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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沪深300ETF产品方案介绍交易所.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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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沪深沪深300ETF300ETF产品方案产品方案介绍介绍基金业务部基金业务部20122012年年2 2月月2828日日目录目录 一、方案要点一、方案要点 二、代办券商关心问题二、代办券商关心问题沪深沪深300ETF300ETF方案方案方案要点:方案要点:n申购赎回机制:申购赎回机制:与目前单市场ETF基本相同,保持T+0。唯一差异:T日申购未卖出的份额,T+1日不得卖出和赎回,T+1日交收成功后,T+2日方可卖出和赎回n申购赎回对价:申购赎回对价:沪市组合证券+深市现金替代n深市股票补券原则:深市股票补券原则:时间优先、实时申报n申购赎回结算:申购赎回结算:净额结算+逐笔全额结算n权益分配:

2、权益分配:T日申购并卖出的份额T日确认登记、T日申购未卖出的份额T+1日资金交收成功后确认登记。上述两类基金份额均可享受权益分配(权益登记日为T日)n净申购额度管理净申购额度管理:为降低结算风险,将对每家代办券商进行净申购额度管理要点要点1 1申购赎回机制申购赎回机制 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同日可以卖出,但不得赎回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同日可以卖出,但不得赎回 当日申购且同日未卖出的基金份额,清算交收完成后方可卖出和赎回当日申购且同日未卖出的基金份额,清算交收完成后方可卖出和赎回 即:T日申购未卖出的份额,T+1日不得卖出和赎回,T+1日交收成功后,T+2日方可卖出和赎回 当日买入的基金份额,同日

3、可以赎回,但不得卖出当日买入的基金份额,同日可以赎回,但不得卖出 当日赎回的当日赎回的沪市沪市证券,同日可以卖出,但不得用于申购基金份额证券,同日可以卖出,但不得用于申购基金份额 当日买入的当日买入的沪市沪市证券,同日可以用于申购基金份额,但不得卖出证券,同日可以用于申购基金份额,但不得卖出 要点要点2 2申购赎回对价申购赎回对价 申赎对价:申赎对价:沪市组合证券+深市现金替代 其中,沪市组合证券部分同单市场,即申购时可为沪市组合证券+部分现金替代(须满足申赎清单中现金替代比例要求),赎回时为沪市组合证券。现金替代部分补券原则现金替代部分补券原则 涉及的沪市股票组合现金替代:(仅申购情形)与单

4、市场ETF相同,自申购赎回下一日起,基金公司在2日内补券 涉及的深市股票组合现金替代:(申购和赎回)自申购赎回当日(T日)起,基金公司按照“时间优先、实时申报”原则,代投资者买入/卖出相应的申购/赎回的深市股票组合 多退少补原则多退少补原则 无论沪市股票还是深市股票的现金替代退补款的结算原则,与单市场ETF相同:即:以基金公司的实际成交价计算退补款金额,没有成交价格的,以补券周期最后一日(T+2日)的收盘价计算。要点要点3 3深市股票组合补券原则深市股票组合补券原则“时间优先、实时申报时间优先、实时申报”“时间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为:申购赎回方向相同的,先确认成交者优先于后确认的原则为:申购赎

5、回方向相同的,先确认成交者优先于后确认成成 交者。先后顺序按照上交所确认申购赎回的时间确定。交者。先后顺序按照上交所确认申购赎回的时间确定。“实时申报实时申报”的原则为:基金管理人在的原则为:基金管理人在深交所连续竞价深交所连续竞价期间,根据收到的上期间,根据收到的上交交 所申购赎回确认记录,在技术系统允许的情况下实时所申购赎回确认记录,在技术系统允许的情况下实时 向深交所申报被替代证券的交易指令。向深交所申报被替代证券的交易指令。要点要点4 4结算方式结算方式 净额结算净额结算:(业务流程同单市场:(业务流程同单市场ETF)1、300ETF交易的份额和资金;2、申购和赎回业务涉及的沪市组合证

6、券及其现金替代;3、申购当日卖出的份额及其相应深市组合证券的现金替代。最终交收时点均为T+1日16:00(T日为交易日/申购赎回日)。逐笔全额结算逐笔全额结算:(新增)(新增)300ETF申购当日未卖出的份额及其相应深市组合证券的现金替代;最终交收时点为T+1日11:00(以中国结算公告时间为准)。(T日为申购赎回日)逐笔全额结算交收时点,结算参与人应付资金不足的,相应的申购交收失败,不办理部分交收。要点要点4 4结算方式结算方式 代收代付结算代收代付结算:(业务流程同单市场:(业务流程同单市场ETF)1、300ETF赎回赎回业务中涉及的深市组合证券的现金替代;2、现金差额;3、现金替代的退补

7、款,包括沪市股票和深市股票。关于结算账户:关于结算账户:1、结算参与人现有结算备付金账户适用于300ETF纳入净额交收的资金结算;2、现有的开放式基金资金交收账户适用于代收代付结算的资金结算。3、逐笔全额结算,需开立专用资金交收账户。要点要点4 4结算方式(举例:申购)结算方式(举例:申购)假设:最小申购赎回单位为100万份(1元/份)、沪市股票组合价值75万元、深市现金替代25万元。T日投资者申购100万份:要点要点5 5权益分配权益分配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基金份额权益分配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基金份额权益分配 权益登记日(T日)登记在册的基金份额包括:T日已完成交收的份额、T日买入的份额(

8、包括T日申购卖出的份额)。权益登记日(T日)登记在册的基金份额的代发红利业务参照封闭式基金的代发红利业务办理(详见上海结算证券登记业务指南)。权益登记日尚未登记在册(当日申购未卖出)的基金份额权益分配权益登记日尚未登记在册(当日申购未卖出)的基金份额权益分配 基金管理人负责与代办券商通过场外交收方式,办理权益登记日申购但同日未卖出的份额权益分配业务。如果权益登记日申购尚未登记在册的基金份额在下一日交收成功的,可以享受分红权益。要点要点6 6净申购额度管理净申购额度管理 净申购额度管理流程净申购额度管理流程 代办券商在跨市场ETF上市前向本所申请净申购额度。代办券商根据其申请的净申购额度和交收价

9、差保证金比例,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缴纳交收价差保证金。净申购额度管理要求净申购额度管理要求 代办券商需根据申请的净申购额度,做好净申购额度的前端控制,对造成结算风险或屡次违约代办券商,交易所将停止该代办券商申赎资格。要点要点6 6净申购额度管理净申购额度管理 净申购额度定义净申购额度定义 净申购额度=申购未卖出跨市场ETF份额所对应的非沪市现金替代额度 其中,申购未卖出跨市场ETF份额=某证券账户T日申购未卖出跨市场ETF份额数量 某证券账户T日申购未卖出跨市场ETF份额数量=max当日该账户跨市场ETF申购份额总数-当日该账户该ETF品种二级市场卖出份额总数(含大宗交易平台卖出),0 交收

10、价差保证金定义交收价差保证金定义 交收价差保证金数额=净申购额度交收价差保证金比例 初期拟定为20%,今后可根据实际情况,经所司协商后,适时调整。历史测算历史测算 极值品种收盘价申购份额(份)申购未卖出份额(份)申购未卖出金额(元)价差保证金*25%*20%海通2011/04/1450ETF2.176117,000,000 75,164,325 163557571 8177879 光大2010/07/19180ETF0.576147,000,000 141,165,900 81311558 4065578 沪深沪深300ETF300ETF方案方案对比单市场对比单市场ETFETF主要变化主要变化

11、 交易方面交易方面 T日申购未卖出份额,T+1日不可用。申购赎回清单申购赎回清单 增加深市股票现金替代的替代标志:退补现金替代(“3”)和必须现金替代(“4”)份额确认方式份额确认方式 视申购当日卖出情况,分别进行份额登记 结算方式结算方式 新增了“逐笔全额结算”方式代办券商关心问题代办券商关心问题注意事项注意事项 申购赎回业务的前端监控申购赎回业务的前端监控 申购时沪市组合证券是否组合足额?申购时深市现金替代金额是否足额?赎回时300ETF份额是否足额?净申购额度控制?净申购额度控制?结算方式多种结算方式多种 交收方式多种,且交收时点各不相同 申购未卖出份额的可用数量变化申购未卖出份额的可用

12、数量变化 T日申购的份额可用数量增加,当日未卖出的份额,不包含在T+1日可用数量中。代办券商关心问题代办券商关心问题资格申请资格申请 代办券商向基金管理人提出申请;代办券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沪深300ETF的净申购额度;代办券商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缴纳根据净申购额度计算的交收价差保证金;满足上述条件并获得上交所和登记公司资格认定的代办券商可办理沪深300ETF的申购赎回代理业务,具体名单由上交所公告。特别提示:出现交收违约的代办券商,基金管理人可按照登记公司要求,终止其基金份额申购委托业务。由于代办券商交收违约,给申购赎回投资者以及基金财产带来损失的,由代办券商承担。代办券商关心问题代办券商关心问题提供的材料清单提供的材料清单 跨市场ETF产品方案介绍 上交所跨市场ETF实验室测试安排 上交所竞价撮合平台市场参与者 接口规格说明书1.13版 上交所竞价撮合平台-跨市场ETF技术实施指引 跨境、跨市场ETF结算参与人接口(未定稿 v1.4)上海ETF登记结算业务参考资料(券商版)沪深300ETF销售服务协议(含风险揭示协议)谢谢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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