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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气内线施工技术要求
1.总则
1 承担城镇煤气室内工程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国家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或由其认可的资质和证书。从事施工操作的人员应经过培训,并持上岗证;焊接人员应持上岗资格证。
2 城镇煤气室内工程施工应按已审定的设计文件实施;当需要修改设计或材料代用时,应经原设计单位同意。
3 室内煤气管道所用的管材、管件设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出厂合格证;然具应采用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并经国家主管部门认可的检验机构检测合格产品。
4 室内煤气工程验收合格后,接通煤气应由煤气供应单位负责。
5 检验合格的煤气管道和设备超过六个月未通气使用时,应有当地煤气供应单位进行复检,复验合格后,方可通气使用。
2.室内煤气管道安装
2.1一般规定
2.1.1 用户室内煤气管道的最高压力和用气设备的煤气燃烧器采用的额定压力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的规定。
2.1.2室内煤气管道采用的管道、管线、管道附件、阀门及其他材料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并应按国家现行标准在安装前进行检验,不合格者不得使用。
2.1.3 室内煤气管道安装前应对管道、管线、管道附件及阀门等内部进行清扫,保证其内部清洁。
2.1.4 室内煤气管道安装前的上建工程,应能满足管道施工安装的要求。
2.2煤气管道安装
2.2.1煤气管道安装应按设计施工图进行管道的预制和安装。
2.2.2 煤气管道的切割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碳素钢管。镀锌钢管宜采用钢锯或机械方法切割;
2管道切口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切口表面应平整,无裂纹、重皮、毛刺、凸凹、缩口、熔渣、氧化物、铁屑等;
2切口端面倾斜偏差不应大于管道外径的1%,且不得超过3毫米;凸凹误差不得超过1毫米。
2.2.3 煤气管道的弯管制作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35的规定。煤气管道的弯曲半径以大于管道半径的3.5倍。弯管截面最大外径与最小外径之差不得大于管道外径的8%。
2.2.4煤气管道的焊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管道与管件的坡口
1)管道与管件的坡口形式和尺寸符合设计文件规定。
2)管道与管件的坡口及其内外表面的清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50235的规定;
3)等壁厚对焊件内壁应齐平,内壁错边量不宜超过管壁厚度的10%;钢管且不应大于2毫米。
2 焊条、焊丝的选用:
1)焊条、焊丝的选用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当设计文件无规定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36-98中6.3.1条,8.2.1条的规定选用;
2) 严禁使用药皮脱落或不均匀、有气孔、裂纹、生锈或受潮的焊条。
3 管道的焊接工艺:
1) 应符合GB 50236的有关规定;
2) 焊接时应先点焊,然后再全面施焊;
3)点焊必须焊透;点焊处有裂纹、气孔、夹杂缺陷时应铲除重焊,必须在点焊合格后方可全面施焊;
4)焊缝严禁强制冷却。
4焊缝质量
1) 焊完后焊缝应立即去除渣皮、飞溅物,清理干净焊缝表面,然后进行焊缝外观检查;
2) 焊缝质量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当设计文件无明确要求时,焊缝外观质量应符合GB 50236-98中表11.3.2中的Ⅲ级焊缝标准;
5在主管道上开孔接支管时,开孔边缘距管道对接焊缝不应小于100毫米;当小于100毫米时,对接焊缝应进行射线探伤;管道对接焊缝与支、吊架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50毫米。
6 法兰焊接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管道法兰技术标准》JB/T 74-94中附录C的有关规定。
2.2.5管道、设备法兰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管道与设备、阀门进行法兰连接前,应检查法兰密封面及密封垫片,不得有影响密封性能的划痕、凹陷、斑点等缺陷;
2 阀门应在关闭状态下安装;
3 法兰连接应与管道同心,法兰螺孔应对正,管道与设备、阀门的法兰端面应平行,不得用螺栓强力对口;
4 法兰垫片尺寸应与法兰密封面相符,垫片安装必须放在中心位置,严禁放偏;法兰垫片在设计文件无明确要求时,宜采用耐油石棉橡胶垫片或聚四氟乙烯垫片;使用前宜将耐油石棉橡胶垫片用机油浸透;
5 应使用同一规格螺栓,安装方向应一致螺栓的紧固应对称均匀,螺栓紧固后宜与螺母齐平,涂上机油或黄油,以防锈蚀。
2.2.6 管道、设备螺纹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管道与设备、阀门螺纹连接应同心,不得用管接头强力对口;
2 管道螺纹街头宜采用聚四氟乙烯带做密封材料;拧紧螺纹时,不得将密封材料挤入管内;
3 钢管的螺纹街头应光滑端正,无斜丝、乱丝、断丝或破丝,缺口长度不得超过螺纹的10%;
4 钢管与球阀、煤气计量表及螺纹连接附件连接时,应采用承插式螺纹管件连接;弯头、三通可采用承插式铜配件或承插式螺纹连接件。
2.2.7 煤气管道的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2.2.8 煤气管道与燃具之间用软管连接时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软管与煤气管道接口、软管与煤气具接口均应选专用固定卡固定;
2 非金属软管不得穿墙、门和窗。
2.2.9煤气管道穿过建筑物基础、外墙、承重墙、楼板时的钢套管或非金属套管管径不宜小于表2.2.9的规定;高层建筑引入管穿越建筑物基础时的套管管径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表2.2.9 煤 气管道的套管直径
煤气管直径(mm)
DN15
DN20
DN25
DN32
DN40
DN50
DN65
DN80
DN100
DN150
套管直径(mm)
DN32
DN40
DN50
DN65
DN65
DN80
DN100
DN100
DN150
DN200
2.2.10当引入管采用地下引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穿越建筑物基础或管沟时,敷设在套管中的煤气管道应与套管同轴,套管与引入管之间、套管与建筑物或管沟之间的间隙应采用密封性能良好的柔性防腐,防水材料填实;
2 引入管室内竖管部分应靠实体墙固定;
3 引入管的管材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当设计文件无规定时,宜采用无缝钢管;
4 煤气引入管应坡向室外,其坡度应大于或等于0.01。
2.2.11 当引入管采用室外地上引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套管内的煤气管道不应有焊口及连接接头,升向地面的弯管应符合规范规定,引入管的防护罩应按设计文件的要求制作和安装;
2 地上引入管与建筑物外墙之间净距宜为100~120mm;
3 引入管保温层厚度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保温层表面应平整,凹凸偏差不宜超过±2mm。
2.2.12 室内明设煤气管道与墙面的净距,当管径小于DN25时,不宜小于30mm;管径在DN25~DN40时,不宜小于50mm;管径等于DN50时,不宜小于60mm;管径大于DN50时,不宜小于90mm。
2.2.13煤气管道垂直交叉敷设时,大管应置于小管外侧;煤气管道与其他管道平行、交叉敷设时,应保持一定的间距,其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50028的规定。
2.2.14煤气管道的支承不得设在管件、焊口、螺纹连接口处;立管宜以管卡固定,水平管道转弯处2M以内宜固定托架不应少于一处;钢管的水平管和立管的支承之间的最大间距宜按表2.2.14—1选择.
表2.2.14-1 钢管支承最大间距
管道公称直径(mm)
最大间距(m)
管道公称直径(mm)
最大间距(m)
15
2.5
100
7.0
20
3.0
125
8.0
25
3.5
150
10.0
32
4.0
200
12.0
40
4.5
250
14.5
50
5.0
300
16.5
70
6.0
350
18.5
80
6.5
400
20.5
2.2.15 煤气管道采用的支承固定方式宜按表2.2.15选择:
表2.2.15 煤气管道采用的支承固定方法
管径(mm)
砖砌墙比
混凝土制墙板
石膏空心墙板
木结构 墙
楼板
DN15~DN20
管卡
管卡
管卡
管卡
吊架
DN25~DN40
管卡
管卡
夹壁管卡
管卡
吊架
DN50~DN75
管卡、托架
管卡、托架
夹壁托架
管卡、托架
吊架
DN80 以上
托架
托架
不得依敷
托架
吊架
2.2.16 煤气管道施工时,以避免将管体焊缝朝向墙面,焊缝不明显的管道应事先做好标记。
2.2.17 煤气管道穿越楼板的孔洞宜从最高层相下钻孔,逐层以重锤垂直确定下层孔洞位置;因上层与下层墙壁壁厚不同而无法垂于一线时,宜作乙字弯使之靠墙避免用管件转向。
2.2.18 室内煤气管道的防腐剂涂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引入管采用钢管时,应在除锈(见金属光泽)后进行防腐,防腐做法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城镇煤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33的规定;
2 室内明设煤气管道及其管道附件的涂漆,应在检验实压合格后进行;采用钢管焊接时,应在除锈(见金属光泽)后进行涂漆;先将全部焊缝处刷
两道防锈底漆,然后在全面涂刷两道防锈底漆和两道面漆;采用镀锌钢管螺纹连接时,其余管件连接处安装后应先刷一道防锈底漆,然后再全面涂刷两道面漆。
2.2.19 室内煤气管道的防雷、防静电措施应按设计要求施工。
3 煤气计量表安装
3.1 一般规定
3.1.1 煤气计量表在安装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1 煤气计量表应有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出具的检定合格证书;
2 煤气计量表应有出厂合格证、质量保证书;标牌上应有CMC标志、出厂日期和表编号;
3 超过有效期的煤气计量表应全部进行复检;
4 煤气计量表的外表面应无明显的损伤。
3.1.2 煤气计量表应按产品说明书要求放置,倒放的煤气计量表应复检,合格后方可安装。
3.1.3 煤气计量表的安装位置应满足抄表、检修和安全使用的要求。
3.1.4 用户室外安装的煤气计量表应装在防护箱内。
3.2 家用煤气计量表安装
3.2.1 家用煤气计量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高位安装时,表底距地面不宜小于1.4m;
2 低位安装时,表底距地面不宜小于0.1m:
3 高位安装时,煤气计量表与煤气灶的水平净距不得小于300mm,表后与墙面净距不得小于10mm;
4 煤气计量表安装后应横平竖直,不得倾斜;
5 采用高位安装,多块表挂在同一墙面上时,表之间净距不宜小于150mm;
6 煤气计量表应使用专用的表连接件安装。
3.2.2 组合式煤气计量表箱,可平稳地放置在地面上,与墙面紧贴。
3.2.3 煤气计量表安装在橱柜内时,橱柜的形式应便于煤气计量表抄表、检修及更换,并具有自然通风的功能。
3.3 商业及工业企业煤气计量表安装
3.3.1 额定流量小于50㎡/h的煤气计量表,采用高位安装时,表底距室内地面不宜小于1.4m,表后距墙不宜小于30m,并应加表托固定;采用低位安装时,应平正地安装在高度不小于200mm的砖砌支墩或钢支架上,表后距墙净距不应小于50m。
3.3.2 额定流量大于或等于50㎡/h的煤气计量表,应平正地安装在高度不小于200m的砖砌支墩或钢支架上,表后距墙净距不应小于150mm;叶轮表、罗茨表的安装场所、位置及标高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并应按产品标识的指向安装。
3.3.3 采用铅管或不锈钢波纹管连接煤气计量表时,铅管或不锈钢波纹管应弯曲成圆弧状,不得形成直角。弯曲角度时,应保持铅管的原口径。
3.3.4 采用法兰连接煤气计量表时,应符合本要求2.2.5条的规定。垫片表面应洁净,不得有裂纹、断裂等缺陷;垫片内径不得小于管道内径,垫片外径不应妨碍螺栓的安装。法兰垫片不允许使用斜垫片或双层垫片了。
3.3.5 工业企业多台并联安装的煤气计量表,每块煤气计量表进出口管道上应按设计文件的要求安装阀门;煤气计量表之间的净距应能满足安装管道、组对法兰、维修和换表的需要,并不宜小于200mm。
4试验与验收
4.1一般规定
4.1.1室内煤气管道安装完毕后,必须按本要求4.2、4.3节的要求进行强度和严密性试验。
4.1.2试验介质宜采用空气,严禁用水。
4.1.3室内煤气管道试验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1 已有试验方案;
2 试验范围内的管道安装工程除涂漆、隔热层外,已按设计图纸全部完成,安装质量自检合格;
3 焊缝、螺纹连接接头、法兰及其他待检部位尚未做涂漆和隔热层;
4 按试验要求管道已加固;
5 待试验的煤气管道已与不应参与试验的系统、设备、仪表等隔断,泄爆装置已拆下或隔断,设备盲板部位及放空管已有明显标记或记录;
4.1.4试验用压力表应在检验的有效期内,其量程应为被测最大压力的1.5~2倍。弹簧压力表精度应为0.4级。
4.1.5试验应由施工单位负责实施,并通知煤气供应单位和建设单位参加。煤气工程的竣工验收,应根据工程性质由建设单位组织相关部门、煤气供应单位及相关单位按本规范要求进行联合验收。
4.1.6试验时发现的缺陷,应在试验压力降至大气压时进行修补。修补后应进行复试。
4.1.7民用燃具的试验与验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家用煤气燃烧器具安装及验收规程》CJJ12的有关规定。
4.2强度试验
4.2.1试验范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居民用户为引入管阀门至煤气计量表进口阀门(含阀门)之间的管道;
2 工业企业和商业用户为引入管阀门至燃具接入管阀门(含阀门)之间的管道。
4.2.2进行强度试验前煤气管道应吹扫干净,吹扫介质宜采用空气。
4.2.3试验压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设计压力小于10kPa时,试验压力为0.1MPa;
2 设计压力大于或等于10kPa时,试验压力为设计压力的1.5倍,且不得小于0.1MPa。
4.2.4设计压力小于10kPa的煤气管道进行强度试验时可用发泡剂涂抹所有接头,不漏气为合格。设计压力大于或等于10kPa的煤气管道进行强度试验时,应稳压0.5h,用发泡剂涂抹所有接头,不漏气为合格;或稳压1h,观察压力表,无压力降为合格。
4.2.5强度试验压力大于0.6MPa时,应在达到试验压力的1/3和2/3时各停止15min,用发泡剂检查管道所有接头无泄漏后方可继续升压至试验压力,并稳压1h,用发泡剂检查管道所有接头无泄漏,且观察压力表无压力降为合格。
4.3严密性试验
4.3.1严密性试验范围应为引入管阀门至燃具前阀门之间的管道。
4.3.2严密性试验应在强度试验之后进行。
4.3.3中压管道的试验压力为设计压力,但不得低于0.1MPa,以发泡剂检验,不漏气为合格。
4.3.4低压管道试验压力不应小于5kPa。试验时间,居民用户试验15min商业和工业用户试验30min,观察压力表,无压力降为合格。
4.3.5低压管道进行严密性试验时,压力测量可采用最小刻度为1mm的U形压力计。
4.4验收
4.4.1施工单位在工程竣工后,应先对煤气管道及设备进行外观检验和严密性预试,合格后通知有关部门验收。
4.4.2工程验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按大连市煤气公司要求提供完整的资料;
2 其他附属工程有关施工的完整资料;
3 工程质量验收会议纪要。
4.4.3工程验收时,应具有下列文件:
1 设计文件及设计变更文件;
2 设备、制品、主要材料的合格证和阀门的试验记录;
3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 管道和用气设备的安装工序质量检验记录
5 焊接外观检查记录和无损探伤检查记录;
6 管道系统压力试验记录;
7 防腐绝缘措施检查记录;
8 质量事故处理记录;
9 工程交接检验评定记录。
甲方名称:(盖章) 乙方名称:(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日期:年 月 日 日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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