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文镇地质灾害隐患检查(排查、巡查、复查)登记表第页共页序号编号名称地点发展变化情况人员财产变化情况防治措施情况检查人0102030405060708091011村委会主任:日期:填表说明1、本表以全镇重点地区重大地质灾害隐患具体调查为基础制作。2、地质灾害隐患点编号、名称、地点必须与全镇重点地区重大地质灾害隐患具体调查资料相吻合。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坐标、运动方向、规模、形态特性、险情、稳定性、发生因素在重点地区重大地质灾害隐患具体调查资料已经很具体,此表不必反复。3、巡查、排查、复查内容重点是地质灾害隐患发展变化、人员产变化和防治措施等情况。地质灾害隐患发展变化指裂缝加宽加大、灾体移动等新发现的异常情况;人员产变化指人员和财产的增减情况;防治措施情况指是否采用了防治措施、什么防治措施、是否有效、投入资金等。4、新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新发生的地质灾害应在当月的报表中登记上报,其内容参照月报规定的内容和重点地区重大地质灾害隐患具体调查资料。如已经上报又在本次排查、巡查、复查之列的要加以说明。已经上报的新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新发生的地质灾害由国土资源所编号、检查、完善、上报县国土资源局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