诺,在转让完成前战队无任何债务
5、或权利纠纷,如发生任何有债务、责任纠纷或战队成员纠纷,将由甲方自行负责,且赔偿乙方损失。 3.如本协议项下转让需经任何登记、备案或审批,甲方承诺全力配合,保证战队名额的所有权及知识产权均归属乙方。 4.甲方承诺本协议项下转让予乙方的标的物仅限于战队相关的权益;就战队产生的或附带的义务、责任或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战队成员纠纷等,均不属于本协议项下转让的标的物,该等义务、责任或债务与乙方无关,由甲方自行负责。 六、保密&知识产权 1.乙方获得战队所有权及相关的所有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以战队名称冠名的权利,参赛、转播、录制赛事权利,获取广告收益的权利等。 2.在乙方付清协议款项后,乙方立即获得战队所
6、有权及相关的所有知识产权,甲方将不享有战队权益。 3.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披露的信息和材料均为保密信息,协议双方均应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但法律另有规定或一方另行书面同意的除外。 4.本条保密及知识产权条款在本协议终止后继续有效,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七、违约责任: 1.以下任何情形发生,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应向乙方返还已付款项: (1)甲方转让的战队不符合本协议约定,有任何权利瑕疵,或者有第三方对战队提出任何权利主张,导致乙方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2)甲方转让战队未经公司内部审批或股东会决议,存在程序瑕疵,导致乙方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3)甲方未于合同约定的期限到联盟办理转让登记、备案等
7、手续。 (4)甲方未向乙方提供联盟注册所需的条件,导致乙方未获得联盟注册备案资格。 (5)因未经登记、备案或审批等原因导致合同无效或转让无法履行。 (6)其他导致乙方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情形。 八、争议解决 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据其解释和履行。 2.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可向乙方所在地上海市*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 1.本合同载明的地址系双方有效送达地址,邮寄往该等地址视为有效送达。 2.首页载明的联系人系各方有效授权的公司代表,可代表公司接收文件、签署合同、处理本合同项下相关事务。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另行协商并签订书面合同。 4.本协议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盖章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盖章) 日期: 乙方:(盖章) 日期: 6 /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