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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浦化工有限公司年产40000吨聚羧酸减水剂改造项目立项环境评估报告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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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新浦化工有限公司 年产40000吨聚羧酸减水剂改造项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简本) 南通新浦化工有限公司 南京博环环保有限公司 (国环评乙字第1973号) 二〇一三年一月 承 诺 本简本由南京博环环保有限公司编制,并经南通新浦化工有限公司确认提供给环保主管部门作“南通新浦化工有限公司年产40000吨聚羧酸减水剂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受理信息公开。南通新浦化工有限公司、南京博环环保有限公司对简本文本内容的真实性、与环评文件全本内容的一致性负责。 南京博环环保有限公司 南通新浦化工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一月 南通新浦化工有限公司年产40000吨聚羧酸减水剂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目 录 1 建设项目概况 1 1.1 项目建设的地点及背景 1 1.2 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 1 1.3 项目工艺流程 2 1.4 建设周期和投资 4 1.5 与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规划环评的相符性 5 2 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6 2.1 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现状 6 2.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6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主要措施 9 3.1 建设项目的主要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 9 3.2 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 10 3.3 环境影响分析及评价 11 3.4污染防治措施及执行标准情况 12 3.5 环境风险分析 17 3.6 环境保护措施的技术、经济论证 22 3.7 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 28 3.8 环境监测计划及环境管理制度 29 4 公众参与 31 4.1调查目的 31 4.2公众参与对象的组成 31 4.3征求公众参与意见的方式 32 4.4结果及分析 34 4.5信息反馈 35 4.6公众参与调查结论 35 5 结 论 36 5.1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 36 5.2厂址符合区域总体规划、环保规划相符性 36 5.3污染物达标排放 37 5.4符合清洁生产要求 37 5.5满足区域总量控制要求 37 5.6项目投产后区域环境质量与环境功能不会下降 37 5.7环境风险可被接受 38 5.8公众支持本项目建设 38 6 联系方式 39 6.1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39 6.2 环评机构联系方式 39 39 1 建设项目概况 1.1 项目建设的地点及背景 我国在80年代开始进行高效减水剂的研究和应用,典型的三类高效减水剂萘系、多环芳烃和三聚氰胺减水剂都相继研制成功并投人使用,现把目光转向了新型的聚羧酸盐系高效减水剂。聚羧酸盐系高效减水剂是直接用有机化工原料通过接枝共聚反应合成的高分子表面活性剂,它不仅能吸附在水泥颗粒表面上,使水泥颗粒表面带电而互相排斥,而且还因具有支链的位阻作用,从而对水泥分散的作用更强、更持久。因此,聚羧酸盐系减水剂被认为是目前最高效的新一代减水剂。聚羧酸减水剂作为一种绿色环保高性能的混凝土外加剂,适用于各类泵送混凝土、大体积混凝土、高架、高铁、高速公路、桥梁、水工、海防等混凝土过程,特别适合于C80以上高强、高流动混凝土,重点工程、特殊要求的混凝土过程,各种特种砂浆等。 在此背景下,南通新浦化工有限公司为了进一步增加企业在市场上的核心竞争力,决定投资3590万元建设年产40000吨聚羧酸减水剂改造项目。本次技改利用厂区内空地,依托现有的公用辅助工程,在厂区的西北角新建厂房,新增标准型聚羧酸减水剂生产线1条、缓凝型聚羧酸减水剂生产线1条,预计技改项目2013年9月建成投产,将新增年产40000吨聚羧酸减水剂生产能力,其中标准型30000吨/年,缓凝型10000吨/年。 1.2 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 技改项目选址于江苏省启东经济开发区滨江精细化工园区江风路西侧,江苏路北侧现有厂区内,拟新增外加剂车间、外加剂复配车间、成品仓库一、成品槽区、酸碱槽区等建构筑物,购置生产设备,进行聚羧酸减水剂的生产和加工。技改项目新增主体建构筑物见表1.2-1。 表1.2 技改项目新增主体建构筑物一览表 序号 建(构)筑物 占地面积(m2) 建筑面积(m2) 火灾危险性类别 耐火等级 备注 1 成品仓库一 492 492 丙类 二级 1F 2 外加剂复配车间 324 324 丙类 二级 1F 3 外加剂车间 840 1680 乙类 二级 2F 4 成品槽区 780 - 丁类 丁类 - 5 酸碱槽区 315 - 乙类 乙类 存放浓硫酸、液碱 技改项目减水剂生产线年生产标准型减水剂3万吨,缓凝型减水剂1万吨,技改项目申报的产能为包含水的总重量,其中固含量为20%。技改项目完成后,全厂主体工程及产品方案情况见表1.2-2。 表1.2-2 全厂主体工程及产品方案情况表 工程名称(车间、生产装置或生产线) 产品名称 设计能力(吨/年) 年运行 时数(h) 技改前 技改后 增量 核苷酸车间 核苷酸生产线1条 核苷酸 110 110 0 7200 胞二磷胆碱车间 胞二磷胆碱生产线1条 胞二磷胆碱 30 30 0 食品添加剂车间 双乙酸钠生产线1条 双乙酸钠 2750 2750 0 2400 丙酸钙生产线1条 丙酸钙 4950 4950 0 脱氢醋酸钠生产线1条 脱氢醋酸钠 300 300 0 外加剂车间 减水剂生产线1条 标准型减水剂 0 +30000 +30000 7200 外加剂复配车间 减水剂复配生产线1条 缓凝型减水剂 0 +10000 +10000 1440 1.3 项目工艺流程 1)标准型聚羧酸减水剂 技改项目设置标准型聚羧酸减水剂生产线1条,该生产线上有平行的4套生产装置,每套包括1个酯化釜和2个聚合釜,每批生产时间约10小时,年生产720批,年生产时间7200h,污染物的排放方式为连续排放。标准型聚羧酸减水剂母体中的600批配水后得到标准型聚羧酸减水剂30000t(固含量6635.759t),其余120批复配后得到缓凝型聚羧酸减水剂10000t(固含量2167.152t)。 标准型聚羧酸减水剂生产工艺流程见图1.3-1。 酯化 聚合 甲基丙烯酸、聚乙二醇单甲醚、吩噻嗪、硫酸 过硫酸铵、纯水 配制 32%液碱 成品 图例 W:废水 G:废气 配水 纯水、真空泵废水、洗釜水回用 纯水 纯水 氮气 氮气 复配制备缓凝型聚羧酸减水剂 中和 甲基丙烯酸、冷凝水W1回用 废气G8-1 冷凝 水吸收 水吸收水回用 纯水 冷凝水W2回用 废气G8-2、G8-3 冷凝 水吸收 水吸收水回用 纯水 图1.3-1 标准型聚羧酸减水剂生产工艺流程图 2)缓凝型聚羧酸减水剂 技改项目根据客户需求,添加上述一种或多种缓凝组分,进行缓凝型聚羧酸减水剂的生产。 技改项目设置缓凝型聚羧酸减水剂生产线1条,该生产线上有平行的2套生产装置,每套包括1个调配釜,每套生产装置均为序批式生产,每批生产时间约3小时,每天生产8批,每批次产量为20.8t,年生产480批,年生产时间1440h,污染物的排放方式为间歇排放。缓凝型聚羧酸减水剂年产量为10000t(固含量为2167.152),全部外售。 缓凝型聚羧酸减水剂生产工艺流程见图1.3-2。 复配 标准型聚羧酸减水剂母体、木质素磺酸钠、十二烷基硫酸钠、葡萄糖酸钠 成品 图例 W:废水 S:固废 G:废气 L:废液 N:噪声 纯水 图1.3-2 缓凝型聚羧酸减水剂生产工艺流程图 复配:将生成的标准型聚羧酸减水剂母体与功能性改性剂外加剂复配,外加剂复配主要根据用户不同型号的水泥对C30-C80混凝土现场工程质量,缓凝、早强、减水率、强度等要求,以标准型聚羧酸减水剂为母体加入相关助剂进行复配,实验应用达到要求。复配助剂主要为木质素磺酸钠、十二烷基硫酸钠、葡萄糖酸钠,与母体搅拌混合得到成品,3种助剂均不与母体发生反应。复配后根据客户需求加入适量的水得到成品,之后将成品通过输送泵打入成品槽,用槽车外运或根据要求用桶包装后外售。 1.4 建设周期和投资 项目名称:南通新浦化工有限公司年产40000吨聚羧酸减水剂改造项目; 项目性质:技改; 建设单位:南通新浦化工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江苏省启东经济开发区滨江精细化工园区江风路西侧,江苏路北侧现有厂区内; 行业类别:专项化学用品制造[C2662]; 工程投资总额:总投资为359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占总投资的1.4%); 职工人数:本次新增8人,全厂共128人; 工作制度:全年工作300天,实行四班三运转工作制,单班工作时间8h,年工作时间7200h; 占地面积:全厂占地面积52100m2,技改项目新建构筑物面积2496m2; 绿化面积:技改项目绿化依托现有(全厂绿化面积15870m2,绿化率30.5%); 投产日期:2013年9月。 1.5 与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规划环评的相符性 南通新浦化工有限公司位于启东滨江精细化工园区内,该园区已通过区域环评,技改项目生产的聚羧酸减水剂主要作为混凝土外加剂。 技改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淘汰和限制项目;不属于《江苏省工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6)淘汰和限制项目,亦不属于《南通市工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南通市化工产业导向目录(2011年本)》(通政办发[2011]168号)中淘汰类、限制类和禁止类项目。 因此,技改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 技改项目位于启东滨江精细化工园区内,主要生产聚羧酸减水剂,不属于国家禁止的严重化学污染的项目、有重金属污染的、大气、粉尘污染严重的项目,且技改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三废”经处理后可达到国家有关排放标准的要求,因此,技改项目符合启东滨江精细化工园的产业定位。 技改项目所占用地为启东滨江精细化工园区规划的精细化工用地,符合用地规划的要求。 技改项目拟建地供水、供电、供汽设施齐备,污水预处理达接管要求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最终排入长江启东段,区域基础设施环保设施满足项目建设要求,因此,技改项目符合启东滨江精细化工园环保规划的要求。 综上所述,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符合江苏省有关环保政策。 2 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2.1 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现状 2.1.1 环境空气 监测结果表明,SO2、N02、PM10监测值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硫酸雾监测值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臭气浓度监测值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二级标准。技改项目所在地附近大气环境良好。 2.1.2 水环境 监测期间评价区域内长江启东段水质pH、COD、氨氮、总磷、LAS浓度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要求;SS满足参照执行的水利部试行标准《地表水资源质量标准》(SL63-94)三级标准,长江启东段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体功能要求。 2.1.3 声环境 监测期间,技改项目厂区周围各噪声测点的监测结果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 2.1.4 地下水 监测期间,地下水各监测点位所监测项目中的各因子浓度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 2.1.5土壤 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监测期间各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各因子浓度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中表1的二级标准要求。 2.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表2.2-1 评价工作范围 评价内容 评价范围 区域污染源调查 重点调查评价范围内的主要工业企业 大气环境 以技改项目厂址为中心,边长为5km的矩形范围 地表水 长江启东段,园区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上游1km至下游2km范围河段 噪声 技改项目厂界外200m范围 地下水 现状评价:以项目所在地为中心,20km2的范围内 风险评价 大气:以全厂厂址为中心,3km范围内 地表水:长江启东段,园区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上游1km至下游2km范围河段 图2.2-1 大气评价范围图 图2.2-2 水评价范围图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主要措施 3.1 建设项目的主要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 1)废气污染源分析 表3.1-1 建设项目大气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 污染源 编号 排气量 m3/h 污染物 产生情况 治理 措施 去除率% 污染物 排放情况 标准 排气筒 浓度 mg/m3 速率 kg/h 产生量 t/a 浓度 mg/m3 速率 kg/h 排放量 t/a 浓度 mg/m3 速率 kg/h 外加剂车间 G8-1 2000 甲基丙烯酸 885 1.77 12.730 冷凝吸收+水吸收 98.5 甲基丙烯酸 15 0.03 0.191 - 1.02 15高5#排气筒 G8-3 氨 80 0.16 1.183 98.5 氨 2.5 0.005 0.036 - 4.9 建设项目无组织排放大气污染物情况见表3.1-2。 表3.1-2 建设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产生源强 车间名称 污染物名称 污染物产生量(t/a) 面源面积(m2) 面源高度(m) 外加剂车间 甲基丙烯酸 0.072 840 10 硫酸 0.024 危化品仓库 甲基丙烯酸 0.024 216 8 硫酸储罐 硫酸 0.024 315 3 2)废水污染源分析 表3.1-3 建设项目水污染物产生及排放状况 来源 废水量m3/a 污染物 名称 污染物产生量 污染物 名称 污染物产生量汇总 治理 措施 污染物 名称 污染物排放量[1] 标准浓度限值(mg/l) 排放方式与去向 浓度 (mg/l) 产生量 (t/a) 浓度 (mg/l) 产生量 (t/a) 浓度[1] (mg/l) 排放量 (t/a) 车间地面冲洗水 255 COD 1000 0.255 废水量 COD SS 氨氮 总磷 418 765.6 689.0 9.6 2.4 418 0.320 0.288 0.004 0.001 隔油池 厂区污水处理站 废水量 COD SS 氨氮 总磷 - 275.1 172.2 9.6 2.4 418 0.115 0.072 0.004 0.001 - 500 400 45 80 接管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SS 1000 0.255 生活污水 163 COD 400 0.065 SS 200 0.033 氨氮 25 0.004 总磷 4 0.001 清下水 9917.584 COD 30 0.298 COD 30 0.298 - COD 30 0.298 - 雨水 管网 SS 30 0.298 SS 30 0.298 SS 30 0.298 - 注:[1]技改项目水污染物排放浓度与排放量根据原环评报告中现有废水处理设施各级处理效率计算。 3)固废污染源分析 表3.1-4 建设项目固废产生源强情况 序号 名称 分类 编号 危废代码 性状 产生量 (t/a) 含水率(%) 综合利用方式及其数量(t/a) 处理处置方式及其数量(t/a) 1 水处理污泥 HW42 900-499-42 固态 1.0 - - 委托处置1.0 2 纯水制备过程产生的废石英砂、废活性炭、废滤芯、废过滤膜 HW13 900-015-13 固态 10.0 - - 委托处置10.0 3 废包装桶 HW49 900-041-49 固态 1.5 - 返回供应商1.5 - 4 生活垃圾 99 - 固态 1.2 50 - 环卫清运1.2 4)噪声污染源分析 技改项目主要噪声设备为新增的真空泵等各类泵、纯水机、排风扇等。噪声产生及治理情况见表3.1-5。 表3.1-5 技改项目噪声产生及治理情况 设备名称 声级值(dB(A)) 数量 (台) 所在车间名称 离厂界最近距离(m) 治理 措施 降噪效果(dB(A)) 真空泵及各类泵 85 39 外加剂车间 西,41 合理布局、隔声、减振 25 泵 85 4 外加剂复配车间 北,13 25 纯水机 80 1 外加剂车间 西,41 25 排风扇 80 2 外加剂车间 西,41 25 排风扇 80 2 外加剂复配车间 北,13 25 3.2 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 建设项目位于启东滨江精细化工园内,周围主要为规划工业用地。建设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3.2-1。 表3.2-1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 保护目标 方位 距离(m) 规模 环境功能 大气环境 三和村 E 1200 38户、138人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启东港村居民点1 N 490 40户、140人 启东港村居民点2 E 470 40户、140人 园区管委会 S 330 - 北新镇 NE 1600 1200人 光卫村 NE 2100 98户、343人 建西村 NE 2400 92户、322人 富民村 N 1900 30户、85人 水环境 长江启东段 S 930 大型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北新河 N 900 小型 川洪港 W 1320 小型 声环境 厂界 / 200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区标准 3.3 环境影响分析及评价 3.3.1 大气影响评价 (1)正常工况下,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的各大气污染物的最大落地浓度均未达到标准值的10%,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2)在非正常工况下,甲基丙烯酸、氨对环境影响较大,建设单位应确保污染防治措施的稳定运行,杜绝非正常事故的发生,确保各种污染物达标排放。 (3)根据导则推荐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公式计算结果可知,无组织排放各大气污染物到达厂界无组织浓度限值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等相关标准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没有超出厂界外的范围。因此,建设项目不设置大气环境防护区域。 (4)根据计算分析可知,技改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以厂界为执行边界100米范围。现有项目已设置以厂界为执行边界200米范围的卫生防护距离。技改项目完成后,全厂卫生防护距离仍为以厂界为执行边界周边200m范围。在此范围内无居民、学校、医院等敏感保护目标存在,可满足技改项目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 综上所述,建设项目建成投产后,正常工况下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对周围地区空气质量影响不明显,不会造成这些区域空气环境质量超标现象。 3.3.2 水环境影响评价 技改项目废水经污水管网收集后进入现有项目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水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园区污水处理厂的接管要求,接管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标后排入长江。 园区污水处理厂位于启东滨江精细化工园区内,一期工程建设规模5000m3/d,二期处理废水10000m3/d工程也正常运行,现污水处理日处理废水15000m3/d,远期设计处理规模为4.5万m3/d,接纳的废水包括:园区内工业污水和生活污水、城建及公共废水,目前运行情况良好,尚有日处理废水4770t的余量。 技改项目建成后,新增废水排放1.4m3/d,约占园区污水处理厂现有接管余量的0.03%左右,在园区污水处理厂的接管余量范围内。技改项目废水无论从水量和水质等方面均满足园区污水处理厂的接管要求,因此,技改项目废水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是可行的,废水接管进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3.3 声环境影响评价 预测结果表明,技改项目建成后各主要噪声设备对厂界的影响值均较小,可使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排放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叠加现状值后仍然可以使厂界周围环境噪声满足标准要求。 3.3.4 固体废物污染分析 技改项目废水处理产生水处理污泥(HW42)、纯水制备过程产生的废石英砂、废活性炭、废滤芯、废过滤膜(HW13)委托启东市金阳光固废处置有限公司进行处置。废包装桶厂家回收处置,生活垃圾环卫清运处置。 技改项目产生的固废从产生、收集、贮存、转运、处置等各个环节都可能因管理不善而进入环境。 因此必须从各个环节进行全方位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固废在产生、收集、贮存、运输过程中的散失,并采用有效处置的方案和技术,首先从有用物料回收再利用着眼,“化废为宝”,既回收一部分资源,又减轻处置负荷,对目前还不能回收利用的,应遵循“无害化”处置原则进行有效处置。 危险废物暂存场地的设置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GB18597-2001)要求设置,应做到防漏、防渗。 危险固废的暂存方案:建设单位拟收集危险固废后,放置在厂内的固废(废液)暂存库。同时作好危险废物情况的记录,记录上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日期、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收单位名称。 技改项目强化废物产生、收集、贮运各环节的管理,杜绝固废在厂区内的散失、渗漏,避免影响地下水及土壤。做好固体废物在厂区内的收集和储存相关防护工作,收集后进行有效处置。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以降低危险固体废物散落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因此,技改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经有效处理和处置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3.4污染防治措施及执行标准情况 3.4.1 污染防治措施 建设项目污染防治措施情况具体见表3.4-1。 表3.4-1 污染防治措施“三同时”一览表 项目名称 南通新浦化工有限公司年产40000吨聚羧酸减水剂改造项目 类别 污染源 污染物 治理措施(建设数量、规模、处理能力等) 处理效果、执行标准或拟达要求 投资(万元) 完成时间 废气 外加剂车间 甲基丙烯酸、硫酸、氨 车间通风 达标排放 1 与技改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 (2013年9月) 甲基丙烯酸、氨 12套冷凝装置(每个酯化釜1套、每个聚合釜1套) 冷凝效率90% 10 4套水吸收装置(每2个酯化釜用1套、每4个聚合釜用1套) 吸收效率85% 10 风机1套 风量2000m3/h 5 15m高排气筒 达到要求 1 废水 生产、生活 COD、SS、氨氮、总磷 依托现有污水处理站 废水达到接管要求 依托现有 - - 现有雨水、污水管网铺设 雨污分流 依托现有 噪声 生产 高噪声设备 设备减振底座、隔声罩、厂房等隔声 厂界噪声达标 14 固废 生产 一般工业固废 专用堆场建设100m2 分类设置,无渗漏 依托现有 危险固废 专用堆场建设50m2 分类设置,无渗漏 依托现有 绿化 15870平方米 绿化率30.5% 依托现有 风险防范措施 事故池(有效容积430m3) - 依托现有 集中控制装置 增加设施 6 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 增加设施 1 液位监测装置及报警器 增加设施 1 触电保护接地装置及安全围栏等 增加设施 1 环境管理(机构、监测能力等) 监测仪器(1套) - 依托现有 清污分流、排污口规范化设置(流量计、在线监测仪等) 流量计、在线检测仪 符合相关规范 “以新带老”措施 无 - 总量平衡具体方案 技改项目新增有组织排放废气污染物总量为:甲基丙烯酸0.191t/a、氨0.036t/a,新增无组织排放废气污染物总量为:甲基丙烯酸0.096t/a、硫酸0.048t/a,拟在启东滨江精细化工园区内平衡,需经南通市环保局批准后方可执行;技改项目新增水污染物排放总量为:废水量418t/a、COD0.115t/a、SS0.072t/a、氨氮0.004t/a、总磷0.001t/a;水污染物最终外排量为:废水量418t/a、COD0.033t/a、SS0.029t/a、氨氮0.004t/a、总磷0.0002t/a,纳入园区污水处理厂总量范围;固体废物“零排放”。 - 2013年9月 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设置(以设施或厂界设置,敏感保护目标等) 技改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以厂界为执行边界100米范围。现有项目已设置以厂界为执行边界200米范围的卫生防护距离。技改项目完成后,全厂卫生防护距离仍为以厂界为执行边界周边200m范围内。在此范围内无居民等敏感保护目标存在,可满足技改项目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 - 2013年9月 环保投资合计 50 - 3.4.2 执行标准 1)环境空气 (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根据《江苏省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项目所在地空气质量功能区为二类区,技改项目常规大气污染物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硫酸、氨执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甲基丙烯酸参照执行以车间浓度限值根据《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相关公式计算值;臭气浓度参照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二级标准。具体标准限值见表3.4-2。 表3.4-2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污染物名称 取值时间 浓度限值 单位 标准来源 SO2 年平均 60 μg/m3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24小时平均 150 1小时平均 500 NO2 年平均 40 24小时平均 80 1小时平均 200 NOx 年平均 50 24小时平均 100 1小时平均 250 PM10 年平均 70 24小时平均 150 硫酸 一次 0.30 mg/m3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 日平均 0.10 mg/m3 氨 一次浓度 0.2 mg/m3 甲基丙烯酸 一次 0.2 mg/m3 参照执行以车间浓度限值根据《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相关公式计算值① 臭气浓度 一次浓度 20 无量纲 参照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二级标准 注:①甲基丙烯酸一次浓度参照车间浓度限值并根据《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相关公式计算: lnCm=0.470lnC车间-3.595(有机化合物)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中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甲基丙烯酸70mg/m3。 (2)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技改项目硫酸雾排放标准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甲基丙烯酸排放速率参照执行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201-91)中“6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气态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定办法”的计算值;氨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表2中标准,具体限值见表3.4-3。 表3.4-3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污染物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Nm3)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标准来源 排气筒高度(m) 二级 监控点 浓度mg/Nm3 硫酸雾 45 15 2.4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 1.2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甲基丙烯酸 - 15 1.02[1] 0.2[2] 排放速率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201-91)推算 氨 - 15 4.9 厂界标准值 1.5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注:[1]:排放速率标准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201-91)中有关规定确定。 Q——排气筒允许排放速率,kg/h; Cm——标准浓度限值,mg/m3,为一次浓度限值; R——排放系数,根据排气筒高度、地区序号和所在地区的大气功能区类别从《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201-91)表4查阅,15米高度时取值为6; K——地方经济系数,范围为0.5~1.5,技改项目取值0.85。 [2]:参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和地方环境管理要求,按质量标准一次值控制。 2)地表水环境 (1)地表水质量标准 根据《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长江启东段及周边河流(北新河、川洪港河)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水质标准,SS参照水利部试行标准《地表水资源质量标准》(SL63-94)三级标准执行,具体标准限值见表3.4-4。 表3.4-4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mg/L,除pH外 项 目 地表水 标准来源 pH(无量纲) 6-9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Ⅲ类标准 COD≤ 20 氨氮≤ 1.0 总磷(以P计)≤ 0.2 LAS≤ 0.2 SS≤ 30 《地表水资源质量标准》(SL63-94) 甲基丙烯酸≤ 0.02 前苏联水体中有害有机物的最大允许浓度 (2)废水排放标准 技改项目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表1中B等级标准后接管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达标后最终排入长江启东段,废水排放标准具体限值见表3.4-5。 表3.4-5 废水排放标准 单位:mg/L(除pH外) 项目 排放标准 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 pH 6-9 SS ≤400 ≤400 COD ≤500 ≤500 BOD5 ≤300 ≤300 氨氮* - ≤45 总磷* - ≤8 LAS - ≤20 石油类 - ≤20 *注:参照《污水排放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表1中B等级标准。 园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具体限值见表3.4-6。 表3.4-6 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标准(单位:mg/L,除pH外) 污染物名称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标准来源 COD 50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 氨氮 5(8) 总磷 0.5 pH 6-9 SS 10 石油类 1 LAS 0.5 注:括号外数值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 清下水排口COD浓度值须小于40mg/L。 3)声环境 (1)质量标准 技改项目位于启东滨江精细化工园,区域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要求,具体限值见表3.4-7。 表3.4-7 声环境质量标准限值 等效声级 LAeq:dB 类别 昼间 夜间 3 65 55 (2)噪声排放标准 技改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具体限值见表3.4-8。 表3.4-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单位:等效声级 Leq:dB(A) 类 别 昼间 夜间 标准来源 3类 65 55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见表3.4-9。 表3.4-9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dB(A)) 昼间 夜间 标准来源 70 55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注:其中夜间噪声最大声级超过限值的幅度不得高于15dB(A)。 3.5 环境风险分析 3.5.1 风险值计算及评价 风险值是风险评价表征量,包括事故的发生概率和事故的危害程度。定义为: 经预测,技改项目发生风险事故时的事故后果如下: (1)经预测,当硫酸发生泄漏事故时,在8.8m范围内达到半致死浓度的限值,在959.0m范围内达到短时间接触允许浓度的限值,但未达到立刻威胁生命与健康浓度范围限值;当甲基丙烯酸发生泄漏事故时,在94.2m范围内达到短时间接触允许浓度的限值,但未达到半致死浓度和立刻威胁生命与健康浓度范围限值。 (2)经预测,甲基丙烯酸泄漏发生池火事故时,在半径8.8m范围内有死亡的危险,在半径11.0m的范围内有二度烧伤危险,在半径16.5m的范围内有一度烧伤损害危险,在半径6.3m范围内的建筑物将受到损坏。从厂图平面布置图及周边环境分析,在发生池火事故时,对厂区外环境有一定影响,但不会造成厂外人员死亡。 根据开发区人口密度计算,在此范围内,受影响的人数为1-2人左右,以2人计。 因此,技改项目环境风险值: R=P×C=1.2×10-6×2=2.4×10-6 技改项目最大可信事故风险值R为2.4×10-6/年,低于国内近年来化工行业平均R值为8.33×10-5。因此,技改项目风险值是可接受的。 3.5.2 风险防范措施 技改项目是在现有项目厂区内进行技改,主要是新建部分生产车间,并依托现有公辅工程,在现有公辅工程不足以满足生产需求时,在化学品仓库、储罐区、公辅工程区内增设必要的公辅设施,如增加化学品种类和储存量等。 在风险防范措施上,技改项目主要依托现有项目已有的风险防范措施,并针对该项目的特点补充、完善全厂的风险防范措施内容。 1)总图布置和建筑安全防范措施 (1)技改项目新增厂房应根据火灾危险性等级和防火、防爆要求,建筑物的防火等级均采用国家现行规范要求的耐火等级设计,满足建筑防火要求。 (2)技改项目新增厂房必须委托专业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所有建、构筑物之间或与其它场所之间留有足够的防火间距,防止在火灾或爆炸时相互影响;严格按工艺处理物料特性,对厂区进行危险区划分。道路满足消防车的通行,厂区设置了应急救援通道、应急疏散及避难所,符合防范事故要求。 (3)厂区应新增一个出入口,使厂区设置2个出入口,新增出入口如设置在东侧、北侧,则设置为物流出入口,将现有出入口调整为人流出入口。 (4)危化品仓库、储罐区中新增化学品必须根据其性质、储存条件及相关的国家标准、规范等进行储存,与现有项目化学品储存区必须按照规范的要求设置一定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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