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辽阳鑫宇化工有限公司设年产4800吨特种环氧树脂及乙二醇废液、废污油、废润滑油、醇酮重组份综合处理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建设单位:辽阳鑫宇化工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锦州环境工程技术公司
辽宁辐洁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
目 录
1 建设项目概况 3
1.1 建设背景及基本内容 3
1.2 规划及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5
2 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9
2.1 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 9
2.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10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措施及预测分析 11
3.1 运营期废气 11
3.2 运营期废水 13
3.3 运营期噪声 16
3.4 运营期固体废物 16
3.5 施工期环境影响措施 17
3.6 环境风险预测分析 20
3.7 经济损益分析 21
3.8 环境监测制度及环境管理制度 22
4 公众参与 25
4.1 调查时间、方法及主要内容 25
4.2 公众参与调查结果分析 27
4.3 公众参与评价结论 29
5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30
1 建设项目概况
1.1 建设背景及基本内容
1.1.1 基本情况
辽阳鑫宇化工有限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决定在辽阳重要芳烃及化纤原料基地内的辽阳市再生资源产业园内投资15816.1万元人民币建设年产4800吨特种环氧树脂及乙二醇废液、废污油、废润滑油、醇酮重组份综合处理项目。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36225.7m2,建筑面积为23335.44m2,建设期为1年,主要产品为特种环氧树脂、混合醇、燃料油和酮,主要装置年运行时数6000h,四班三运转制,设计总定员68人,其中生产工人为51人,技术管理人员为17人。
本项目具体组成见表1-1。
表3-1 本项目组成一览表
项目
名称
规模及内容
备注
主体工程
特种环氧树脂装置
4800t/a特种环氧树脂
新建1套设备
危废综合处理装置
燃料油回收装置
4800 t/a燃料油
新建1套设备
混合醇回收装置
3000t/a混合醇
新建并共用1套设备,不洗釜
醇酮回收装置
1900t/a混合醇
200t/a酮
储运工程
原料罐区
甲基异丁基酮
(MIBK)储罐
1个30 m3立罐
新建
甲苯储罐
1个30 m3立罐
新建
新环氧氯丙烷储罐
1个30 m3立罐
新建
环氧氯丙烷
接收储罐
1个30 m3立罐
新建
128环氧树脂储罐
2个30 m3立罐
新建
环已酮储罐
1个30 m3立罐
新建
丁酮储罐
1个30 m3立罐
新建
NaOH储罐
1个30 m3立罐
新建
洗釜溶剂储罐
1个30 m3立罐
新建
乙二醇废液储罐
2个500m3立罐
新建
废润滑油
废污油储罐
3个500m3立罐
新建,废润滑油、废污油混合储存在储罐内,不分开储存
醇酮重组份储罐
1个500m3立罐
新建
产品罐区
混合醇
3个60m3卧罐
新建
燃料油
4个60m3卧罐
新建
酮
1个60m3卧罐
新建
公用工程
新鲜水
接自园区管网
依托
冷却塔
冷却塔3台,供水能力:3000m3/h
新建
生产用蒸汽
8m3/h园区蒸汽管网提供
依托
供电
拟购一台630KVA S9型低损耗变压器
新建
氮气
20m3/h园区氮气管网提供
依托
新建1个10m3储气罐备用
排水
宏伟区污水处理厂
统一处理
依托
消防循环水池
504m3
自建
辅助工程
办公楼
3255.84m2
新建,四层
原料库房
2205m2
新建,一层
产品库房
2205m2
新建,一层
综合控制室(包括:控制室和分析室)
475m2
新建,一层
配电室
35.19 m2
新建
门卫
60.60m2
新建
泵房
80m2
厂区管网铺设
7000m2
新建
储罐基础
14个原料罐、8个产品罐
新建
环保工程
废水
进入宏伟区污水处理厂
依托
事故池
800m3
自建
噪声治理
采用低噪声设备,同时对各类机泵采用消、吸/隔音设施及减振措施
新建
废气
冷凝器
新建
危险废物
危废暂存间
新建
1.2 规划及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1.2.1 项目与辽阳市城市总体规划相容
《辽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已从产业发展目标、城市产业发展策略及功能布局等方面对重要芳烃及化纤原料基地做了规划。
(1) 本项目与城市总体规划的产业发展目标相容
坚持工业强市的方针,做大做强化工、化纤、塑料业、钢铁和有色金属加工业,加快发展装备制造及配套业、农副产品深加工和矿产建材业。
本项目为化工项目,与总体规划中“做大做强化工…”目标相同。
(2) 本项目与城市总体规划定位的产业发展策略相容
优势产业延伸,依托辽化和重要芳烃及化纤原料基地进行产业组织、扩大石化产业规模,有选择地进行产业链拓宽、延长、做强做大芳烃产业链,利用民营企业优势发展精细化工,建立化工产品的区域性贸易市场,强化化工产业的安全管理。
本项目属于石化产业,符合总体规划的产业发展策略。
(3)本项目选址与城市总体规划功能布局相容
本项目属于石化产业,项目选址位于辽阳重要芳烃及化纤原料基地的石油化工区。而《辽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已将辽阳重要芳烃及化纤原料基地纳入城市总体规划范围,本项目选址与城市总体功能布局相容。
综上所述,本项目满足《辽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的规划要求,与辽阳市城市总体规划相容。
1.2.2 项目与辽阳重要芳烃及化纤原料基地规划相容
(1) 辽阳重要芳烃及化纤原料基地规划简介
辽阳重要芳烃及化纤原料基地位于辽阳高新区,涵盖辽阳石化分公司和辽阳石油化纤公司的建成区和预留发展区,整个基地规划面积20.30 km2。
根据辽阳市石油化工产业现有基础以及资源、市场和产业支撑等情况,辽阳重要芳烃及化纤原料基地重点发展行业为:石油化工、精细化工和化工新材料,构建纵向一体化、横向有机结合的石油化工产业链,并使循环经济贯穿整个产业链。
辽阳重要芳烃及化纤原料基地的发展分为近期(2007~2010年,“十一五”)和中远期(2011~2015年,“十二五”)两个阶段,基地将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同时根据发展中的具体情况进行合理调整。根据规划项目的资源、技术和投资等条件落实情况,分为近期实施项目和中远期实施项目;在基地发展阶段上,分为起步区和中远期发展规划区,起步区主要实施近期规划招商项目和基础配套设施,中远期发展规划区主要实施远期规划项目;在基础设施配套方面,首先建设起步区的配套设施,并考虑中远期发展的余地。
(2) 本项目与基地产业目标相符性
辽阳重要芳烃及化纤原料基地的产业目标如下:
① 项建成国内外重要的芳烃及化纤原料生产基地。
② 建成国内主要的精细化工和化工新型材料产业基地。
③ 建成东北地区石化深加工产品生产基地;
④ 建成中德精细化工合作示范基地
本项目为石化深加工产品生产的项目,与基地规划相容。
(3) 项目选址与辽阳重要芳烃及化纤原料基地规划相容
本项目性质属于石油化工项目,项目位于辽阳重要芳烃及化纤原料基地的石油化工区内,因此项目建设与辽阳重要芳烃及化纤原料基地规划的产业定位相一致。
1.2.3 项目与辽宁省“十二五”再生资源产业园及危险废物重点处置项目建设规划相容
根据辽宁省社会、经济、人口及产业结构的增长和变化状况,以2008年为基准年(115万吨),结合我们实际检查抽查情况,企业申报数据不实,实际产量应在140万吨。按年均增长5%估算,预测2015年辽宁省将产生工业危险废物197万吨,加上社会源危险废物(废机油等)及新增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油泥、浮渣等合计约50万吨,预计2015年辽宁省各类危险废物总产生量在247万吨左右。
辽宁省规划建设20个危险废物再生资源产业园,其布局分别是:沈阳3个,大连3个,抚顺、营口、铁岭各2个,鞍山、本溪、丹东、锦州、阜新、辽阳、盘锦、葫芦岛各1个。
本项目主要处理辽阳石化公司产生的危险废物,位于辽阳市再生资源产业园内,符合辽宁省“十二五”再生资源产业园及危险废物重点处置项目建设规划。
辽宁省“十二五”再生资源产业园及危险废物重点处置项目建设规划文件见附件。
1.2.4 项目与辽阳市再生资源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相容
辽宁省环境保护局于2013年2月2日以“关于辽阳市再生资源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对《关于辽阳市再生资源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批复文号为辽环函【2013】56号。
(1) 辽阳市再生资源产业园简介
辽阳市再生资源产业园位于辽阳芳烃及化纤原料基地中东部。园区规划用地面积为1500亩,园区南北从高速公路辅路、纬一路到纬五路,东西从经四路到经一路。
本项目建设在辽阳市再生资源产业园内,主要处理辽阳石化公司产生的危险废物,符合辽阳市再生资源产业园的规划。
辽阳市再生资源产业园规划图见图2-5。辽阳再生资源产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图见图2-5。
(2) 本项目与园区规划定位的产业发展策略相容
园区发展产业定位为危险废物处理利用为核心产业,立足辽阳石化公司、芳烃基地、灯塔化工园及辽阳市的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置和综合利用。
本项目主要处理辽阳石化公司产生的危险废物,与产业园规划相容。
(3) 项目选址与辽阳市再生资源产业园规划相容
本项目性质属于危险废物处理利用项目,项目位于辽阳市再生资源产业园内,因此项目建设与辽阳市再生资源产业园规划的产业定位相一致。
辽阳市城市总体规划见附图2。
辽阳重要芳烃及化纤原料基地发展规划环评建议图见附图3。
辽阳再生资源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图见附图4。
1.2.5 从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以外购128环氧树脂、双酚A和危险废物等为原料,设计生产能力为4800t/a特种环氧树脂、4900t/a混合醇、4800t/a燃料油和200t/a酮。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9号)相关规定,本项目特种环氧树脂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及淘汰类项目,故本项目特种环氧树脂项目为允许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根据《辽宁省产业发展指导目录(2008年本)》(征求意见稿),本项目特种环氧树脂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及淘汰类项目,故本项目特种环氧树脂项目为允许类,符合辽宁省产业发展要求。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第三十八类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第15条“三废”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本项目危废综合处理装置属于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根据《辽宁省产业发展指导目录(2008年本)》,第十二类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第32条“三废”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本项目危废综合处理装置属于鼓励类项目,符合辽宁省产业发展要求。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政策及辽宁省产业发展要求。
2 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2.1 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
(1) 环境空气:
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空气环境质量监测点各指标位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限值;特征污染物甲苯各监测点位一次值均满足《前苏联居住区》(CH245-71)一次值0.6 mg/m3标准要求,各监测点位小时浓度范围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取值2.0 mg/m3的要求。
(2) 地表水
新开河汇入太子河处所在的Ⅲ类水体中除氨氮和石油类外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要求,氨氮、石油类可以满足Ⅳ类标准要求,与Ⅲ类标准相比最大超标倍数分别为0.4、0.8。
(3) 地下水环境
根据对厂区附近4个点位地下水监测,1#和2#采样点除总大肠杆菌群数和细菌外其它因子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浓度限值。大肠杆菌超标52.67倍,细菌个数超标1.2-1.6倍,可能是由于两个取样点所处村庄居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渗滤液渗入地下所导致的;3#和4#采样点超标因子主要为石油类污染物和硝酸盐及亚硝酸盐类污染物。
(4) 声环境:
本项目厂址边界及最近居民区南两家子村处昼、夜噪声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的3类标准要求。
(5) 土壤环境
本项目在拟建厂址处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因子均满足国家《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中三级标准要求。
2.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1) 环境空气影响评价范围
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级别为三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的规定,大气环境评价范围为以本项目为中心,直径为5km的圆形区域。
(2) 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① 地表水评价范围:
本项目总排口废水排至宏伟区污水处理厂,因此本环评地表水环境评价范围为本项目污水总排口。
② 地下水评价范围
根据Ⅰ类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评价范围及建设项目评价级别分类,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本项目调查评价范围为20km2。
(3) 声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声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为本项目厂界并扩展至最近敏感点。
(4) 环境风险评价范围
本项目大气环境风险评价范围依据导则规定为距离本项目储存罐区为中心,半径为5km的范围。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措施及预测分析
3.1 运营期废气
3.1.1 废气治理措施
本项目最终排放的废气包括有组织排放废气、无组织废气、非正常工况下的废气。
本项目有组织气体排放源主要为各装置冷凝器排放废气,其中生产溴化环氧树脂时废气含有甲苯和非甲烷总烃,生产氢化双酚A环氧树脂时废气含有甲苯、非甲烷总烃和环氧氯丙烷,生产其它产品时废气含有非甲烷总烃。本项目废气经活性炭吸附以后均由一个高度为20m排气筒排放。
无组织废气排放量较少,主要为储运系统的物料挥发,全厂装置、管线、阀门等的气体泄漏,主要污染物为甲苯和非甲烷总烃。
(1) 有组织排放
①特种环氧树脂装置生产苯氧基环氧树脂冷凝器废气
特种环氧树脂装置生产苯氧基环氧树脂冷凝器废气主要成分为非甲烷总烃,由于其中污染物含量较少,故采用高空排放的方式,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后由高度为20m排气筒排放,污染物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要求,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② 特种环氧树脂装置生产溴化环氧树脂冷凝器废气
特种环氧树脂装置生产溴化环氧树脂冷凝器废气主要成分为甲苯和非甲烷总烃,由于其中污染物含量较少,故采用高空排放的方式,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后由高度为20m排气筒排放,污染物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要求,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③特种环氧树脂装置生产氢化双酚A环氧树脂冷凝器废气
特种环氧树脂装置生产氢化双酚A环氧树脂冷凝器废气主要成分为甲苯、非甲烷总烃和环氧氯丙烷,由于其中污染物含量较少,故采用高空排放的方式,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后由高度为20m排气筒排放,污染物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要求,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④ 危废综合处理装置蒸馏塔冷凝器废气
本项目危废综合处理装置燃料油回收装置、混合醇回收装置和醇酮回收装置冷凝器排放的废气主要成分均为非甲烷总烃,由于其中污染物含量较少,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后由高度为20m排气筒排放,污染物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要求,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可有效保证全厂有组织排放废气全部达标。
3.1.2 大气环境影响预测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要求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公式,本项目选择储罐区和污水处理站为面源进行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的计算,大气环境防护距离为200m。
按照《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201-91)中卫生防护距离计算公式进行计算,卫生防护最大距离为300m。
本项目乙二醇废液、废润滑油、废污油和醇酮重组份属于危险废物,参照《关于发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 2001)等3项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2013年第36号及根据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在对危险废物集中贮存设施场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时,应重点考虑危险废物集中贮存设施可能产生的有害物质泄漏、大气污染物(含恶臭物质)的产生与扩散以及可能的事故风险等因素,根据其所在地区的环境功能区类别,综合评价其对周围环境、居住人群的身体健康、日常生活和生产活动的影响,确定危险废物集中贮存设施与常住居民居住场所、农用地、地表水体以及其他敏感对象之间合理的位置关系。综上所述,本项目场界应位于居民区800m以外,地表水域150m以外。
本项目800m范围内有前进村和南八家子,前进村和南八家子分别距离本项目255m和608m。根据辽宁省环保局在《关于辽阳重要芳烃及化纤原料基地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辽环函【2008】141号)中要求将基地设计的大打白狐村、峨眉村、石厂峪村和前进村,根据基地近、中、远期发展规划并结合宏伟区新农村建设,将上述四个行政村进行搬迁,南八家子属于峨眉村,故已经列入到搬迁名单之内,根据《关于芳烃基地发展规划动迁曙光镇辖前进村的承诺》(辽市政函【2011】44号),前进村于2013年12月末前动迁完毕。根据《关于芳烃基地发展规划动迁曙光镇辖峨眉村的承诺》,曙光镇辖峨眉村南八家子灯部分村屯预计2014年6月末前动迁完毕,本项目预计投产时间为2014年年底,可以满足要求。距离本项目最近的地表水域为前进河,前进河距离本项目630m。最近居民区为厂址东南侧255m的前进村,前进村距离本项目储罐区为375m,根据《关于芳烃基地发展规划动迁曙光镇辖前进村的承诺》(辽市政函【2011】44号),前进村于2013年12月末前动迁完毕。因此,本项目建设满足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
本项目大气环境保护目标图见附图5。
本项目防护距离图见附图6。
3.2 运营期废水
3.2.1 废水治理措施
本项目废水排放总量为14292m3/a,主要包括换热站排污水、循环水排污水、真空泵冲洗水、反应生成水、生活污水和原料带水,其中换热站排污水和循环水排污水直接进入园区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园区管网;原料带水、反应生成水和真空泵冲洗水经过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到园区管网。本项目废水经园区管网最终进入宏伟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2.2 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
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换热站排污水、循环水排污水、真空泵冲洗水、反应生成水、生活污水和原料带水,其中换热站排污水和循环水排污水直接进入园区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园区管网;原料带水、反应生成水和真空泵冲洗水经过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到园区管网。本项目废水经园区管网最终进入宏伟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本项目进入宏伟区污水处理厂的污水总排口污染物浓度分别为CODCr≤215mg/L、NH3-N≤14mg/L、SS≤55mg/L、石油类≤14mg/L、PH 6~9,能够满足宏伟区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水质要求,废水属达标排放。
辽阳宏伟区污水处理厂位于辽阳市文圣路295号,由辽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承建(该污水处理厂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已于2007年8月通过辽宁省环保局审批,批复见附件)。该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水量6.0×104t/d,是为辽阳重要芳烃及化纤原料基地配套的污水治理工程,主要处理辽阳重要芳烃及化纤原料基地的精细化工园区工业废水、宏伟区部分生活污水和南新华路附近1.5万km2的居住预留用地生活污水。该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15000m3/d处理装置已建成并投入运营,现实际处理能力为8700m3/d,本项目日最大废水排放量为59.088m3,能够满足本项目要求。
3.2.3 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
(1) 水文地质条件分析结论
拟建项目地下水为基岩孔隙裂隙水,浅部全风化至强风化基岩层为孔隙潜水,下部为基岩裂隙潜水,具微承压性。场地地下水稳定水位埋深为4.0m~4.8m左右,水位标高为17.34m~17.95m,水位随季节性变化较大,基本随降水的雨季旱季相吻合。厂区内全风化页岩分布较连续,厚度较大,虽然页岩的1×10-13 ~ 2×10-9cm/s,但风化后页岩的渗透系数有所增大。上覆粉质粘土厚度1.1~5.8m,渗透系数为10-7cm/s≤k≤10-4cm/s。项目区周边地下水直接受大气降水的渗入,同时也接受上游地下水的径流补给。地下水枯丰水期的变化基本上与降水的雨、旱两季相吻合。厂区处于低山丘陵缓坡地貌,地形变化明显,高程差在10.m左右,水力坡度在5‰~6‰。评价区内地下水主要排泄方式为径流排泄、垂直蒸发排泄以及人工开采。调查区内人工开采量较小,地下水动态类型主要为降水-蒸发型。
(2) 评价区地下水水质现状评价结论
地下水水质现状综合评价结果显示,调查区内地下水水质较差,位于厂区上游的采样点超标因子为总大肠杆菌群数和细菌个数,大肠杆菌超标52.67倍,细菌个数超标1.2-1.6倍,其他参数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浓度限值,这可能是由于两个取样点所处村庄居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渗滤液渗入地下所导致的。
位于厂区下游位置的采样点超标因子主要为石油类污染物和硝酸盐及亚硝酸盐类污染物,其中石油类超过《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限值,最大超标倍数为21倍,硝酸盐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浓度限值,最大超标倍数为9倍;其次为亚硝酸盐超标1倍。分析取样点所处位置,水质超标可能因为其附近(即地下水的上游方向)分布有辽阳石化分公司炼油厂350装置、英华化工厂、金兴化工厂和烯烃厂等化工企业以及化工企业生产生活排污管线,区内水质污染可能是由于化工企业产生污染以及排污管线的泄露所导致的。
(3) 项目周边水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结论
由水动力弥散方程解析法预测地下水污染计算可知:
① 正常工况,有防渗措施的CODCr、氨氮渗漏会给地下水环境产生一定影响,20年后因本项目而增加的污染浓度最大分别可达361.0μg/l和307.0μg /l。
②正常工况,有防渗措施的乙二醇、废油渗漏会给地下水环境产生较大影响,20年后因本项目而增加的污染浓度最大分别可达1251.0mg/l和540.3mg/l。
③在爆炸情况下,污染物质直接进入含水层,导致破坏性最大,地下水水质将遭到严重污染,并且污染浓度大,扩大趋势较快,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严重。由此可见,厂区地面采取有效的防渗措施是十分必要的,它是地下水环境安全的必要保障;同时安全、科学的生产是地下水环境保护的前提。
(4)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评价结论
本次评价将厂区划分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和非污染防治区。其中,重点污染防治区指位于地下或半地下的生产功能单元,污染地下水环境的物料泄漏不容易及时发现和处理的区域,主要为拟建装置区;一般污染防治区指裸露地面的生产功能单元,污染地下水环境的物料泄漏容易及时发现和处理的区域,主要为检修场地;其他区域为非污染防治区。
厂区发生污染物泄漏时,为防止受污染的地下水向周边地带扩散,可以采用开采厂区地下水的方法,使地下水流线向厂区集中,有效地防止地下水污染物扩散,保护周边分散居民的饮用水源。在进行抽水阻断的同时,地表防渗及阻断污染源泄漏等应急手段应同时进行。对抽出的地下水水质进行检测,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后,可以逐渐恢复正常状态。
地下水环境的保护应以地面防渗等主动性措施为主要保护手段,使污染源的渗漏达到最小程度,并辅以地下水环境监测和应急保护措施进行含水层的防护。
3.3 运营期噪声
3.3.1 噪声治理措施
在工程设计上,执行《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J87-85),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不同噪声源分别采取隔声、消声、减振或降噪措施,对以保护操作人员的听力。
本工程主要的噪声源为机泵、电加热器、搅拌器、冷却塔等产噪设备,噪声源噪声值为65-90dB(A),产噪设备主要布置于1#生产厂房和厂区东北角,通过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进行减振、消声和隔声处理,采用“闹静分开”和合理布局等措施,具体措施如下:
(1) 在同类设备中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基础设置隔振垫,合理布局产噪设备;
(2) 对循环水泵等设置专用的全封闭泵房,并加装隔/吸声材料;
(3) 对产生噪声较大的机泵等底部设减振设施;
(4) 空气放空口、引风机入口、冷却塔设减振设施和消声器等;
(5) 总平面布置中,将无法避免的高噪声设备尽量安排在远离厂界的部位;
(6) 对生产装置检修过程中的噪声污染采取严格控制和管理;
(7) 在厂区车间周围,道路两侧进行大面积绿化,以降低厂界噪声;
采取以上措施后,本工程噪声水平可以达到国家厂界噪声标准要求。
3.3.2 噪声环境影响预测
本项目噪声源经措施治理及距离衰减后,各厂界排放噪声值能够满足国家《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的要求限值。
3.4 运营期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处理时本着尽量减少废料排放、优先考虑综合利用的原则,对其进行了综合利用或处置,既能够创造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又避免了对环境的污染。其中,危废综合处理装置产生的醇渣可以作为制造特种环氧树脂产品的原料来使用,清洗特种环氧树脂装置产生的设备清洗废渣、滤渣和污水处理站污泥送有资质单位处理;生产氢化双酚A环氧树脂产生的滤渣为工业固废,送至工业垃圾场处理,吸附废气的产生的废活性炭吸附剂由厂家回收,员工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综上所述,本项目固体废物排放去向是可行、可靠、合理的。固废治理措施遵循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有关规定,杜绝了二次污染的产生,因此,固体废物污染对环境影响较小。
3.5 施工期环境影响措施
项目施工期社会影响主要为与社会各相关方的沟通,施工期的主要污染源是:施工期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扬尘、施工噪声、施工占地、施工弃土、水土流失等。针对上述这些问题,应采取以下一些防治措施。
3.5.1 施工期社会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1) 施工前应充分做好各种准备工作,对工程涉及的内容如:道路、排水等进行详细的调查了解,提前协同有关部门确定拆迁、改移方案,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保证社会生活的正常状态。
(2) 为使工程施工对城镇居民生活和城市交通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施工期间城镇道路交通车辆走行线路应进行统一分流规划,以防造成交通堵塞;并应提前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出安民告示。
(3) 在施工现场安置告示牌,说明工程主要内容、施工时间,敬请公众谅解由于施工带来的不便,并在告示牌上注明联系人、投诉热线等。
(4) 施工期间用电量和用水量均较大,为此施工单位应提前与有关部门联系,确定管线接引方案,并做好临时管线的接引准备工作,对局部容量不足地段,应事先进行水电管线的改造,防止发生临时停水、停电,影响沿线居民及企事业、机关单位的正常供电供水。
3.5.2 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现场可造成尘土飞扬。通过施工现场的交通干道上,因运送建筑材料的车辆增加,交通扬尘和物料散失量将相应增加。总之,施工活动将造成局部地区大气环境中TSP浓度增高。尤其在无雨季节,当风力较大时,施工现场表层1-1.5cm的浮土可能扬起,经类比调查可知,其影响范围可超过施工现场边缘以外50m远。
(1) 施工期扬尘防治措施主要有:
① 施工期间,建筑材料不得无序堆放,应设围栏设施,以减少扬尘、粉尘扩散的污染。
② 建设工地上所有暴露地面应经常洒水,使其保持一定的湿度,这样,在车辆进出或刮风不致形成大量扬尘。
③ 施工期间的料堆、土堆应加强防尘措施,水泥应贮放在散装水泥罐内,并在下部出口设置防尘袋,以免粉尘的散逸,如此既节约材料,又减少了污染。对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应按有关规定及时清运到指定的渣土堆场,以防扬尘污染。
④ 对施工人员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可采取一定的防范措施,如佩带口罩,力图把运料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
(2) 施工废气防治措施
① 加强对施工车辆的检修和维护,严禁使用超期服役的车辆。
② 对施工进度及进入厂区的车流量进行合理规划,防止施工现场车流量过大。
③ 使用优质燃油,减少机械和车辆有害气体排放。
3.5.3 施工期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工程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严禁乱排、乱流污染环境。具体措施如下:
(1) 道路建设过程施工污水中含有大量的泥沙,如未加处理直接排入河道将影响水质,排入土壤则将污染土壤,因此施工废水不得直接排入河道或排入市政管网,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再排入市政管网,严禁直接入地表水体。
(2) 本项目的建设施工单位还要对泥浆水进行过滤沉淀处理,禁止直接排入附近水体,建设单位要加强管理,做到文明施工。
(3) 对于生活垃圾、施工垃圾、维修垃圾,由于进入水体会造成污染,所以均要求组织回收、分类、贮藏和处理,其中可利用的物料,应重点利用或提交收购,如多数的纸质、木质、金属性和玻璃质的垃圾可供收购站再利用,对不能利用的,应交由环卫部门妥善进行无害化处理、焚烧、填埋、堆存等。
(4) 工程尽量选在枯水期施工,减少在汛期从事破坏地表植被的施工活动。
3.5.4 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噪声的产生是不可避免的,只要有建设工地就会有施工噪声,为尽可能的防止其污染,在具体施工的过程中,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和地方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规定。
根据《建筑噪声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本项目必须在四周边界执行上述标准,以减少和消除施工期间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影响。虽然施工作业噪声不可避免,但为减小其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和工程施工单位必须按照《辽宁省环境保护条例》的规定,规范施工行为。另外,建议建设单位从以下几方面着手,采取适当的实施措施来减轻其噪声的影响。
(1)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制定施工计划时,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同时,高噪声设备施工时间尽量安排在昼间,禁止夜间施工。
(2) 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以避免局部声级过高。
(3) 采取个人防护措施:施工机械操作工人及现场施工人员应按照劳动卫生标准,控制工作时间,采取个人防护措施。个人防护措施以个人防噪声用具为主,对高噪声设备附近工作的施工人员,可采取配备、使用耳塞、耳机、防声头盔等防噪用具。
(4) 减少施工交通噪声:由于施工期间交通运输对环境影响较大,应尽量减少夜间运输量,限制大型载重车的车速,对运输车辆定期维修、养护,减少或杜绝鸣笛,合理安排运输路线。
(5) 使用较新及较宁静的技术: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可从根本上降低源强,同时要加强检查、维护和保养机械设备,保持润滑,紧固各部件,减少运行振动噪声。
3.5.5 施工期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为减少施工垃圾在堆放和运输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建议采取如下措施:
(1) 施工单位必须按规定办理好施工垃圾排放的手续,获得批准后方可在指定的受纳地点倾倒。
(2) 施工车辆的物料运输应避开敏感点的交通高峰期。运输必须限制在规定时段内进行,按指定路段行驶。车辆运输散体物和废弃物时,运输车辆必须做到装载适量,加盖遮布,出工地前做好外部清洗,沿途不漏泥土、不飞扬。
(3) 对有扬尘的废物,采用围隔的堆放方法处置;对砖瓦等块状和颗粒废物,可采用一般堆存的方法处理,但一定要将其最终运送到指定的固废倾倒场。
(4) 实施全封闭型施工,尽可能使施工期间的污染和影响控制在施工场地范围内,尽量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6 环境风险预测分析
本工程主要生产单元和罐区存在重大危险源,有潜在物料泄漏及火灾、爆炸的风险。
环氧氯丙烷储罐泄漏事故发生后15min,环氧氯丙烷的最大浓度为5295.637mg/m3,在半径3250m范围内环境空气浓度达到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浓度限值;环氧氯丙烷储罐泄漏事故发生后30min,环氧氯丙烷的最大浓度为5306.486mg/m3,在半径4680m范围内环境空气浓度达到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浓度限值。
甲苯储罐泄漏事故发生后15min,甲苯的最大浓度为14251.77mg/m3,在半径1190m范围内环境空气浓度达到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浓度限值;甲苯储罐泄漏事故发生后30min,甲苯的最大浓度为14280.96mg/m3,在半径1610m范围内环境空气浓度达到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浓度限值。
为防止消防水可能引发次生水环境风险事故,辽阳鑫宇化工有限公司拟建装置区围堰和罐区防火堤、800m3厂区事故池、三级事故缓冲池依托园区事故池。事故发生时将消防废水引入应急事故缓冲池,然后限流排至宏伟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因此,事故状态下,消防污水基本不会对地表水体产生影响。
综上所述,本工程在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及联动预案的情况下,本工程事故风险水平是可以接受的。
3.7 经济损益分析
本项目环境保护投资主要用于废水预处理、排风机、危险固废临时存放库、噪声治理及环境风险预防等设施的投资。环保投资估算见表3-1。
表3-1 环保治理措施投资估算一览表
序号
投资项目
投资(万元)
1
废气
冷凝器排气筒,活性炭吸附剂
10
2
废水
生活污水预处理——化粪池、污水处理站
14
3
固废
危险固废临时存放间及地面硬化防渗处理
5
4
噪声
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
17
5
排污口
排污口规范化
2
污水排放口流量计及CODCr在线监测设备
30
6
环境
风险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0
罐区防火堤
10
事故缓冲池
10
地下水
1#厂房、2#厂房和储罐区
地面防渗处理
3
厂区下水监测孔
地下水浓度监测孔
1
7
施工
施工临时环保工程
5
环境监理
30
环保投资合计
157
工程总投资
15816.1
占总投资比例,%
0.98
由表3-1可知,本项目环保投资共计157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0.98%。
3.8 环境监测制度及环境管理制度
3.8.1 环境监测制度
通过环境监测手段能够:掌握各种污染物的排放情况,如排放量或排放浓度是否符合相应的环境标准;监督生产安全运行和配合环境管理工作的改进;并为控制污染和保护环境提供科学依据。环境监测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将会保证环保措施的实施和落实,可以及时发现环保措施的不足,进行修正和改进。
本工程不设专门的环境监测机构,由技术部内设的1名负责环境管理及监测工作专职人员组织完成日常环境监测任务,不能独立完成的监测项目委托具有资格的专业监测站来监测,如辽阳市环境监测站等。监测计划见表10-2。
表10-2 本项目监测计划一览表.
项目
序号
污染源
监测位置
监测项目
监测频次
废气
1
特种环氧树脂装置冷凝器排气口
排气筒出口
非甲烷总烃
甲苯
1次/半年
人工监测
2
危废综合处理装置冷凝器排气口
3
厂界
无组织监控
东南西北厂界
甲苯
非甲烷总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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