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承台、立柱、盖梁、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准备
一、 (1)支架搭设前应根据专题施工方案中设计图放线定位。
(2)应对钢管、门架、扣件、连接件等构、配件逐一检查,不合格不得使用。
(3)模板支架搭设场地应清理、平整、排水畅通;支架地基土应扎实,地基宜高于自然地坪50mm。
二、门式钢管支架搭设应按下列规定进行:
1、用于梁模板支撑门架应采用垂直于梁轴线布置方式。门架两侧应设最交叉支撑;
2、门架安装应由一端向另一端延伸,并逐层变化搭设方向、不应相对进行。搭设完毕一步架后应按(独立梁和楼盖梁模板安装应遵守下列规定):
(1)安装独立梁模板时应搭设操作平台,严禁操作人员站在底模下操作及行走;
(2)面板应与次梁及主梁连接牢固;主梁应与支架立柱连接牢固;
(3)梁侧模应边安装边与底模连接固定,当侧模较高时,应设置临时固定措施;
(4)面板起拱应在侧模与支架主、次梁固定之前进行。
)条规定进行检查,待其水平度和垂直度调整合格后方可续搭设;
3、交叉支撑应在门架就位后立即安装;
4、水平杆与剪刀撑应与门架同步搭设。水平杆设在门架立杆内侧,剪刀撑应设在门架立杆外侧。并采用扣件和门架立杆扣牢,扣件扭紧力矩应符合如下规定:扣件在使用前,必须逐一检查,不得使用不合格品,使用中扣件螺杆螺帽拧紧力矩应不不不小于40N·m,不不小于65N·m;
5、不配套门架与配件不得混用;
6、连接门架与配件锁臂、搭钩必须处在锁紧状态。
三、扣件式钢管支架搭设应遵守下列规定:
1、底座、垫板应精确地放在定位线上;
2、严禁将外径﹠48与外径﹠51钢管混合使用;
3、扣件规格必须与钢管外径相似;
4、扣件在使用前,必须逐一检查,不得使用不合格品,使用中扣件螺杆螺帽拧紧力矩应不不不小于40N·m,不不小于65N·m;
5、模板支架顶部、模板安装操作层应满铺脚手架,周围设防护栏杆、挡脚板与安全网,上下应设爬梯。
四、 门式钢管支架
1、门架立杆顶端应采用可调U形托,支顶在面板下主梁上。不得将底模搁置在门架横梁上。
2、门架顶端和底座可调螺杆伸出长度不应不小于200mm:
3、上、下门架立杆对接必须采用连接棒及锁臂。
4、支架底部,顶部应设纵、横向水平杆;上、下门架连接处、门架平面外应设通长水平杆,门架平面内应每隔二步用短杆将相邻两榀门架进行连接;底部扫地杆离地面高度不应不小于200 mm,立杆基础做法同扣件式钢管脚手架。
5、满堂支架四面应在外侧立面整个长度和高度上持续设置竖向剪刀撑;中间沿门架下面外方向每隔4根立杆应设置一道从底到顶竖向剪刀撑。
6、当支架高度不小于8m(含8m)时,应在由顶部向下每隔2步架平面内设置一道水平剪刀撑,做法同扣件式钢管脚手架。
7、水平杆和剪刀撑应采用 ﹠48 X 3.5钢管,应用可锻铸铁扣件与门架立杆扣紧,竖向剪刀撑宽度宜为5~8m,与地面夹角应在45°~60°之间,下端和地面顶紧。水平剪刀撑底宽宜为5~8m,夹角在45°~60°之间。
五、门式钢管支架检查与验收
1、架搭设完毕后,应按应符合表2—8规定。)条规定,对支架搭设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才能交付使用。
2、检查验收时应具有下列文献:
1)模板工程专题施工方案;
2)门式钢管脚手架构、配件出厂合格证和质量分类标志;
3)支架搭设施工记录及质量检查记录;
4)支架搭设过程中出现重要问题及处理记录。
3、支架工程验收时,除查验有关文献外,还应对下列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并记入施工验收汇报:
1)构、配件与否齐全,质量与否合格,连接件与否牢固可靠;
2)安全网及其他防护设施与否符合规定;
3)基础与否符合规定;
4)垂直度及水平度与否合格。
4、支架搭设垂直度与水平度偏差应符合表2—8规定。
六、管理与维护
1、模板工程应编制专题施工方案,方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1)模板构造设计计算书;
2)绘制模板构造布置图、构件详图、构造和节点大样图;
3)制定模板安装及拆除措施;
4)编制模板及构、配件规格、数量汇总表和周转使用计划;
5)编制模板施工安全防护及维修、管理、防火措施。
2、在模板工程施工之前,工程技术负责人应按专题施工方案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操作人员应通过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搭设模板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凡不适应高处作业者不得进行高处作业。
4、模板拆除应填写拆模申请表,经工程技术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实行。
5、模板安装与拆除高处作业,必须遵守行业原则《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 80规定。
6、遇6级以上(包括6级)大风,应停止室外模板工程作业;5级以上(包括5级)风应停止模板工程吊装作业;遇雨、雪、霜后应先清理施工作业场所后,方可施工。
7、遇有台风、暴雨报警时,对模板支架应采用应急加固措施;台风、暴雨之后应检查模板支架基础、架体确认。确认无变形等,方能恢复施工作业。
8、尚有与临时用电有关作业,必须遵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有关规定。
9、模板拆除后应立即清理,并分类按施工平面图位置码放整洁。
10、在模板支架上进行电气焊接作业时,应采用防火措施,并派专人监管。
11、严禁在模板支架基础及其附近进行挖土作业。
12、模板支架应设置爬梯。
13、使用后钢模和钢构、配件应遵守下列规定:
1)钢模、桁架、钢肋和钢管等应清理其上枯结物;
2)钢模、桁架、钢肋、钢管应逐块、逐榀、逐根进行检查,发既有翘曲、变形、扭曲、开焊等问题应及时修理;
3)整修好钢模、桁架、钢楞、钢管应涂刷防锈漆;对即将使用钢模板表面应刷脱模剂,暂不用钢模板表面可涂防锈油;
4)扣件等零、配件使用后必须进行严格清理检查,已断裂、损坏应剔除,不能修复应报废。螺栓螺纹部分应整修上油;
5)钢模及配件等修复后,应进行检查验收。其质量原则见表2—9;
七、构成扣件式脚手架重要构配件及其作用见表7一1.
八、剪刀撑与横向斜撑、立杆
1、双排脚手架应设剪刀撑与横向斜撑,单排脚手架应设剪刀撑。
2、剪刀撑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道剪刀撑跨越立杆根数宜按表7—10规定确定。每道剪刀撑宽度不应不不小于4跨,且不适宜不不小于6m,斜杆与地面倾角宜在45°~60°之间
2)一字形、开口形双排脚手架两端均必须设置横向斜撑;
3)高度在24m如下封闭形脚手架,可不设横向斜撑,高度在24m以上封闭形脚手架除拐角应设置横向斜撑外,中间应每隔6跨设置一道。
立杆构造有如下规定:
(1)每根立杆底部应设置底座,底座下设置木垫板。木垫板厚度应为5 cm。
(2)脚手架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纵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底座上方不不小于200 mm处立杆上。横向扫地杆亦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上。当立杆基础不在同一高度上时,必须将高处纵向扫地杆向低处延长两跨与立杆固定,高下差不应不小于1m。靠边坡上方立杆轴线剑边坡距离不应不不小于500 mm。
(3)脚手架底层步距不应不小于2m。
(4)立杆必须用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连墙件布置间距宜按表7—9采用。
九、门洞
(1)单、双排脚手架门洞宜采用上升斜杆、平行弦桁架构造形式,斜杆与地面倾角a应在45°~60°。门洞桁架型式宜按下列规定确定:
1)当步距(h)不不小于纵距(la)时,应采用A型;
2)当步距(h)不小于纵距(1a)时,应采用B型,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h=1. 8m时,纵距不应不小于1.5m;
②h=2 .0m时,纵距不应不小于l. 2m。
(2)单、双排脚手架门涮桁架构导致符合下列规定:
1)单排脚手架门洞处,应在平面桁架(图7—2中A B C D)每一节间设置一根斜腹杆;双排脚手架门洞处空间桁架,除下弦平面外,应在其他5个平面内节间设置一根斜腹杆(图7—2中l—1、2—2、3—3剖面);
2)斜腹杆宜采用旋转扣件固定在与之相交横向水平杆伸出端上,旋转扣件中心线至主节点距离不适宜不小于l50 mm。当斜腹杆在1跨内跨越2个步距(图7—2A型)时,宜在相交纵向水平杆处,增设一根横向水平杆,将斜腹杆固定在其伸出端上;
3)斜腹杆宜采用通长杆件,当必须接长使用时,宜采用对接扣件连接,也可采用搭接,搭接构造同纵向水平杆。
(3)单排脚手架过窗洞时应增设置杆或增设一根纵向水平杆。
(4)门洞桁架下两侧立杆应为双管立杆,副立杆高度应高于门洞口l~2步。
(5)门洞桁架中伸出上下弦杆杆件端头,均应增设一种防滑扣件(图7—2),该扣件宜紧靠主节点处扣件。
十、斜道
(1)人行并兼作材料运送斜道形式宜按下列规定确定:
1)高度不不小于6m脚手架,宜采用一字形斜道;
2)高度不小于6m脚手架,宜采用之字形斜道。
(2)斜道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斜道宜附着外脚手架或建筑物设置;
2)运料斜道宽度不适宜不不小于l.5m,坡度宜采用l:6;人行斜道宽度不适宜不不小于1m,坡度宜采用1:3;
3)拐弯处应设置平台,其宽度不应不不小于斜道宽度;
4)斜道两侧及平台外围均应设置栏杆及挡脚板。栏杆高度应为l.2m,挡脚板高度不应不不小于l80 mm;
5)运料斜道两侧、平台外围和端部均应参照第7 .2 .7.6和7.2.7.7两项规定,设置连墙件、剪刀撑和横向斜撑,且每两步应加设水平斜杆。
(3)斜道脚手板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脚手板横铺时,应在横向水平杆下增设纵向支托杆,纵向支托杆间距不应不小于500 mm;
2)脚手板顺铺时,接头宜采用搭接,下面板头应压住上面板头,板头凸棱处宜采用三角木填顺;
3)人行斜道和运料斜道脚手板上应每隔250~300 mm设置一根防滑木条,木条厚度宜为20~30 mm。
十一、高处作业级别 :
高处作业级别可分为四级,即高处作业在2~5m时,为一级高处作业;5~15m时,为二级高处作业;在15~30m时,为三级高处作业;在不小于30m时,为特级高处作业。高处作业又分为一般高处作业和特殊高处作业,其中特殊高处作业又分为8类。特殊高处作业8类:
(1)在阵风风力六级(风速l0.8m/s)以上状况下进行高处作业,称为强风高处作业;
(2)在高温或低温环境下进行高处作业,称为异温高处作业;
(3)降雪时进行高处作业,称为雪天高处作业;
(4)降雨时进行高处作业,称为雨天高处作业;
(5)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进行高处作业,称为夜间高处作业;
(6)在靠近或接触带电体条件下进行高处作业,称为带电高处作业;
(7)在无立足点或无牢固立足点条件下进行高处作业,称为悬空高处作业;
(8)对忽然发生多种灾害事故进行急救高处作业,称为急救高处作业。我们平时说一般高处作业是指除特殊高处作业以外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时安全防护技术措施
(1)但凡进行高处作业施工,应使用脚手架、平台、梯子、防护围栏、挡脚板、安全带和安全网等。作业前应认真检查所用安全设施与否牢固、可靠;
(2)凡从事高处作业人员应接受高处作业安全知识教育;特种高处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上岗前应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专门安全技术交底。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应按规定对作业人员进行有关安全技术教育;
(3)高处作业人员应通过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施工单位应为作业人员提供合格安全帽、安全带等必备个人安全防护用品,作业人员应按规定对佩戴和使用;
(4)施工单位应按类别、有针对性地将各类安全警示标志悬挂于施工现场各对应部位,夜间应设红灯示警;
(5)高处作业所用工具、材料严禁投掷,上下立体交叉作业确有需要时,中间须设隔离设施;
(6)高处作业应设置可靠扶梯,作业人员应沿着扶梯上下,不得沿着立杆与栏杆攀登;
(7)在雨雪天应采用防滑措施,当风速在10.8m/s以上和雷电、暴雨、大雾等气象下,不得进行露天高处作业;
(8)高处作业应设置联络信号或通信装置,并指定专人负责;
(9)高处作业前,工程项目应组织有关部门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作业。需要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设施,应经项目分管负责人审批签字,并组织有关部门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实行。
十一、 高处作业时应注意事项
(1)发现安全措施有隐患时,做到“及时”处理,必要时停止作业;
(2)碰到多种恶劣天气时,必须对各类安全措施进行检查、校正、修理使之完善;
(3)现场冰霜、水、雪等均须清除;
(4)搭拆防护棚和安全设施,需设警戒区、有专人防护。
十二、补充交底内容:
A、见分项交底内容: 1、高处作业施工 2、起重吊装 3、电、气焊 4、安全用电 5、模板制安 6、砼施工 7、立柱、盖梁、 8、安全网搭设施工 9、人工拆除施工 10、悬空作业施工 11、预应力混凝土工程 .
B、立柱、盖梁施工风险告知书.
C、事故救援应急预案.
D、交通安全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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