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伙协议(一) 合伙协议 合伙人,(以下简称甲方) 合伙人,(以下简称乙方) 201年月日,甲方开设位于仁怀市人民医院旁的餐厅一间,定名为:,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共同经营该餐厅,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1、甲乙双方合伙经营位于仁怀市人民医院旁的餐厅一间,定名为:。 2、甲方投资人民币万元(该款项在先前已经全部投入),享有该餐厅85%的股份;乙方投资5万元(该款从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从乙方应得工资收入中每月提取5000元,连续提取10个月),享有该餐厅15%的股份。盈利及亏损均按照双方的投资比例计算。 3、因甲方先前就已经将全部投资款项投入,而乙方全部款项的投入尚需一定时
2、日,但考虑到友好合作,双方一致同意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或者年月日起)按照约定比例计算盈利或者亏损。 4、在乙方未全额投资之前,如果因为乙方的原因,无法继续取得工资收入,导致无法向甲方缴纳出资款项,则乙方应另行补交应出资剩余款项或者退出合伙,在乙方选择退出合伙的情况下,甲方应与乙方结算。 5、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涉及选择新的合伙人或者退伙、散伙、停业转项等重要事项,双方应充分协商,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由于甲方占有份额较大,以甲方的意见为最终意见。 6、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另行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伙人(甲方):合伙人(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