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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样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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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内容仅供您学习参考,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或者删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电力部 关于颁发《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的 通 知 (85)水电电生字第05号     《电气设备交接和预防性试验标准》自1977年颁发以来, 对保证电气设备安 全运行起了重要作用。但由于电力系统的发展以及试验技术的不断提高, 原《标 准》中的一些规定已不能适应当前的需要。因此, 我部组织有关单位对原《标准》 进行了修订, 并改名为《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现正式颁发执行, 原《 标准》同时作废。在执行中如发现有不妥和需要补充之处, 请随时告我部生产司。 1985年1月15日   1 总   则  1.1 电气设备的预防性试验是判断设备能否继续投入运行, 预防设备损坏及保证安 全运行的重要措施。凡电力系统的设备, 应根据本规程的要求进行预防性试验。工 业企业及农业用电气设备, 除与电力系统直接连接者外, 其它可根据使用特点, 参 照本规程进行。 1.2 本规程的各项规定, 是作为检查设备的基本要求, 应认真执行。在维护、 检修 工作中, 有关人员还应执行部颁检修、 运行规程的有关规定, 不断提高质量, 坚持 预防为主, 积极改进设备, 使设备能长期、 安全、 经济运行。 1.3 坚持科学态度。对试验结果必须全面地、 历史地进行综合分析, 掌握设备性能 变化的规律和趋势。要加强技术管理, 健全资料档案, 开展技术革新, 不断提高试 验技术水平。 1.4 在执行中, 遇到特殊情况需要改变试验项目、 周期或标准时, 应组织有关专业 人员综合分析, 提出意见; 对主要设备需经上一级主管局审查批准后执行; 对其它 设备可由本局、 厂总工程师审查批准后执行。 1.5 对于电力系统的继电保护装置、 自动装置、 测量装置等电气设备和安全用具以 及SF6全封闭电器、 阻波器等的检查试验, 应分别根据相应的专用规程进行, 在本 规程内不作规定。 1.6 额定电压为110kV以下的电气设备, 应按本规程进行交流耐压试验(有特殊规 定者除外), 110kV及以上的电气设备, 在必要时应进行耐压试验。对于电力变压 器和互感器, 在局部和全部更换绕组后, 应进行耐压试验(能够选用感应耐压、 操 作波耐压和外加耐压法)。     50Hz交流耐压试验加至试验电压后的持续时间, 凡无特殊说明者, 均为1 min; 其它耐压法的施加时间在有关设备的试验方法中规定。     非标准电压等级的电气设备的交流耐压试验值, 可根据本规程规定的相邻电压 等级按插入法计算。     耐压试验电压值以额定电压的倍数运算者, 发电机、 电动机是按铭牌电压计 算, 电缆是按标准电压等级的电压计算。 1.7 进行绝缘试验时, 应尽量将连接在一起的各种设备分离开来单独试验(制造厂装 配的成套设备不在此限)。同一试验标准的设备能够连在一起试。为了便利现场试 验工作起见, 已经有了单独试验记录的若干不同试验标准的电气设备, 在单独试验 有困难时, 也能够连在一起进行试验。此时, 试验标准应采用连接的各种设备中的 最低标准。 1.8 当电气设备的额定电压与实际使用的额定工作电压不同时, 应根据下列原则确 定试验电压的标准: 1.8.1 当采用额定电压较高的电气设备以加强绝缘者, 应按照设备的额定电压标准 进行试验; 1.8.2 采用额定电压较高的电气设备, 在已满足产品通用性的要求时, 应按照设备 实际使用的额定工作电压的标准进行试验; 1.8.3 采用较高电压等级的电气设备, 在已满足高海拔地区或污秽地区要求时, 应 在安装地点按照实际使用的额定工作电压的标准进行试验。 1.9 在进行与温度、 湿度有关的各种电气试验时(如测量直流电阻、 绝缘电阻、 损耗 因数、 泄漏电流等), 应同时测量被试物和周围空气的温度、 湿度。绝缘试验应在 良好的天气, 且被试物温度及周围空气温度不低于+5℃, 空气相对湿度一般不高于 80%的条件下进行。 1.10 本标准中所列的绝缘电阻测量, 规定用60s的绝缘电阻(R60); 吸收比的测量, 规定用60s与15s绝缘电阻的比值(R60/R15)。 1.11 如制造部门的产品试验标准有了变动, 且与本规程中的试验标准不相符合 时, 除经我部同意者外, 应以本规程作为依据。进口设备按出厂标准并结合本规程 执行。 2 同步发电机和调相机 2.1 容量为6000kW及以上的同步发电机和调相机的试验项目、 周期、 标准如表1 所示, 6000kW以下者可参照执行。 表1 同步发电机和调相机的试验项目、 周期、 标准 续表 续表 续表 续表 续表   2.2 发电机和同步调相机大修中更换绕组时, 定子绕组绝缘状况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者, 能够不经干燥投入运行:     a.温度在10~30℃时, 每相所测得的吸收比, 对于沥青浸胶及烘卷云母绝缘 不小于1.3; 对于环氧粉云母绝缘不小于1.6。水内冷发电机的吸收比自行规定;     b.绕组运行温度在75℃时, 每相的绝缘电阻按定子额定电压计算, 大于每千 伏1MΩ, 亦可投入运行。 2.3 运行中的发电机和同步调相机, 在大修中未更换绕组时, 除在绕组上有明显落 水外, 一般可不必干燥投入运行。 2.4 发电机和同步调相机定子绕组绝缘老化鉴定的方法和标准见附录B。 3  直 流 电 机 3.1 直流电机的试验项目、 周期和标准如表2所示。 表2 直流电机的试验项目、 周期和标准   续表       注: 容量在100kW以下的不重要直流电机, 一般只进行1、 2、 4、 5、 7、 8、 11七项试验。 4 中频发电机 4.1 中频发电机的试验项目、 周期和标准如表3所示。 表3 中频发电机的试验项目、 周期和标准   续表   5 交流电动机 5.1 交流电动机的试验项目、 周期和标准如表4所示。 表4 交流电动机的试验项目、 周期和标准   续表   续表       注: ①容量在100kW以下的电动机, 一般只进行第1、 4、 12、 13项试验。          ②特殊电动机按制造厂规定。 6 电力变压器、 消弧线圈和油浸电抗器 6.1 电力变压器的试验项目、 周期和标准如表5所示。 表5 电力变压器的试验项目、 周期和标准   续表   续表   续表       注: ①1600kV·A以下变压器试验项目、 周期和标准: 大修后的试验参照表 5中序号1、 4、 6、 8、 9、 10、 11、 15等项进行, 定期试验参照表5中序 号1、 4、 6等项进行, 周期自行规定。         ②干式变压器的试验项目、 周期和标准如下: 大修后参照表5中序号1、 4、 7、 8、 9、 10、 11、 15等项进行, 定期试验参照表5中序号1、 4等项进行, 周期自行规定。         ③油浸式电力变压器的绝缘试验, 应在充满合格油静止一定时间, 待气 泡消除后方可进行。一般大容量变压器静止20h以上(真空注油者时间可适当缩 短); 3~10kV的变压器需静止5h以上。         ④油浸电力变压器进行绝缘试验时, 允许使用的最高试验电压如下: 测 量tgδ时, 对于注油或未注油的, 其绕组电压为10kV及以上的变压器, 试验电 压为10kV; 绕组电压为10kV以下者, 试验电压不超过绕组额定电压。测量泄漏 电流时, 对于未注油的变压器其施加电压为规定的试验电压的50%。         ⑤绝缘试验时, 以变压器的上层油温作为变压器绝缘的温度。 6.2 运行中和大修后的电力变压器是否需要干燥, 按《变压器运行规程》进行。 6.3 油浸电抗器的试验项目、 周期和标准参照表5中序号1、 3、 4、 6、 7、 8、 9、 21项(220kV及以上油浸电抗器增加序号5、 22项)进行。 6.4 消弧线圈的试验项目、 周期和标准参照表5中序号1、 3、 5、 6、 7、 9、 21项进行。 7 互 感 器  7.1 互感器的试验项目、 周期和标准如表6所示。 表6 互感器的试验项目、 周期和标准   续表   续表   注: ①电容式电压互感器电容元件的试验项目、 周期和标准按14.1的规定进行。    ②电容式电压互感器的中间互感器参照10kV电压互感器的项目、 周期和标准。 8  断 路 器 8.1 多油和少油断路器的基本试验项目、 周期和标准如表7所示; 其它试验项目见 相应的专业规程。 表7 油断路器的试验项目、 周期和标准 续表   续表       注: ①对用气动操作的油断路器, 其气动操作部分应按空气断路器相应项目进 行试验。         ②对用液压操作的油断路器, 其液压操作部分应按制造厂相应项目进行 试验。         ③对用弹簧储能操作的油断路器, 其弹簧机构操作部分应按制造厂相应 项目进行试验。 8.2 磁吹断路器参照表7序号1、 4、 5、 7、 9、 10、 11、 12、 14项进行试 验。 8.3 自动开关和自动灭磁开关参照表7中序号11、 12、 14项进行试验。对自动 灭磁开关尚应作常开、 常闭触点分合切换顺序, 主触头、 灭弧触头表面情况和动 作配合情况以及灭弧栅是否完整等检查。对新换的DM型灭磁开关尚应选择灭弧 栅片数。 8.4 空气断路器的基本试验项目、 周期和标准如表8所示; 其它试验项目见相应专 业规程。 表8 空气断路器的试验项目、 周期和标准 续表   续表   8.5 真空断路器的基本试验项目、 周期和标准可参照表9; 其它要求见相应的专业 规程。 表9 真空断路器的试验项目、 周期和标准   续表       注: 真空断路器灭弧室真空度的测量, 有条件时可在大修和小修时进行。 8.6 SF6断路器的基本试验项目、 周期和标准可参照表10; 其它要求见相应的专 业规程。 表10 SF6断路器的试验项目、 周期和标准   续表   9 隔 离 开 关  9.1 隔离开关的基本试验项目、 周期和标准如表11所示; 其它项目见相应的专业 规程。 表11 隔离开关的试验项目、 周期和标准   10  套 管 10.1 套管的试验项目、 周期和标准如表12所示。 表12 套管的试验项目、 周期和标准 续表     注: ①充油式套管是以油作为主要绝缘的。     ②油浸纸电容式是以油浸纸作为主要绝缘的。     ③胶纸式指以胶制纸卷作为基本绝缘, 没有充胶的瓷套。如一般室内的无瓷套 胶纸式套管。     ④充胶式系以胶作主绝缘, 不单是作防潮用。     ⑤胶纸充胶(电木充胶)或充油式系装有瓷套的胶纸电容型套管, 以胶制纸卷作 为主要绝缘, 充胶或充油以防潮气。 11  支柱绝缘子和悬式绝缘子 11.1 发电厂和变电所的支柱绝缘子和悬式绝缘子的试验项目、 周期和标准如表13 所示。 表13 电厂和变电所的支柱绝缘子和悬式   续表       注: 运行中多元件支柱绝缘子和悬式绝缘子的电压分布(或检查零值)和绝缘电 阻的测量及交流耐压试验可任选一项进行。 12  干 式 电 抗 器 12.1 干式电抗器只在所连接的系统设备大修时作交流耐压试验, 试验电压标准见 附录A中表A1。 13  电 力 电 缆 13.1 电力电缆的试验项目、 周期和标准如表14所示。 表14 电力电缆的试验项目、 周期和标准   14  电 容 器 14.1 耦合电容器的试验项目、 周期和标准如表15所示。 表15 耦合电容器的试验项目、 周期和标准   注: ① 投运后三年内应每年试验一次。     ② 渗漏油时应停止使用。     ③ 多节组合的电容器应分节测量。 14.2 运行中的电力(并联、 串联)电容器的试验项目、 周期和标准自行规定。 15  绝 缘 油 15.1 绝缘油的试验项目、 周期和标准如表16所示。 表16 绝缘油的试验项目、 周期和标准   续表   续表      注: 当油质逐渐老化, 水溶性酸pH值接近4.2或酸值接近0.1mg(KOH)/g(油) 时, 方进行16、 17等项试验; 对于加有降凝剂的断路器油, 运行中应增加凝点试 验。 16  避 雷 器 16.1 阀型避雷器的试验项目、 周期和标准如表17所示。 表17 阀型避雷器的试验项目、 周期和标准   注: ①试验避雷器时, 应对放电记录器进行动作实验。对有基座绝缘瓷柱者, 应测 量其绝缘电阻, 绝缘电阻自行规定。     ②避雷器解体大修后的其它实验项目及标准, 根据制造厂技术条件自行规定。 16.2 管型避雷器的检查项目、 周期和标准如表18所示。 表18 管型避雷器的检查项目、 周期和标准   16.3 氧化锌避雷器的试验项目、 周期和标准参照表19。 表19 氧化锌避雷器的试验项目、 周期和标准       注: 若避雷器结在母线上, 当母线进行耐压实验时, 必须将其退出。 17  母 线 17.1 母线的试验项目、 周期和标准如表20所示。 表20 母线的试验项目、 周期和标准   18  二 次 回 路 18.1 二次回路的试验项目、 周期和标准如表21所示。  表21 二次回路的试验项目、 周期和标准       注: ①二次回路指电气设备的操作、 保护、 测量、 信号等回路中的操作机构的 线圈、 接触器、 继电器、 仪表、 电流及电压互感器的二次线圈等( 不包括电子元件 回 路) 。        ②48V及以下的回路不做交流耐压实验。 19  1kV以下的配电装置和电力布线 19.1 1kV以下的配电装置和电力布线的试验项目、 周期和标准如表22所示。 表22 1kV以下的配电装置和电力布线的试验项目、 周期和标准   注: ①配电装置指配电盘、 配电台、 配电柜、 操作盘及载流部分。     ②48V及以下的配电装置不做交流耐压试验。 20  1kV以上的架空电力线路 20.1 1kV以上的架空电力线路的试验项目、 周期和标准如表23所示。 表23 1kV以上的架空电力线路的试验项目、 周期和标准       注: 关于架空电力线路离地、 离建筑物、 空气间隙、 交叉和跨越距离以及杆塔 和过电压保护装置的结地电阻、 杆塔和地下金属部分的检查, 电线断股检查等项 目, 应按架空电力线路和电气设备结地装置有关规程的规定进行。 21  结 地 装 置 21.1  结地装置的试验项目、 周期和标准如表24所示。 表24 结地装置的试验项目、 周期和标准   续表   附录A  高压电气设备绝缘的交流耐压试验电压标准 (参 考 件) 表A1 高压电气设备绝缘的交流耐压试验电压标准      注: ①330kV级标准为1964年一机部、 水电部协议标准。        ②括号中数值适用于小接地短路电流系统。        ③出厂试验电压系根据国家标准GB311-64《高压电气设备绝缘试验电压和 试验方法》。        ④电力变压器的500V以下的绕组绝缘交流耐压试验电压出厂为5kV, 大 修为4kV(1965年以前的产品为2kV)。        ⑤互感器二次绕组绝缘的交流耐压试验电压出厂为2kV, 大修为1kV。   附录B 发电机的交流耐压试验标准 (参 考 件)   表B1 哈尔滨电机厂、 东方电机厂圈式线圈及其组成的分瓣定子, 条式线圈及其组成的不分瓣定子试验电压   续表   表B2 上海电机厂发电机局部更换定子线圈时的换流耐压试验标准       注: 对于局部更换定子线圈, 全部线圈连接好后的耐压试验, 按本规程2.1的 规定。 表B3 发电机、 调相机定子绕组绝缘老化鉴定试验项目和标准   续表       注: 1.该方法适用于沥青云母或烘卷云母绝缘的发电机、 调相机定子绝缘的 老化鉴定。若经老化鉴定后, 确实不能继续使用者, 应有计划地进行绝缘更换。         2.进行绝缘老化鉴定时, 应对发电机的过负荷及超温运行时间、 历次事 故及处理情况、 历次检修中发现的问题以及试验情况等运行经历进行综合分析, 对绝缘运行状况作出评定。         3.当绝缘老化程度达到如下各条状况时, 应考虑更换绝缘: 运行时间一 般应超过20年; 在运行中或预防性试验中多次发生绝缘击穿事故, 甚至缩短试验 周期、 降低试验标准仍不能保证安全运行; 外观及解剖检查表现为绝缘严重发胖、 流胶、 脱落、 龟裂、 分层、 失去弹性、 内部游离放电严重、 股间绝缘破坏等老化 现象; 老化鉴定试验不合格者。         4.鉴定试验应首先进行整相绕组试验, 应在停机后热状态下进行。         5.单根线棒抽样试验的数量: 汽轮发电机应不少于总数的4%~5%; 水 轮发电机不少于总数的1%~2%。但选取根数不少于6根、 选取的部位应以上层 线棒为主, 并考虑不同的运行电位。         6.凡经鉴定确定不能使用、 需要全部更换绝缘时, 应提出鉴定报告, 报 主管省局(或网局)审批, 其中50000kW及以上机组还应报水电部备案。   附录C 电力变压器操作波耐压推荐值,绕组绝缘电阻 及泄漏电流允许值 (参 考 件) 表C1 推荐的操作波耐压值       注:波形为[100×1000(0)×200(90)μs,负极性三次   表C2 油浸电力变压器绕组绝缘电阻的允许值 MΩ   表C3 油浸电力变压器绕组泄漏电流允许值μA     附录D  断路器的时间、 速度特性和导电回路电阻标准参考值 (参 考 件) 表D1 油断路器的时间速度特性和导电回路电阻标准(制造厂标准)   续表   续表   续表   续表   续表   续表   表D2 空气断路器的时间、 速度特性和导电回      附录E 绝缘子串电压分布典型标准   (参 考 件)   表E1 悬式绝缘子串电压分布典型标准   表E2 多元件支柱绝缘子电压分布典型标准     附录F 油浸纸绝缘电力电缆泄漏电流参考值 ( 参 考 件)   表F1 油浸纸绝缘电力电缆长度为250m及以下时的泄漏电流参考值     附录G 避雷器补充材料 (参 考 件) G.1 避雷器的电导电流值。 表G1 FZ型避雷器的电导电流值和工频放电   表G2 FS型避雷器的电导电流值   表G3 FCZ型避雷器电导电流和工频放电电压   注: *FCZ3-35在4000m(包括4000m)海拔以上应加直流试验电压60kV。     FCZ3-35L在 m海拔以上应加直流电压60kV。     FCZ-30DT适用于热带多雷地区。 表G4 FCD型避雷器电导电流值   G.2 几点说明: G.2.1 电导电流相差(%), 系指串联元件或并联电阻的最大电导电流与最小电导电流 之差, 与最大值之比, 即  G.2.2 非线性系数按下式计算      U1及U2为按表17中规定的试验电压, I1及I2为电压在U1及U2时测得的电导 电流。 G.2.3 非线性系数差值, 为串联元件中两个元件的非线性系数的相差值Δα=α1- α2。 表G5 避雷器非线性系数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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