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电焊氧割作业(1)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其电源的装拆应由电工进行。(2)电焊机要设单独的开关,开关应放在防雨的闸箱内,拉合时应戴手套侧向操作。(3)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破皮处应及时用绝缘胶布包扎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戴手套潮湿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胶板上或木板上。(4)严禁在带压力的窗口或管道上施焊或切割,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5)在密闭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应有人监护,严禁向容器内输入氧气。(6)焊接作业时,氧气乙炔离焊枪应大于10米。(7)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更不得用钢丝绳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8)电焊机一
2、次线不大于 5 米,焊机各连接部位要经常紧固,以免松动,损坏设备。(9)清除焊渣,应戴防护眼镜或面罩,防止铁渣飞溅伤人。(10)雷雨时,停止露天焊接作业。(11)工作结束,应切断电源,检查操作地点,确认无火灾危险后,方可离开。(12)氧气瓶、乙炔瓶、压力表及焊割工具上,严禁沾染油脂。(13)氧气瓶、乙炔瓶不得放置在电线的正下方,乙炔瓶与氧气瓶不得同放一处,气瓶存放和使用间距必须大于 5m,距易燃、易爆物品和明火的距离,不得少于 10m。注:检验是否漏气,要用肥皂水,严禁用明火。(14)氧气瓶、乙炔瓶应有防震胶圈和防护帽,并旋紧防护帽,避免碰撞和剧烈震动;并防止曝晒。(15)点火时,焊枪口不准对
3、人,正在燃烧的焊枪不得放在工件或地面上。乙炔瓶和氧气瓶,不准放在金属容器内,以防气体逸出,发生燃烧事故。(16)禁止手持连接胶管的割枪爬梯、登高。(17)高空焊接或切割时,必须挂好安全带,焊接周围如下方应采取防火措施,并有专人监护。(18)工作完毕,应将氧气瓶、乙炔瓶气阀关好,拧上防护罩。(19)压力表及安全阀应定期校验。(20)瓶内气体严禁用尽,必须留有不低于 0.1Mpa 的余压。(21)气瓶存放:乙炔瓶贮存时要保持直立,并有防倒措施,严禁与氧气瓶及易燃品同向贮存,贮存间与明火和散放火地点距离不得小于 10 米。乙炔瓶严禁放在通风不良及有放射线的场所,不得放在橡胶等绝缘体上,5m 内要有消
4、防器材,要有醒目的防火标志。不得放易燃物品,周围温度不得超过 30,距离热源明火在 10 米以外,检查瓶阀时,只准用肥皂水检验。气瓶的漆色必须保持完好,不得任意涂改。(二)手持电动工具作业(1)电动工具外壳、手柄无裂缝、破损;电缆软线及插头等完好无损,开关动作正常,保护接零连接正确牢固可靠;各部防护罩齐全牢固,电气保护装置可靠。(2)在潮湿地区或在金属构架、压力容器、管道等导电良好的场所作业时,必须使用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电动工具。(3)非金属壳体的电动机、电器,在存放和使用时不应受压受潮,并不得接触汽油等溶剂。(4)电动工具起动后,应空载运转,应检查并确认机具联动灵活无阻,作业时,加力应平稳
5、,不得用力过猛。(5)严禁超载使用。作业中应注意音响及温升,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机检查。在作业时间过长,机具温升超过 60 时,应停机,自然冷却后再行作业。(6)作业中,不得用手触摸刃具、模具和砂轮,发现其有磨钝、破损情况时,应立即停机修整或更换,然后再继续进行作业。(7)工具转动时,不得撒手不管。操作时握持要稳,用力均匀,不得使劲过猛,防止钻头或部件损坏伤人。(8)搬运时,不准用缆线拖拉电动工具,以免拉断或磨破缆线及拉下插头。(9)更换钻头和部件,先拉闸断电,并拨下插头,确认无电后方可更换,用完的手持电动工具放在干燥处保管,防止受潮。高处作业术语与定义1、高处作业: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
6、m)位置进行的作业。2、坠落高度基准面:可能坠落范围内最低处的水平面。3、生命线:一根垂直或水平的绳,固定到一个锚固点上或两个锚固点之间,可以在其上面挂系索或安全带。4、锚固点:用于其上固定生命线、引入线或系索的固定点。5、个人坠落保护系统:用于阻止从工作高度坠落的一种系统,包括锚固点、连接器、全身安全带,还可能包括带有自锁钩系索,减速装置,生命线的组合,能够系住人的躯干,把坠落力量分散在大腿上部、骨盆。胸部和肩部等部位的安全保护装备,包括用于挂在锚固点或生命线上的两根系索。用于将人员和锚固点或生命线连接在一起的短绳或系带把坠落保护设施固定到锚固点上的一个部件或装置。高处作业的主要危险高处作业
7、时如果没有适当的防护措施和设备,容易发生高空坠落,造成人员伤亡。在高处作业中危险隐患发生地点主要是:临边地带、高空作业平台、 高空吊篮、脚手架、梯子、高空管道、桁架等。1、人为操作隐患:高处作业人员未佩戴(或不规范佩戴)安全带,或使用不规范的操作平台。2、管理危险隐患:未及时为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个人防护用品;监督管理不到位或对危险源视而不见;安全教育培训、安全交底未落实等。高处作业的管理要求1、高处作业基本要求: 环保能源针对高处作业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强作业环境安全风险防范的通知(一)规范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其中明确要求: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都应视作高处
8、作业。高处作业应做到“五个必须”,即必须培训持证上岗、必须实行作业审批、必须做好个人防护、必须落实防坠措施、必须安排专人监护。高度超过1.5m的作业必须使用安全带,或采取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用于坠落防护的安全带必须为全身式(五点式)。2、高处作业管理要求: 作业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高处作业中的设施、设备,必须在施工前进行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设施存在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施工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进行撤除或加以固定。 高处作业中所有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
9、禁止超负荷堆放;高处作业所使用的工具应放在工具袋内;传递物件禁止抛掷。严禁进行上下垂直作业如需分层进行作业,中间应设置隔离措施;阵风风力五级(风速8.0m/s)及以上、雷电、暴雨、浓雾等恶劣气象条件下,不得进行露天高处作业。 安全管理人员和监护人员应在作业前检查安全防护措施是否落实,作业过程监督作业人员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及时制止违章行为。3、作业人员基本要求: 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上岗前应进行健康体检,凡患有精神病、癫痫病及经医师鉴定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病症的人员,不准参加高处作业。凡发现工作人员有饮酒、精神不振时,禁止登高作业。4、安全带的要求: 安全带在使用前应
10、进行检查,并应定期(每隔6个月)按批次进行静荷重试验;试验荷重为225kg,试验时间为5min,试验后检查是否有变形、破裂等情况,并做好记录。不合格的安全带应及时处理。悬挂安全带冲击试验时,用80kg重量做自由落体试验,若不破断,该批安全带可继续使用。对抽试过的样带,必须更换安全绳后才能继续使用。使用频繁的绳,应经常做外观检查,发现异常时应立即更换新绳,带子可使用周期为(35)年,发现异常应提前报废。5、登高作业许可: 开展高处作业时需办理高处作业许可手续,作为工作票的附票。 高处作业分级:1、高处作业高度在25米时,为一级高处作业;2、高处作业高度在515米时,为二级高处作业;3、高处作业高
11、度在1530米时,为三级高处作业;4、高处作业高度在30米以上时,为特级高处作业。5、一、二、三级作业许可有效期为7天,特级高处作业工作票有效期为1天。6、高处特种作业操作证: 按照特种作业目录规定,高处作业分为登高架设作业和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 登高架设作业主要包括:在高处从事脚手架和跨越架架设或拆除作业。 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主要包括:建筑物内外装饰、清洁、装修,电力、电信等线路架设,高处管道架设,小型空调高处安装、维修,各种设备设施与户外广告设施的安装、检修、维护以及在高处从事建筑物、设备设施拆除作业。登高架设作业特种作业证和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特种作业证不能相互代替。 高处作业操作证由应急管理部门颁发,有效期六年,每三年复审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