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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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就诊说明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关于急诊病人病情分级标准指导原则,我院急诊病人候诊顺序按照病人病情紧急和严重程度来决定病人就诊及处置的优先次序。
二、 请各位病人及其家属相互尊重,每诊室只同时接纳一位病人。
三、 候诊期间,如有任何问题,请立即向分诊护士提出。
四、 急诊就诊先后次序按照病人病情紧急和严重程度决定,并非完全按照到达的先后顺序。
病人分类
Ⅰ级(濒危病人)
Ⅱ级(危重病人)
Ⅲ级(急症病人)
Ⅳ级(非急症病人)
严重程度
(濒危病人)
病情可能随时危急病人生命,需立即采取挽救生命的干预措施。急诊科应合理分配人力和医疗资源进行抢救。
危重病人
病情可能在短时间内进展至Ⅰ级,或可能导致严重残疾,应尽快安排急诊,并给与病人相应处置及治疗。
急症病人
病人目前明确没有在短时间内危及生命或严重致残的征象,应在一定的时间段内安排病人就诊。
非急症病人
病人目前没有急性发作症状,无或很少不适主诉。
常见临床表现
气管插管
无呼吸/无脉搏
急性意识障碍
其他需要采取挽救生命干预措施的病人
病人来诊时呼吸循环状况尚稳定,但其严重性有可能发展为Ⅰ级。
如急性意识模糊/定向力障碍
复合伤
严重疼痛(疼痛评分≥7/10)
病情进展为严重疾病和出现严重并发症的可能性很低
无严重影响病人舒适性的不适
通过急诊处理可以缓解病人症状
留观和候诊过程中出现生命体征异常者,病情分级应考虑上调一级
无或很少不适主诉
护士接诊
立即
立即
在一定的时间段内安排病人就诊
医生接诊
立即
尽快安排
接诊地点
抢救室
抢救室或者候诊室
诊室(候诊过程中出现病情恶化,病情分级考虑上调)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关于急诊病人病情分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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