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广州大学人事处
劳资科
服务指南
劳资科工作流程图
调入(分派)人员工资审批、发放
调入(分派)人员到劳资科报到,交身份证、工行存折复印件。
当月开始发放校内工资(工行)
校内工资
统发工资
上报《个人工资审批表》到市编委审批(约需1个月)
市编委同意后,当月上报市人事局,发放报到当月统发工资(商行)
注:个人工资分校内工资和统发工资两部分。
校内工资使用个人提供中国工商银行存折,于每月10日左右划入。
统发工资使用广州市商业银行存折,于每月8日左右划入。(该存折由市财政局统一到商行办理开户,由商行直接送到校财务处,请您在 月15后来与校财务处联络,看存折与否已到;如到,请自行前去财务处领取)
由于统发工资手续办理时延,需补发手续办理期间您统发工资,补发时间为统发工资发放月次月。
广州大学人事处劳资科
联络电话:
劳资科工作流程图
晋升职称人员工资审批、发放
学校完毕职称聘任工作后,师资科将聘任成果转劳资科。
校内工资也按新聘任职务工资发放
兑现新聘任职务工资下月,补发从聘任新职务之下月起新旧工资差额。
接到市人事局职改批复后,劳资科当月上报市人事局发放新聘任职务工资。
劳资科将职数使用、工资变动状况上报市人事局职改办审批。(约需1个月)
广州大学人事处劳资科办事指南
一、工资查询
教职工如对自己工资发放状况有疑问,请先查对自己工资条与存折,看与否有出入;如确实有问题,可到我科查询。(假如是校内工资,还可以到财务处综合管理科查询)
二、探亲费报销
报销时间为每年3月和9月,其他时间不予办理。程序为:
到财务处或劳资科领《出差报销单》
个人填写各项目(金额不填)
到财务处报销
到劳资科审批、登记
三、托费报销
报销时间为每年6月和12月份,其他时间不予办理。程序为:
到财务处报销
到财务处或劳资科领《报销凭证汇总单》
个人填写各项目(金额不填)
到劳资科审批、登记
四、福利费
到财务处报销
到劳资科审批、登记
部门填制《签领单》,由部门负责福利领导在“审核”项签名。
教职工住院,所在部门去慰问
(1)因伤病住院
(2)生活困难补助申请
如研究同意,则到劳资科领回表单,到财务处领补助金。
学校福利小组每学期讨论一次,研究与否予以补助。
个人打汇报、填写《福利补助申请单》 ,并附有关证明;所在部门工会加注意见,然后报校工会,再送劳资科。
财政工资
广州市商业银行总行
广州市大道北195号,,
客户服务热线:
广州大学单位代码:0
校内工资
中国工商银行
客户服务热线:95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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